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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致青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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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没更新这本“书”的续集,是因为我再也没有爱人的经历。在wzy后,我认为我已经失去了喜欢人的能力,比起现实,我似乎更愿意把精力和情绪用在我的幻想世界上。毕竟不会有人真的像我想象的那样。
我短暂人生中的情感经历,执拗和幼稚四个字贯穿始终。我不会爱人,并且我没有爱人的能力。我一直认为人能给予他人最珍贵的东西就是时间和宽容。当我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我便开始放低我的姿态,同时,放宽通往我世界的路径。在没有得到同等的“爱戴”后,我愤懑,不甘。这就是我幼稚的表现。我妈妈一直都说我是个爱钻牛角尖的人,在此之前我一直否认。现在我看,千真万确。幼稚的同时,我执拗于前期的准备工作,如果放弃就等于前功尽弃,这样草草的结果,还不如从没发生过。我学习也是这样。我性格就是这样。
在这些草草结束的故事里,我认为我喜欢的人有三个。第一个,是我的初恋。我喜欢他,因为他皮肤很白,眼睛很大。也因为我想谈恋爱。十四岁,又笨又聪明的年纪。遇到我感情路上的第一个坏人,不想说也懒得说。从此之后我不会是一个只看表面的人。
第二个,我总结为“白月光”。一个学习很好眼睛很大的男生。时至今日,我已经忘了他的样子,连为什么喜欢他也忘了。比起喜欢我更感觉这是一种精神寄托,最起码我愿意每周去补一节化学课了,虽然没怎么听课学习!在喜欢他的日子里,我对中考充满了动力。最后也确实是超常发挥了。这段不明不暗的喜欢追溯到高一,连微信都没有,靠念想,喜欢了四五百天?记不得了。(忘记初恋也有他的功劳。
第三个,是我十六岁喜欢的人。也是我认为是真正的纯粹的喜欢过的一个人。一个眼睛不大的例外。这份感情从高二一直延续到我大二。我很喜欢这个人,喜欢到我愿意为了他改变自己,改变我的性格,甚至我人生的轨迹。我为他写过很多封信,只有一封到达了他的手上。纸张轻颤的重量,第二页那滴微微皱起的泪痕,他拆封的指尖,可以触到我心底的潮湿吗。我复盘过多次我们的故事,在我最幼稚最纯真敏感的年纪,遇到了最喜欢的人。我不需要能惊艳时光的脸,我只感觉他在班级门口嬉笑时很可爱,感觉他给我写数学作业时很聪明,感觉他接受我坏情绪的时候很善良,我感觉他很好。我记忆里的人,应该不是现在的他了。人太容易改变了。曾以为我会喜欢他很久,幼稚的在日记本写下等你多久我都愿意。可惜,事与愿违。有时真恍惚,是时间让我放下还是真的舍得了,但,我绝对是不喜欢了。匆匆三年。
这三个人让我对爱的深刻更加执着。我喜欢他们,绝对不算爱他们。这三个人都骗过我,让我伤心过。我一步一步的成长,这些也算是在挫折的旅行吧。
我珍惜那些为我付出稀缺之物的人,比如耐
心、懂得、宽容和偏爱。我害怕落差感,难以接受人会变,于是在感知到幸福的那一刻我便开始依赖。我总想着,我有时间路还远,我愿意耐心的维系我在乎的关系。可是我们不会像我想的那样契合,任何人离开都是正常的,会会错意,会有距离。很多人的存在,在我的人生留下了痕迹。那我呢,我的存在真的对你产生意义了吗?我不在乎了。
年少时,情比金坚。我付出的真心远比金钱更珍贵。致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