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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灭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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煚昭年的最后一个上元节,天地间红白夹杂美轮美奂,同美人入世那天如出一辙。整个京城满天明灯,烟花绚烂,四处灯火通明亮如白昼,皇城守门人醉梦间只见玄甲卫衣角,顷刻便丢了性命。
宫人四散而逃,红巾军身着玄甲一路杀到崇政殿,十名年及弱冠的皇子皆披甲持剑,无不负伤,负隅顽抗。
煚帝不过三十有余,此时自知大势已去,竟是两鬓斑白,仿佛一夜之间就形如枯槁,再没有往日的气定神闲,散漫寡断。裴鳞倚坐在皇位上,垂眸看着眼前孤身一人进入殿内的子皿。
“…怎么是你,阎将军呢?”裴鳞略感诧异,难道这阎虔殷临到逼宫还会心慈手软了?派自己一个军师来下手,或者说,他认为煚昭王室已是穷途末路,根本用不上他亲自动手。
想到这里,煚帝仿佛自嘲一般,扯起嘴角已是牵强。
“阎将军亲派微臣前来遣送圣驾。”子皿面无表情,语气毫无波澜,一手持羽扇,一手背后,一双刺眼的红眸盯得煚昭帝有些寒颤。脊梁笔直,丝毫不见怯懦,仿佛只是在面临常日里一场平平无奇的战争。
“遣送?呵,我知道,你们红巾军打的旗号是什么…逆鳞亡煚,灭昭扶渝,谋逆就是谋逆,何必如此冠冕堂皇。”裴鳞冷笑一声,“子皿,我知你被誉为常胜军师,但敢独自深入崇政殿,你莫非是认为我煚昭王室都束手就擒了吗?”
此言一出,埋伏在殿内四壁的暗箭齐齐对准了子皿,煚昭最后的死士也纷纷举剑,甚至王后,太子妃等女眷也削发断袍,提起对她们而言无比沉重的利剑。
子皿沉默地望着眼前一行人,一步步逼近王座。
每一步都有一个死士向他冲去,未等靠近便瞬间爆成一滩血水肉糜,猩红的血液在他身侧溅开,或印上翩翩白袍,或踩在木屐之下如盛开繁花。
白衣染血,步步生莲。
子皿只身一人,未动一刀一剑,死士尽灭,羽扇一挥,无数利刃悬空而起,刺入十位皇子胸膛,女眷七窍流血再不复往日鲜活艳丽。
“…妖…妖术…你究竟是什么人?!”煚昭帝颤抖着俯视着眼前如鬼魅一般的白衣人。
子皿闻言忽然笑了,那笑容附在他这张近乎妖冶的脸上有种说不出的诡异。
赤红的双眸忽然迸发出恨意,红的仿佛滴血一般的瞳孔映着昭帝恐惧的神情,他只觉得无比愉悦,嘴角扯出一抹嚣张的笑容,却故作怜惜地落下泪来,墨色卷发从纶帽中垂落几丝,美的犹如天造之物的脸庞神色扭曲,单薄的身躯笑得颤栗,无端一股破碎感,恨意和快意交缠,编织出一副癫狂皮囊。
巨大的恐惧袭来,恍惚间子皿的脸庞似乎越来越变得熟悉,但记忆中的那抹明艳的红色身影却怎么也记不起来了。
“她不是祸国妖妃,”子皿血红的双目紧盯着煚昭帝,“但臣是亡国奸贼。”
最后只记得那妖邪的红目。
