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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JP烂桃花(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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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不是邱甜和悍悍兑现了他们的诺言,我现在打一个喷嚏都能招来一群男人。
只可惜我撞到一颗桃花树,落下的却是一堆烂桃花。
事情缘起于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刚刚睡着,忽然响起了一阵尖锐的电话铃声。
耳中是呼啸的风声,窗外树影晃动如同怪兽苦干的手臂。我第一反应就是从电视里爬出来白衣黑发的贞子,如果拿起电话,听到的八成是幽幽的哭声。
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用被子蒙住头,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持续不断的电话铃声中是均匀的呼吸声,我忽然想起来悍悍睡在外面的客厅里,即使悍悍平时犯贱欠抽,可是这种来自于男人的安全感确实还是会让人的心踏实很多。
我从被窝里伸出手,拿起话筒,听筒里传出的是个大舌头,普通话也说不利落的男声,“喂,你是刘燕吗?”
这是我从来没有听过的声音,“是我。”
那头很兴奋,“我刚刚得到你的电话,太激动了,这个时候给你打电话不会打扰到你休息吧。”
我瞄了一眼墙上的钟,时间指在一点二十五分。知道晚了还打,真不知道是该骂他呢还是夸赞他,我口中含糊道,“还行吧,我也刚刚睡下。”心中却暗自琢磨,到底是谁出卖了我,把电话号码告诉他。一定是王颖,这个大嘴巴的八婆,就爱四处散播八卦新闻小道消息,赶明儿我一定要把她臭揍一顿。
“你可能不知道我,但是我早就知道你了,你还在杂志社写小说吧,你的小说写的真不错,尤其是最近那一篇。”
他说的那篇是悍悍写的,这人真是让人无语,连拍马屁都拍不准位置。
“我早就想和你认识,但是又觉得你这人挺孤傲的,所以一直没敢和你联系。”
我?孤傲?这是哪儿跟哪儿啊,看我的样子,呆傻还差不多,怎么会孤傲,“没有吧,从来没有人说过我孤傲。”
“对对,给你打了电话我才知道是我以前弄错了,我发现你这人真好,和气。我从来没有碰到过你这么和气的女孩。”
这人说话的内容加上他的语气,我不由自主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没想到他却是越说越兴奋,“你不知道,我小学的第一个同桌,一个女生,特别彪悍,在桌子上画了条三八线,我一过线,她就拿圆规戳我,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害怕。后来便很容易等到换座位,和我同桌的那个女生又特别爱打小报告,就像老师的监视器。还有啊,我后来的同桌还是个女生,你不知道,我碰到的那些女孩,各个都脾气大的不得了,没有一个像你这么和气没有架子的。”
我实在是困了,即使他夸张的赞美之词也听不下去。我几次想打断他,他又正说在悲情之处,声泪俱下的,我只好忍着,足足忍了一个半小时,他才终于开口了,“哦,好像有点晚了,不好意思打扰你这么久。刘燕,你真是温柔好脾气的女孩。我明天还给你打电话,晚安。”
听到“温柔好脾气”这几个字,我刚想吐,接着又听到“明天还给你打电话”我差点要跳起来,还没等我说话那边已经挂了。
我本没有把这事儿当真,没想到第二天晚上一点半,他准时又打了电话过来,从他昨天没聊完的小学三年级开始聊。
我本来晚上窝在家里构思小说很容易兴奋,他这半夜有频率的嗡嗡之声在我耳边一响,我反而有些困意了,我迷迷糊糊睡了过去,再一惊醒,又是3点了,他才讲到小学六年级。幸好他只是倾诉,没有问问题的习惯,要是他像很多人一样,一边说还要一边听取对方的见解,他就一定会知道电话那头的我其实早就已经睡着了。
更让我没想到的是,这个素未谋面的男生有着极其坚强的毅力和坚韧不拔的精神。而且他简直像是在我家放了监视器,每天晚上我刚刚一入睡,他的电话铃声立刻就会响起。
如此这般到了第五天,他才刚刚讲到初中三年级。我再也忍受不了了,冲他咆哮了起来,“你不睡觉,我还要睡觉。你天天这么给我打电话,我要神经衰弱了,拜托你以后晚上不要给我打电话了行吗?”
