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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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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林琼华跟着大伯一块去赶集。
她只卖冰棍,不是她不想卖凉粉,而是大伯怕她一个孩子动刀,不安全,所以坚决不让她卖。
好在凉粉数量不多,也就两盆,大伯一个人骑着三轮车,边走边叫卖,很快就卖光了。
林琼华自己也吃了一碗,还别说,爸爸的厨艺就是好,调的凉粉酸辣开胃,吃了还想吃。
林为木推着空车回来,向她汇报好消息,“全卖完了。我觉得凉粉比冰棍好卖。”
冰棍确实更解暑,但是它都是水,不管饱。凉粉是红薯粉做的,它吃了能垫肚子。
许多人从很远的地方过来赶集,起了个大早,早就饿了,吃上一碗凉粉,垫肚子,也不失为一个选择。
林琼华喜滋滋道,“那我让爸下回多做点。”
林为木点点头,“家里没有红薯粉了,我去买些吧。”
林琼华忙道,“大伯,我去买吧。我还没逛街呢。”
小孩子都贪玩,林为木笑了,“行。那你买完赶紧回来。”
林琼华喜滋滋去买红薯粉,买了十斤后,她折回来的时候,看到有个摊位卖首饰。有金有银有铜,当然都是假的。
价格也便宜,一个五十克的金镯子也就一块钱。从表面看,跟真正的黄金没什么区别,甚至重量跟真黄金也差得不是很多。至少她这个外行看不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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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吃完饭,她就马不停蹄跟着宋兰芳去县城买金首饰。
炙热的太阳在脑袋顶着,宋兰芳打着伞等公交车,有一搭没一搭说话。
“妈,你天天待在家里,不觉得无聊吗?要不然你跟我们一块卖凉粉吧?”
宋兰芳本来就热,听到女儿的话,更不乐意了,“我才不去。太阳把我皮肤晒黑怎么办?”
林琼华看着这么爱美的妈妈总感觉跟上辈子的妈妈完全两个人。上辈子的妈妈为了赚钱,顶着大太阳叫卖,别说打伞了,她忙的时候连草帽都不戴。
“你不无聊啊?”林琼华觉得整天窝在家没意思。找个事干,多好。
宋兰芳失笑,“谁说没意思的。家里的衣服都是我做的。打扫卫生也需要时间啊。”
林琼华默了,她都忘了,这时候的妈妈是个洁癖,家里被她打扫得纤尘不染,她好奇问,“妈,你连衣服都会做,那你会不会做头花?”
她指了指前面一位漂亮女乘客头上的夹子,“妈,你看那个蝴蝶发夹真漂亮。你帮我做吧,做好了,我拿去卖。凉粉只能夏天卖,发夹可是一年四季都能卖。”
宋兰芳不懂得这些配件去哪买,但女儿眼巴巴看着她,她自然不好拒绝,“那我试试吧。”
“谢谢妈!”
两人到了金店,宋兰芳原本要给女儿买块金锁,但是她不乐意,非要买金镯子,“妈,我觉得这个戴着更好看。”
“瞎说,小孩子戴金锁更好看。”宋兰芳看着金锁做工精致,小孩子就适合这种精工制品,她越看越爱。
可惜林琼华不买账,只喜欢金镯子,“妈,你也买一款,咱俩一起戴,像母女款。”
她给妈妈手上套了一个,还别说,两个手腕放在一起,确实像母女。
宋兰芳当即拍板,买了这一款金镯子。除此之外,她还买了金耳环,金项链,金戒指。
“妈,不给爸买一个吗?”林琼华瞧着有男人戴的大金链子,大金戒指,立刻问。
宋兰芳也想,但是--“你爸不喜欢戴这些。他是厨子,戴这些切菜不方便。”
“妈,你买一个,爸会觉得你重视他。不一定非得戴。”林琼华在边上说好话,宋兰芳果然上心,“咱们娘俩都买,你爸没有,他心里肯定会不舒服。行,给你爸也买一个。”
这时候的金价是80元每克,包括手工费两元每克。
他们挑了六样东西,加起有205克,总金额是10250。
宋兰芳眼睛都不眨一下就付了,其他销售员羡慕地看着为宋兰芳服务的同事。一次买这么多,提成也不少。
从金店出来,宋兰芳又带女儿去买衣服。县城的衣服比镇上卖的衣服时髦多了。
宋兰芳笑眯了眼,“我还以为我辈子都买不起商场的衣服呢。没想到我不到三十就买了。简直像做梦一样。”
林琼华见妈妈换上连衣裙像城里人,心里也感慨,妈妈真的好年轻,现在的她好美。
她连连夸赞,“妈,你真好看。我要是像你,就好了。”
宋兰芳失笑,“你还小,还没长开,等大了,肯定比妈还好看。”
这衣服上身,宋兰芳就舍得脱下来,她让销售员将衣服包起来,她去付钱。
林琼华就等在店里,等宋兰芳付完钱,拿完自己的旧衣,叫女儿,发现她正猫腰看向对面的店。
宋兰芳瞅了一眼,对面的店没什么人,她走过去,拍拍女儿的背,“怎么了?”
