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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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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我佩服你!
原本是佩服你的文,佩服你能把原著的人物延伸,让他们继续生活在你的文中。因此我打分,收藏,顺手有了什么想法都尽量说几句,留言。
现在我则更佩服你的人!
不是说咱倚老卖老什么的,只是我确实在JJ看文也好几年了,从连账号是什么都不知道到现在这个固定的马甲,总算也能说是看了不少文了。
说个月、经话题,就是同人版权问题。记得当初刚开始V文的时候就有讨论过,我那时候跟着瞎掺和顶多是心疼钱,现在自己能赚钱了,这点小钱不在乎,可却更加同意当初的说法。
写文到底是为了什么?一开始,是脑子里有了个想法,于是就想要跟别人分享,得到别人的肯定,寻找同好……当人渐渐多了起来,变开始想要更多。比如积分,上榜,然后入V,赚点小钱……反而将最初写文的感动丢失了。
就我自己看的文来说,有不少开头很赞,中间平淡,显出作者后劲不足,尤其是V了之后,也不知道是因为自己花钱了所以对质量挑剔,还是作者本身笔力构思耗尽,很少有能让我追完的文。
特别是同人,不少拿着CP耍读者,把那些以讹传讹的东西当做原文写同人,甚至没有看过真正的原著没有真正的喜欢一个原著人物,只是因为它‘容易红’就动笔,实在是……
。
咳,扯远了。
但是有一点,人在做天在看(——为毛觉得这句放在这里很奇怪),我看作者大你的文,不只因为它是名著同人,更多的是因为我被你的文笔被你的故事所吸引。我之前也说过,看《飘》的时候我还很小,但这文却能勾起我以为自己都忘得差不多的回忆,还让我有重温它的想法,这本身就不光是一个‘新鲜有潜力的题材’所能概括得了的。
倘若只是因为一个新颖的题材,我或许会去看,但它新颖过后却不一定会留住我。
啊,对了,作者大还不知道我当初为什么义无反顾的跳坑吧?
是因为当时你在文案上的一句话,大意似乎是【因为喜欢一个人物,所以不能让别人穿了她,如果一边穿了她一边说想让她幸福,那么只是喜欢这个人物的设定罢了】。咳,记得不太清,但跟我的观点很相似,因为在我看来,穿越了便等于活生生的抹杀了那个人的存在,尤其是当作者们写的太过颠覆的时候,我真的不能忍受。
有些文我霸王,因为真的无话可讲,但是对着这篇文,我却有无数想要诉说的思考和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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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你虽然我觉得你文案上那些话过于决绝,这事情的责任也并非因为你的过失所引起,并且跟风什么的行为永远不能完全被杜绝,但是因为作者大你的这番行动,起码会让后来写文的作者们多一分思考,多一分理性。
起码当我再遇见一个类似题材的文的时候,我便会用一种严肃的态度去看文,不会随便就收了那些看过就算的小白文,或许可能还会跟作者较真,认真讨论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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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关于商业化……我个人觉得是JJ不厚道了。
QD那样商业化更加厉害的网站,似乎也几乎是没有同人V文的(好像是有个范围,具体什么的忘记了),不明白JJ怎么就……哎。
同时,虽然商业化促进了同人的发展,但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说,算是拔苗助长了。
比如HP(它真是躺着也中枪……),虽然同人在商业化之后迅速发展,将原本的世界扩展和加深到了一个难以想象的程度,并且有精品出现,可精品和雷文的比例却可怜的很。甚至某些原本看似精巧的颠覆和创作,却被拿来人云亦云,流于俗套。就算是很经典的文,也能看到老套的剧情(区别在于文笔和用心)。比如港湾大那个‘拉文克劳时间转换器人手一台’,好像在某种程度妖魔化了吧,魔法部的人和麦格教授会哭的哟~或者说,因为能挖掘的差不多都被写烂了,因此要出一个触动人的精品就更加不易,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去构思。但是在某些商业化因素下……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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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一时有感啰嗦了很多,都是在下面留言框现打的,逻辑也很混乱。
总之,重点就是:作者GJ,我佩服你,我会继续打分因为我喜欢的是文而不是题材……
PS:可恶,这章留言过了!只能打零分了T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