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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莫莫 ...

  •   1 仙莫庄园
      莫莫

      我叫詹姆斯飞瑞,我爸爸詹姆斯歌德是世界著名的巧克力大亨,拥有800多家巧克力工厂,以及100w平方米的可可豆种植地。我们幸福快乐的住在仙莫庄园里,享受着人间的一切馈赠。

      仙莫庄园共有十层,我住在第十层,爸爸住第九层,莫莫住在我的房间里。

      你一定很好奇,莫莫是谁?

      一只从背后望去,两个耳朵像一个蝴蝶结一样立着,全身毛从上到下白加咖啡色加白加咖啡色的英系安哥拉长毛兔。

      他呢,人见人爱,不仅仅是因为敦厚可爱的外表,更是他那每个人都能感受的到的醇厚而独特的灵魂。
      以及捎带一些小小的忧伤的眼神透露出善意。

      他从小就和其他的兄弟姐妹一窝八只出身在我们庄园。其他七兄妹被我的父亲詹姆斯歌德放生了。我想,放生这个词您一定并不陌生,动物们原本就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大自然之中,被我们人类驯化成了宠物养育,跟我们慢慢的心有灵犀,这当然很好。但是,本质上,当他们只有身处在自己的森林之中的时候才能真正的感受到是在生活着,是一种享受。而被搬到了人类的家中,哪怕是向我们仙莫庄园这样的豪宅也就像是在服劳役一样的别扭不自在。因此,我们更加的要善待他们,爱他们,让他们免遭心灵的痛苦。

      为什么留下的是默默,您又一定很好奇?

      因为,我把每一只小兔崽都贴到鼻子下面闻了一遍,默默的体味是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么简单。而默默用了我们仙莫庄园的名字,莫,您就该知道他在我们家的地位有多高了。

      待他长到半岁左右的时候,他就成了我们仙莫庄园的“管家”。在他微笑注视着每一个女仆和真正的管家汤姆的时候,您就会发现,大家都会被他的情绪以及眼神里的内容所带动,该工作的继续认真的工作,该去爸爸那儿汇报工厂情况的也会无比准时的去到爸爸的书房进行合理的沟通交流。

      当然,在莫莫很小的时候,他是不太敢出去我房间以外的地方溜达的,所有的探索他都是在克服兔子胆小的本能之下进行的勇敢之步。

      一开始,在他两个多月大的时候,他开始了第一次的尝试,下楼梯,下到一半的时候他又会折回莱。

      在我的床底下面,紧靠着墙边的地方,有一个他的小窝,是我给他安置的一个小房间,温暖舒适无比。

      我的床头是靠着透明的落地玻璃窗的。每当早上,我都能呼吸道最新鲜的空气,以及被最温和的第一缕阳光照曜着醒来。而我醒来以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跪在床边,侧身看着床板下的默默一夜后过得怎么样。确定他还是不是活着。

      而每当我看到他的时候,他都是双腿紧凑的站立着,毕恭毕敬的样子像极了我们的管家汤姆森。默默那白白的腿毛显得性感无比,酥松柔软的覆盖在腿边。他全身的毛发像肉松一样的蓬松有质感,并且范着光亮色泽。彰显我们詹姆斯贵族之家的独特气质。醇厚。

      醇厚,对,那就像是我们詹姆斯家族所生产的巧克力般的口感一般的。气质。

      在我们所生产的所有的巧克力之中,有一种是添加了更多牛乳并且无可可粉的巧克力,叫做醇白巧克力。只有这款巧克力,可以作为莫莫的小零食添加到他日常的摩提西草料之中作为营养的补充。这样,他的毛发就会生长的更加茂盛并且有光泽。

      莫莫吃东西的时候都是一小口一小口的咀嚼,他的嘴巴相对于他那大脑袋来说,算的上是车厘子的唇型了。因此,他吃饭的样子不同于别的兔子,总是慢条斯理的,并且非常的优雅。和很享受食物带来的舒适感。他的眼神透露着一种镇定的小喜悦。

      若果说默默是一个人类的话,那他大概是写《浮士德》的作家歌德,那样的人,他和歌德的星座是一样的。并且我仔细观察过歌德的摄影像,真的,莫莫和他的眼神简直是一模一样。若果偏要找出什么不同之处的话,那就是他比歌德的整体状态更加的镇定以及温柔。

      每当天气很好的时候,我都会带莫莫在我们仙莫庄园的小花园里面四处的溜达,虽说我们的庄园不及北京的颐和宫那么大,但也不算小。若果默默真的钻到哪个小灌木丛之中的话,估计我一个人是很难把他找到的。

