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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二月末三月初的江南水乡,已经有了城外南山桃花遍地开的好风景。

      南山上有座姻缘庙,在本地一向名气不小,一到春日天暖时,就有无数年轻男女前去踏青并求姻缘。

      在桐花听到的传说里,据说南山是前朝一位公主买下来用于取悦心爱驸马的地方,因为山上遍植青竹,十分切合驸马的文人秉性。

      后来驸马为表情深,让人在南山上种满了桃花,用一首“桃夭”向公主倾诉心意,天长日久下来,公主与驸马的恩爱情深就逐渐成为了人们津津乐道的佳话。

      前朝覆灭到如今已经两百多年,漫长的时光洗礼过后,只留下了如今这样一个美好传说以及南山姻缘庙里络绎不绝的香客。

      当然,还有山上那些终年不褪色的青青翠竹与每到春日勃勃绽放的鲜妍桃花。

      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北方人,桐花总是有些不太适应江南这遍地是水的风貌,和她的家乡密州相比,灵州这个地界,说是风景如画也不为过。

      站在南山上往下看,能看到纵横水网与交错河湖,也能看到街头巷尾之间的小桥流水与古镇小城。

      她所居住的鸡鸣巷在平安镇的东北角,正临着一条潺潺而过的溪流,每日早晨,她都要在溪边打水,打完水之后,还会在河边坐上一会儿,听附近的婶娘嫂子小媳妇们聊些东家长西家短的琐碎事。

      当然,闲聊的前提是这些热情的妇人们不要那么关心她的亲事。

      每当话题延伸到这一处,她倾听的兴趣就会立刻消失,然后迅速避开大家的热情追问或介绍,腿脚利落的跑回家,被老头子絮絮叨叨的啰嗦一顿之后,赶着家里的驴车出了镇子去南山上运山泉水。

      所以说,学医的人毛病就是多,泡个茶非要什么南山顶上的山泉水,说是清冽甘甜,延年益寿,好处多多,虽然桐花喝在嘴里和井水泡的茶根本没什么差别。

      每每这个时候,老头子就要开口嘲讽她不识货。

      “你以为你每日里喝的药是用什么水熬的?要真用水缸里那些水,那都是糟蹋我那些好药!”

      所以,药那么苦还怪我自己水运得太勤快了?

      桐花心里腹诽,面上笑意却不变,只道,“今日我不想喝药了,所以去南山汲水这事,就算了。”

      “停药?”老爷子眉一挑,神情瞬间凶巴巴起来,“你这个不孝女,今日你敢停药,我就把你赶出家门!”

      “赶出家门?”桐花笑着反驳他,“赶我出家门这件事,舍不得的人反正肯定不是我。”

      “当年也不知道是谁在我的棺材前,哭着喊着叫宝妞儿,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是谁我不说。”

      被提及当年糗事的人当即老脸一红,恼羞成怒的赶人,“去去去,别在我面前碍眼,去练你的刀你的剑去,别闲着在这里找事!”

      “好,不找事,我去南山给你汲水去。”桐花戳了脸皮薄的老头子一把就收手,神清气爽的出了家门,赶着驴车去往南山。

      路上车马粼粼,正值春日踏青的好天气,桐花哼着山间小调,间或看一眼路边如诗如画的春日景致。

      这已是她在灵州看到的第三个春日,虽说民风淳朴风景甚美,但她最爱的,还是她的老巢凤凰山。

      凤凰山名字听着响亮,但其实根本没什么特殊传说与来头,只不过是一座平平无奇的普通山峰罢了,若说真有什么特别的,大概就是地形特殊,山路上摆开阵势一守,就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

      这对于以凤凰山作为老巢的山匪们而言,无疑是最好的优势。

      桐花从小在凤凰山长大,说那里是她的根也不为过,只可惜如今她却是暂时回不到老巢去的,按照老头子的说法,灵州这里更适合她休养,少说也得再待上几年。

      ***

      春日正好的南山上此时游人如织,桐花将驴车停在山脚下,抬眼望去,这座不高不低的山红绿相间,红的是盛开的桃花,绿的是潇潇翠竹,犹如碧玉盘中盛粉色宝石,阳光下盈盈生辉惹人喜爱。

      桐花拎着一个巨大的水桶沿着小路慢慢往山上走,偶尔遇到几个同样来取水的熟人,彼此之间也会互相打声招呼。

      “程姑娘,今儿又来给老大夫打水啦!”一个中年男人出声招呼。

      桐花笑着点点头,“这不是少了那山泉水就煮不了茶熬不了药吗,少不得得给他老人家灌满家里那口水缸。”

