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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他的初见初识 ...

  •   “Past lives couldn’t ever hold me down. Lost love is sweeter when it’s finally found.”
      窗外是蓝得透彻的天和几朵百无聊赖的云,晴得正好,阳光肆意泼洒在我的桌面。伴着耳机里清澈的人声,世界明亮了起来。我情不自禁跟着哼出了声。
      “陈忻,听啥呢?”邻座的同事探头看我手机。“噢,是它啊!这首歌超火的......但是这个乐队我怎么没听说过,不是原唱吧?”同事疑惑,念出了乐队的名字,“PARADISE LOST?”
      “人间失乐园,是一个超级小众的乐队。”我笑笑,理解她的疑惑。
      PARADISE LOST人气不高,演出少之又少,线下的live house只办过两三次,更不会有周边、物料。之所以会关注到他们,是因为偶然间听过他们某张专辑里一首冷门的歌,在某云评论不超过一百,而我却一听就爱上,还反复听了好多遍。
      发呆之际,手机弹出一条消息,是华东线下七夕夜乐队拼盘演出。我照常滑了一滑,看看受邀的乐队及歌手,意料之外地有PARADISE LOST。抱着好奇,我约上三五好友一同前往。

      外场很繁荣,也许是节日的烘托,虽然今天邀请到的都是一些小众乐队,来者仍是人山人海。演出很快就开始了。多亏了那个有名的DJ,演出现场的气氛非常好。Livehouse很热,我拿着啤酒,听到最后已经有点累了,就找了个比较没人的角落靠在墙边,换了个视角,看到了鼓手Martte,此刻他仍激情澎湃,一下就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和台下人的躁动狂热不同,我看出他是在挥洒自己对音乐的热爱,是一种别样的热情,极具感染力。我在他的带动下又恢复了活力,同时也定神仔细看了看他。
      Martte左右手交替挥动鼓槌,间或踩踩踏板,穿着松松垮垮的黑色衬衣和简单的牛仔裤,有些慵懒;他微微偏头调整耳返,追光灯的侧光落在他头上,灯光勾勒出他的下颌线,清晰可见他的嘴角勾着,似乎享受其中,不受打扰。
      他并不是只看一眼就会被惊艳到的好看,却给我了一种意料之外的温柔和青涩。是明朗而又干净的少年,好像夏日的汽水,还带着柠檬的那种。我承认我当时沉醉于一瓶汽水了。
      虽然是第一次见,我却彻底地记住了他。
      接下来的那首歌竟然是我最爱的那首冷门歌。当那首歌前奏响起来,我激动得大叫,也是那时才知道那首歌不仅是他写的,更是他作为主咖唱的。

      总之是一次让我印象最深刻的livehouse了,结束后我还意犹未尽。但我清楚也只是出于对喜欢的乐队的欣赏,仅此而已。演出后我买了他们的专辑,是已经签好名的版本,可惜那张里面没有我最喜欢那首歌。
      之后的一段时间我并没有多想什么,只是每天早上上班路上都会点开那首歌听一听。听它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那时候我从来没想过会因为这首歌跟耳机里唱歌的这个人有交集。

      时间转瞬即逝,一晃就到了年底。某云的年度总结,那首歌不出所料成为了我年度歌曲top1。然而演出并没有为那首歌增加热度,评论还是寥寥无几,可我还是怎么都听不腻。
      除夕那天,我鬼使神差地找出他的某博账号,给他发了私信。
      我给他看了那个年度歌曲排行榜的截图,并告诉他我很喜欢那首歌,现场也很棒,祝愿他新年能写出更多更好的歌。
      过了一个小时,他竟然回复了我。
      “有品位!你也新年快乐呀。”
      “明年现场见!”我颤抖着打下这几个字,心脏快跳出来了。
      “现场见啦。”

      这次简短的沟通,无疑让我对他的好感更深了一层,也让我真正地开始想要多了解他一些。
      他很少发博,从他为数不多的几条博中可以看出他的生活其实很简单,演出,上课,排练,但并不枯燥。他一开始是在清吧里驻唱,被PARADISE LOST的主唱发现的,现在偶尔也会去驻唱。
      我发现原来他不仅会打架子鼓,吉他也弹得很好。
      原来他们乐队歌曲的作词作曲和编曲现在基本都变成是他了,可以说是核心人物。