阎虔殷带兵踏入崇政殿只见满地残肢断臂,鲜血几乎染红整个宫殿,煚昭帝神情恍惚,披头散发,明黄色的黄袍被鲜血浸染,手中拿着剑。
白衣军师似一白鹤伫立血糜之中,仿佛天神精心雕琢的面孔圣洁如神佛济世,平静的神色并没有过多情绪,清冷得如同千里冰封之上的雪莲,信手持扇,徐徐煽动,卷曲发丝随风轻拂,眼底的杀伐狠戾被小心翼翼地藏好,不露声色的阴毒像是一只狡猾的狐狸。
王座后挂着一副巨大的玉宸天尊神像,神像的青白衣摆也染上鲜血,由于太过高大,面容隐匿在纱帐之后,像是不忍见这修罗场景。
子皿盯着神像,讽刺般地笑了笑。裴鳞神志不清,近乎疯癫,被关入地牢。
身穿黑甲的红巾军进进出出搬运尸体,顺者昌逆者亡。搬出的尸体集中在晨辉门前焚烧,业火漫卷,烧死了无数宫人,也焚尽了昔日煚朝荣光。
珠璃将裴煜灵抹得灰头土脸,换上宫人的衣服,荣涟宫里的老奴拼死抵抗,掩护二人从后院的狗洞中出逃,慌乱中,裴煜灵仅带走了孟美人生前的一把银簪。
母亲的画像或者生前衣物也来不及拿走,都被毁在那个小小的宫殿中。
遗忘,是第二次屠杀。
逃亡中,二人还是被逮住,压到了晨辉门,烈火舔舐着皇子皇孙的脸庞,十三公主的尸体也被带到此处。
珠璃死死抱住怀中瘦小的裴煜灵,尽管手掌被他咬的鲜血淋漓,也不敢放手。泪水混杂着鲜血落入泥土和池塘,即将启明的天空仍不见一丝日光,阴云盖日,天公避世。
十三公主茉钰的头颅绑着两个小髻,系着红黄色绒花,偏头仿佛看着裴煜灵,白净的小脸被烧的焦黑,黑白分明的双眼已融于烈火,两个血洞空无一物,却好似写满了恐惧和怨恨。
一人一尸无声地“对视”着,裴煜灵胸口剧痛,哭得几乎喘不过气,恨不得当场冲上去和这些逆贼拼个你死我活。
但他却连挣脱珠璃的力气都没有。
裴煜灵忙整理心神四处张望,他一定要记得逆贼首领是谁。
只见火堆对侧一个模糊的背影立于崇政殿门。
裴煜灵努力抬高视线想要看清那黑色的背影,却被突兀闯入视线的白袍扰乱思绪。
珠璃连忙按下他的脑袋,裴煜灵只见一双染血木屐在自己眼前停下。
“军师,看衣饰这是蓑衣坊的宫奴。”一旁的侍卫毕恭毕敬地说道。
“宫奴?我瞧着倒不像。”裴煜灵听见头上传来一个清冷儒雅的声线。
随即感到一个黑影笼罩了自己,一股熟悉的香味萦绕四周,一只白玉般的手指挑起裴煜灵的下巴。
那张美轮美奂的面孔在裴煜灵眼前放大,眉目艳丽似妇人,却又不失男子硬朗深邃的轮廓,一双上挑桃花眼仿佛无端含情,猩红的瞳色摄人心魄。一席白衣,看似清白儒雅,在裴煜灵眼中却是掩耳盗铃欲盖弥彰的伪装,只是为了遮盖这身清丽皮囊下的狠戾与毒辣。
“你叫什么?”
“灵…”裴煜灵刚吐出一个音节,身后的珠璃连忙捏了一下他的腰,后者立刻改口道:“阿,阿炅。”
“炅?”子皿忽然笑着重复道。
“是,是,大人,他是我侄子。”珠璃害怕裴煜灵再说错什么话,连忙说道。
一旁的侍从立刻将珠璃踹倒在地:“贱婢,有你什么说话的份儿!”
裴煜灵见状想去扶起她,珠璃只是咬紧下唇冲他摇头。
“呵,还算机灵。”子皿轻声说道,随即起身离去。
珠璃和裴煜灵被打发出宫,流亡到了城郊的一处小渔村,靠珠璃做些针线倒卖过活。
【现实世界,21世纪华夏国C市昀呈集团】
“今天曜总出差回来啦?”
