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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曾经我以为,每一份爱情都会惊天动地;曾经我以为,分手总得有很无能无力的理由。后来,我爱上一个人;后来,我们分开。我才知道,不是所有爱情的开始和结束都得那么惊天动地。一份爱情的结束,会让你无力地发现,未来漫漫长路,眼前这个人,是真的没法陪你走下去了。你们不是输给了时间,不是输给了爱情,却是输给了命运。
      八月的天,广场绿化带很多地方被种满了桂花树,燥热中一缕微风吹过,带着浓郁的桂花香,更是腻味的受不了。
      秦末仰头吸了吸鼻子,眼睛眨了眨,花瓣掉落下来,有调皮的那一朵,笔直的落在她的眼角,她一眨眼,就生生把花瓣卷进眼睛,刺痛感随着而来,她的眼泪刷的就流了下来。
      旁边一路沉默的刘梦一转头,便看到她通红的眼和满脸的泪,还没来得及开口,便听到她含糊的嗓音,带着压抑不住的哭腔,她说:“梦梦,他要结婚了。”
      秦末突然就停下脚步,缓缓的蹲在草地上,把头埋在膝盖间,双手环住脚,嚎啕大哭起来。刘梦张了张嘴,却说不出劝解的话来,秦末在涉及那个人的事情上,一直都是偏执的。
      秦末是个死心眼的人,喜欢上什么东西,会喜欢很久。比如蛋炒饭,比如漂亮的手工制品,比如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学校重新分班,她一眼就喜欢上她左前方那个单眼皮的小男孩,这一喜欢就是好多年。从单眼皮的小男孩长成单眼皮的少年,再到……
      她请他去过她家,不过还有几个同学一起,她把她最喜欢吃的西瓜给他,她把所有最喜欢的都捧到他面前,却又怕别人看穿她喜欢他的那点小心思,把那些东西拿到每个同学面前让他们挑。
      她带他去摘野果,她被藤蔓绊倒的时候,他伸手扶了她一把,她的腿那次摔破好大一个口子,向来怕痛的她却没流一滴眼泪。
      初二的时候,她看着他和她很好的姐妹小圆早恋,直到高中又重新分了学校,他和她最好的朋友没在一个学校。那个时候是寄宿学校,她幸运的跟他分到一个学校,而且还在一个班,开学那天在学校的分班墙上看到他们两个名字在一个班的时候,她高兴的差点哭出来。
      后来开学老师分座位,他在她左前方,那时候的课桌是两个人一排的,她一伸手就可以用笔敲到他的后背。
      十六七岁的少年,多是爱玩的,他经常和她玩在一起,同学说他们两个不正常,是不是一对,她红着一张脸反驳,像是做了亏心事一样,我们是同学,从小学二年级就是了,他有女朋友的,他女朋友可漂亮了,学习又好,在二中!
      他在同学的取笑中只是笑笑,默认了她的话。
      没多久,她就收到小圆寄来的信,那个时候,那种花花粉粉的信纸特别流行,上面印着糖果屋几个漂亮的字,她看着信纸上漂亮的字体,闻着信纸淡淡的香气,突然从内心升起了无限的自卑。
      “小末,展信佳!听说你和郑明明在一个班,真是太好了!以后你能帮我看着他点吗?毕竟异地恋风险很大,我怕他喜欢上别的女孩。我们是那么好的朋友,你一定会帮我的吧?嘻嘻,下次见面请你吃东西。”落款是想你的小圆。
      看完信的秦末是心虚的,甚至于在内心深处她也是鄙夷自己的。而对于小圆百分百的信任,她感到羞愧。
      秦末觉得自己就像个小偷,在偷偷惦记别人的东西。可是很多时候她又控制不住自己的想法。她喜欢郑明明,在内心阴暗处,她也曾悄悄的希望小圆和郑明明分手,但是她的心里的另一个想法又跳出来鄙视她,觉得她卑鄙,暗恋自己好姐妹的男朋友,还暗搓搓的希望他们分手,坏透了,对比起自己好姐妹的嘱托,监守自盗!
