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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这两章真是吵得沸沸扬扬的。同情者有之,责骂者有之。也想说点东西,因为这章让我想起了很久以前看到的一场辩论。那是关于一位高中生老师和她学生的恋情。老师22岁,学生15岁。他们之间有没有高海那样纠结的爱恨情仇无从得知。只是想先跳出这文,说说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师生恋、未成年恋、姐弟恋,似乎是现时十分红火的话题。尤其是现在的年代,在自由、解放、个性的大旗下,以前处于其中的弱势的一方,给人赋予了更多的同情和支持。我还记得那场辩论,支持的声音那是相当的大阿。一个小伙子的话现在想起都忍俊不禁:“咱姐姐不就年纪大了点么!犯谁惹谁了?”而当年反对的一方,大多给人扣上了卫道士、老封建的帽子。我佩服那对师生的勇气,我更佩服那位女老师的勇气。可是,咱姐姐就算年纪不大,她也犯了一些错误。
    首先是道德上的。我绝不反对姐弟恋,哪怕双方年龄相差十几岁,只要是真心相爱的,举双手双脚(如有必要,多拉几双脚和几双手)来赞成。可是,一直坚持认为,师生恋,尤其是未成年恋是不道德的。现在的思想大多自由开放,道德自律也不像以前那样在人的身上压着很重的枷锁。可是,不管社会怎样变化,风气如何改变,人总得坚持一些基本的道德戒律。不接受以爱情、自由、尊重的名义而随意丢开一些根深蒂固的道德。我是在尊师重教的传统中长大的,我们的社会、文化、传统,一直在教导我们尊师的观念。也一直认为这样的伦理纲常才是道德的。从来从来没有想过,老师与学生,尤其是未成年学生之间的恋情会是美好动人的。传统也好,保守也罢,看不过一些固有的道德观念,被以自由和爱的名义随意践踏。曾经和朋友有过讨论,当某一道德妨碍到人的自由或者出现所谓“落伍”的时候,是否还有需要遵守。道德,是人自己弄出来的一套规范,从来就没有绝对的对与错,黑与白。不同意见的一方估计永远也难以辨赢另一方。只是,在社会上被大部分人接受的或者长期被人接受的道德规范,我想还是应该作为人的行为规范。听过别人说“真爱来自挖墙脚”。也有千万个小三以爱的名义前赴后继的在别人的家庭里横插一脚。三们被人骂得狗血淋头,因为这是不道德,也伤害了别人。而师生恋,说真的,觉得本质上和三也没什么区别,只是可能造成的伤害程度不一样而已。
    除了道德上的考虑,从现实教育的角度来说,师生恋也应该禁止。学生和老师是一个不对等的立场,他们是仰望和被仰望的关系。如果不对师生恋进行禁止,很容易会有衣冠禽兽利用职务和地位之便作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我们希望立法对官员进行监督,就是希望能防止其利用职务之便作出不法之举。那么从这个角度来说,就应该禁止师生恋,这也是让教学和教育环境更单纯的一个方法(事实上,明文或者惯例上,的确是这么做的)。
    第三,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要保护未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是犯罪,那么把未成年人带入一个成人的恋爱世界,如果法律上可以做出明确判定的话,是否也是犯罪呢?保护未成年人的方式有很多种,而给他们一个相对单纯健康、与他们年龄相符的环境,是对未成年人最大的保护。而老师与未成年人的恋爱,在我看来是对这种保护和关爱的最大蔑视。
    说了一通,再回到文章。因为以上的理由,我不待见高海恋。这不是文章角度的问题。哪怕他们是第一主角,哪怕他们之间的爱情被描绘的如何可歌可泣,如何冲破重重阻碍,我仍然不待见这种不道德的爱情。
    除了感情,还有高屹的所谓复仇。高屹冲冠一怒为红颜,为了“爱情”,可以忘记复仇,忘记母亲的期望,一心想考到恋人的城市。这里不得不感慨,爱情的确伟大。
    江湖对高妈妈的死是内疚的,而且多年来一直想要补偿。也因为如此,哪怕高屹作了让人痛恨的事,她也没法恨他。因为她觉得她有所亏欠。江湖大概一辈子也很难完全原谅自己吧?而高屹呢?说真的,整件事情来看,如果说江湖因为间接导致高妈妈的死,而应该负上责任。那么高屹和海澜在这件事中应该负的责任比江湖更多。我们在作者寥寥几笔中的确没法看到高海的挣扎、纠结、悔恨,然后又怎样终于放下心结,努力往前看,迎接新的一天。行动不能说明内心,可是行动毕竟能反映内心的一部分。我们看到了两人大张旗鼓的举行婚礼。在他们的爱情导致自己失去唯一的亲人后,他们多年后还是能在放下心结之余,还开开心心隆隆重重的办个风光婚礼。恩,内心果然很好很强大。
    最后,未再能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么?在你能忍受的剧透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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