      “姑娘孝顺!”不远处有小伙子竖起一个大拇指,“就咱们这镇里村外的,能天天为着家里人来这儿汲水的,头一个当属程姑娘。”

      “闲着也是闲着,来山上就当散心了。”桐花说着,快走几步往更上边去了。

      中年人瞅着前方那人的利落背影,和旁边的小伙子感叹道,“看看,就程姑娘这干活的架势和力气,谁家娶回去都是一个能兴旺家宅的贤惠人。”

      闻言,小伙子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叔,这种事你当谁不知道啊,只是镇上村里的媒婆们只差跑断了腿踩平了程家的门槛儿,人家程大夫是一个都看不上,这程姑娘对婚事也从不点头,一切只听老大夫的,不然,那些婶娘们哪里舍得放过这条大鱼?”

      说起前几年搬到鸡鸣巷的程大夫和他的闺女,镇上哪家人不在家里说道上两三句。

      比如程大夫本人,医术出众不说,还是本县县太爷的座上宾,平日里每逢节日还会在镇上举行义诊,乐善好施薄有贤名,至于老大夫的闺女程姑娘,虽然不是令人惊艳的漂亮,但容貌也算不错,性情爽朗干活利落,家里家外一把好手,外面同样有不少年轻人喜欢。

      难得的是,这位程姑娘还颇受那些平日里不好惹的三姑六婆大姑娘小媳妇的喜爱,每每见到,都要拉上两三句家常,其中有些人更是巴不得将人娶回家中做媳妇。

      然而,可惜的是,虽然大家做媒的热情极高,程老大夫却极不买账,有人上门说亲就惹得对方好一顿发火,为此被撵出程家大门的媒婆和提亲之人没有十个也有八个,惹来不少怨怼。

      这些闹得难看的冲突后来全都是程姑娘一家家上门收尾的,若非她料理得好,饶是程老大夫医术再出众,在镇上也过不了如今这么惬意。

      私底下有传言说,程姑娘透露过,她本人是有婚约在身的,因为和之前那家没有退亲,所以才不好再行婚嫁。

      因此,叔婆婶娘们一提到如今依旧大龄未婚的程姑娘,私底下总要暗暗骂一句那不知身在何处的前未婚夫耽误人家姑娘再寻良缘。

      来南山汲山泉水的人多,但能走到位置最为优越那一处泉眼的,唯有桐花。

      离了众人视线之后,她脚下轻点,施展轻功上了一处地势险峻的悬崖边缘,那里横着一条绳索,桐花将绳索上的小水桶提上来,开始一边等一边给大桶里灌水。

      因为泉眼细小出水慢,等待的功夫她就在一旁练功。

      她自小天生神力,靠着这身力气,前些年她纵横往来无往不利,但后来受伤后,这一身神力就开始时灵时不灵,如今她已经慢慢习惯不再依靠这身力气谋利,武艺方面无论是心境还是技巧都有了新的进步。

      悬崖边的密林里安放着她的一刀一剑和一杆长-枪,皆是平日练武所用。

      前几年天下大定新皇登基之后,开始禁止民间私藏武器,桐花无意挑衅律法,为了安生在平安镇上度日,便将练武的地点定在了这里,武器也安放在这里。

      长-枪之上,红缨已黯淡,枪头半毁,再不复当年刚入手时锋锐。

      桐花拿在手中摩挲了两下,那断掉的半截枪头,老头子说埋到了她的衣冠冢里,她手中剩下的这部分,无论是枪头还是枪杆上都布满了划痕,可见主人当年使用之频繁。

      “辛苦了。”她仔仔细细的保养了心爱的武器之后,重新将其插在了狭窄的石缝中。

      如今天下太平,她这杆枪约莫已经再无用武之地。

      不过,当年外祖父将这杆银枪送给她做生辰礼物,陪了她十几年,曾无数次救她于性命攸关之际,往后,她应当也会送自己未来的儿女这样一份礼物,希冀他们不堕先祖之风。

      桐花练了一会儿刀,密林之中刀气纵横,很快扫出一片清净地。

      “你就不能秀气点练练剑法,练剑多漂亮啊。”刀势将收之际,对面传来熟悉的不耐烦声音。

      “我不,我就喜欢刀。”桐花偏要气人,堵了对方一句。

      君子剑是老头子送的,说是费了他好大力气请著名剑师铸的,是三年前送给桐花庆祝她安然醒来的礼物。

      只可惜,这份礼物在她手里纯纯成了摆设,她平日练武,甚少碰剑,摆在那里更像是个漂亮摆件。

      “早知如此,当初我何必煞费苦心送你这么一把漂亮的剑,直接去集市上买把杀猪刀送你好了。”程老爷子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这等好东西给你真是浪费了。”

