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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不清楚与醒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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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于欢就是“宋之晴”。
或者说,如果这个世界真的存在一个“宋之晴”的话,那就是叶于欢。
从M国回来之后,这两句话在宋之晴的脑子里来回响起,在向菲德尔讨教了好几天之后,宋之晴终于能够确认了。
她说不清楚自己是什么感觉。
但她重新开始吃药了。
买了最近的航班,宋之晴在深夜落地A市。
因为那两句话的原因,宋之晴脑子里没有除叶于欢以外的东西,一摸到方向盘,她就不自觉地在想,“宋之晴”现在在哪呢?
哦不,是叶于欢。
我这么叫她她会比较开心的吧。或者说还是叫叶陌比较好?
想着想着,车就往叶于欢的家里开。
由于是深夜的缘故,等宋之晴开到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了,叶于欢的车进不了小区,她只能把车停在路边,打开车窗,焦灼地等待。
她一会打开车门走出去瞧瞧叶于欢住的楼。
一会又觉得自己这样实在变态,羞愧地退回了车。
不到半个小时后又打开了车门。
如此重复了几次,终于有个保安出来查看情况。
“这位小姐,请问你是来找人的吗?”
“嗯。”
“那您可以打电话和她联系一下,我们这边是需要业主许可才能放你进去的。”
宋之晴闻言奇怪地看着保安,她按亮手机示意了一下时间:“这个时候她在睡觉啊,我怎么能够打扰到她。”
保安神情一滞,而后微笑着道:“好的,那么等您的爱人醒来再说吧。”
“不过现在夜里气温挺低的,为了您的健康考虑,您还是尽量待在车里等吧。”
宋之晴点了点头,又很快摇了摇:“不行,我好像控制不住。”
保安呼出一口气,继续微笑道:“那您注意保暖。”
夭寿啊,这女人在这里走走停停的样子,真的很像灵异片现场好不好!
讲真,宋之晴这幅披散长发、面色苍白、一身黑色且行动敏捷的模样,在这样的一个时候,的确是会给路过的人带来一些不妙联想的。不过她显然是完全陷入自己的情绪中了,丝毫没有意识到不妥,在距离天亮的三个小时里,始终都没能消停下来。
直到第一缕阳光映亮了她焦躁的脸,她突然意识到,不能就这样见叶于欢。
两手空空的,也太失礼数了!
宋之晴飞快地钻回车里,开了十公里,终于找到了一家开门的花店。
她下车,没有锁门,气势汹汹地冲到店里,加上一身黑衣活像是要来砸场子的。
宋之晴一字一顿地道:“我要最新鲜、最好看的玫瑰花。”
正准备拖地的店主:“????”
“这个,抱歉,因为太早了,最新鲜的花还没有送过来,您如果不急的话,可以等等吗?”
宋之晴神色认真地拒绝:“我很急,她很快就要睡醒了。”
店主:“……”
店主上下打量这个装扮和发言都很奇怪的女人,看这个人眼睛上垂着的厚厚黑眼圈,大概一夜没睡。
大概为爱痴狂?
算了,谁没有这个时候呢?店主颇为理解地叹了口气,然后道:“我自己种了一些,你稍等一会,我给你剪几朵来。”
宋之晴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那多谢您了!”
“哎,还是要收钱的啊!”
“我会给您很多钱的。”
店主抹了把汗,这人还真是怪怪的,她摆摆手,转身进了后厅:“正常价就好。”
最终宋之晴还是用了两倍于市场价的价格买下了这束花,店主实在过意不去,于是用掺了玫瑰香水的水在花上喷了几下,让这束花看上去和闻上去都出奇新鲜。
宋之晴精神抖擞地重新守在了叶于欢的小区门口,她来的时候先看了一眼叶于欢的楼。
嗯,分不清哪个窗户是她的。
宋之晴只能低下头来,看着自己怀里的花,对于这次见面,总算是恢复了一些信心。
不过,叶家第一个看到宋之晴的人却不是叶于欢,而是被使唤出来买早餐的叶储——叶于欢的糟糕厨艺源于父母两方的贡献。
作为一名讲究风度的画家,就算是出门买早餐叶储也穿得像模像样,这使得他有立场来指责眼前一身打扮得既憔悴又随便的宋之晴。
切,要不是有脸撑着,她凭什么把我家姑娘迷得七荤八素。
宋之晴正在思考待会见到叶于欢该怎么自然地把花送出去,突然感觉到身上久久地粘上了一道视线。
她侧头一看,发现一个身穿休闲装的中年男人正皱着眉看她,宋之晴不解,我也没有裸奔啊,干嘛这种眼神。
“这里是不允许站人的吗?”她问道。
叶储又盯着她看了几秒,这张脸他可太熟悉了,从宋之晴高中开始,这张脸的照片就被贴在她的房间里。
他重重地哼了一声:“宋之晴?”
