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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很高兴认识你 ...

  •   "什么是少年感,少年感就是干净的不起褶皱的校服弥漫着淡淡的洗衣粉的清香,来到你身边时,犹如清风拂过,干净清爽。”

      这是姜久别心中对“少年感”这个词最好的解释。

      许长欢是她见过最有少年感的人。

      一副方框眼睛占据了她整个青春。

      路边香樟枝繁叶茂爱意疯长,原来那条不知名的小路也沦为姜久别如黄金般珍贵却又一文不值的青春的牺牲品。

      某年某月某天回首亘古往昔他仍然拔得头筹。

      也许她姜久别在这场情爱游戏里甘愿当败将,所以她输的很彻底,其实她是一个很难喜欢上别人的人。

      她自诩她是理智的人,年少的好感冲掉了她仅有的理智。

      原先她不懂,但后来她明白真正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是会变得听话的。

      粉红爪子露出的马脚并不是抓痕,猫的抓痕没有暗恋疼。暗恋本是悲剧,说出来便成了哑剧。

      [陷入回忆]

      九月份开学。

      同学们怀着对未来的期许踏入了这所学校,他们环顾四周,学校不是很大 ,恰到好处的蝉鸣,给这个夏天带来了一种全新的感觉。夏天绵长无期,酷暑难耐,很多故事都是在夏天开始的。

      新的学生是新的开始。

      她来到她所指定的班级。

      周遭都在漫无目的的闲聊。

      这时,一名身穿黑色T恤衫个子不高的女人走入教室,她拍拍讲台示意安静:“大家安静一下,我是你们初中三年的班主任,江莎。″

      同学们的目光集中在这位名叫江莎的老师上。

      大家注意到她个子不高,说话也是随和的。

      江莎:“接下来我们要换座位,并成立一个小组,组名由你们自己定,想好了写在这张纸条上,然后交给我。好我们先出去排队。″

      在座的各位纷纷动身。

      不一会儿,教室外就站满了人。

      她要一个一个点名。

      "姜久别,你坐第三组第三排。”

      姜久别:“这么快就到我了 。”

      她还在发愣,旁边有人叫了她的名字:“姜姜,别发愣了,该进去了。”

      姜久别这才如梦初醒。

      她的好朋友季弥坐在她的斜对角。

      “许长欢,你坐到靠窗的那个位子。″

      一个不太熟悉的名字。

      少女循声而去,她逆着光,阳光给她增添了几分少女的甜意,让她那不算特别标志的脸也愈发动人。

      他找到位子坐下。

      位子选定,同组的还有另一位男生,他有些沉默。姜久别也索性沉默。

      大多时候,她更喜欢独处。

      这种局面亦是如此。

      少女撑着头,低下头不知在思索什么,突然她听到一个突兀的声音响起:“老师我想要当组长。″许长欢高举起手,姜久别转过头看向他:“是他,原来他想要当组长。”

      江老师见他积极举手,于是欣然接受。

      江莎:“那好,就你当组长。得到应允的他高兴的像是一个得到糖的小孩儿。”

      “差点忘了组名,给你们几分钟讨论一下。”

      话音刚落,同学们就开始热火朝天的讨论。

      许长欢也加入讨论中,而一旁的姜久别始终一言不发,她提不出什么建设性的想法。许长欢提起笔,又放下。

      就是这样辗转反复:“把纸交上来吧,时间到了。”许长欢有些心急,他将纸转交给同组另一位女生,女生束手无策,随意写下了一个:“秋水。”

      姜久别所在的是第四组秋水组。

      或许当时的她不觉得,秋水组有什么特别的。

      她只知道这个名字是绝版,是她最美好的时光。

      第一天分配座位,他们便是同组,有时候,缘分来了挡都挡不住,因为在那之前,她早就小学就幸运的担任了三年组长,这三年组员不停变化,只有她依然是那个话不多的组长,只收作业。

      现在谈及这段青春,更多的是一种怅然若失,明明她知道,他不是属于自己的。

      可她自私的认为:他曾有一刻是只属于她的光。”他的逆鳞像尖刺,一针一针击溃他的心里防线,他等啊等,终于等到她的心里只能装下他一个人,他懦弱的选择暗自退出。女主角心理防线柔软崩塌置身于爱的禁地,男主角选择带上强硬的盔甲来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所以光是转瞬即逝的,她的喜欢也是。

      有些人的故事误打误撞的开始,无声无息的结束。平凡的开始就注定不平凡的结局。

      少年人的心动如烟火,在心底绽放出一朵朵绚丽的花,猝不及防的炸开。

      如果给他一次重来的机会,那么少年一定会选择重新认识她,重新开始。如果多一些孤注一掷的勇气,是不是她就不会放开他的手。

      她是他青春记忆里唯一的女主角。

      于他而言,初恋不是第一个谈恋爱的人,而是第一个喜欢的人,他想他一辈子都不会忘了她。

      学生时代喜欢一个人真的太明显了。

      一个动作 一句话,甚至一个细微的小表情。

      只可惜,他再也不会遇到如此惊艳他时光的女孩子了。他也说不出喜欢她的理由,但她是堂而皇之拒绝别人的理由。

      她是他渴望抓住的白月光。

      有人说白月光是寄予希望却无法拥有的人,可白月光对于许长欢而言却更像不曾拥有的星星。

      他是茫茫宇宙中毫不起眼的一颗星星,她是照明他前进的星星,他永远像影子一样追逐着她,在她左右。

      白月光矜持含蓄,正如姜久别一样慢热内敛。

      她需要太阳照耀,她不是太阳,她也会发光。

      “她是有情有义的发光体。”

      在这场青春的博弈中,他永远是输的,仿佛她一妥协,他就无条件站在她这一边。

      当心动碰上原则就会破例。

      这就像余光中先生在《绝色》中所说:“
      月色与雪色之间,你是第三种绝色。”

      情人眼里总出西施。

      这一点是事实,是大家所知的事实。

      第一次见到姜久别的许长欢也是。

      “她叫姜久别,以后我们就是一个组的了。”

      “许长欢,个子好高。”

      “很高兴认识你,我人生中的过客。”

      “虽然是过客,可是恐怕再也遇不到第二个像她一样的过客了。”

      “他只是途经了我的盛放,为此我却离不开他了。”

      可笑至极,这是姜久别出演的第一场偶像剧只不过烂了尾。

      她不是药,不能疗愈人心。

      她希望她是一颗甜甜软软的棉花糖,可最后她却变成了一颗酥脆的花生糖。

      原来真的有人会眼睁睁看着他从自己的世界淡出,直至消失,她反反复复的陷入同一个深渊,是深渊的错吗?不是,深渊是温柔的沼泽,似乎向前迈一步,都要被揉进心上人温热急促的呼吸里。

      病名为爱,以你为名。

      她不是药,也不是糖,她是她自己,一个残败不堪的自己。

      他真的很高兴认识她。

      就像第一次见面,他是那么的漫不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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