      不过比较幸运的一点是,我并不用担心这件事情。因为,默默和我的关系,非常的亲密,以至于,遛他就跟狗一样的自在。他似乎已经是完全的摆脱了野兔的那种不受束缚的野性,他很安于跟在我的身边。但我也不会拴住他,而是,他想在哪一片草地上跳跃都可以,因为,我知道,当他玩累了的时候,会心甘情愿的跟我回去我们的房间里。

      跟默默在一起的时光总是很开心的。他就像是我心中的一抹温暖的阳光。要知道,虽然某些时候我总爱开玩笑,但本质上我并不是一个容易开心的人,或者说我喜欢逗乐别人,可是我的心头总是不知道为何,笼罩在一片阴翳的乌云之下,您甚至可以称之这为抑郁。虽然没有到犯病的程度,但是我想也就其实差不多了。

      可是现在好了,有了默默,每一天都能够感觉到天堂之光。默默穿梭在草坪上,抬起前面的两条腿,后腿站立,观察这庄园里面的一切,像极了他在属于他的那片森立里观察周围的动态一样。

      我会挑选最好的天气带他出来,没有很大的太阳,但也绝对不是那种快要下雨的阴天。太阳太大会晒着,阴天赶不及的下雨万一淋湿了他的长毛可就不好了,这样他会生病的。

      不过另外一件比较幸运的事情是,默默在我们仙莫庄园里生活的很自在,很健康的成长了起来,因此也就从来没有生过病。

      我们要感谢上天赐予我们的一切。不要小看这一个个小小的幸运。正是这些幸运之处,带给了我们无忧无虑的幸福感。

      意义

      其实,我认为在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人所做的事情,以及每天所做的事情,都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仅仅是他们想做不想做,喜欢做不喜欢做而已。很多时候,以及绝大多数人的人生就是一场毫无意义的重复。

      我是怎么得出这样的观点的呢?跟我在进入哈佛大学之前的一场恋爱,有关。这个爱情,倒不是最重要的,至少关于其他人来说,也不过就詹姆斯歌德的女儿飞瑞谈了一场恋爱,然后分手了。当然,我是很难过的,没能留住的初恋。我想再过若干年,就会消失的连在我脑海里的回忆都没有的地步了。那么,这次恋爱所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您有没有想过。另外,最让我痛心疾首的是,我以为自己和杰克的那次亲吻和拥抱是最特别的,就站在巨石阵的旁边。太浪漫了。但是,当我后来故地重游的时候,再看到别的情侣也在那里亲吻拥抱了。还几乎是和我和杰克当时的相同的姿势的时候,我就发现我的恋爱是根本没有意义的。原因就在于,所有人都是这样的。

      那么,我的失恋也不是什么事了。虽然我当时痛苦的想去自杀,不过我又想到可能其他的女孩也这样做的时候,我就放下了刀片,觉得自己很无聊。再后面,我可能还会再次恋爱,或者失恋,或者结婚。但这又如何呢?全世界的人类都是一样的。那么,我们做这些事情的意义是什么呢?真是可笑。

      突然跳到了发表人生感情,其实,我也不想过多的传达我的观点的。但是有一件事情是可以肯定不会有人跟我相同遭遇的。那就是,在一个晚上,我的眼见着我放在草坪上溜达的默默钻进了一个灌木丛中,然后光穿一样的不见了。在看到那景象以后,我立刻发动了家里的15位仆人以及管家汤姆森,让大家一起帮忙找,甚至也拉下楼了我那很难请的动的父亲詹姆斯歌德。毕竟人,人多力量大嘛。

      很匪夷所思的是,他不见了。莫莫就这样的消失在了我们的仙莫庄园里。并且我敢于肯定的是,他是消失了。流星一般的消失了。而并不是什么,跑出去了庄园外面或者挖洞逃走了。

      我要我的莫莫!

      我想,这就是我人生最大的意义之所在了。毕竟,其他的宠物主人都会因为失去了爱宠而心痛。而我不仅仅是这样的感觉。我更加的不同于其他人。因为,我能感受到莫莫还存在着,没有消失,即使他消失在了我的这个世界里。
      公元1877年。或许他过去了公元16世纪,或者未来的24世纪。或者任何可能的世界里。唯独跟其他宠物不同的是,他不会死去。至少我没看见他的尸体,那么他就会一直活在某一处地方。暂时不让我找到而已。

      您可能觉得我是在胡思乱想,天方夜谭。甚至于是无稽之谈。

      但我以我们世代詹姆斯家族的人格对天发誓,我詹姆斯飞瑞,没有胡说八道。莫莫真的是去了别的世界了。因为全庄园都上下搜了一遍又一遍,但是,还是没有发现他。他去了别的世界里,这没有错。就像是..

      难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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