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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受弯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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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弯构件的主要破坏形式:
a)截面强度破坏:边缘屈服后根据弹性大小判断承载力;制作处受剪破坏;
b)整体失稳:在荷载作用下,虽然其截面的正应力还低于钢材的强度,但其变形会突然离开原来的弯曲平面,同时发生侧向弯曲和扭转,这就称为整体失稳。多由局部失稳导致
c)局部失稳:局部失稳指在钢结构中,受压、受弯、受剪或在复杂应力下的板件由于宽厚比过大,板件发生屈曲的现象。分为弹性和弹塑性;弹性局部失稳说明受弯构件局部遭到破坏,承载性能开始恶化,但不一定作为构件整体遭到破坏的判别标准。
2、截面抗弯强度设计:
强度准则 计算公式
按边缘屈服准则计算
全截面塑性准则
有限塑性发展准则
3、抗剪强度计算:截面有削弱时也使用毛截面计算
a)开口截面:;
b)工字形截面剪力主要由腹板承受:
4、局部承压强度:一般考虑在集中荷载作用处设置支撑加劲肋
5、折算应力:所有的应力应当是发生在同一点的应力
6、剪力中心:弯曲中心、扭转中心,截面发生扭转的旋转中心;设计时应使横向力作用线靠近剪力中心。
7、自由扭转:截面应力为扭转引起的剪应力;单位长度的扭转角处处相等
a)截面上受等值反向的一对扭矩作用;
b)构件端部截面的纵向纤维不受约束。
8、约束扭转(如插入墙):上下翼缘存在等值反向的双力矩。
9、翘曲:约束扭转时,构件截面不再保持为平面。
10、整体失稳,影响临界弯矩的主要因素:
因素 临界弯矩
侧向抗弯刚度、抗扭刚度、抗翘曲刚度 +
构件跨度 -
截面不对称程度(对称易损) +
荷载作用方式系数 +
横向荷载作用位置(远) +
支承对位移的约束程度 +
11、可以不进行整体稳定计算的情况:
a)有足够刚度的铺板覆盖在受弯构件的受压翼缘上并与其牢固连接,能有效阻止受压翼缘的侧向变形;
b)受弯构件的自由长度小于某一临界值。
补充:混凝土构件压拉区
①位置,受拉区的钢筋一般出现在下部分,受压区的钢筋出现在上部。在支座处,会出现负弯矩,正好反过来,支座处上部钢筋受拉,下部钢筋受压。
②偏心构件中,远离受力的一边一般为受拉(根据偏心大小,也可能受压),靠近受力的一边则为受压。
12、局部稳定设计准则:(设计时应当设计为)
a)板件局部失稳的临界应力不小于材料的屈服强度;
b)板件局部失稳的临界应力不小于构件的整体稳定临界应力;
c)板件局部失稳的临界应力不小于实际工作应力。(最经济)
13、桁架机制:有横向加劲肋的简支梁受剪局部失稳后,主压应力不变,主拉应力增加。梁的上下翼缘犹如上下弦杆,横向加劲肋如同受压竖杆,失稳区段内的斜向张拉力带则起到受拉斜杆的作用。
14、反复荷载、塑性设计中,不考虑利用屈曲后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