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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B市是南方的一座小城,夏天的燥热与涌动悄无声息地来到了南方,来到了B市。风很静,煽动着烈阳下的高温;街道隐隐看到几丝滚滚光影。

      沈棘一家从D市搬到了B市,顶着烈阳,沈棘对着车内空调一阵烦闷。微薄的空调风打在他的汗珠上慢慢流淌下来,晕开在衬衫上。

      刘芸看了看沈棘那没出息的样,拿出诺基亚拨了货拉车的号码:“喂,你们到B市了吗?”

      电话对面传来马路上人潮涌动的声音,是车水马龙,是城市的标志,是B市;司机好像有些没听见:“你说莫子嘎?”看来是土生土长的D市人。

      “我说,你们到B市了嘛!”刘芸有些不耐烦,对着电话提高声音喊着。

      “啊!到了,但没到你家楼下。我们在买水呢。”

      可算是听懂了,刘芸眨巴眨巴眼皮:“我们快到B市市区了,你们耐心等着啊。”

      坐在副驾驶的沈棘可就没那么耐心了,喃喃道:“早知道坐货车快就坐货车了。”

      沈建感觉有些好笑,说:“火箭更快!你以为货车容易啊,空调都是坏的。”

      沈建是沈棘的父亲;面对沈棘,每天唯一的话题就是互怼。除此之外,找不到父子的切入点。

      在这个互联网才刚兴起的时代,哪个货车愿意花那么多前去修车内空调呢。开货车的大多都是糙汉,也只会觉得空调还是高等人吹得起。而货拉车的工作就是各地跑,能有时间扇扇蒲扇就不错了。

      在沈棘离开的一段时间里,D市小霸王这个位子估计要空一段时间了。

      而踏入B市,就要接受新的环境和人,这一点沈棘也不在意,他在D市论打架就没怕过谁。到了B市也必然会是如此。

      小车缓缓驶过商场,小街还有各个学校。最后,停在了桐芜小区单元楼下。

      天色已晚,太阳变成橘红色,躲进了山中。坐落在小区中央的是一个小公园,很热闹。但在沈棘看来确实很吵。

      忙完一切,B市的第一顿晚饭很丰盛,大鱼大肉都有。沈棘家不算有钱,而更倾向于普通。普通人家可不是次次都有大鱼大肉的。

      吃得有些撑,沈棘想出去走走,了解了解这座城市。

      “妈,我出去转转。”

      刘芸从厨房走出来,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你不怕走丢啊?”

      “我多大了,还怕走丢。就算丢了不正和你意吗?”

      刘芸觉得有些晦气:“快呸呸呸,别乱说话第一天搬过来。”

      沈棘扯了扯嘴角,合上了屋门。

      在小巷的尽头,堆满了纸箱和垃圾。黑暗中带着悲鸣声,愈发惨烈。而这黑暗却不敢蔓延到大街上,没人会注意到这个鲜少有人的小巷。

      光明与黑暗没有边界,却互不敢多蔓延。光明却始终大于黑暗。

      孟晚初的脸被混混死死摁在地上,灰尘脏了她的脸庞,吸入了鼻腔。几个女生一巴掌又一巴掌地扇在她的脸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带头的女生叫邹晴,坐在墙边端倪着这一切,暗自满意着什么。随后从口袋里拿出翻盖机,打开闪光灯刺向孟晚初的眼睛。

      孟晚初绝望地望着对面街道,看着空旷的街道流下了几滴泪,混进灰尘与泥土。一滴接着一滴,肮脏的地面像是被雨水冲刷一般变得湿润。

      她已经忘却了伤痛,眼睛变得模糊,望着对面的街道,盼望着什么。

      邹晴捂嘴大笑:“你哭了?哈哈哈,我们的小仙女哭了。”

      旁边的几个女生见势也笑了起来。笑得肆意,笑得绽放。她们生于黑暗,代表黑暗。

      隐约间小巷口路过一个人,孟晚初趴在地上显得这人很高大,可她来不及多想,嘶喊着:“救我。”

      沈棘已经走过去了,似乎没听见。

      邹晴又笑了,笑得更大声。突然冷脸靠近孟晚初,吓得孟晚初直哆嗦:“我的小初初,你还真信有人会救你这个丑八婆啊。”

      孟晚初的眼眶只剩下血红,闪光灯的照射下显得格外吓人。邹晴好像也被吓到了,一个巴掌狠狠地扇了过去:“你敢这么看着我!”

      脸已经被扇成水蜜桃了,打下去只剩下闷响。小巷的出口迎着一束光,光中站着一个人。昏暗的路灯光撒在沈棘身上,像是上帝派来人间的救赎。

      灯光把他脸的轮廓照得很尖,少年微微抬头,露出漆黑的双眸,高大的身躯散着光,薄唇微微张开:“别碰她!”

