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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真诚与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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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飞行,终于再次踏上熟悉的土地,宋之晴被乍冷的环境激得把恨不得把脸都深深埋进层层包裹的围巾里,但露在外面的那双眼睛,一直灵动地转个不停,联合冻得通红的耳朵保持着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姿态,表情警惕得像是刚刚接受任务的特工。
叶于欢会来接机吗?
宋之晴总是忍不住联想到这个可能,毕竟她可是问了自己的航班信息诶。
以叶于欢的性格,她一定是有的放矢吧。
当然,这一幕在高伊人眼里就是自家的倒霉孩子已经快把头转成了悠悠球。
高女士无奈地摇头,从三天前开始,这孩子就陷入莫名的兴奋中,时不时就傻笑,如果不是自己饿了还会找饭吃,她都担心宋之晴是不是伤到脑子了。
终于和小叶同学和好了?
虽然宋之晴没有说过自己和叶于欢闹了矛盾,但相比于之前她十句话里必有两句会提及叶于欢以及常常四十五度角仰望忧伤的表情,还是很容易让人发现她的不对劲。
可算是和好了。
小年轻谈恋爱果然就是风风雨雨的。
嗯,现在对于宋之晴来说,的确是风雨交加,她转得脖子都疼了,还是没能找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又不死心地在机场大厅巡了一圈,结果还是没有,反而把自己累得气喘吁吁。
算了啦,人家也没说要来嘛。宋之晴这样自我安慰。
何况是我要追她诶,得把预期放低点才行吧,她就是这么个性格嘛,不要把人逼得太紧了到时候朋友都没得做。
就这样一路念叨着,把委屈一点点压下来,宋之晴感觉丧失的力量也在一点点回来。
没关系的,我可以走向她,只要叶于欢她不躲就好了。
不过这些心理建设所筑成的那座把伤心压紧在地基的大厦,在出了机场大厅看见自家车门前立着的那个一个漂亮高挑的身影时就轰然倒塌。
也许是,它本来就不怎么坚固的原因。
宋之晴哇的一身,连手上的行李都不管了,直接冲过去把人抱住。
“你真的来了!”
糟糕啊,好像更喜欢她了怎么办。
叶于欢偏头躲避宋之晴口鼻呼出的热气,太烫了,叶于欢想。
宋之晴身上有夏天的味道。
片刻后又转过来,细细观察这个阔别半个月的人。
得出一个不如不说的结论:“你好像变黑了。”
宋之晴神色一变,立刻把脸往叶于欢怀里藏,心里狂呼我真应该听程长雪的话擦三层防晒的!
正打算用胡搅蛮缠逼叶于欢说她看错了的时候,又听到被宋之晴拱得发笑的叶于欢继续道:“不过也很好看。”
哼,算你有眼光,宋之晴紧了紧手臂,揽住厚厚几层衣服下纤瘦修长的身体,把头埋在叶于欢的肩颈处,悄悄红了耳朵。
啊,终于又可以贴贴了。
相逢的确让人忘形,但在高伊人和宋琛夫妻围观她们一分钟后,叶于欢还是禁受不住地咳了咳,无法适应这个诡异的气氛,把人从怀里拉出来,努力让气氛冷下来一点:“我刚刚来的时候遇见了于叔,所以就和他一起等你们了。”
而一边被冷落多时的于叔已经把宋之晴落在半路的行李搬过来放进车里了,眼看着又要进入围观群众的行列当中,叶于欢开始后悔自己一时冲动来了机场。
怎么感觉是在,见家长。
纠结了一天一夜,结果在看到时间的那一刻立马打车出门来到机场,叶于欢很难形容自己当时的心情,那时候已经没有心情这种状态了,她仿佛只剩下了一种要快点见到宋之晴的本能在驱使她行动。
这样是不对的,叶于欢。
你既然知道她喜欢你,就不要做这些惹人误会的事。
可是,就算是以朋友的身份都不行吗?朋友之间,接机也很普遍啊。
可叶于欢,你不能这么虚伪。
“走啦,你又在想些什么啊,我们快点回家。”宋之晴嗔怪地掐了下叶于欢的左脸。
从兴奋中冷静下来的宋之晴打眼一看,叶于欢外面穿的是一件灰色千鸟格的大衣,很衬她的身材,但里面是比较居家的白色开衫毛衣,这种好看而不保暖的搭配一点都不叶于欢,她一向会在大衣里面套上一件高领毛衣的。
宋之晴当然不会假设叶于欢现在已经到了女为悦己者容的地步,那对她来说都是一件觉得遥远的事情。
至少吧,叶于欢对要来见自己这件事不是那么地平常心。
知道这一点就够了,剩下的她都会从叶于欢那里撬出来的,对于这点,宋之晴自信满满。
叶于欢不知道自己已经暴露了一半,在宋之晴的一掐之下,那些纠结和迷茫仿佛都暂时消散了,叶于欢回神,又没有完全回神地跟着宋之晴上了车。
回家,回哪?