      秦末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内敛的人,什么东西都不爱去争,得不到就不要,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却唯独对郑明明这个单眼皮小眼睛的少年一往情深这么多年。却也从没想过自己能去争取到和他并肩的机会,在她心里,像郑明明这样的少年,就该和小圆那样又漂亮学习又好,又受老师欢迎的女孩在一起的,可是心里毕竟难受。
      他突然转过身来敲她的桌子,她手一抖,捏在手里的信纸赶紧往书桌里一塞,试图占主导位置,便提高了声音问:“干嘛?!”
      他看看她,突然嘿嘿一笑,绕过旁边的同学来到她旁边,偏着头看她的书桌,她用手掩着的书桌边露出一截粉红的信纸角,他食指指着她晃着头笑得一脸八卦:“嘿嘿,收到情书了?是谁写给你的?”
      她看着他,他的脸上除了好奇什么都没有。她有些自嘲的笑笑,秦末啊秦末,你还想从他脸上看出什么?嫉妒还是难受?你凭什么?心很难受,那种难受比知道他和小圆在一起还难受。
      有好几个同学被他的声音吸引过来,一起围着她,问东问西。最后她冷着一张脸,恨恨的瞪了郑明明两大眼,将信纸一把揉成团,捏在手心里跑了出去。那天她躲在学校足球场背后的梧桐树后面哭的撕心裂肺。
      郑明明一连好几天不敢惹她,甚至破天荒的第二天早上给她买了两个糖包子。秦末甩着可以唱戏的校服袖子走向自己的座位,在经过他桌子旁的时候仍然目不斜视。
      待等她坐好到位置上后右前方桌子上有一只手,手心里放着一个塑料袋,塑料袋里面装着两个包子,包子的啾啾上粘着几粒花生末,她顺着那只手看过去,就看到他斜着身子略不自在的看着她。
      她手放在校服口袋里,像郑明明这种人,不睡到上课前十分钟他是不会起床的人,竟然还帮她买了包子,也是难得。学校食堂的包子每天早上都在排长队,至少的排个一二十分钟的队才能买到。
      想了想她伸手拿过包子,斜眼看他的时候,就看到他傻兮兮的在那里笑,她从兜里掏出五块钱给他,他脸色变了变,手摸了摸鼻子:“我请你吃,不用给我钱,前几天的事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秦末又看了他一眼,收起钱,对他的话不置可否。他不懂,她当时难过的,不过是他对她没有一丝在乎,其他的,关于同学间的流言蜚语,她从来没在乎过,不过,这些,他没必要知道,他估计也不会想知道。
      在这样复杂的心理纠结下,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
      秦末最终没有等到小圆请她吃饭,她暗搓搓的希望成真了,在高一下学期的时候,他们分手了。
      她诧异的是小圆那边没有一点消息。她是在一个晚自习下课回寝室的时候,在厕所外面的排球场墙角看到两个抱在一起的人时,也就是那么一个无聊,偏着头看了一眼,恰巧看到那件白色T恤,后背上面还贴着一张纸,那是晚自习无聊的时候她亲手贴在他背上的,上面画了一只猪,彩笔歪歪斜斜的写了三个字——我是猪!
      那是那个时候最喜欢玩的游戏,秦末愣了愣,着魔一般喊出了一声,郑明明!
      少年扭过头,满脸慌张,秦末远远的看着,那张脸,五官分开看都不是那么好看,可凑在一起,却让她那么难以接受。她最喜欢的少年,站在路灯照不到的阴影里,怀里抱着一个女孩,他扭头看着她,从开始的慌张慢慢转为斜挑着眉,那么不可一世!