“是啊,你新来的吧。”前台神情复杂地看了眼面前今天刚入职的小姑娘。
她一脸花痴陶醉,很明显在幻想些不切实际的言情小说情节:“娜姐,听说咱们这个曜总可帅可帅了,是不是禁欲高冷那一挂呀?”
“…嗯,大概…算是吧”娜娜有些支支吾吾,不忍打破这姑娘的美梦。
话音刚落,一辆大奔高调地停在公司大门口,门口接待的小侍看到车牌号,神色一变,示意对面的同事去给车上的老总开门。
那年轻小伙子一脸的大义凛然,视死如归,只好认命地上前一步。
刚伸手,还没开车门,里面的人却一把推开,小伙子险些被撞到,连忙退到一边。
只见从大奔上下来一个高挑的男人,身穿豹纹貂皮大衣,腰间系着一条纯金logo的名牌皮带,腋下夹着鳄鱼纹皮包,紧身裤勾勒出修长的腿型,一双豆豆鞋尽显贵族高街气质。
大背头梳的油亮,阴云密布的天气却戴着一副墨镜,左手戴着千万名表和一串佛珠,内搭高定花衬衫,从头到脚,只有一张脸能看。
一米九往上的男模身材硬是被他穿成了精神小伙。
…土大款。
娜娜看着小姑娘,面上三分怀疑四分震惊七分不可置信,她却习以为常。
“爪子哟你娃,碍楞个久不给老子开门儿。遭创到了迈,该遭。”那土大款操着一口地道的川渝话,数落着一旁的小侍,然后一路风风火火地走进公司。
“曜总。”
“也,妹儿长乖了哟。”
“曜总好。”
“好好好,小林你看到陈瑞那个宝批龙没得?”
土大款一路和员工们打着招呼,问到助理陈瑞,话音刚落,一个瘦小的年轻人飞奔到了他面前。
“诸总好!”
闻言,在场员工皆是一愣,纷纷去看土大款的脸色,果不其然,他们的土大款总经理一如既往地骂出那句他的经典名言:“诸诸诸,老子看你像头猪,说了好多回,你老总我姓诸葛!老子想给你个灾舅子如回你屋老母子宫头复读一年胎教。”(我想把你这个小笨蛋塞回你温暖的出生地复读一年婴幼儿早教)
陈瑞是诸葛曜娘家乡下的远房亲戚,学历不高找不到工作,但是为人老实。所以被家里安排来A市给诸葛曜当助理,因为不太聪明,总是叫诸葛曜“诸总”因此被诸葛曜骂了很多次。
“对不起诸总!啊不是,诸葛总!我,我怕你飞机上没吃早餐,我给你去买卤猪蹄来着…”陈瑞委屈地解释道,因为跑着回来的,格子衬衫跑的皱皱巴巴。
诸葛曜一瞬间气得语塞,飞机上当然会有飞机餐,而且谁大早上吃猪蹄啊…虽然他挺喜欢吃的。
瞧着眼前小孩儿这乡巴佬的样,诸葛曜也懒得骂他了,一把接过猪蹄往电梯走去,随即视线开始在大厅里游走寻找着什么。
忽然,视线交汇,两人都同时移开,一直到诸葛曜进电梯,他也没胆子再去看人家第二眼。
角落里,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男生浅浅地笑了笑,低头看了眼自己手里的卤猪蹄,又有些郁闷。
宋谦回到自己的工位上,再次点开了那本刚刚看的小说《玄武逆灵》,这小说最近特别火爆,虽然剧情老套但是文笔不错而且作者也非常出名。宋谦是个阿宅,刚大学毕业就入职了昀呈集团的美工部门,从他两年前开始就喜欢上司诸葛曜,但是他自小就社恐,性格内向,两年了都不敢主动出击,每次只敢偷看人家。
虽然在其他人眼里诸葛曜纯纯一精神小伙,但是在宋谦看来却觉得他帅得一批。
可能这就是情人眼里出冰山多金冷峻孤傲迷人霸道禁欲总裁吧。
