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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新风尚 ...

  •   第二日,不等碧君去寻霍普斯小姐,迈耶便与她一齐寻了来。

      “碧君,你真是太厉害了!你当选了《风尚》杂志五月上半月的最佳着装小姐!”霍普斯小姐一手拿着一本杂志,不待迈耶跟上便已风风火火地跑进了客厅里。

      碧君刚锻炼完身体,正坐在客厅外的露台上喝茶,远远望见霍普斯小姐的车,便迎了出来。

      “《风尚》杂志?那是什么?”

      见碧君不解,霍普斯小姐一把将那本花里胡哨的杂志塞进了碧君的手中。碧君接过一看,正看见封面水彩画就的时尚女郎。

      不同于碧君常见的水墨画,她不由仔细端详了起来。霍普斯小姐见她盯着封面也不翻开,急性子地凑了过来,替她翻开了杂志。

      刊载着碧君照片的专栏正在杂志的头版中,《风尚》杂志作为一本半月刊,每半个月会评选出这段时间内他们所认为的,在各个宴会中着装最出众的名媛闺秀。

      这是一种很不错的促销手段,普通民众们对于上流社会那纸醉金迷地生活向来即好奇又向往。

      这恰令《风尚》在中产阶级女性中的销量节节攀升,而随之而来的影响力又使得上流阶层的名媛们为了能够登上此殊荣,无不绞尽脑汁地装扮着自己。

      而在新发售的这期杂志的头版上,赫然正印着碧君在涂先生公馆中所穿的那身带着十足异域风情的洋装。

      似乎觉得白黑的照片尚不能显出这套造型风韵之一二,《风尚》杂志的编辑部还着意令旗下的插画家们又依着照片画了一张全彩的插画附在左近的版面上。

      “独特的东方审美意趣在碧小姐那极具东方之美面孔的衬托下,更显得雍容华贵,气质天成。我认为每一位阅读我文章的读者,您的衣柜中都至少应该拥有一件这样极具东方风情的单品。

      它可以是一条刺绣腰带,也可以是一件丝绸氅衣或者斓边百褶裙。乃至于那些几可乱真的绒花、绢花,或者是一把来自中国的折扇。

      当然,若是对自己更加自信一些的读者,也可以选择和碧小姐一样的鲜花簪在头上。我询问过我所熟识的一位汉学家,他告诉我在中国的古代,这样的戴法一直流行于他们的贵族女性中。”

      碧君通篇看了下来,虽然文章作者对自己赞誉有加,但对于中国女性服饰的描写却不尽不实,诸多错漏之处。想也笔者也未必肯花时间去系统的研究中国传统服饰中,那些纷繁复杂的形制与工艺流程。

      当然这时候,除了那些当真以此为毕生职业的汉学家们,少有人能耐得下性子去专心研究那些异国的风土人情。

      但到底这篇文章还是在美国国内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女人们争相购置那些来自中国,或是假充自中国运来的手工艺制品。

      虽然在此之前,各国的时尚弄潮儿们就偶以这样的穿搭出街,但这次似乎尤其受社会名流与那些名操一时的默片女星们的追捧。

      在她们的推波助澜下,其他阶层的女性们自然也开始争相效仿。以至于这种中西合璧的穿衣风格一时间成了独领风骚的时尚潮流,又经由美国传至欧洲各国,历经数月也未见平息。

      人们开始愈发对那个印象中古老神秘,又颇为贫穷破败的国家产生了兴趣,也有了一些新的认知。

      就连武先生与涂先生都不得不感叹,他们在美国处心积虑经营数十年也未能达成的效果。竟然因为碧君在宴会中的一袭礼服,便轻易成就了。

      *

      当然,此是后话,此时暂且按下不表。让我们将视线拉回来,重新回到碧君与霍普斯小姐身上。

      霍普斯小姐见碧君看得津津有味,便又说道:“其实我今日来,还有一事要和你说。”她似乎态度有些踌躇,说起话来也便吞吞吐吐。

      碧君见状也不免好奇,在她印象中,霍普斯小姐向来利落爽快,从未见过她这般模样,便追问她到底是何事。

      不料迈耶却先开了口:“是《风尚》杂志通过我们来询问你是否有合作的意愿,他们希望可以以你作为模特,再出一期关于这类穿搭的专题,也算是趁热打铁了。”

      “模特?那是何物?”碧君不解,又问道。

      “就是让你穿些漂亮衣服站在那儿,让摄影师为你拍照。“霍普斯小姐解释道。

      又是个碧君从未接触过的行当,虽然听得轻松,但恐怕实际却未必。不然霍普斯小姐刚才也不会那样犹豫了。

      见碧君不语,霍普斯小姐又说道:“此事不难,何况《风尚》的主编还许了你丰厚报酬。而且你若是想要消解中美两国民众间的隔阂,更该多多出现在公众眼前才是。我觉得为难,只有一事。”