他的答复居然是,“哦哦,不好意思啊,时间是有些晚了,我明天再给你打啊,晚安。”
他这句明天还给我打,简直比电视里爬出的贞子更让我觉得害怕。从那天起,每个晚上我不得不拔掉电话线,才能躲开这个牛皮糖一样粘人的男生。
看来被人追求并不一定都是好事,关键是那个人对不对你的胃口,若是正好碰到你反感哪一类型的,被人追的感觉不但不美好,反而成了一场噩梦。
这事儿刚平,另一波又起。
接下来的这朵桃花是我在聊天室认识的。在网上,我们颐指聊的很投机,对很多事情的见解都很一致,喜欢的东西也很相似,聊天的时候还经常互相暧昧一下,和他聊天我觉得很放松,没有负担,所以我和他一直聊的很开心。
他在网上的名字叫小贝,据说是别人都说他长的和贝克汉姆很像他才起了这个网名。对于这一点我一直半信半疑,网上的青蛙各个都说自己是美少年,要是都当真了,这世上还有丑男吗?
小贝一直没有提出过见面,我也没有要求过。大部分时候网上聊天的感觉很好,见了面才发现他是截然相反的人,于是之后连上网聊天的乐趣都没有了。
也就在前两天,小贝忽然提出来要见我,还说他预感到这是我们俩的缘分,并且他一再声明绝对不会因为相貌见光死,因为他真的和贝克汉姆有百分之八十的相似度。
一看到“缘分”二字,我就两眼放光,也许这次真的是天赐的良缘呢,我不能就这么白白放过。
小贝今年刚刚毕业,是一家网络公司的小白领,他似乎对爱情的渴求比我还甚。
我们相约的地点是这座城市有名的网友见面地。那里有个很大的shopping mall,集餐厅,影院,购物场所为一体,可以满足网友约会的各种需要。
小贝说他穿一件咖啡色的夹克,深色牛仔裤,他让我第一眼瞅着,哪个最像贝克汉姆哪个就是他。
我到了之后第一眼就在门口看见了另一个穿咖啡色夹克,深色牛仔裤的男人。但要说他像贝克汉姆,贝克汉姆得在家偷偷哭个三天三夜也难以缓解心中的郁闷。说难听点,就算是毁了容的贝克汉姆也能比他强点。
我在门口溜达了一圈,像小沈阳的倒是看到有好几个,像郭德纲的也有若干,就是没有看到一个像贝克汉姆的。
那个穿咖啡夹克的男人一直看着我走来走去,左顾右盼。他似乎犹豫半天,不一会还是走了过来,他问我是不是刘燕。
就算以貌取人仅仅是男人的特权,女人对异性相貌的要求起码也得说得过去,看见果然是他,我的心立刻凉了。
出于礼貌,我还是接受了他一起吃饭的邀请。
我们在这座mall里上下转了四圈,都没有决定在哪里吃饭。其实大部分餐馆都有位置,而我也并不挑剔,但是几乎所有的餐馆都被他以种种理由否决了,开始我还不太明白缘由,直到很多天之后,我才理解他这番行为的原因。
最后逛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他才终于选定了一家。这是一家东北菜馆,量大且便宜,我本来就属于无肉不欢型,这样的餐馆倒也挺符合我的胃口。
饭间他说了很多,比如他那家网络公司多么多么厉害,在世界多么有知名度,某某某名人,又某某某领导人都亲自来过他们的公司,他还有和他们的合影以及他们的签名。他说他的公司非常有潜力,不久就会上市,要是能拿到股份,那不用工作就是百万富翁。这话我听着怎么这么熟悉,听起来很像我的梦想,“蹲在家里数钱玩。”
他接着说他在公司多么多么受到器重,能力有多么强,经理有多么的器重他,同事有多么的崇拜他。只不过大半年的时间已经从小小的职员变成了项目组组长。
对于这些,我完全不懂,听他这么一说倒真是觉得崇拜有加,连他的样子也变得不那么可憎了。
这一顿饭吃的还算欢乐。
结帐的时候,小贝浑身上下摸了一遍,惊呼道,“糟了,我忘记带钱包了。”
我看着他,也是一紧张,“那待会你怎么回去?”
“我公司就在附近,待会我回去拿钱包。”
“那这顿就算我请你吧。”
“那怎么能行,下次我一定还给你。”
我笑了笑,掏出钱包,“你太客气了。”
结帐完,他送我到了公交车站,然后依依不舍的看着我上了车他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