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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话说《群魔》,我是饿着肚子在写这篇评的。
    胃抽搐的厉害,一半是饿,一半是因为回锦。
    这个回锦,真是让我觉得人生无望,只求一死了。明明活得色彩缤纷,却透着股绝望麻木。你要死也可死得,别再害其他人了。我想跳到文里去骂他。
    他就是典型的,我活得不好,你也别想过得好的那种人。
    看完一二三,也没看明白陆惟止到底爱不爱他,还是单纯的就想宠着他。也许陆惟止只爱他的母亲。所以,这个回锦,其实是可怜又可悲的。
    我倒是喜欢谢禹,只是他有些许举动不怎么讨喜。
    我也喜欢陈楷,只是他有时候自尊的让我受不了。还好谢禹受得了,也就罢了。
    可是彼此互不信任,却要相爱,最要命。
    回锦是脉脉所有小说里塑造的最成功的爱一个人,要生要死的疯子。很彻底的一个人物。
    他的人生里,只有一个陆惟止,一个活生生的永远不会死的陆惟止。或许他本身就是陆惟止。其实是他死了,陆惟止活着。
    他这个人物彻底得很是让我这个旁观者觉得爽快,一个生动的淋漓尽致的好角色。很是丰沛,像刚刚摘下来透着晨雾气的水果,爽口、畅快。
    作为陷入小说剧情内不可自拔的读者,我不可避免的代入了某个角色。第一部是陈楷的视角,第二部是谢禹的,第三部则是回锦。
    虽然不喜回锦,甚至有些怕他,还是要说脉脉写他写得最好,看到最后,我很是庆幸自己与他无纠葛。
    看其他人的评,说脉脉的文向来是叙事为主,而不是写人,我倒觉得《群魔》里塑造了一个最成功的人物,回锦。
    不讨人喜欢,但是最像他。
    一个喜欢陆惟止的疯子,回锦就该是这个样子。
    真真是一袭爬满虱子的华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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