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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番外 ...

  •   该怎么描述宋之晴的少女时代呢?

      那是一段异常粘稠的黑暗。

      她无能,她承认。

      她没有能力靠正当或者大气的手段把宋琛送进他应去的地狱,对于数学,她永远只是中等,能看懂,非常努力的话能够达到中上。

      可天赋并不高,而且她也不喜欢。

      所以她难以以一种商业精英的自他夺去宋琛从她妈妈身上吸血而来的事业。

      当然,她也能算计,曲以委蛇,上流社会里总不缺比宋琛更狠毒、更残忍、更冷血的家伙,她可以找这些人合作,用口蜜腹剑和背叛这套老办法来对付宋琛,如果不行,那么再加上联姻,总会有办法——只要自己变得比他更恶心就好了。

      但是,她依然做不到。

      宋琛靠着献祭自己的爱人得到了今天的一切,如果她想要赢过宋琛的话,不仅需要献祭自己,还需要献祭另一个和她妈一样的人吗?

      这些东西她光想想就觉得恶心。

      更何况她还一直被母亲死亡的阴影所笼罩着,光是遮盖每夜噩梦的痕迹就花费了她所有伪装的精力。

      不过,只要她把目标放低一些,把目标从胜利变成打败,那就会好很多。

      她只要放弃用胜利者的姿态羞辱宋琛的可能,而是将宋琛拉进失败的深渊,那她就不用做太多恶心的事。

      至于她所要承受的后果,啊,说到底,她真的没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可失去的东西。

      很幸运,她找到了办法。

      只要当一个败家女就好了。

      还是那种没有眼色的败家女,专挑惹不起的人来惹。

      这样的话,总会有一个惹不起的人把她和她背后的宋琛全都连根拔起吧。

      这就是她。

      真实的她。

      不是叶于欢眼里的那个月亮战神,只是一个颓废的、沮丧的、难过的人而已。

      她甚至都从没有发现有一颗星星为她转换了航道,而这颗星星由于她星星的本能,她知道这颗看上去冷清而静谧的月亮永远会有一半处于未被太阳直射的暗面,于是她来到了她的暗面,照亮了她。

      对于叶于欢来说,这或许仅仅是一份礼物,但对宋之晴而言,这是一份巨大无比的赏赐,巨大到她可以为此做出她能做到的任何事情来回报。

      而其中并不包括她的爱。

      因为她的爱在那场梦里就已经被叶于欢拿走了,而人无法再次送出已经给出的东西。

      宋之晴坐在书房里,一边回忆,一边写着信,这封信是写给她远在美国的外婆的。

      外婆因为身体原因被高伊人早早地送出国治疗,也因此躲过了所有邪恶的袭击,她到现在还相信自己的女儿是因为事业受挫而抑郁自杀,而自己女婿则是因为经营不善而被对头告进了监狱。

      至于唯一的外孙女,在经历了这么多事情后,有些心理方面的问题也是可以理解的,在宋之晴昏睡的那几年,她多次试图将她转移到海外照顾,但因为缺乏相应的手续而迟迟无法做到,在宋之晴醒来后,她也劝她离开这个伤心地。

      但她并不离开,反而还自虐似的在这个城市留了三年。

      正如外婆不了解宋家的恩怨那样,她也更加无法得知宋之晴和叶于欢之间的纠缠,于是她只能逢年过节给宋家那边的亲戚送礼物,希望他们能好好照顾她。

      当时连宋之晴自己都不知道“宋之晴”这个人究竟是不是真的存在,而实际上在她理智的时候都只会将“宋之晴”这个人的存在归为一场由科技和心理学知识所精心编织的幻梦,只有偶尔,深夜从梦里惊醒,或者在酒精造成的昏睡间隙睁开眼睛时,她会下意识喊出宋之晴三个字,仿佛那已经不再是她的名字一样。

