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6月8日,北伐军进入北京。15日,南京国民党政府宣布北伐成功并发表对外宣言。宣言要求同各国“遵正当之手续,实行重订新约”,欧美各国与国民政府先后签订了新约,中日之间因为济南惨案则“处于邦交断绝状态”。
日军的暴行,激起了中国人民和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应,日本对华贸易渐渐陷入了困境。英美列强也反对日本独霸中国的野心,日本国内的进步团体也反对日军继续占领济南。在此形势之下,日本政府被迫同意“济案”由军事交涉转入外交谈判。
日方否认日军屠杀中国人民的罪行,反而要南京国民政府道歉、赔偿、惩凶。1929年2月28日,中日两国就“济案”在南京签署正式协定。宣称“中日两国所受之损害问题”俟双方“实地调查决定”,后亦无结果。5月10日(也就是惨案发生一年后),日军才撤出济南。
杀人的凶手没有得到惩罚,惨案处理如此结果,实在是让今人为当时的中国而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