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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遇到了同伴(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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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威尔德涅斯。我叫格兰尼-瑞曼迪恩。对女孩来说是个奇怪的名字,但谁叫我祖父是医者之神呢?
说到我的家庭,就必须提到我的母亲,瑞曼迪恩之女,药物学天才,很多人都听说过她的能力,不过我每次问她的时候,她总说,他们这是在胡说八道呢。但我决意不告诉她我房间里挂着的那些草药绝大部分都是我早上趁她还没有起来时去我们屋前的土地上拔的。还差一种黑根草,我就能集齐所有的草药了。
是的,我亲爱的祖父绝对想不到,他不准许我母亲做的事情,其实我已经在偷偷地做了,并且卓有成效。
至于我的父亲,他在我十岁的那年就死了,一只雀鹰送来了他的死讯,从那时起,母亲就再也不愿意提起他。我只知道父亲是个菲洛克斯人,这也导致了我在更大程度上只是一名准菲洛克斯,而不是什么神族。
说到我,嗯,一个准菲洛克斯,一个形同虚设的治愈师。相信我,这不是谦虚。我作为一个神族的混血,我的亲人(或许应该就叫他们神族),并不想接纳我,从来都没有给我什么好脸色,除了母亲。最终我们两个索性就离开了家族,在林间废弃的木屋中隐居了起来,十四年来,我想我已经习惯了孤独的滋味。
在这十四年间,我唯一去了解世界的方法就是那本书。母亲把它交给我时并没有告诉我它叫什么名字,褐色的书皮上也没有任何标记,但是我却能从上面学到几乎一切草药学知识,同时,我也发现了它的一个神奇功能,它就相当于一个药箱,我已经从自己的收藏里去了不少出来塞进对应的书页里,我并不知道它们去了哪里,但我那时也没有意识到这本书,还有我做的这些事,塞进去的几百种草药,将对我的未来产生多么巨大的影响。
但是,不得不注意的是,在这个屠杀菲洛克斯人的时代里,治愈术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件武器,和相应的技能。
母亲并不喜欢这个主意,但是她一向不排斥过路人,所以我总能从行人那里学到一些剑术,射箭,甚至是决斗的技巧。
我的第一把匕首就是一名过路人送给我的。银质的刀刃,却仿佛隐隐约约地透出一种绿莹莹的光,刃很长,只比剑略短一点,但是我用着却远远比剑顺手了不知多少倍。很有意思,不是吗?
在我的第三节课上,我就成功把我的导师解除了武器,一半是因为他的瘸腿让他行动不便,另一方面,我完全可以骄傲地承认,我在用匕首作战这一方面表现不错。临行前,他把他的匕首送给了我。“你将会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师。”他这么对我说,我礼貌地报以微笑,琢磨着我最后的一下重击应该不会把他打傻了,只是那时的我并没有明白,这,也在某些方面标志了我将要成为什么样的人。
我回去在自己的房间里仔细研究了这把匕首。发现刀柄是橡木制的,上面刻了不少花纹,年代古老,我还能从上面些许较深的花纹中感受到魔法的气息。刃上没有任何铭文,只在与橡木手柄相接的地方用古体字刻着这样一个单词,“terra”。我记得这个词在拉丁文中指土地,但是我仍然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在匕首上刻这样的字眼,也许是指刀刃的材料来源于土地?我晃了晃头,怎么有人会这么傻?不管怎样,我收下了匕首。如果有一天我必须在野外生存,这或许是一件不错的防身武器。
只是,我没有想到的是,那一天这么快就来了。