而土大款诸葛曜其实也在两年前就喜欢宋谦了,但是他是感情白痴,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心意,第一次在公司群里加上宋谦的微信,想尬聊找话题编辑了一大段自以为无敌撩的社会语录,但是纠结了一下午,难得有自知之明地觉得太土而删除。
宋谦又社恐,不知道怎么主动聊天,所以两人到此为止微信记录都只有互相打招呼。
现实里更是没怎么说过话。
小说在今天终于看到了大结局,摸鱼一下午,电脑上的画基本上只起了个稿,宋谦赶紧放下手机开始工作。
画着画着,宋谦不免又开始想《玄武逆灵》里的男主姜太玄,书中描写他风度翩翩,仙风道骨,却又不拘小节。一看眼前的画,竟觉得和诸葛曜有几分相似。
没错,宋谦看小说带入男主的脸是诸葛曜。
顿时脸颊发烫,正想改掉,忽然背后传来一个声音。
“画得帅。”
宋谦猛地转头一看,只见诸葛曜摸着下巴仔细端详着电脑屏幕。
他已经取掉了墨镜,冷峻的面孔映着电脑蓝色的荧光更显一股生人勿近的孤傲,浓眉杏眼,清冷中又透出一股佛像,像极了书中的描写。
“曜,曜总!我,我那个…”宋谦紧张得快结巴了,飞快地站起来,手指扣紧了衣角。
“都下班儿咯你啷个还没走呀?”诸葛曜笑嘻嘻地搭话道,闻着味儿看到了放在宋谦身后桌子上的卤猪蹄。
宋谦正想着怎么解释一直在摸鱼而没有完成工作,诸葛曜却突然迈出长腿向自己靠近。
极具压迫感的身体挡住一部分天花板上关了一半的白炽灯发出的光,宋谦整个人基本上都被笼罩在阴影里,此时下班时间到,基本上同事都走完了,所以没有人注意到他们这个角落。
诸葛曜的帅脸在眼前逐渐放大,宋谦脸更红了,以为自己上司要利用职权行什么不轨之事,宋谦已经脑补出一万字晋江霸道总裁文,千钧一发之际,诸葛曜却越过他的唇,伸手掏出桌子上的猪蹄。
“香惨咯,给我留滴迈?”诸葛曜打开塑料袋,也不等宋谦回答,生怕他不是给自己的一样啃了一大口。
“那个,是,是准备今天回来的时候给您的…现在都冷了。”
“莫得事,谢谢咯。早点回去休息哈。”诸葛曜一听是给自己的,啃得更开心了,走了两步倒回来,“要不要我送你回屋?”
“不用不用,不麻烦曜总,我住的不远。”
“那要得嘛。路上小心噢。”诸葛曜略有些失望,只好独自离开,走了几步又退回来,“勒不是你晚餐撒,你次饭没得?”
“…还没。不过您吃吧,我等下路上随便买点就行。”宋谦刚说完,肚子就很不争气地响了。
“走走走,我也刚好还没吃,整两杯儿。”说完,诸葛曜很自然地揽过宋谦的
肩,不给怀里人拒绝的机会,问他想吃什么。
“我不挑食,曜总定吧。”
于是宋谦就稀里糊涂地被带到了街边一家大排档。
诸葛曜盘算的是自己怎么着也暗恋人家两年了,却还是没什么进展,今天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表明自己的心意。
这家大排档是诸葛曜一直都很喜欢吃的,虽然味道好但是价格小贵。他经常下班了拽着陈瑞来吃,但宋谦为了省钱,只有在团建时来过。
酒壮怂人胆,三瓶下肚诸葛曜面色微醺,看着眼前白净的人只觉得心里欢喜,笑得傻里傻气,这表情配上他那张脸别提多违和了。但宋谦却觉得他笑得特别温柔好看,再加上喝了点酒,小脸通红。
气氛到位,情绪刚好,此时服务员却推开包厢的门,端进来诸葛曜每次必点的硬菜:红烧卤猪蹄。
于是,土大款就跟失了智一样开始疯狂干饭。
由于猪蹄太好吃,就把表白的事给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