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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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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歌得知汹野国又再度进犯边疆这个消息的时候,离他们被绑架这件事情发生已经有两个多月了。因为守秘得当,宫里的人也一无所知,除了太后对建安和莲歌的限制更多了之外。而那伙绑架的团伙好像突然间销声匿迹了一般,再也没有闹出什么动静来。因为这场患难,建安与乌维的二王子拓离也渐渐熟络起来。
当时,中部的汉龙国和北部的汹野国之间夹着好些个小国。这些小国在两个势同水火的大国的夹迫下,不得不左右逢源,两边讨好。送王子到两个大国中作为质子的举动也是其中一个手段之一。说好听的,就是送王子来留学深造;说不好听的,不过是拿来当人质的。万一小国有些什么风吹草动或倒戈相向,这些王子就成为砧板上的鱼肉,首先给人拿捏了。
有的国家更是用质子这个外交手段,达到排除异己,谋杀王子的效果。乌维正是此例。现在的乌维王的名号叫阔知,可惜,徒有其名,而名不副实。用现在流行的话说,他不是用脑子思考,而是用下半身思考的。他的头一位夫人美丽善良,为他生了一对儿子;可是后来这位阔知王见异思迁,和别人勾搭上了。这小三是位美丽的汹野族公主,而且不是省油的灯,三年五年功夫就把原夫人给气死了,自己则小三上位。通常,小三既然已经获得了合法身份,下一步当然是为自己的儿子谋得更多的遗产了。于是这位新夫人开始整天的在阔知王耳边吹风,说原夫人的两个儿子不仁不孝,继承不了大统。这枕头风的威力确实巨大,不出几年,阔知王就越看自己的头两个儿子不顺眼,直接送两位王子去做质子。大的送去汹野王国,小的就送去汉龙国。他们的如意算盘是,先让两位王子远离本国的政治网络,让他们成了无根的草;二来,万一汹野想要侵略乌维,或者是乌维想要和汉龙开打,首先遭殃的就是这两位王子。当然,当时的他,完全低估了两位王子的能力。
拓离王子自十岁开始就作为质子在汉龙国居住,他天资优异,留学成绩相当好,一口官话说得水溜油滑,加上待人处事也很地道,而且出手阔绰,在各国王子和朝中大臣中都有很好的口碑。
建安是当朝太子,也是皇长子,但母后早逝(自当朝皇后薨逝以来,皇帝并未再度立后),从小跟随太后身边长大。宫内的人虽然对他礼敬有加,实际上说话做事却总是隔着一层纸一样,那些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也未见亲厚。幸好身边有莲歌和秋瑛照应着,但建安心里终究还是有点寂寞的,这时认识了拓离这个也是从小没有了母亲,然后被扔到帝都生活的质子,两个见解兴趣又是相合,所以就慢慢的亲厚起来。
最近这些时日,建安的早课后闲来无事,就让莲歌和秋英陪着去找拓离。仆人一边去后院通报,一边让人将他们请去了厅堂。拓离住的府邸离皇城不远,就在皇宫的东南脚,地方不大,从门口走到内厅也要不了几步,仆从也不多,也没什么布置,只有零落的几本书和一些茶具。看这些,真的很难让人将它和那个出手就是珍珠宝石的送人的阔气王子相提并论。
不一会,拓离就出来了,边走边脱手上的一个黑皮手套。
“你这是在干嘛?”建安好奇。
“我哥那边给我送来一只海东青,最近闲来无事,我正准备熬鹰呢。”拓离说话的时候,眼角永远是弯着的。
“你把鹰煮了吃呀?”秋英圆睁了杏眼,本想接着问好吃吗,可是一看众人的表情,就知道自己肯定说错话了。
……
沉默了一会,在场的人憋不住了,建安首先大笑出声来。莲歌戳了戳她额头:“你这丫头,就知道吃。我煮东西给你吃的时候怎么也不见你吃?熬鹰是指训练鹰的其中一步。不是指煮了它来吃。”
秋英摸了摸额头,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不敢再说话了,怕小姐真的会借此逼自己吃她做的东西。
拓离的眼睛弯的更深:“是,我大哥刚刚托人给我送来只雏鹰,凶得很,我正在磨它的性子呢。”
“是吗?我能去瞧瞧不?”建安很兴奋。最近京城刮起养凶禽的风气,他其实很羡慕怀信养了只小狼;不过,他是天之骄子,他的皇祖母,太后娘娘是绝对不允许他玩这种危险的动物。于是养来养去,也只许他养些小狗小兔子之类的。
“不行。”拓离平素很温和,但此时却是斩钉截铁,“鹰要认主人。现在正到了熬鹰的关键期。等真训好了,我自然会带给你们瞧瞧的。”
“那熬鹰怎么熬的?”建安问。
莲歌忽然发现拓离有点疲累的样子,于是代他答道:“我听过出使西域的张大人曾经说过,说塞外民族喜欢训鹰捕猎。而把鹰抓回来,到让它乖乖的替你捕猎之间,需要下一番苦功,这个过程就叫熬鹰。说是让鹰站在一根吊起来的木棍上,然后昼夜来回摇晃这根木棍,让鹰站不稳。而且这段时间不给食物,只给水喝。这样过了几天,原来桀骜不驯的鹰就会对主人变得俯首称臣。是这样吗?拓离王子?”