所以,现在我就在这里,在这该死的林子里,身旁一边挂着自己的匕首,一边拴着一个袋子,伸缩袋,更准确地说。袋子里面其实只有我的那本书,母亲不太赞成我把它带出来,但是我还是固执地把它装进了袋子,身为一名准菲洛克斯,如果我要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师,还需要在这林子里待上三个年头,对,没错,今年我十五岁,只要我在我十八岁生日的前一天回到家,我就能在十八岁生日那天得到菲洛克斯的标志了。我不太在乎,但母亲似乎迫不及待地想要我继承父亲的衣钵,只是,首先,我得活到十八岁再说。
我环顾四周,意识到自己陷入了大麻烦。
天已经黑了,但我却全然未知,连篝火都没有生,我暗骂自己的愚蠢,一眨不眨地盯着林间的那几双绿莹莹的眼睛,紧张地咽了一口口水,暗自庆幸自己仍然带着匕首,否则——我不愿意想下去了。我数了数,五双。“真不错。”我嘟囔了一句,手中的匕首攥得更紧了。我和那些狼就这么僵持着。
后来,大概是饿得不行,一只吼叫着冲了出来。我握紧了匕首,准备迎敌。它绿莹莹的眼睛让我有点发憷,我一刀捅向它的脖颈,却被它向右闪开,我乘势一挥,匕首的刀刃直接插入了它的脖颈,正想松一口气,却注意到了它眼中的一道诡异的光,顿时明白大事不好。
我遇上了五只卢普斯。
我极力试着让自己冷静下来,脑中闪过书上的一句话。“卢普斯经常群体捕猎,一个群体通常不少于三只,它们属于旧教的产物,将人的血与狼的血按一定比例相溶,诞生的狼崽便具有了人的智力,一般武器无法伤它们分毫,银反而会激怒它们,火能让他们退缩,能够杀死卢普斯的唯一物质,是黑曜石。”
“银会激怒它们。”我颤悠悠地自言自语,情况对我越来越不利,五只卢普斯全部走出了林子,喉咙深处发出低吼声,我做出了在我看来唯一明智的事情,跑。
我很少跑得这么快,但是一想到身后那些绿色的眼睛,我不觉得加快了脚步,在树林与藤蔓间艰难地穿行着,身后的那些卢普斯越来越近了。我意识到过不了多久,它们就会追上,然后——我的眼角瞥见了一棵树,一棵橡木,脑子里闪过两个字,爬树。
我知道这听起来很愚蠢,尤其是对女孩子来说,但是,我领先的几步优势恰好够我在那五只卢普斯在赶上来之前爬上树,我做到了。尽管姿势不大优雅,但我毕竟活下来了,暂时地。
我坐在最粗的一根树枝上,仍然惊魂未定,我深吸了一口气,看向树底下的那群卢普斯,它们的眼睛已经变成了亮红色,诡异。我必须抓紧树枝才不至于让自己掉下去。我太紧张了。
“该死的。”我低声咒骂了一句,换了一个姿势让自己坐得更稳当,目光丝毫不敢离开树下的五双红色眼睛,它们环绕着橡树形成一个大圈,我意识到它们想要把我围困在这里。
我脊背有点发凉,目测了一下从这棵树到其他几棵的距离,不长,我应该可以跃过去,但是一旦失手了——我打消了这个念头,不过,我一定要想个法子摆脱这些该死的混血狼。
我向四周望望,没有藤蔓,没有任何在我看来可以作火把的东西,甚至没有一根干树枝,至于黑曜石——我不知道现在还找不找得到这种东西。我记得自己曾经在书里塞了一块,但是我早就忘记在哪一页了,我感到书被我坐在屁股底下,硌得有点发痛,我决意不理会它,天知道什么时候这块黑曜石还会有用呢。用它来杀死一只卢普斯?这也太浪费了吧。我索性就呆在树上,看你们能拿我怎么样。
两个夜晚后,我便后悔了。
黎明的曙光到来了,我用匕首在树上那两条标记后面再刻出一道,三天了,三天没有任何食物和水,就算我能采集叶上的露水,这也起不到多大作用。三天的饥饿和脱水快把我逼疯了,想到这儿,我不禁咬紧牙关迸出几句诅咒,这引得下面的几只卢普斯又低低地吼叫起来,“该死的混血狼。”我低声骂道,微微换了换姿势,却一不留神蹬掉了一根树枝,脑中一阵眩晕,我意识到自己这么下去撑不了几天。我必须找到一个方法摆脱这些东西。
只是,我没有意识到,帮助这么快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