      秦末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寝室的,直到寝室熄灯外面宿管阿姨呵斥隔壁寝室说话的声音响起的时候她才打了个寒颤,双手环住手臂,下巴磕在膝盖上,借着黑夜的掩护,无声的流泪。她甚至不知道为什么伤心流泪,是因为那个心中完美的少年不再完美、或者是为辜负小圆所托,亦或者是他有了新欢。
      过后,她心里也隐隐有些窃喜的。对于喜欢自己好姐妹的男朋友这件事,秦末一直耿耿于怀。现在,他们分手了,自己悄悄的喜欢郑明明,是不是就不算坏女孩了?
      第二天,秦末给小圆写了一封信,贴了邮票,寄给小圆,信上说了郑明明劈腿的事情,并向小圆道歉,自己没帮她看好郑明明,写到这里的时候,秦末是有些羞耻的,自己的行为,或许可以归类为绿茶了。

      不可否认,郑明明有一颗聪明的脑袋,即便他一天浑水摸鱼,谈恋爱抽烟上课睡觉,他的成绩也一直很好。基本从秦末认识他开始,他测试成绩都不会掉出前三名。
      秦末喜欢数学,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
      从初中开始秦末便一直是班上的数学课代表。在她偷偷喜欢着那个男孩的时候,每次考试成绩出来,数学排名表上,她和郑明明前后排列的名字,都会让她窃喜很久很久。
      小女孩的心思,特别容易满足。
      有一段时间秦末的烂桃花特别多,不知道是因为那天升旗仪式她去演讲了还是怎么的。那几个月,每天都有好几个别班的男生,堵在教室门口,一个个一脸郑重的样子,跟她表白。她每次都会转头去看郑明明的位置,然后微笑着礼貌的拒绝。
      秦末觉得,自己真是虚伪啊。
      她有时候甚至会忍不住想,如果此时是郑明明跟她表白的话,她可能会高兴的跳起来,然后频频点头说好呀好呀。
      郑明明和他女朋友分手了,处于空窗期,每天唉声叹气。秦末忍不住打趣他,怎么?被甩了?
      然后郑明明就会炸毛,这样反复好几次,郑明明又像打不死的小强一样重新活回来了,他依旧每天嘻嘻哈哈,不认真学习。
      时不时趁老师不注意转头丢给秦末一个小纸条,上面写着——你觉得某某某长得怎么样?她今天给我写了情书。
      秦末就会回两个字给他——祸害。
      他每天给秦末的纸条上给他写情书的人都不一样,终于有一天,他一脸正经的对秦末说,喂,我突然发现你比叶子好看多了,以前怎么没发现呢?
      叶子是班上公认的班花,秦末抿了抿嘴,情绪难辨的说了句,你没发现的还多着呢。
      郑明明曾一度跟秦末说过,秦末,我觉得吧,我是典型的被天妒的英才,把我弄到这鬼时代来,一夫一妻制,真要命,要是我生在古代就好了,三妻四妾,想想就开心。
      他说这话的时候,秦末就会操起高中英语课本朝着他的头砸去,边砸边说,你做梦也不可能,你也不害臊!让你女朋友知道,非得跪着唱征服。
      郑明明只唱过一次征服,就是在班级聚会的时候,ktv他点了这首歌,那天晚上大家都喝了点酒,他拿着话筒一脸贱笑,说:“我只被一个人征服过,那就是秦末!”
      他女朋友脸色都变了,大家瞬间就安静了,秦末坐在角落里,脸通红,那个时候她都以为他喝醉了要跟她说些什么了,但是他的下半句话让她的脸白了一大半,他说:“她是我永远的兄弟!”