拓离眼中一亮,就像在麦秆堆里找到宝石的那种光芒。莲歌被盯得有点不好意思,她其实是记性好,各国各族风俗,只要大人们说过的,她一般都记得。
“大概是差不多的。只是我的方法有点不同。”拓离看大家还没有茶水,就走到桌前,拿起那套茶具,拿起放在小炭炉上的水壶,准备烧水泡茶。
“哎哟,拓离兄,您快说呀。”建安心急等不过。
“其实,熬鹰用你们中原人说的那套来讲,最重要的是确立君臣关系。要让鹰知道你是君,它是臣,还要让它心服,它才会心甘情愿的为你卖命一辈子。而刚才莲歌说的方法,虽然速成,但鹰心中却是未必服你,有了机会,它终究还是会舍你而去的。所以用棍棒折磨使人屈服是下策;用锦衣玉食引诱是中策;而让人心服口服才是上策。我的方法是,和它一起不吃不睡,跟他一起熬。只要我坚持得比它久,让鹰觉得你比它厉害,它就服你。”
“你是说,你和鹰一起不吃不睡,看谁坚持到最后,谁就是老大,对吗?那要熬多少天呀?”建安问。
“快则三天,慢则七天吧。所以,明天开始我就要闭关了。”
“七天不吃不喝呀。”建安简直是用崇拜的目光来看拓离了。
“喝水还是要的。”拓离淡淡地微笑说。这建安养尊处优,在他眼里就跟地主家的傻儿子一样无甚差别。
说话间,炭炉上的小壶水也已经沸腾,拓离将水冲到茶壶,再从茶壶上倒到各个小杯上,再由仆从端予各人。一时间,满室茶香。
莲歌低头闻了一道,似有所思。建安见她发了呆,就推推她问道:“你怎么了?”
“这茶的香味有点奇特。不像我们平常喝的。”
“哦。我在茶中加了些家乡特有的一种香花,所以茶香也梢有不同。姑娘好——敏锐。”(他原想说莲歌有个好鼻子,但转念又怕唐突了,所以临时换了个词。”
“她呀,鼻子特灵。有次我在皇祖母那里藏了一块糕点打算拿给她,结果还没掏出来,她就已经说出来了。我和皇祖母都笑她有只小狗鼻子呢。”建安笑着说。
“那是什么花?能给我看看吗?”莲歌对这个香味有点执着。
拓离于是从桌上的一个小茶盒里,倒出些东西,放在莲歌的手上。莲歌低头一看,是一些淡紫色的小花苞,不太起眼,却有一股悠远绵长的香味。
“这花在我们那里叫做兰文德尔,就是宁静的香草的意思。它不开花的时候,也就是一堆草,直到它开了花,却是连绵的一大片紫色花海,人过其中,连身上的衣服都熏得香了。。。。\"拓离说着说着,眼中似乎就看到了那片在阳光下宁静的开放着的花海,以及那曾经也很阳光很无忧的童年。
“把它加在茶里,除了添香,还有安神的效果,不过味道可能就会偏苦了。只是我喝习惯了。倒不知道你们适应不适应。”听着拓离的介绍,莲歌注视着他的眼眸却越来越沉,沉的像一湖秋水。
“嗯,还不错。”建安啜了一大口,和莲歌的灵敏嗅觉相对的,建安的味觉是迟钝的。所以他才可以对着莲歌做得食物大快朵颐。
“哦,对了。你可知道汹野国又进犯我们北部边境,好几个边陲小城已经让他们劫掠了一番,伤亡惨重。我父皇估计要出兵了。”建安说道。
莲歌在旁咳嗽了几声。
“你怎么了?”建安甚关切,得到的却是莲歌的白眼。这傻孩子真的是无所顾忌,什么都乱说。这些朝堂之事,怎么随口就说出来。若是好事人听了去,又不知道会在皇上耳旁嚼多少口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