      “这会儿不是当初在我身上靡费千金的时候了。”桐花笑这嘴硬心软爱说反话的怪老头儿,“当初也不知道是谁的宝贝药库被我清空了,心疼得天天晚上抱着药罐子嗷嗷哭。”

      老头儿心说,我那是心疼药吗,我那是心疼我的宝妞儿啊,吃了那么多苦头,差点连小命都给搭进去。

      不过,当着桐花的面,这话程老爷子是永远都说不出来的。

      他只会扯着嗓子骂人,“沈颂,你个牙尖嘴利的小滑头!等着喝加了三倍黄连的苦药吧。”

      说不过小姑娘,但作为一个大夫,还是给人治病养身的大夫,程老爷子自然也有自己独特的报仇技巧。

      “怎么突然叫我沈颂?”桐花挑眉,“听起来怪不习惯的。”

      “毛病,自己的名字听不习惯,”老爷子念叨,“沈颂,多好的名字啊,偏你当年人小主意大,非要叫什么桐花,给自己起了这么一个俗名,听着跟村里的桃花梨花玉兰花一个路子,不对,比人家还要俗气。”

      “桐花是什么金贵的好东西吗?偏你拿来做名,还一叫就叫这么多年,没得被人凭白嘲笑了许多回。”

      “大俗即大雅,桐花有什么不好?”桐花笑容恣意又坦然,她看着不远处已经打了花苞的梧桐树,慢悠悠道,“桐花应时节而开,交替春夏,寓意祥瑞,为其撰写诗词文章者无数,哪里不值得人喜爱。”

      “至于那些嘲笑我的人,今朝再看,留得性命者还有几何?”

      闻言,程老爷子心中舒坦了一些,自家姑娘,就是叫阿猫阿狗那也是最好的,哪容得了外人嘲笑欺辱。

      只是,还没等他舒心一会儿,桐花后一句就紧接而至,“当初敢当面嘲笑我的,哪个没被我揍过,要是背地里再犯,被我知道了,夜里套麻袋多揍两顿也就是了,还用得着放在心里念念不忘?”

      被堵得哑口无言的老爷子这才想起,他面前的姑娘从来不是一个乖巧听话安分守己的乖孩子,而是一个战场之上一杆长-枪冲锋陷阵让无数敌人闻风丧胆的杀星。

      世间女子凶悍如沈颂者,着实少有。

      不对,小姑娘更喜欢他们叫她桐花。

      老爷子吭吭哧哧的叫人,“这山泉水取好了没有,取好了就跟我一块儿下山,顺道跟我去南山寺里拿一下方丈送我的经书。”

      “原来你从寺庙那儿过来的,”桐花收拾好刀剑,拎了八分满的水桶起身,“我还以为我那多年寡居的老义父春心萌动,去姻缘庙里求姻缘去了。”

      “胡说八道!”老爷子愤愤道,“小混蛋就会编排人,我心里只有你义母!除了你义母,谁都入不得我的眼!”

      “既然心心念念都是我义母,怎么不早点动身去西南寻人?”桐花挑眉,“我义母她们的寨子里,多的是俊俏年轻人,就您这把老干菜,如今怕是上不了我义母的饭桌了。”

      老爷子只差被眼前这小滑头气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他这一生中唯有两个冤家,一个远在西南,一个近在眼前,哪个一出手都能收拾得他毫无还手之力。

      满心恨恨的老爷子想着,这次,他要给小滑头的药里加十倍黄连,苦不死她个小王八蛋!

      两人绕过悬崖中的密林去往南山寺后院。

      一路走来,是繁密茂盛几乎遮掩了天光的桃花,正值桃花盛开的好时候,那些饱满盛放的花朵层层叠叠累累坠坠,堆叠成了漫天粉色的云层。

      桐花拎着那一大桶山泉水,间或扶一把走在山路上气喘吁吁的老头子。

      “真的?!宫里真的要从民间采选良家女子为陛下选妃了?”

      明媚春光里,两人刚踏进寺庙,就听到年轻女子稍微高了一些腔调的激动声音。

      “陛下”两个字一出,程老爷子第一时间去看身旁的姑娘,她神情依旧自在淡然,注意到他看过来的目光,甚至还笑了笑,笑容中还有两分不明所以。

      这三年下来,程老爷子已经习惯在听到“陛下”、“新帝”等字眼时第一时间去看他的宝妞儿,他心里有太多太多不能言说的忐忑与担忧,幸好,被他担心的人,是真的看开了。

      在一场堪称惨烈的初恋之后,彻底放下她曾经心心念念喜欢的人。

  •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_(:з」∠)_
    万事开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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