      邹晴看了看迎着灯光的沈棘,愣住了,许久才缓过神来:“关你屁事,滚!”

      沈棘皱了皱眉,没耐心地挠了挠头:“我叫你滚,听不见吗?”说完,往她们走近了些,像是踏进黑暗的魔鬼,可怖极了。

      几个混混连忙拽了拽邹晴的衣袖,小声说道:“我们还是走吧,一看就惹不起。”邹晴似乎也怕了,这一片谁不认识混混蒋修。可今天来的这位从未见过但看起来比蒋修更吓人。

      几人绕过沈棘跑远了。

      孟晚初艰难地爬起来,捋捋破烂不堪的衣服,沉下了脸。那些混混再强也没碰孟晚初的隐私,但或许仅仅只是目前为止没碰。她的身上没有一处是干净的,伤痕累累,膝盖处甚至沾上灰尘发了炎。

      沈棘等她调整好情绪才转过身来,他从来没见过会有女孩被欺负成这样,也没想过会不会是孟晚初自己犯贱才引得别人打她,这一看就是被欺凌。

      沈棘没去扶她,让她自己站了起来。走出小巷,说:“跟我来。”

      如果不是沈棘,她今天会不会死在这里还不一定,所以孟晚初还是选择跟了上去。走了很久,两人都没有说一句话,各走各的。孟晚初没敢抬头,或许是自卑久了,害怕灯光和人;小心翼翼地踢着路边的石子,最后沈棘停在了便利店门口。没想到沈棘毫无预兆的停了,孟晚初一个石子踢到了沈棘鞋里。

      沈棘回过头来看她,她也不是故意的啊,露出尴尬的表情。

      沈棘看着她说道:“我救你你就这么对我?”

      孟晚初怕他误会,疯狂摇头,有点可爱。沈棘走进店里面,孟晚初没什么可买的,坐下台阶那等他。

      等沈棘走出来的时候,看着孟晚初小小的身体蜷缩在台阶处,看上去有些不忍。

      孟晚初确实不算好看,脸很圆,还留着一头短发,整体造型就不好看,但却不胖。如果仔细看,还算可爱。但看久了就觉得很土。

      沈棘在她面前蹲下,从透明袋中拿出水抬头望她,孟晚初不喜欢直视别人,不是因为不尊重,只是发自骨子里的自卑而已。

      沈棘笑了笑,说:“腿借用一下好吗?”

      什么嘛,谁绅士会用这种奇奇怪怪的方式。孟晚初真想推开他。

      “我自己弄就好了。”

      沈棘懒得纠结,就把创可贴什么的都给她了。又走到她身边坐下,说道:“你叫什么?”

      “孟晚初,晚上的晚,开始的初。”

      沈棘点了点头,或许他们也不会再有交集,但还是自我介绍了一遍:“沈棘,荆棘的棘。”

      孟晚初很少记别人的名字,不管在任何地方都不会有人注意到自己,甚至不会有人和她交朋友,在所有人眼里,她都像个路人甲。

      “记住了吗,”沈棘看了看孟晚初一副傻得可爱的模样,说:“你……”

      还没说完,沈棘的电话响了。铃声是很老式的声音,“叮叮叮”。

      “抱歉我接个电话。”

      孟晚初点了点头,看着沈棘看了看号码好像满不在意的样子有些好奇。毕竟别人接电话时自行闭嘴也算是基本的社交礼仪,于是转过身用湿巾纸摸了摸脸。隐隐听见是在给一个女生打电话,或许是他女朋友。

      沈棘对电话里那人说完最后一句话:“我们早就分手了,不要再找过来了。”于是挂了。

      孟晚初摸脸的手顿了顿,沈棘这人不会是个渣男吧,孟晚初脑补出一万个青春伤感文学。

      “现在干净多了嘛。”沈棘回头注视她。本想也回应他的注视,可还是没有勇气抬头看他,她甚至觉得自己似乎没有资格去注视别人,或许是自卑到骨子里的人才会这么觉得吧。

      孟晚初撑着扶手站了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小声道:“要不我先走了。”她没想好怎么和人说再见,好像她早就失去了社交方式了。

      明眼人都能看出她的自卑和懦弱,沈棘也一样。他没有选择把孟晚初的事情问到底,就算问了,想必也不好意思说。

      沈棘叫住了她:“孟晚……初,我刚搬到这座城市,你有时间带我看看嘛?”

