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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不如与不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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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家三姐妹被齐齐送进同一家医院,沈未被一枪打中了大腿,又失血过多,手术后醒来看了一眼上官纤纤后就再次晕了过去。
比起沈未,其实上官纤纤的情况才更加危险,郭思婉的刀距离割破她的颈动脉不到零点五厘米,但凡有一点意外,上官纤纤现在就该躺在重症监护室里头了。
郭玉听到消息后赶到了郭思婉的病房门口,上官崇则在沈未的病房里象征性的出现了一下,扔下一大堆礼品后又带着他的四个保镖回去了。
诚实地来说,郭思婉中的毒只是一个天才初中生苦学半年化学后模仿某种蛇类毒素粗制滥造的成果,不知道是因为天才还是粗制滥造的原因,这个东西没有解药,只能等着郭思婉自己的身体通过新陈代谢将其消化掉,医生乐观地估计大概五天之后郭思婉就能醒过来了。
这个结果激不起除了郭玉以外的任何人的心理波动,甚至大家还希望她早点醒,那就能早就进监狱。
郭玉把鳄鱼皮包捏出了褶皱,那张已经散失了不少美艳的脸一夕之间仿佛连她标志性的野心也失去不少。
在郭思婉病房枯坐一夜后,第二天郭玉来到了沈未跟前,不知道她们两个谈了什么,总之之后沈未给出了一份谅解书,而郭思婉由于买.凶.杀人.、故意伤人以及绑架等罪行被判了十年,也就是说,她要在看守所度过她最后的少女时代,在法庭上成年,在监狱里度过通俗来说一个女生人生最灿烂美丽的那几年。
但说不清是幸运还是不幸的是,她回到社会时将仍旧年轻,仍旧有大把的机会可以重新开始。
这也是她的母亲送给她最为珍贵的礼物。
不过那都是很后面的事情,目前来说,这个漫长的夜晚还没有结束,警车里,宋之晴学着前几次看见的沈未窝进上官纤纤怀里的动作,把自己埋进了叶于欢的怀抱里。叶于欢轻轻抚着宋之晴的背,警服的质地粗硬,叶于欢只觉自己的手下和自己的身前所感受到的是完全不一样的两具身体,不过宋之晴貌似很受用,不时小声气地哼哼,整个人像是陷进了一团柔软的面团里。
她们默契地没有再过于回忆这个夜晚,只是像两只受伤的幼鸟那样,相互舔舐安慰对方的伤口。
叶于欢在得知宋之晴被绑架到救出她的这段时间里,全靠着抽离自己的情感才能冷静地行动,但正是抽离的这个动作,让叶于欢建立了一个新奇的认识。
我对宋之晴的感情怎么这么多啊。
原本以为只是小小的一捧。
结果要靠箱子才能勉强装下。
那软乎乎的,时而炽热时而冰凉的情感,叶于欢看一眼都会觉得害羞。
此刻,那庞大的情感通过和宋之晴背部的一次次触碰,从硬邦邦的箱子里涌回了她的身体,她也变得软乎乎,时而炽热,时而冰凉。
像是高热了三天后的症状。
兴许是叶于欢的怀抱太舒服,宋之晴没能抗下睡意,长长的睫毛耷拉了下来,如水蜜桃一般饱满诱人的脸颊也如水蜜桃一般泛起了淡淡的粉色,她的头靠在叶于欢的锁骨上,嘴唇随着呼吸而翕动,很乖巧的模样,适合做促进睡眠播客节目的封面。
叶于欢记起自己曾经看过的一篇短篇小说,上面说爱情是高热后的谵妄,当初她不解其意,只是觉得这个形容很美,然而到了如今,她切切实实地认同了这句话。
因为现在她竟然想要吻她。
叶于欢闭上眼睛,第一次如此诚实地面对自己。
是的,她的确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宋之晴。
不过,叶于欢的手抚过宋之晴散落在后背的长发,那微凉的质地让叶于欢想起了小时候等待司真下班回家的夜晚。
可小时候已经过去很久,这样频繁地想起它是一种不合宜的行为。
叶于欢之前自认为自己是可以克制住自己的情感的,想来这只是没真正经历过爱情的人的大言不惭,现在单单克制住自己在这样不合适的场合、不合适的时间、不合适的关系下亲吻宋之晴就花费了她全部力气,那股情感的余波还在震荡着,让她的理性一次次崩塌又重建。
那怎么办呢?
要彻底离开宋之晴吗?
