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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爹娘在很早以前就死了,那时我只有六岁,所以许多的事都不记得了。
      唯一记得的是他们紧紧地抱在一起死去的那一幕,漫天的花雨将他们淹没,很美,很美。
      那时候,便觉得,死,必定是件很美的事。
      而我一向都喜欢美丽的东西。所以,我做了杀手。

      我是个很长情的的人,一旦喜欢了一样东西就会一直喜欢下去,就像我爱喝女儿红一样,十年如一日,我都会去春峰阁。
      其实,我去春峰阁,不仅仅是因为那儿的女儿红是全洛阳最有名的,还有一个原因,是为了去看三月。
      三月是春峰阁的老板,他是个很奇怪的人,也许说他懒更适合。
      他总是懒懒地倚着窗,间或吃一两块桃花酥,品着桃花茶。仿佛春峰阁根本与他无关似的,所有的一切都是管事忘卿在打理。
      更奇怪的是,自己开的是酒楼,他却从来不喝酒。
      至少从我第一天去那就没看过他碰过酒杯。
      那时,我初到洛阳,去到闻名已久的春峰阁喝女儿红。
      那一天,天很蓝,风很暖,坐在二楼靠窗的雅座,喝着醇香的女儿红,我仿佛有些醉了。
      朦胧地,似乎听见有个很好听的声音在唱,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是对人常带三分笑,桃花也盈盈含笑舞春风,烽火忽然连天起,无端惊破鸳鸯梦,一霎时流亡载道庐舍空,不见了卖酒人家旧芳容,一处一处问行踪,指望着劫后重相逢,谁知道人面飘泊何处去,只有那桃花依旧笑春风,笑春风……”
      抬首,便看见了倚窗坐着的蓝衣青年,倦倦地轻喃着曲儿,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桌面。
      那是个很普通的青年,瞧上去身子较为单薄,并无甚出色之处。可他就那么倚窗坐着,好象就算天塌了下来也与他无关似的,那样地漫不经心。
      “少爷,茶泡好了。”一身红衣的女子走到他身边,轻轻地放下杯茶。
      “忘卿,你好慢哪,该罚。”那青年偏过头来,微微地一笑,懒懒地语调,听起来不像责骂,倒像埋怨。
      只是这微微的一笑,那双带着三分倦意,七分慵懒的眸子,刹那间明亮灵动,居然让那张平凡无奇地容颜平添几分妩媚。
      是的,妩媚。
      一个笑起来,让人觉得妩媚的青年。
      妩媚得竟然很美丽。

      很久很久以后,我依然记得,他坐在窗边轻轻喃唱那首不知名的歌谣的样子。
      所有的一切在那一刹那间凝固,直至永恒。

      从那天开始,每年的三月我都会去洛阳的春峰阁喝女儿红。什么叫爱?我不懂,我仅是这样的喜爱美丽的事物,而因为太美丽,我竟不敢去拥有,于是我只是远远地看着。
      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只知道从八年前开始,春峰阁就已是洛阳有名的酒楼。
      没有人知道他姓什么,只知道他叫做三月。
      他并不是常常笑的,也许是懒得笑。他总是穿着蓝色的衣服,很深很深,蓝的发紫的颜色。他不喝酒,只喝忘卿砌的桃花茶,只吃忘卿做的桃花酥。
      忘卿便是那个一袭红衣的女子,她是春峰阁的管事,三月的婢女。很秀丽的女子,年纪轻轻却成熟内敛,很是能干,春峰阁的一切事务俱是由她打理。
      我所知道的,也不过是这些。

      空气中醇浓的酒香里有一丝淡淡的香味,似乎是桃花茶的香味。
      四年如一日,他捧着杯倚在那儿看着窗外,我喝着酒坐在这儿看着他。
      只是今天有一些不一样,我还有任务。我是杀手,我的任务自然便是杀人。
      我在等,等和我接头的人,告诉我要杀的人是谁。这是杀手组织的规矩,只在刺杀的前一刻告知杀手被杀的目标。
      其实,杀谁都无所谓。我只想尽快完成任务,然后,然后再坐在这里喝酒,只希望到时他还在那儿。
      外面的天色已近黄昏,早春的晚风竟让人觉得有一丝凉意。
      “十四,不请我喝一杯?”面前的人笑吟吟地坐下,不客气地倒了杯酒。
      杀手只有代号,没有名字。是的,我是十四。
      十五,我的接头人,也是我的同门。不管我如何地漠视他,他总是嬉皮笑脸地不在意。我没有朋友,他是我唯一的朋友。
      城外三里,“屠门剑”江郢,年三十六,擅使左手剑。
      十五倒了杯酒给我,“祝你成功!”
      接过,饮尽杯中的女儿红,我轻抚掌中的长剑,起身下楼。
      我没有回头,我是杀手,自踏上这条路的那天起,就已无法回头。
      这便是江湖。

      疾奔。
      少顷,已至城外。我伏身于树丛中,静静地等待。
      我的猎物已出现,凝气,出剑。我相信必能成功,江郢,非我敌手。可是,我的手一阵剧痛,我的剑在空中划了一道优美的弧,然后坠落。
      怎么了?怎么会?怎么可能?
      我竟然中了毒?我怎会中了毒?忽然想起了十五递来的那杯酒。
      “十四,酒好喝吗?里面可放了上好的梨花露呢。”一个人笑吟吟地立在身前。
      梨花露,无味无色,是极难寻的毒药。没有江郢,没有“屠门剑”,什么也没有。
      我已无法动弹,更无法言语,我只能问,“……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永远做十五。”他低下头,俯在我的耳边,很轻很轻地说。
      “我以为……我们是朋友…”我叹口气,缓缓地将剑送进他的胸膛。
      他睁大了眼睛倒下,好象在问为什么?怎么可能?
      “你不懂,所以,你永远是十五。”那杯梨花露我喝确实喝了,只是十五不知道,我曾中过梨花露的毒,所以,我有抗药性,一时半会并不会毒发。
      是他的不幸,还是我的幸运呢?
      死亡真的是件很美很美的事,它可以让所有的东西都变的动人和纯洁。看着静静躺着的十五,我站起身,走了几步,便踉跄着倒下。
      天上不知何时下起了蒙蒙细雨,江南的春天总是如此的缠绵悱恻。
      那个笑起来,让人觉得妩媚的青年应该还在窗边喝着微香的桃花茶吧,只是我似乎看不到了。
      意识逐渐模糊,我也终于要死了吗?
      眼前又出现那漫天花雨,绝美的一幕。也许我做杀手,并不是为了杀人,只是希望有谁可以终结我的生命。
      那个在二十三年前就已不该存在的生命。

      桃花红,桃花艳。
      “镜若桃花,冠绝天下”。
      曾经,在十年前,江湖上有座世人皆知的“镜若山庄”,不知为何,一夜之间夷为平地,而镜若山庄庄主古梦戒的独生子古莨亭也下落不明。
      三月,正是桃花灿烂的时节。
      我忽然想起,桃花遥,桃花茶,桃花酥,那个人的一切似乎都跟桃花有关。
      风中,似乎又听到有谁喃喃地在唱: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是对人常带三分笑,桃花也盈盈含笑舞春风……”

      注:文中的桃花遥是邓丽君所唱
      偶第一次写耽美文,自个儿咋看也不象回事,大家就当偶穷极无聊好了,看着玩儿吧。可千万别那臭鸡蛋砸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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