      然而并不是只有我一个人会欣赏他的优秀,在他的博里,我发现了有几个姐妹十分痴迷于他,似乎是他驻唱的时候认识他的。
      作为常年混迹于这个圈子的人,我知道一些搞乐队的人生活很乱,但是我并不关心,毕竟我也只是听听他们的音乐而已。对他,我则失去了一些“大度”,希望着他能出淤泥而不染。所幸从那几个姐妹口中得知,他总是很神秘,不混这些所谓的圈子,从不加乐迷的微信,更不会私底下接触乐迷,有才华和天赋,也很努力。
      我发现他搞音乐,纯粹因为热爱,却几乎投入了全身心。可以看出他在极力地避免他的音乐被金钱等“恶俗”的气息沾染。

      就这样又好多个月过去了。很幸运,他们要来我在的城市演出,而且是专场。于是我早早地买好票,等着演出的那一天。
      在演出的前一天晚上,我又忍不住给他发了私信。
      “说好的明年现场见,我没有食言哦,明天见!”
      我以为他现在应该在紧张地准备,毕竟是第一次较为大型的专场,所以不会回我。结果过了二十分钟,弹出了新消息:
      “明天见!”
      我嘴角下意识上扬了。紧接着他又说:
      “不过明天要唱新歌,你喜欢的那首没法唱给你听了。”
      看到这条,我心里的开心远远盖过了遗憾。
      他记得我,记得我喜欢那首歌。
      我回复他没关系,新歌我也期待。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我问他结束之后有空的话能不能合影。他爽快地答应了。

      第二天演出,他换了件白色的衬衫和黑色类工装裤,举手投足间仍是青春阳光的气息,几乎看不见和那个圈子,那个大染缸的任何关系。
      来得还是晚了一点,我只能站在第一排的拐角,我能看见他,他却不容易看见我。我全程都只关注了他,好像追光灯只为他一个人开了。
      他潇洒肆意,尽情地展示着他的音乐,他的才华。他迫不及待地想把他的一切展现给大家,带着少年的傲气,洋溢着喜悦。这样的他,我怎么会不为他所牵动。
      我蹦得正开心,转眼却要结束了,已是最后一首歌。结果就在这个时候,熟悉的旋律响了起来,是我最喜欢的那首歌!
      那一瞬间我就像被击中了一样,有些热泪盈眶。
      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看着他,发现他的眼神好像在台下找着什么,演奏这首歌也比之前要更加快乐。
      我并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最后还是唱了这首歌,然而我的大脑也没有去管这么多。感动和兴奋交杂着,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感觉到,人在做自己热爱的事的时候,真的会发光,真的会变得特别。可能,每一个个体原本就是特别而又迷人的。
      结束了以后我一边向外走一边给他发私信,表达自己的感谢和开心。他竟然很快就回复我了,说这其实是一个意外,吉他手的弦断了,原先的那首唱不了了。
      然后他说,要不要合影?
      我们于是约好在门口见。我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等了他一会儿,他拎着大包小包出来了。这么近距离地看见他,我有些紧张,向他挥了挥手,打了声招呼。可能是因为我的僵硬不自然,他突然笑了起来,露出小虎牙,我则被他的虎牙逗笑了。我们俩之间尴尬的气氛烟消云散,我真心诚意地夸了他,他露出微微自恋的表情说,也不看看我是谁,紧接着又摆摆手笑了。我们拍了几张照片,他就跟上大部队离开了。
      从开始到结束,都稀里糊涂的。

      晚上回到家,我还沉浸在兴奋中,辗转反侧不能入睡。
      我已经看了很多场各种乐队的演出了,从来没想过会对哪个乐手产生不一样的感觉。也许是那首歌我实在听了太多遍,也许是短暂的见面他过于友好。
      于是我又给他发了消息。
      “还是想再谢谢您,今天很圆满,我很开心。”
      没想到他也还没睡。他说:
      “客气啥,也谢谢你来看我的演出,下次再见。”
      好,一定要再见。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和他的初见初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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