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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底色 ...

  •   不知道其他人当上部长了会怎么想,但总之,我在进入魔法部那天只有一个感觉:地下真冷。

      那年是个秋天,普雷耶真是太节俭了,空调居然都不开暖风。

      我搬进那个办公室的第二天就感冒了,那次感冒差点要了我半条命,因为我还发烧了。

      或许我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的结局,所以对任何事情都比较冷静。

      我只在那个办公室待了三个月,我不喜欢无休无止的公文,至少不喜欢只有公文,顺手叫了马尔福和赫敏轮班干活,我自己则快快乐乐回到总部了。

      “你能不能学别人,乖一点,哪怕是装的呢。”

      “您怎么会突然这么想。”修斯特从文件堆里抬起头。

      “你踩到我的脚了。”

      “抱歉。”

      “骗你的。”

      我吞下一颗葡萄,善恶树上的智慧之果,太具有宗教意义了。

      我在尝试戒酒。

      他无条件相信我,这跟喝酒有什么区别。

      有人说我很傲慢,不知道他们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

      只是不想浪费时间而已。

      难道只是没有奉承别人,没表达和他们一样的见解,就算傲慢吗?

      如果硬要给我的行为套进七宗罪里的话......

      那我这分明是暴怒。

      傲慢这个词还是太宽泛了,而且傲慢也不是随便就能算的吧,高傲或是清高是不是也被误算进去了呢?还有真正算是原罪的虚荣和悲伤

      我可以退之求其次,更何况,我每天像是得了超雄综合症一样,动不动就躺在地上发火,还是算进暴怒里吧。

      “维拉克,你也该成长起来了吧。”母亲在饭桌上对我说道:“你做了太多错事了。”

      听过一句话:“不死是魔咒,永恒是天罚。”

      有可能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当然,也可能是因为被用水泥灌装起来扔进了亚马纳海沟。

      无论如何,强大的力量、再加上不死,这起码也算是个半神了。

      但为什么,神的意志会成为错误呢?

      “我为什么要改变呢?”我不解地望着母亲:“成长?成长?妈妈,您在说些什么呢。”

      我无法理解,无论如何也不能明白,我浑身都在冒冷汗,好像我从来没有认识过她一样。

      这种被背叛的感觉,还是上一次修斯特带给我的。

      但是,这次我没有准备。

      我能感到我的身体在发麻,是因为我在压迫我的牙齿:“太荒谬了。”

      只有活人需要成长,可我是死人啊。

      历经坎坷的人才会成长,所以我不会成长,因为我一直都是顺风顺水。

      “这不是,你们一直希望我做的吗?”我重复着,有点茫然:“不做受害者,就只能加害其他人。‘这些残暴的欢愉必将以残暴结束’。他们带给上一代的,我必将以更多报应。难道,不对吗?”

      “所以,很痛苦吧。”修斯特问我。

      “还好吧,幸好我有足够的时间,告诉她,我是对的。”

      “为什么不疼?”

      还是一样的问题。

      “因为,我不需要这么多的良心。而且这里不是还有你安慰我吗?”

      “要是我们都走了呢?”

      “我依然有足够的时间,等你们都回到我身边,然后跨越下一个世纪。”

      我有一张合照,我们唯一的合照,是我杀掉普雷耶的那天,开宴会的时候,修斯特偷偷用定时相机拍的。

      世界就是由我的胜利组成的,所以,我无论如何都会走向既定的胜利。

      目前为止,我的失败,只存在于想象当中。

      我也真是受不了了,只不过露出了本来的面目,就开始有人造谣我又死了。

      理由是我性情大变。

      懒得再思考这种事了,还是再欣赏一下新买的风灯吧。

      是修斯特送我的,黑色铁艺巴洛克风格,我觉得还是更加偏向哥特风格,

      冷色调就是最棒的!

      它的光是冰蓝色,我回礼了一块黑曜石灵镜。

      我举起沙漏狠狠摇了几下,虽然里面没有小人,但也够我发泄了。

      我想见他,一秒钟也不想分开。

      这就是爱吧,依赖,渴望掌控,想要把他身上的每一块肉都吞进身体里。

      我们互相需要,我们互相给予,也互相索取,互为缠颈的绞刑绳索,也是藏在骨血中的弯刀。

      爱的极致,是疯狂。

      得找个理由去见他。

      金发会改变,瞳色也会,但我的灵魂底色绝不改变。

      在阴影里,才更容易长出一头金发,甚至是银发。

      在北欧,纯金色的头发会代替太阳的光辉。

      他们把嫉妒叫做绿眼怪物。

      普雷耶说过,我比手机屏幕里显示出来的好看多了。

      我赞同这句话。

      我见过那张照片。

      屏幕里的我有棱有角的,好奇怪,手也不好看,指节上有螺旋,要是我的手长这样,他们早就跑路了。

      我的医生一直建议我去做美甲,因为我的手曾经受过伤,必须留一点,做了美甲就不会总是想要剪指甲了,看似有点道理,但实则没有任何依据。

      这事我记得,很久以前的事,是我攻击礼仪老师的时候留下的,也有可能是攻击乌姆里奇时候的旧伤。

      总该和修斯特一起去吧,毕竟以后是他用的比较多,款式得问问普罗特,他对人手的造诣在组织里已经登峰造极了,我看了,他做的石膏模型确实很逼真。

      这双手可有大用处,当然不是为了实用,有用就有用在我每次把手套摘了,普罗特就像闻到血腥味的鲨鱼一样过来了。

      他怎么不早点爱上手,还省的我为了提升实力花那么多加隆了。

      为了拉拢人,我把头发都留长了,但有一说一,确实好看不少。

      只要不让指甲像野生的,那么留一点用来撕包装袋还是没问题的吧。

      普罗特建议我把无名指和小指延长,戴个护甲,莫莱塔让他滚。

      最让人绷不住的是,他是认真的,还画了图纸,当他拿着明显具有洛可可风格的模型来到我身边时,只不过这回是把两枚指甲直接做成护甲的模样。

      卡洛莎眼睛亮了,毫不犹豫地拍照保存,然后跑去找人做指甲了。

      我决定不参考他的审美了,多戴手套比什么都强。

      我的指甲本身还可以,我的指甲属于比较窄的,老实说,平时不干活,怎么可能想到剪指甲,不过我真的老老实实打理了。

      它们一直在往尖的长,有点糟糕。

      留的太长,我自己也觉得麻烦,毕竟我是要戴手套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2章 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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