      时间总是过的很快,转眼就高三了郑明明也跟那个卡哇伊的小女朋友分手了,班花叶子如愿的成了他女朋友,秦末仍然坐在他右后方,看着他每天跟班花眉目传情,看着他成绩一落千丈,看着他被老师调开了座位,看着他如愿的去到了班花后面,看着他每天都在不停的笑,看着他没做作业的时候来找她借,看着他没钱请班花吃东西的时候,腆着脸坐在她左前方的位置,一如才入学的时候,手拄着下巴,小眼睛认真的看着她,说,秦末,借我点钱呗,我星期天一定还你!说完还手伸起来,一副起誓的样子。
      秦末似乎习惯了这样的恶性循环,她伸手到兜里掏出钱来,递给他,然后看着他欢呼着离开,嘴里还不停念叨,秦末你真好!
      她享受的不过是他拄着下巴认真的看着她的时候,那个时候,她会觉得,他还是在乎她的,他的单眼皮小眼睛里满满的装着她的倒影。她不想要他的夸赞,我再好,你也不喜欢,那我宁愿不要这好,可是没有这好,我又如何能与你有交集。最终,却还是甘之如饴。
      在后来的很长时间,秦末把全身心的精力投入到学习里面。
      她想,其实对于当时的自己来说,那个一看见便满心欢喜的少年,是被自己郑重地放在心上的,只是看着他,便是藏不住溢出眼角的欢喜。
      年少的喜欢,夹杂着对强者的钦慕和对美好事物的向往,是纯粹的不带一丝目的地喜欢。这种喜欢不需要一定要有结果,不需要一定有回应,仅仅是看着那个人,努力靠近那个人,便觉得心里满满的。会喜欢他喜欢的事物,会为跟他有一点点的交集高兴的不行。
      高考,秦末如愿的考了高分,去了她向往的江南学校上大学,而郑明明好像考得不太理想,学校高校录取榜出来的时候,秦末去看了,红榜上,一眼瞥过去,他和班花叶子一个学校,那个学校在秦末学校隔壁市。
      她转头就看到郑明明站在不远处,双手斜插在裤兜里,痞痞的样子,是过去她喜欢的样子。她慢慢踱步到他面前,微仰着头,眯着眼睛看着他,说,嗨。
      她以为她会鼓起勇气跟他说,郑明明,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用了整个青春。可是,开口却变成了寒暄。她怎么都没有了开口的勇气。
      郑明明挑眉看着她:“到大学赶紧找个男朋友,然后请我吃饭!”
      “饿不死你!”
      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她转身慢慢走远。
      秦末用十年时间,差不多从她开始明白男女有别的时候开始,就一心栽在那个单眼皮小眼睛的男孩身上,从男孩到少年,不管他怎么不好,在她眼里总是好的,这些年她努力把自己变好,不管是学习,还是穿衣打扮,还是为人处世,她以为她变好了他就会喜欢她,可是并不是,爱情本来就是说不准的事。
      这些年,到现在,唯一值得欢喜的,便是,傻傻的我,因为爱你,才努力变成现在这般好!
      大学开学接着的便是长达一个月的军训,来自全国各地的同学因为各自的梦想聚在这里,足球场上尽是黑压压的脑袋,军绿色的服装,一个一个的方队,有的在站军姿,有的在踢正步,有的在练蹲姿……
      太阳落山后,大家一个挨一个的坐在草地上,一个方队跟另外一个方队对歌,偶尔有男孩子对着女孩子的方队唱情歌时,便是满场起哄的声音。
      在军训汇报表演那天文艺晚会的时候见到郑明明,是秦末没有料到的,她以为,从离开高中校门那刻起,她和他应该就不再有交集,这段贯穿秦末整个少女时代的暗恋也将画上句号。
      郑明明站在舞台上,拿着话筒的时候,秦末瞪大了眼睛,看着他嘴巴开开合合,耳边说同学们或笑或叫的起哄声。
      郑明明站在舞台上,在军训汇报表演晚会上,拿着话筒,穿着白T恤,牛仔裤,咧着嘴跟她表白。
      秦末想,这大概是此生最最最浪漫的事情了吧。她咧着嘴,眼泪却流了下来,大颗大颗的砸在军装上,草绿色的军装染上一滴一滴的墨绿色。
      秦末听见郑明明说:“我想我可能是喜欢上你了。”
      他说,我一直以为我是把你当兄弟,但是这两个多月的分别,我非常确定我喜欢你,秦末,你呢?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秦末抹着眼泪,被周围的同学推出去,站在舞台台阶下面,看着台上的少年,张了张嘴,她想说,我也喜欢你,却一个字也发不出声只剩下呜咽。
      那个时候的郑明明,真的是长在她喜欢的点上的男孩啊。在多年后,他们已经许久没有联系,在她交了几个男朋友又分手后,秦末都记得,那个白T恤的单眼皮男孩,挑眉站在舞台上的样子,明媚的耀眼,像极了爱情。
      郑明明从台上跳下来,自然的拉起秦末的手,说:“哭什么?不愿意啊?你不愿意那也该是我哭。”
      秦末抽回自己的手,那个时候的她还是个纯情的小姑娘,跟异性身体的触碰很不自然,吸了吸鼻子,瓮声瓮气的说:“我没有……”
      “那就是愿意做我女朋友了。”
      说着,郑明明又伸手拽住了她,拉着她穿过人群,往后面走出去。
      “去哪?”
