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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金毛 ...

  •   当我哭够了,其实我不是个爱哭的女孩,他试探着问我:“你初到此地,一定会想家,既来之则安之,我领你去看看金毛,它也是我的好朋友。”
      我想起来了,金毛莫非是昨天从他袋子中蹿出的那个金色怪兽。
      我们出了房间,在院中穿过了几个月亮门,来到了一个宽敞的空间,宽敞的庭院,有假山,有树,有像平衡木一样的窄木条,庭院一侧是间大大的窝,窝里絮着干稻草。
      一只金色的怪兽一下蹿了过来,我吓得连连后退,身体已经依到了墙,云弟伸出一只手,那怪兽一下子顺着云弟的手臂攀到了他的肩膀上。安静地伏在了上面。
      我一向害怕毛绒绒的动物,我吓得四肢冰冷,用眼睛瞄着院子的出口,准备随时撤退。
      “愣在那干什么,让金毛认识一下你。”
      “怎么认识呀,我害怕呀,你固定好它,别让它咬到我。”
      大帅哥狡黠地笑了,好像在我面前炫耀它看得像掌上明珠的金毛。
      “你把手伸出来,它嗅到你身上的味,就认识你了,它以后就不会再咬你了,你过来呀。别害怕,它很乖的。”
      我心想,哪个宠物在主人面前不乖呀,即使是不可一世的雪獒,在主人面前也变成了温顺的小猫了。
      “过来吧,我保证它会和你化敌为友。你不想以后天天见到它攻击你吧,我们府里的人它都认识,它从来都不咬他们,我的金毛在府里是可以随便走动的。”
      天哪,这是什么朝代呀,宠物也不拴好,咬到人也没有狂犬疫苗,我看我是惨了。如果人向宠物低头,那人就是放弃了尊严。可是尊严不能变成防火墙保护我不被宠物骚扰,特别是在宋朝,在宋朝的李府。
      我试探地伸出左手,正在选择先牺牲哪根手指让这金毛怪兽吮吸,我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我下意识地闭上眼,我觉得手心里有个软软的,像动物的舌头的东西在舔,温温的,我睁开眼,在我眼前是只似鼠非鼠,身上又没有肉翅,浑身金毛熠熠生辉,一看就是一个营养过剩的小家伙。
      “它叫什么?”我问云弟。
      “草原金貂,是二叔托人从草原逮到的,它已经在这里住了三年了,是我的好朋友。我给它取名叫金毛。”
      夸张,实在太夸张。原来貂这种动物在宋朝不是做大衣的,而是被一个忧伤男孩当宠物养的,我看了看蜷在云弟怀里的金毛,心想:你也就是在宋朝,你要是在我们那,你早就变成了一个毛茸茸的大衣领子了。
      我对自己说,我真需要点勇气和一只古灵精怪的金貂搞好关系。
      “你这么散养着它,岂不是把它惯坏了?你晚上搂着它睡吗?我们那的宠物都吃得比人好,狗在我们那被主人叫做孩子。”
      “我不搂着它睡,你是不了解它,其实它很可爱。我已经把它当成我的家人了。”
      “我们那有句话叫‘爱屋及乌,爱狗及狗。’”我有些调侃地说。
      我看看金毛,心想:金毛啊,金毛,你可真会演戏,在主人面前马上变乖,在我面前才是庐山真面目呀。连动物都会见机行事,看人下菜碟,我忽然想起来,难道人不是动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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