      霍普斯小姐停顿了片刻,似乎是在组织语言:“上次在涂先生宴会上,与你有口舌之争的那位洛斯莱丽斯小姐你可还记得?她也受了邀,要去拍下一期杂志的照片,我怕你们到时候在编辑部的大楼里撞见。”

      “洛斯莱丽斯小姐?”碧君这段时间见过不少的人,一时之间竟不成反应过来这人是谁,略想了想这才想了起来。

      其实在听霍普斯小姐说道报酬颇丰,以及能够扩大影响力时,她便已经动了心。至于那位洛斯莱丽斯小姐,她并不曾放在眼中。

      “遇见又何妨,上次她就没能在我这儿讨到便宜,即便狭路相逢也该是她惧我,而非我惧她。”

      “这么说你是答应了?”霍普斯小姐有些欢喜地问道。

      “寇既可往,吾何不可往?”碧君点了点头。

      “她上次冒失,其实说白了也是女人家拈酸吃醋,你不要放在心上,我已经说过她了。”霍普斯小姐看着碧君,又劝解到。

      两下里都是她颇为交好的女性,她也不希望两人间起了不必要的龃龉。“莱丽斯只是嘴上不饶人,其实本心不坏。那都是因为她自小生的漂亮,被那些男人宠的骄纵了些。

      那日回去我就说了她,她其实心中对你所说也颇为认同,只不过是舍不下面子承认而已。”

      “我知道啦,霍普斯小姐不必担心,即便碰上我也不会为难她的。”

      霍普斯小姐闻言松了口气,又叮嘱了几声。

      正这时,卡尔回来了。

      他今日一早因有一些十分紧要之事,天未亮便出了门。此时事毕,便早早赶了回来。一下车,便听仆人来报说是迈耶先生与霍普斯小姐到访,又急忙走进了客厅里。

      迈耶过来一把揽住卡尔的肩膀,将他们今日所为何事又说了一遍。卡尔一副与有荣焉地模样又拿过那本《风尚》翻看起来。

      若说之前,他是最不屑看这种消遣杂志的,也曾拒绝过他们的采访邀约。

      那真是傻透了,什么‘最令美国女人们着迷的企业家’,他可没有兴趣成为全美国女人茶余饭后的消遣与谈资。

      卡尔觉得自己的成就应当在与其在商业上所取得的成就,而绝不是在全美国有多受女人欢迎。

      但这次,因为碧君,卡尔却对《风尚》的编辑部赞不绝口了起来:“看来这杂志社的编辑还颇有眼光,一眼就看出我的碧君穿这套衣服好看。”说着似乎就不打算将杂志交还给迈耶了。

      他拿着那本杂志走出了客厅连同100美元的纸钞一起,交给守在门外的洛夫乔伊,吩咐道:“洛夫乔伊,这本杂志,你去买些回来放在我的书房里。记住,只要这一期的。”

      洛夫乔伊看了一眼封面,又看了一眼价格。他很想问问自己的雇主,知道这100美元到底可以买多少本杂志吗。

      至于为什么要买这种女性才看的时尚杂志,不用问他也猜到了,多半又与碧君小姐有关系。

      迈耶眼睁睁看着卡尔拿走了他的杂志,空着手便回了来,装作一副心痛的模样抱怨道:“卡尔?!那本杂志是我买的!”

      “那种女性杂志你难不成还真的会看吗?”卡尔瞪了好友一眼,知道他不过是为了调侃自己而已。

      迈耶不过瘾,还想再闹闹卡尔,却被霍普斯小姐十分有眼色地拖着告了辞。

      “我们今日要办的事情也都办完了,先告辞了。”霍普斯小姐半拖半拉着迈耶,出了客厅,看神情似乎也对这位玩心甚重,为人幼稚的老板很是无奈。

      碧君与卡尔将两人送出了门,卡尔有些好奇地问碧君霍普斯小姐今日为何事而来。

      碧君便又将霍普斯代《风尚》杂志邀请自己去做一回模特的事情说与卡尔听,只是隐去了洛斯莱丽斯小姐的那一段。

      卡尔听完也觉得不错,又想起今日的安排,有些兴奋的说道:“正好,我今日无事,咱们出门去街上逛逛。”

      “出门逛逛?”碧君似乎也颇有些兴趣。

      “碧君你有没有什么想去的地方,我陪你去。”卡尔问道。

      他满以为碧君定然会想去那些,热闹繁华又或者是风景秀丽的地方。

      哪知碧君两只眼珠转了转,笑着对他说道:“那我们去华人街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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