      “去了你就知道了。”
      郑明明送了她一大束玫瑰花,很大很大一束,可以把她整个人遮住。
      那年的秋老虎啊,它一点都不算秋老虎,它像是带了玫瑰的芳香,又带了草莓的香甜,一直到迎来那年的第一场雪,都是那么的令人欢喜,充满希望。
      或许,人生本来就是这样,欢喜的日子总是少的,从那年冬天的最后一场雪开始,便越来越冷,冷进骨子里的冷,怎么都腊月底了,还那么冷呢?
      那个站在舞台上说我确定我喜欢你的男孩,终究还是喜欢上了别人。
      秦末对自己说,秦末啊秦末,你看,郑明明的喜欢就是那么少,少到你都还没从他喜欢的惊喜里走出来,他便喜欢上别的女孩了。
      可是,心,总是不听自己的话,它就是难过,它就是放不下,后来的很多个日出日落,当它适应了这种难过,就习惯了。
      刘梦说,秦末,别难过,郑明明那样的人,不值得,他就是玩惯了爱情游戏,他只要新鲜感,你这么好,他不配!
      秦末想,我这么好,他怎么就不稀罕呢?
      后来,秦末又想,今日的我,你爱理不理,明日的我,你高攀不起。
      憋着一口劲儿,大学过的无比的充实,都没来得及好好玩玩,只一头扎进书堆里,转眼就毕业了。
      秦末毕业后去了她想了很久的江南走了一圈,那小桥流水,那光滑的青石板路,那来来去去的游客,那撑船的船家,那落日的余晖,她突然就释怀了。
      人本来就是孤独的,孤零零的来到这个世界上,有人来到你身边,和你一起经历一些事情,然后离开,又有新的人来,然后又离开。周而复始,最后,你也是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离开这个世界,没有人陪你,所以,孤独,是每个人的宿命。
      郑明明结婚的时候,秦末去了,看到他和新娘并排站在酒店门口,旁边是一张很大的结婚照的海报。
      新娘笑的很甜,眉眼弯弯,眼睛里面像是有星星,眼睛弯成月亮的形状。
      秦末笑着送上祝福,送了红包,然后借口有事,转身离开了。
      郑明明看着她的背影,她刚刚笑的真好看,眉眼弯弯,像极了月亮。
      他站在原地,阳光照射下的少女,浑身都被包裹在一个光圈里。
      他知道,这个女孩,是真的走出自己的生命了。
      或许,以后的日子里,郑明明的生命中不再会有一个叫秦末的女孩了。像是前段时间被拔掉的智齿,曾经存在他的生命里,疼得他死去活来,现在不在了,却有些空落落的感觉。 年少的爱情只看感觉,长大后,爱情不知不觉便成了对等筹码下的等价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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