      比不可思议来得更早的是孟晚初的开心。好像这只是很普通的客套话,但在任何地方,没人愿意和孟晚初说话,连路边问路的人都不会找她。孟晚初搓了搓手,点头同意了。

      她不知道的是眼前这位是D市小霸王。她不知道从前在D市那个骄傲自大的沈棘,不知道他的家庭背景;但她清楚,沈棘不坏,他是好人。

      如果她是漂亮的,是自信的;她想真诚地抬头对视对方,可这一切她只能默认和忍耐。忍耐别人和自己说话时悄无声息的尴尬,忍耐别人看着自己时的自卑。她别无选择,似乎只有别人选择自己的权利。

      两人并肩走在小街上,孟晚初望着地面上同两人前行影子,它们缓缓靠近,最后两肩连在了一起。可沈棘没发现,他仰望着群星与月亮。在仲夏,会看到很多星星,他们簇拥在一起,好像密谋着永不分离的可笑愿望。这个少年眼里有星星,可孟晚初眼里没有星星,但装得下他。

      孟晚初想说些什么,但又不想打扰他,还是安安静静地低头走着。

      沈棘缓缓低下了头,说:“她们为什么欺负你?”

      孟晚初不做回答,她忍住不去想她们一次又一次的霸凌,那些伤痛在她的心里烙下了沉重的疤痕,泛着红,长出了纹。

      “不说也没关系,很抱歉难为到你了。”

      孟晚初早就哭得麻木了,在深夜、被欺负、被嫌弃她都有哭过,可没人愿意真诚地对她。即使沈棘对她的真诚也只是很简单的礼貌,但对于孟晚初像是一直在探寻的宝物。

      “如果我够坚强,也不会让她们欺负自己。”说完,孟晚初的眼角落下了几滴泪。说得很快也很小声。沈棘没有听见。

      他们都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再次相遇,喜欢是一个神奇的魔法,孟晚初喜欢这个迎着光的少年。哪怕自己已经跌入了晦暗不清的深渊。从他说过的第一句话“别碰她”开始,她竟幻想着深渊中会伸出一只手把自己拽向光明。

      “那个,我到家了。”孟晚初停下脚步。

      面前是一排老旧的楼房,深夜中只能看清大致。窗户点起昏暗的灯光,沈棘没多说什么,挥挥手离开了。

      下一次再见沈棘还是沈棘,但孟晚初又能完好无初的出现在他面前吗?老旧的楼房似乎也暗指着孟晚初,摸不清,看不明。

      踩着窄窄的楼梯,孟晚初上了楼。楼道内的灯泡结了蜘蛛丝,灯光的照射下像一簇簇金丝,但又诡异极了。孟晚初是一个很没安全感的人,每次上楼的时候都觉得后面有人跟着自己。

      不是看鬼片多了,有一次邹晴带着几个女混混在七月十五跟踪吓唬她,自那以后,孟晚初落下了心疾。

      孟晚初推开门,就看到英果和孟栋坐在沙发上辅导孟乃英写作业。那是孟晚初的父母,而还在嬉皮笑脸的是她的弟弟。今天倒会正眼看她回来,真是讽刺。以至于为什么九点多才回来和额上为什么会结痂也没多问。

      他们两口子很喜欢男孩,从孟乃英的名字就可以看得出来,在他们两个人眼里,能把孟晚初喂大就算仁慈了的。

      孟晚初迷迷糊糊地洗了个澡就躺在床上了。三室一厅的房子她睡在最小的那间,进两个人都会挤都小房间给了孟晚初很大的安全感。

      膝盖的伤口还肿胀着,好像在往外撕裂,孟晚初疼得紧闭上了眼。迷迷糊糊地想到了沈棘,那个迎着光的少年,她对他的第一印象很简单就是这样。

      好笑的是,她竟随随便便喜欢上了路边救自己的男孩。

      “孟晚初!把碗洗了。”英果在外面嚷嚷着。三个人的碗堆在一起就等着孟晚初回来洗,明摆着把自己当丫鬟使。可孟晚初有什么办法,至少在这个家还有一口饭吃,早就不在意有没有把自己当回事。

      再次回到房间,孟晚初把老式台灯线拽了拽,勉强点亮了房间,整个房间也只靠这个台灯照亮。

      从床底摸索出暑假作业来写,上次把暑假作业带出去做差点被那群女混混撕得稀巴烂。又拿出一捆胶布小心翼翼地将一块又一块支离破碎的纸张粘到了一起。翻到最后一页时,掉出来一张成绩单,伴随的是一堆被剪碎的奖状。

      孟晚初记得这张奖状,是一张“三好学生”的。快开学了,哪怕干净锃亮,父母也不会关心。再好又有什么用呢,奖杯奖状最终都会被那些混混随意揉捏;打扮得再好看,父母也不会多看自己一眼。

      不喜欢你的人会永远瞧不起你,又何必自作多情地倒贴。

      孟晚初爬上了床,缩成小小一团靠在墙角。房间里那台小小的二手风扇左右转动,发出烦人的铁锈声。孟晚初油很多个夜晚想一股劲砸掉。可在这个家里,并非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炎热的夏天只能靠这个续命。

      孟晚初的眼泪晕到了枕头上,直到今天的最后一分一秒,仍然难以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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