      宋之晴很少说起这些事,特别是在叶于欢面前,但叶于欢作为一个过于专业的心理医生,总有办法能够撬开名为秘密的柜子上的锁。

      然后,她就会哭。

      也不说什么。

      就只是哭。

      泪水中愧疚和悔恨的成分很少,因为她足够聪明也足够清醒,她深知哪怕再来一次她也只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因为她无法断定,宋之晴的爱究竟是朝向谁,是“宋之晴”灵魂中属于叶于欢的爱与关怀,还是那被刻意捏造的身体与性格——而这已经足以构成一个较为完整的人了。

      即使到现在,她也无法断定,从宋之晴身上所迸发出的爱究竟是源于她最终揭去自己灵魂上的遮盖,还是因为对温暖的渴求让她忍不住拜倒在任何光明之下。

      但叶于欢不会去深究这些,因为她足够聪明也足够清醒,她知道自己无法确定别人,但她可以确定自己,她爱她。

      她的泪水也在说明她爱她。

      她心疼命运给宋之晴造成的劫难,让她经历那么多曲折和痛苦才能得到一份甚至还算不上完美的幸福。

      而宋之晴现在正在给她的外婆写信,她说在不久之后会带着自己的爱人去见她,因为特殊的原因,她们两个不打算结婚——但这绝对不是因为感情的原因。

      她喜欢爱人这个词,比妻子要喜欢得多,在她眼中,婚姻关系并没有留下多么美好的印象,从父母和梦境中所造成的打击已经足够让她规避所有有关婚姻美好想象——但她喜欢爱人这个词,因为这代表连接她和叶于欢的,不是责任、义务这类过于过于外在东西,而是爱,这给人一种感觉:只要她们活着,只要一直呼吸和心跳,那么她们就会完完全全地属于对方,没有缝隙,也没有一丝阴影,亲密无间得仿佛她们从一生下来就该是这样。

      宋之晴写完了信,点了发送。

      而后伸了个懒腰,打开电脑里的另一个文档,开始写她下一部电影的剧本。

      从天色明朗写到天色昏暗,日暮绚丽的霞光自窗帘的缝隙间蜂拥而至,宋之晴眯了眯眼,站了起来,将那丝缝隙扩大,再扩大。

      直到整片天空都再无阻隔地展现在她面前。

      今天的黄昏,是粉紫色的,真漂亮。

      宋之晴露出一个微笑,然后静静地等待色彩归于寂静,最终天空就像一堆燃尽的篝火,带着依依不舍的热意,被城市里更为嘈杂的光亮所覆盖。

      宋之晴看了眼时间,差不多该是叶于欢下班的时候了。

      也差不多是汤煲好的时候了。

      叶于欢只在第一次坦白的时候说过自己对那一场梦的看法,她说“宋之晴”不是她,是她特意编造用来靠近“叶于欢”的角色。

      此后她再也没有提起。

      但宋之晴知道,她仍然没有放下这个想法。

      不过宋之晴倒不认为是如此,虽然实际上来说叶于欢和“宋之晴”之间有很多不一样,比如叶于欢性格内敛温和,“宋之晴”活泼开朗,叶于欢四肢麻木,“宋之晴”唱歌跳舞都玩得转,还玩到了大明星的水平。

      但是,厨艺是一致的。

      也许是身体不会骗人,也许是“宋之晴”并没有叶于欢所认为那么虚假。

      总之,“宋之晴”的厨艺是灾难,叶于欢的厨艺也是同等的灾难。

      而宋之晴,同梦里一样的高水平发挥,以至于在她们同居后的日子里,叶于欢险些长出双下巴,当然这也是宋之晴这家伙的险恶意图之一。

      如果叶于欢胖出了双下巴。

      那么.....她就可以捏。

      叶于欢小姐识破了她,并且下了狠心办了健身卡。

      虽然也没怎么去,但至少证明了她的决心,于是双下巴的危机暂且按下,宋之晴十分怜爱地将每日的爱心投喂换成好处不胖的食物类型。

      于是,叶于欢的健身卡就这么落了灰。

      宋之晴盛出锅里的腌笃鲜,稍稍尝了一下,味道正好,应该是会让叶于欢一边抱怨这样下去又会胖一边加饭的程度。

      她又炒了两盘青菜,在收拾厨房的时候,叶于欢下班回来了。

      叶于欢在玄关就闻到了味,这种味道正是她前两天看小视频里博主所形容的味道。

      她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可同时又觉得很不真实。

      和宋之晴在一起的画风竟然是这样的吗?

