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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 8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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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与区管委会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授权书》,将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授权给区管委会,由区管委会以政府的名义行使有关权限,区管委会与黄某签订了《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后黄某认为补偿数额过低,向法院提起诉讼。
1、本案的复议机关如何确定?
本案是区政府授权给区管委会,区管委会以区政府的名义行使有关权限。诉讼看名义,复议看职权,本案有职权的是区政府,因此区政府的上一级政府是复议机关。
正确答案:
本案复议机关是市政府。
理由:本案黄某不服的是与区管委签订的行政协议,而区管委是被区政府“授权”开展征收工作的,又因为授权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而不能是某个行政机关,故而此处的“授权”视为“委托”,即区政府委托区管委,依法应当由委托机关为被申请人,即区政府为被申请人。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做出的行为不服,以上一级人民政府为复议机关,因此市政府是复议机关。
本案的被告如何确定?
本案是区政府授权给区管委会,区管委会以区政府的名义行使有关权限。诉讼看名义,复议看职权,区管委会以区政府名义行使职权,因此本案的被告是区政府。
正确答案:
被告是区政府。
理由:本案中被诉的是行政协议,该行政协议是区管委会和黄某签订的,而区管委会是被区政府“授权”开展征地工作的;但又因为授权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而不能是某个行政机关,故而此处的“授权”视为“委托”。因而最终委托机关区政府承担责任,区政府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