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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秦谣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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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秦谣,二十八岁,兼职作家。
这天,我收到了一封请帖,是一个朋友的邀请函,她要结婚了。
其实她并不完全算是我的朋友,她是我朋友的前女友。我突然想起十年前一位朋友的嘱托我办的事,想来想去,我还是打开了手机。
我约她在一家咖啡店见面,我百般聊赖的靠在座椅上,眯着眼睛看着外面阴沉的天,想起了下个月是七月。
“快到她忌日了,下个月有空去看看她吧。”我心想着,看见有个人推门进来了。
女人走到我对面坐了下来,她穿着红色长裙,头发披散下来,整个人气质也是清清冷冷的。
“典型的清冷型美人。”我想起了我笔下的一些女主。
这是我注意到了她脖子上的钻石项链,应该是很贵的钻石,晶莹透亮,甚至还有光芒。
“秦小姐找我有事吗?”女人打断了我的发呆。
“钻石很美。”
“谢谢,我也不太懂这些,只是别人送的。”
“……”
我从包里拿出一个精美的礼盒,打开后取出了两个瓷杯,上面印着青色的图案,很典雅的美。
“新婚快乐,有人托我送你的新婚礼物。”
“谢谢。”她接过其中一个,端详起来。
“郑茗死前托付我的。”
她听见前两个字身体肉眼可见的僵了僵。
我继续说道“她当时是给了我一笔钱,让我给你定制一对瓷杯,还和我说在你结婚时候送你。”
“真是劳烦她费心了。”
我并没有告诉她,这对看似普通的瓷杯,里面参杂着人类的骨灰。
十年前,七月十二日零点,郑茗突然给我发消息,她拜托我在她死后,把她的骨灰交给一个定制首饰的店主,如果有剩余,就随便做点什么,还托付我在何芮结婚时送她。
我开始觉得她又在和我开什么玩笑。但是三天后,我收到的是她自杀的消息和一盒骨灰。
……
我看着何芮手里的骨灰瓷杯,心里忍不住想道“真变态。”
一阵寒暄后,她说她还有事,便告辞了。
我看着她离开的背影,突然想起我们算上这次只见过三面。
第一次是在十年前,那时候,我和郑茗是关系很好的朋友,我们几乎无话不谈。
那天,她告诉我她喜欢上了一个姑娘,她说“我很喜欢她,喜欢到想和她一起生活,喜欢到想和她有个家”
别人眼中她衣食无忧却不学无术。但我了解她,她很仗义,心思细腻到有些敏感脆弱,也不是别人口中那样一无是处,她也有自己擅长的领域。
我没听她说过这种话,正是因为我了解她我才更觉得惊讶,那种谈论起眼里就会发光的样子,我没见过。
“或许她们可以在一起很久很久吧。”我想道。
没过多久,她就拉来了一个女孩,对我说:“秦谣,这是我的女朋友。”
记忆中的女孩是青涩的脸,眼底是满满的不自在和尴尬。但是她还是说道“你好,我是何芮。”
我友好的伸出手和她握了握:“你好,我是秦谣,郑茗的朋友。”
一边的郑茗看见了旁边热闹的小摊,突然说道:“走吧,小爷带你吃好吃的去。”
她一把拉过有点错愕的女孩,对我说道“我们走了。”
我点点头,在女孩转身的一瞬间,我看到了她颈后的痣。
女孩很白,还穿着白色的T恤,衬得那颗痣很明显。
我不禁伸出手摸了摸我脖子后的痣,同样的位置,同样的痣。
“好巧。”我不禁想道。
……
第二次见她是在五年前,郑茗死后的第五年。
那天是冬至,还下了雪,满世界都是一片雪白。
我路过公墓去看她,看见有个女人站在她墓前,女人一袭黑衣,还戴着黑色礼帽。她瘦的厉害,我感觉一阵风都可以把她吹倒。
违和的是,她手里捧着一把玫瑰,在一片雪白中,女人一身黑衣本来就很突兀了,那被她拿着的血红玫瑰显得更刺眼。
她弯腰把玫瑰放在墓边,直起腰时,眼睛从她帽沿下露出来,她直直地盯着我,我这才看清了她的脸。
四年没见,她确实瘦了很多,但是全然不见当年的羞涩,眼中的情感被冷漠代替,仿佛墓碑下的人是和她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我低头,看见了她胸前别着的一支白花,配上她一身黑衣,让不认识的人很难不去想她是否是一位遗孀。
“何小姐,”我走上前去:“你也来看她?”
“嗯。”
“今天是冬至。”
“我给她带了饺子。”
“玫瑰很美。”
“这是她最喜欢的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