      太过平静与祥和,和宋之晴本身所展现出来的强大内在能量完全不符。

      叶于欢脱下外套,换上和宋之晴配套的家居鞋,她没有第一时间落座,也没有进到厨房帮忙。

      她抱着手臂,在离宋之晴不远的地方静静地看着她,这个人还是漂亮到让人惊叹的地步,即使到了已然成熟的年纪,眼角也开始有了细纹的端倪,但仍然很美,就连端着盘子,也让她手上的盘子拥有了艺术品的天赋。

      宋之晴转过头,招呼叶于欢来盛饭。

      不过,在盛饭之前,她们先接了个吻。

      也或许宋之晴叫叶于欢过来原本就不是为了盛饭的。

      “我感觉你很想把我喂胖。”叶于欢嘟囔道。

      宋之晴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又亲了亲她的脸,说:“才没有,是因为吃好吃的会开心。”

      叶于欢瞥她一眼,转过身去盛饭,笑着说:“好吧,可你为什么怎么都吃不胖?”

      想到这点,叶于欢愈发疑惑:“明明你也不比我吃得少,不胖也就算了,怎么可能还有腹肌?”

      “是体质问题吗?”

      宋之晴从叶于欢手里接过碗,咳了一声,悠悠地道:“就,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每天会去锻炼?”

      叶于欢:“......”

      “我也要去。”

      “可你工作很忙诶。”

      “我要去。”

      “真的吗?那明天早上五点我叫你?”

      “啊?你每天起那么早是去锻炼吗?你不是去买食材吗?”

      宋之晴拉着叶于欢的手,两人黏黏糊糊地往饭桌边走,嘴上聊着简简单单的事情:“一开始是的,不过这个月我发现我腹肌没了,所以早上也开始锻炼。”

      “也?”叶于欢抓住了重点。

      “你不在家的时候,我写剧本写烦了就会去健身房。”

      “宋之晴,你真的要这样吗?”

      “诶?怎样?我身材好不是你的福利吗?”

      叶于欢被问住了,然后她十分含糊地回道:“虽然是这样,但这也不能代表你这种偷偷锻炼的行为没有一点错误!”

      “哦。所以明天早上五点起床吗?”宋之晴含笑道。

      “......”

      叶于欢选择吃饭。

      还吃了两碗。

      饭后,宋之晴和叶于欢谈起过一段时间去M国看外婆的事,叶于欢早听说过宋之晴这个外婆,当初治疗的时候前一任医生就提起过她,据说是个身体不好但是很慈祥的老人。

      “行啊,我正好有年假没修,我们可以去M国陪外婆过端午节。”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外婆很喜欢张罗这些东西。”

      “......我决定了,我明天早上和你一起锻炼。”

      “???”宋之晴停下正在揉叶于欢肚子的手——是的,叶于欢吃撑了——“为什么?”

      叶于欢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小肚子,又摸了摸宋之晴的马甲线,惆怅地道:“我不想要和你走在一起看起来我很有钱。”

      宋之晴噗嗤一笑,两人原本正坐在沙发上看记录片,宋之晴半俯下身子,慢条斯理地将手从原本的位置移向其他地方。

      嘴上道:“可一直以来都是我比较馋你吧。”

      说话间,叶于欢喉间溢出一声轻喘。

      宋之晴抬起眼,看向女人通红的脸,桃花眼弯起来:“你如果多馋馋我,那才像是金主该做的事情吧。”

      叶于欢没心思和她弄什么金主play。

      事实上她现在什么心思也没有。

      她只是想,又来了。

      宋之晴这家伙。

      她的确是比较馋她。

      好烦。

      好奇怪。

      但是好喜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2章 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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