是回叶于欢的家。
宋之晴迫切地想要和叶于欢独处,这是多日来的思念堆积出的必然结果。
她想要专注地看着她,也想要叶于欢专注地看着自己。
不必担忧被任何人打扰。
宋之晴从行李箱里拿出自己给叶于欢准备的礼物,然后就拉着叶于欢飞快地跑上了楼。
而叶家楼下,宋琛看着自己女儿欢天喜地的背影,略微蹒跚地走回车里,刚刚叶于欢还想邀请他们上去坐坐,结果被宋之晴以他们累得不行为理由挡了回去,宋琛嘴都来不及张,宋之晴就把他们安排地妥妥当当,那份嫌弃他们是电灯泡的居心简直比电灯泡还要亮。
“我们家的小白菜,跑得可真起劲。”宋琛沧桑地对着高伊人道。
高伊人摸了摸他的脑袋以示安慰,她已经心塞过了,看到宋琛现在的样子,感觉又舒服了很多。
宋之晴的度假除了在想念叶于欢方面比较失利,其余的其实都算得上不错。
那座他们去度假的岛上宋琛雇佣了两家人来负责运行和维护岛内的正常运作,都是附近岛上接受过教育的本地人,既能潜水又会修船,宋之晴跟着他们在海底摸了好几只蚌,非常幸运地开出了一颗珍珠,程长雪羡慕得要命,求了宋之晴好久她都没有松口给她。
这是给叶于欢的,宋之晴在看到珍珠的那一刻就这么想。
她把珍珠放进漂亮的盒子里,包装成礼物的模样,叶于欢似乎不太喜欢那首歌,到现在为止她都没有和自己谈谈听后感,宋之晴很委屈,但这份委屈在叶于欢给了她盛景的股份的时候被安抚了许多,盛景是叶于欢的事业,但她愿意把它分享给自己,这就让宋之晴本就斜得不行的天平往直角的方向又迈了一小步。
于是尽管还是很委屈,宋之晴同时分裂般地想着,我至少要给叶于欢补一个她喜欢的礼物吧。
这颗珍珠就很好。
圆润漂亮,透着淡黄色的光泽,岛上人说这是难得一见的珍品。
叶于欢在宋之晴期待的目光下缓缓拆开礼物盒,珍珠静静地躺在黑色天鹅绒上,的确漂亮,像是夜幕下的一颗远处的星。
像是叶于欢眼里的宋之晴。
宋之晴得意洋洋地在一边介绍:“这个是我从一只五斤重的蚌里面取出来的,超重的,把那只蚌从海里运出来的时候可把我累坏了,不过幸好里面有珍珠。”
“这是我找到的第一颗珍珠,叶于欢,喏,送给你啦,就当是迟到的生日礼物。”
“可是你已经送过我礼物了。”叶于欢移开目光,过于冷静地发言。
“可是你不喜欢嘛。”宋之晴的杏眼比珍珠还明亮,直白地表达出主人那热忱炽烈的心绪。
叶于欢才仿佛被烫到一样地站起身来。
你不能这么虚伪的,叶于欢。
你不能这么心安理得地接受别人在爱慕下催生的好意却忽视爱慕本身。
你也不能,明明不敢爱,却装作可以的样子。
叶于欢决定要坦诚:“没有,我很喜欢的,那是我最喜欢的生日礼物。”
哇,她喜欢诶。
嘿嘿怎么不早说啊,这人也太闷骚了吧。
还没等宋之晴开心几秒,甚至还没等她察觉到气氛的急转直下,叶于欢就用一种非常伤感地语气问道:“宋之晴,你是喜欢我的吧。”
这句话像是一把钥匙,把这段日子以来的苦闷和不安全都放了出来。
空气都变得滞涩,比那天宋之晴潜入海底时还难以呼吸。
她抬眼,杏眼蒙上一层雾气,像秋天的早晨或春天的晚上,那都不是叶于欢的季节。
叶于欢活在冬天,也只是冬天。
“如果我说是的话,你要拒绝我吗?”
叶于欢咬紧下唇,在她要点头的那一瞬,宋之晴突然哈哈大笑:“怎么可能啦,我不是喜欢上官纤纤的嘛。”
宋之晴捏了捏叶于欢的脸,扯起嘴角,露出惯常的笑:“你有点自恋哟叶同学。”
叶于欢显然已经耗尽了勇气才能说出那样一番话,她已经没有多余的能量来分辨宋之晴话语的真假,并且,对于爱情,叶于欢一直不是非常自信。
所以,是......是她想多了吗?
叶于欢脸色涨红,天哪,那她刚刚说了什么!
也太自以为是了吧。
叶于欢转身背对着宋之晴,双手捂脸。
理所当然的,叶于欢后背没长眼睛,没看见宋之晴一下子垮下来的神色。
这个口口声声说自己喜欢上官纤纤的人眼神幽深,心里轻轻哼道,就说这段日子你怎么不对劲,原来是猜出来了啊。
我还是太急了,没藏住,明明想好的是让叶于欢先放下对爱情的成见的,结果自己先露馅了。
要命啊,还得把上官纤纤扯过来当大旗,简直就一夜回到解放前,还打算用暧昧温水煮青蛙来着。
叶于欢真的也太聪明了。
而叶于欢此时只觉得自己傻得要命,真的是,自己就是太缺爱了吧,把什么都看作是喜欢,哪有这么多喜欢。
都怪沈未,她天天唧唧歪歪,就知道这些主线谈恋爱的百合文女主一点都不可信!
正在办公室里忙着整理上官家资产变动信息的沈未突然打了一个喷嚏,她揉了揉鼻子,有些纳闷,今年冬天不是不怎么冷的吗?
没多久,整理好心情的宋之晴蹲在了叶于欢身前,伸手拨开她脸上的遮掩,安慰道:“没事啦,我之前不是也误会你喜欢我的嘛,女孩子就是会亲密一些的啦,我又不是直女,你瞎想也是正常的,我没有觉得你冒犯。”
“相反,比起那个完美的叶于欢,我觉得像这样的你更可爱诶。”
叶于欢被拉开手后还倔强地闭着眼睛不肯接受事实,听到这句话后,她脸上红色加剧。
用力声明道:“我才不可爱!”
宋之晴噗嗤一笑。
戳了戳她下颔的小痣:“明明就超级可爱。”
可爱到我现在就想把你抢回家做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