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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昨天晚上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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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太累了,林秩和搬家司机一起把行李搬上四楼后,已经晚上十点。在林秩一番“稍微”打扫后:地拖了两遍,桌子和衣柜用75%的乙醇擦了两遍,连床板缝也擦了两遍后,才拿出了防尘袋的床上用品,铺了上去。
刚从浴室走出来,提醒林秩睡觉的闹钟就响了,零点了,又是新的一天。
不到六点,林秩已经洗漱完准备去吃早饭了,其实凌晨四点他就已经被饿醒了,但想着这么早出去,恐怕只能赶上要收摊的烧烤的最后一波,果断放弃了。
在彻夜狂欢、谈天说地的一簇人群中,一个人吃烧烤没什么尴尬的,但他很不喜欢别人探究的目光。现实中这种对他人面对面的打量和议论,就像拿针扎仙人掌,你觉得它本身都长了一身刺,肯定不会疼的;那你一个人出来,我看你两眼说几句,应该也不会介意吧。“人多势众,总会给人一种不知名的勇气,这也是事物的两面性吧!”
甩掉一大清早就冒出来的人生感悟,林秩选择用美食来治愈。这个校区周边他不太熟悉,但靠着多年来对美食莫名的敏锐度和嗅觉。好吧,还有某些美食app,他终于在一个老小区的某单元楼门面房发现了一家百年早餐店(反正某app上是这样说的,是太爷爷那辈传下来的balabala)
在吃了一份招牌拌面、一份蒸饺、一份煎饺,还喝了两杯豆浆,再加上闻到隔壁烧饼的香味,又一口气吃了两个后,林秩心里默默决定了,明天还来。
溜达到自习室,刚好七点半,他扫了一眼两个其它工位上的东西,一个桌子上放着轻薄的笔记本电脑,粉红色的鼠标和水杯,还有正对墙上一大片某位帅气男性的照片也很吸睛,应该是个女生。反观另一个桌子,专业的台式笔记本和发光键盘,符合人体构造的人体工学椅,墙上倒是没有什么照片,桌子上也就散落放着一个摊开的本子和几只笔帽都不见了的笔,应该是个男生。
林秩收回目光,拿出背包里的酒精湿巾,把工位仔仔细细擦了几遍后,才把书包放上去。
转身去了洗手间,马上要进实验室,林秩本来觉得洗一遍就够了,思索片刻,又打开了水龙头,水流缓缓流过林秩细长都手指,他又完全按照实验室洗手流程来了一遍。林秩的手是真的长得很好看,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无名指腹有一小块疤,这还是大一时和小组成员做实验时,那个女生失手打翻了□□,不管是出于道义原因,还是据他抛物线估算这瓶试剂很有可能会泼到她脸上,他认命的伸出手臂挡了一下,角度选的很好,借用惯性试剂瓶被摔到了水池里,但玻璃瓶撞到池壁发出咚的一声,还是溅了一些液滴出来,其它溅到衣服上还好,就是像被烧焦一样变得发黄甚至变黑,有一大滴像是脱离地心引力一样,精准落在他的无名指上,脆弱的上皮组织瞬间与化学反应,他嘶了一声,冲到水池旁冲水时,已经可以看到脱落的皮肤下面粉红色的肉,林秩想:“这个颜色真好看啊,怪不得每次老妈卖肉,都喜欢挑这个颜色的猪肉啊”。本来以为过一个冬天,万物复苏,这个疤应该就没了,可他都上研究生了,不知道过了他妈几个冬天了,还是没什么变化,好像成了一个胎记,烙印在那里一样。
“不行,我要想想办法,要不去激光,让它消失……或者,纹身-让它藏起来、但留下来。”
林秩没有再琢磨这件事,拿出手机,又看了一遍今天的实验安排,走进了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