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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漫漫即慢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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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折点是初二刚开学的一次常服日,前一天妈妈几乎把所有衣服洗了,最后我只能拿了一件几乎从未穿过的黑色卫衣外套。
穿过长廊后,迎面走来的林之让我有些不知所措,这是我第一次离男神那么近,他探究的眼神在望向我时陡然变得亮晶晶的,好像发现了什么新奇玩意,我敏锐的注意到,林之的眼睛连续眨了很多下,满脸透着一股子惊喜和抑制。
于是我遇到了迄今为止最让我诧异的事情。
他半倚在我教室门口,神色淡漠又透着点激动,很明显故意为之的高调语气,抬起眼看了看我。
“于漫漫。”
我承认,我小小的惊呼了一声。
不,大概是很大一声,周围的人都闻声看过来,我的脸涨的通红,恍惚间,我好像变成了拿着情书的袁湘琴,低垂着头期待些什么。
但他什么也没说,望着我渐渐红润的脸,他的眸色暗了下来,越来越淡漠,我不知道为什么,因为我正沉浸在言情小说般的剧情里。
全校男神找了我那么一个小透明,我已经能料到明天贴吧的头条了。
他转头离开,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走的极慢,带着怕我跟不上的嫌疑,不过在爽文里,如果我是女主,我应该装作不屑,然后大步流星的回到座位坐下。
可我不是,我只是个炮灰女配,我乐得其所,像个小跟班一样凑上去,他插着兜。
我又想起大家对他的评价,真是装。
下午我厚着脸皮在他教室门口堵着,他好像注意到我了,但又淡淡的瞥开眸子,过了半晌,把一瓶牛奶扔过来,刹那间,我兴奋了,不会吧,小说剧情,成真了?接下来他应该凑到窗边,别扭的说一句,女人,给你的,记住,从现在开始,我就追你了。
我面色再次红润,而他只是靠在旁边,等我想象完,淡漠的一句。
“热牛奶。”
我的少女梦破碎了,他看出我的图谋不轨,认定我和其他女人一样,会当他的跟屁虫。
不过幸好。
我很会当跟屁虫。
等我屁颠颠热完牛奶跑回来时,他已经睡着了。
林之真不是随便长的啊,俗套的说,剑眉星目是他最好的代名词,浓密的眼睫,清晰骨感的轮廓线比我人生规划都清晰,待我感叹完准备回去的时候,他喊了一个名字,很小声,但我离的极近,还是听见了,他说,陈漫漫。
我忽然想起之前在公车上听见的名字,现在想来,姓陈,那个嘴型,陈漫漫无疑了,高冷大佬留恋前女友。
这不是什么秘密了,但面对喜欢的人心有所属,我的心还是小小不言的痛了一下。
林之没有赶走我,这是很稀奇的东西,据我掌握的信息,他不喜欢别人跟着他,但却默许我的加入,这使我脑袋里的小剧场又开始了,他住在别墅区,去学校我家那边是他的必经之路,可我居然从没碰见过他,因为他总是早起,是真的早起,提前一小时到学校,可总是掐着点回教室,没人知道这一小时他去干嘛。
我们越来越熟,面对我的喜欢他心知肚明,却从不拆穿我。
我会趁着大课间帮他热牛奶,但却不会立马回去,总会待在后窗,望着他轻闭起的眼眸,心酸一会。
林之不喜欢我,我向来是知道的,但他却不许我离开。
他是个很复杂的人。
他好像很孤独,又好像享受这种孤独。
我记得很清楚的一件事情。
林之自幼学起钢琴,家中富有,独栋大别墅,后院放着钢琴,原谅我土,是真的不知道那是什么牌子,一串不会读的英文,材质也很特别,看起来亮亮的,像水晶,从他的口中得知,真的是水晶。
我偶尔会去他家玩,这是他默许的,但唯一的要求就是,必须扎马尾,穿那件黑色卫衣,虽然隐隐有些感觉,但很怪,说不出来。我曾对着镜子照了很久,却始终看不出来我到底有什么值得林之把我留在身边的特点,我是跟着他最长时间的女生,也是唯一一个被他留在身边却没有在一起过的,我曾问过他原因。
“林之,为什么你唯独把我留在身边呢,你知道我喜欢你的,从来都知道的。”
“因为我们是好朋友,我只有你一个好朋友。”
“你身边很多兄弟。”
“他们不算朋友,只是消遣娱乐时的玩伴。”
好朋友,蹩脚的理由。
如果我们是好朋友,他就不会在夕阳下深情的看着我的眼睛,唇瓣一张一合,说着些什么,颤着伸出手,又压抑的放下。
我终于明白那种怪感觉是什么,因为他的嘴型分明在说,陈漫漫。
莞莞类卿,大概就是这样的。
在我第一次意识到我可能是替身时,反应和大多数女生一样,我接受不了,但主动权从未在我这,只要林之一个眼神示意,我便会选择留下,好像这是一种天然反应。
自己的问题,赖不得别人。
林之最喜欢的一首曲子是叫不上来名字的,我甚至听都没听过,我搜遍那首曲子的调调,却一无所获,我意识到,这首歌大概是他自己写的,每次弹的时候,他的表情显得异常哀伤,我很少见过他的这幅样子,第一次见时吓了我一跳,脑子里莫名浮现出几个字。
哀莫大于心死。
我从没敢问过关于陈漫漫的任何事情,我有预感,只要我问出来,这种微妙的平衡会立刻被打破。
我承认或许是我犯贱,但就算以替身的身份待在他身边也好,只要待在他身边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