可那只是用一个灾难来换取另一个灾难而已。
叶于欢按下车窗,夜风吹凉她的脸,她轻而慢地抿紧嘴唇,又快速地松开。
接着像做贼一样地在宋之晴的额头悄悄落下一个吻。
宋之晴之前亲过我两次,我还她一次应该不过分吧。
接着又低下了头。
亲都亲了,不如一次性还完好了。
省得惦记。
所以,离开宋之晴是不可能的,只能先努努力追人试着谈个恋爱好了。
反正恋爱谈不好也就是离开宋之晴,现在暗恋被发现也是离开宋之晴。
不如搏一搏——数学极好的叶于欢小姐如是想。
再长的路也有尽头,何况去警局的路算不上特别长。
叶于欢轻轻摇醒宋之晴,耳畔不自然地挂着一抹红,宋之晴清醒的周期向来不短,前座的两位警察等了一分钟,看叶于欢还在轻声细语哄人醒过来,无奈一笑,选择先下车等她们。
难怪这小姑娘一直闹着要过来,原来是这种关系啊。
刚刚叶于欢自以为悄摸摸的动作可都被后视镜捕捉了个一清二楚,她们真的是十分困难才能忍住不反应过大吓到那位亲个额头都脸红得要命的小姑娘。
小年轻就是心大,这种环境也能谈恋爱。
“乖,起床了啊,人家都在等我们。”
“唔……”
宋之晴撑着头想起来,撑不了几秒又歪倒下去,如此重复了几次,才能眼神清明的瞧见叶于欢。
还有窗外不住投来视线的她的爸妈和几位警察。
换作以前宋之晴可能会羞得不得了,但现在她已经能做到尽管面色薄红,但神情依然算得上镇定地出了车门,手里还不忘拉着一个叶于欢。
本来宋之晴是不急着做笔录的,可来都来了,不如把事情给做了。
两人分别跟着一个警察去做笔录,宋之晴先出来,刚刚睡了一觉养出的一点气色又转而变作惹人揪心的苍白。
她被迫重新回忆了从那辆车停在她面前到郭思婉突然倒下的全过程,那实在是新鲜而糟糕的记忆,宋之晴用外套裹紧了身子,快入夏的天气,竟然觉得冷。
高伊人走上前去扶住宋之晴,几人在警察的带领下坐到了一边的小招待室里,他们知道自家姑娘不等到叶于欢是不会走的,早早认命地让于叔赶紧从家里带来压惊的汤和换洗衣服。
不过现在看来还是有点晚了,女儿已经被吓着了。
高伊人和宋琛分别坐在宋之晴的两侧,不住地嘘寒问暖,努力让女儿能恢复一些精神气。全国上下都闻名遐迩的一家人就这样整整齐齐地坐在警局的小招待室里,幸好周围的人知道他们刚刚承受了糟糕的事情,没有过多打扰。
而此时正在另一个房间接受盘问的叶于欢,在脱离了有宋之晴在的环境之后,成功回到了她惯常的、过于早熟的状态。
把自己的研究资料发给警方后,叶于欢端坐在椅子上,等待着问话,没有丝毫初入警局的人该有的紧张。
那当然是因为叶于欢确实不是第一次来警局。
在场的某个警察仔细又仔细地端详着叶于欢,紧接着眉毛一跳。
这姑娘,不是前几年拿着视频报警说她爸爸聚众吸毒还疑似大规模提供毒品的小女孩吗?
再翻翻描写机械小飞虫的部分,和两年前那个自主设计的针孔摄像头何其相似。
这个警察神情复杂地把自己所知道的事情告诉上司。
这小姑娘,聪明是真聪明,总是用科学来解决问题。
可这聪明怎么就不能用到正道上,非得别人逼急了才用一用,聪明是好事,又不是什么核武器,这么小心翼翼的。
从警多年的大队长倒是见过类似的人,不过那些通常都是些隐蔽性极强的高智商犯罪份子,而叶于欢这个小同志,说正的确算不得多正,但要是说她邪,那也是大大的冤枉。
看这履历,如果忽视她这两次出格的事迹,无异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问完了一系列常规问题后,大队长点了点手机屏幕,突然道:“以你的资质,就算是提前几年上大学也可以,为什么要按部就班的和同龄人一起上学呢?”
叶于欢轻轻皱眉,又很快抚平,她神情平静地道:“通过这种方式上的大学不会是学我想学的东西。”
“可是你在化学和物理方面的天赋确实惊人。”
叶于欢放松地一笑,眉眼间有了属于她这个年纪的轻狂:“警官,人也可以去故意浪费一些东西的吧。”
有天分又怎样呢?如果这个天分没有办法让她得到她想要的东西,所谓的天分,其实就只是发育过度的累赘罢了。
就像一个天生硕大手臂的怪人。
大力气虽然很好,但如果人家就是想要风花雪月、意态闲游呢?
大队长敲敲桌子,沟壑遍布的脸上说不上赞同但也无可奈何,他摇头道:“你这个年轻人,哎。”
这不是一个反社会的高智商罪犯预备役,大队长现在可以确定了,不过很有可能是一个孤孤单单的虚无主义者。
还这么小年纪呢,无论从哪个方面来想,都太可惜了。
大队长还是忍不住劝道:“可故意把自己的长处压抑下来,也不自然吧,没有你说得那么轻松。”
叶于欢闻言神情一滞,这句话几乎概括了她的所有,不只是天分,还有亲情和爱情。
不过她没有和陌生人谈心的习惯。
“警察叔叔,我们还是谈案子吧。”叶于欢微笑着道。
宋之晴把汤喝了一半的时候,叶于欢才出来,看她年纪尚小且动机善良,处理结果从轻,只要交罚款就好。
不过她拿出的那个飞虫机器和毒素都要写份报告好好交代一下情况。
但终究今晚是可以回家的,即使今晚已经没剩下多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