宋之晴到现在简直是一头雾水:“请问您是?”
“叶于欢她爸。”
平底一声惊雷。
宋之晴连忙把花藏到了身后。
叶储看着她的动作,意味不明地冷笑道:“怎么,又追人啊?”
宋之晴紧张地蜷了蜷手指。
“……嗯。”
也算是吧,虽然,叶于欢已经接近是她的老婆了——不能把虚拟世界的求婚不当求婚啊。
她来的时候,想的是她们两个需要一个正式而诚实的见面。
但就这样见到叶于欢她爸,也稍微有点,太直给了。
不过既然已经见到了,宋之晴转念一想,开口问道:“叔叔,可以告诉我您的名字吗?”
叶储警惕地看了宋之晴一眼,怎么突然扯到他身上,不会,她要追的人是自家女儿吧?
叶储颇感晦气地摇头驱散了自己这个想法,语气冷淡地回道:“叶储。”
好的,宋之晴现在确认了,叶于欢对自己的真实故事一无所知,不然怎么也不会把她爸的身份安排到宋琛身上。
这也可以解释,为何虚拟世界里的宋家夫妇那么恩爱又平和,简直就是上流社会的清流,在自己和“宋之晴”谈恋爱过程中,不仅没有给自己甩支票还给她们安排度假。
原来,这就是叶于欢的爸爸妈妈啊。
宋之晴很是怀念地一笑,又用满是怀念的目光看着叶储,看得叶储鸡皮疙瘩都起来了,那个不详的猜测似乎越来越真实了啊!
叶储不想和她继续纠缠下去,扭身去买早餐去了。
谁承想宋之晴居然跟了上来,配上她怀里显眼的玫瑰,这个场景真是怎么看怎么怪异,叶储顿足,没好气地道:“你跟上来干嘛?”
宋之晴犹犹豫豫又带点理直气壮地道:“我觉得应该送送您。”
送什么送,这是你家小区吗?
叶储斜眼瞅着那碍眼的花,烦透了。
“你这花送谁的?”
“送叶于欢。”
“你喜欢欢欢?”
宋之晴沉默了几秒,她和叶于欢错综复杂的关系现在没有人能真正理得清楚,但说起喜欢嘛——
“喜欢的。”
菲德尔告诉她,迄今为止,没有人在虚拟世界找到过真正的爱情,许多人在自己创造的世界里和最精致、最聪慧、最高贵、最专情的人相爱,但不管他们的爱人的前缀里有多少个最字,这些人统统在不久之后就厌倦了,转身投入欲望的洪流,享受无数的身体,穷尽感官的体验,但无论如何都和爱情无关。
宋之晴这种情况是孤例,再联系到这背后的原因——第二个人参与了这个世界,菲德尔忍不住感叹:“宋,说不定人类真的有灵魂。”
灵魂啊,所以,和我相恋的就是叶于欢的灵魂。
太柏拉图了,宋之晴想。
但她们也做了许多不那么柏拉图的事情,这真的是很难缠的情况,唯一能确认的是,假如在这个世界宋之晴必然要爱上谁,那个人必然会是叶于欢。
这时候叶储帮她下了决定:“那你就去把花送了吧。”
儿孙自有儿孙福,由她们去。
宋之晴咧出一个笑来,和她冷淡的五官极不相称:“嗯!”
然后她问道:“叔叔,叶于欢她现在醒了吗?”
叶储啧了声,转身往早餐店走去,留下一句:“醒了!”
拿出手机,通讯录上叶于欢的备注还是十分有距离感的叶医生,宋之晴在打电话之前,把备注先偷偷地改成了欢欢。
嗯,她爸爸是这么叫她的嘛。
“喂?宋小姐,有什么事吗?”对面叶于欢的声音如往常一样地公式化。
她装得真好,宋之晴忍不住感叹。
“叶于欢。”
“......”
要不是没听到嘟声,宋之晴都以为叶于欢她把电话给挂了。
过了很久,叶于欢才说:“你知道了?”
“嗯。”
“所以呢?”
“我要和你谈谈。现在我就在你小区门口,如果你有空的话,我们可以去一起吃顿早餐边吃边谈,如果你急着上班的话,那请你和保安说一下,我去你家楼下,我们随便坐在什么地方谈。”
“我今天不上班。”
“那我们去吃早餐吧。”
“......好。”
挂断电话,叶于欢冲到正在浇花的司真面前,焦急地问道:“妈,你从法国给我带的那条裙子在哪里?”
“收在你的第三个衣柜那了,怎么,要去约会?”
“没有,去吃早餐。”
直到快把手下的那株兰花给淹死了,司真才后知后觉地提起水壶,提醒她:“女儿,那是一条无袖深V长裙。”
此时叶于欢已经走向了她的衣柜,她大声回道:“没关系,现在天气还挺热的。”
不是,这不是天气的问题。
问题是谁家的早餐要这么隆重啊?
国宴的早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