林琼华忙拽住妈妈的胳膊,拉她往楼下走。
等下了楼,她才告诉妈妈,“我刚刚看到董亮了。”
宋兰芳微怔,也没当一回事,“看到就看到呗。虽然之前我们确实闹得不愉快,但你也没必要躲他,咱家没地方对不起他的。”
林琼华摇头,“妈,你误会了。你忘了,那是一家女店。”
宋兰芳被她打断,也反应过来了,“啊!他带媳妇来买衣服了?”
仔细一想,不太可能,董亮不是一个贴心人,怎么可能拆迁款刚下来,他就带媳妇过来。
她看向女儿,林琼华没瞒着她,“带了一个女人,我不认识,长得很漂亮,还很年轻。”
宋兰芳就挺复杂,其实董亮在外面包二奶一点都不意外。
她不想提董亮这种恶心人,之后都没再提这事。
林琼华却是唯恐天下不乱,她到家后,将自己的金镯子放进自己的抽屉,将它锁起来,然后就去董亮家。
董亮媳妇王彩霞正在家打扫卫生,两个儿子跟林琼华年纪差不多,早就满村跑着玩了。
看到林琼华过来,王彩霞只当她来找两个孩子完,开口道,“他们出去了。”
林琼华凑到她旁边,神神秘秘地说,“王婶子,我和我妈刚刚去县城买衣服,看到董亮叔叔带一个漂亮姐姐买衣服。两人特别亲密。”
王彩霞一听这话,手里的扫帚都拿不稳了,她几乎是铁青着脸进了屋。
林琼华等了片刻,就见她怒气冲冲从堂屋出来,她忙迎上前,“王婶子,你千万别告诉董亮叔叔,是我告诉你的。要不然他一定会打我。”
王彩霞对一个孩子自然不会冷脸,她扯出一抹僵硬的笑,“好,你快回家吧。就当不知道这事。”
林琼华点点头,直接回了家。
她到家的时候,林为森已经回来了,正在屋里试穿宋兰芳买的新衣服。
她给林为森专门买了一套西服,正式场合穿,还别说,价格贵的西服真的很绝。穿上身跟新郎官似的,透着精神。
宋兰芳满意得不行,“以后有正事,就穿这套西服。平时还是穿T恤。我给你买了好几件,换着穿。”
林为森唯有对吃情有独钟,但他不挑穿,一件T恤能穿十几年,他也不嫌弃。
“行,听你的。”林为森打量她身上的连衣裙,“这颜色衬你,真好看。以后你就该多穿这个颜色。”
“我现在还年轻,穿粉色,别人也不会说什么。等我四十岁,再穿这个颜色,别人都该说我装嫩了。”宋兰芳在镜前照来照去,显然很满意。
林为森点点头。
宋兰芳又把自己买的首饰给他看,四件套全戴上,看着就富贵。
林为森搂着她,看着镜中的合影,“你再也不用羡慕别人了吧?”
宋兰芳笑得温柔,给他戴上一个金戒指。林为森蹙眉,“我戴这个干什么?做事不方便,回头再丢了。”
宋兰芳告诉他,是女儿让她买的,“你养了一个好闺女,非要我给你买一个,说是我和她都有,你没有,你会失望。”
林为森看了一眼自己的手,小麦色的皮肤戴上金戒指,怎么看怎么像暴发户,他好笑,“有孝心是好的,不过还是帮我收起来吧。男人戴这个,这不是明摆着告诉别人,我是暴发户吗?”
“你没看别家都戴了大金戒指吗?你不怕被人家比下去?”
“我比这个干什么?”林为森牵着她的手,“我带你出去一趟,这就是无声的炫耀。”
宋兰芳保养得好,皮肤还白,身材保护得也好,瞧着像未婚大姑娘似的,林为森跟她走在一起,倍有面子。
宋兰芳跟他闲聊几句,就把她们遇到董亮跟一个年轻姑娘约会的事说了。
林为森嫌弃得不行,“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他这么混账。之前在咱俩之间挑拨离间,现在居然把钱花在别的女人身上,自己媳妇孩子一毛不拔,这不是有病吗?”
他说完,又让宋兰芳别提这事,“跟咱们也没关系。如果他知道是你说的,他媳妇又离不了婚,人家总归是两口子,指不定会来家里闹。我得去梅花村监工,你一个人打不过他,会吃亏。”
宋兰芳点点头。
在外面偷听的林琼华尴尬挠头,她已经说了!不过王婶子答应不告诉董亮,说明对方不会找她算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