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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二章(2) ...

  •   傅珩的琴弹得很好,听到琴声的那一瞬间我有些恍惚。夕阳映得远处的天际一片血红,干净的琴声隐约有一种熟悉感。许多零碎的画面吉光片羽一般拂过脑海。
      我想,那是我丢掉的记忆。
      不过回忆这种东西,除了用于记仇外,实在没多大用处。俗话说,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俗话又说好汉不提当年勇,都是劝诫我们不要沉迷过去要昂首阔步走向明天。
      那天一曲之后,我和傅珩的关系出乎意料地得到了改善,起码我知道他叫傅珩不是叫公子哥。
      既然不能把傅珩收做将军府优伶,我便痛快地放弃了这个打算,收拾行囊准备上路。然而临行前傅珩知道我前往虎牢关后竟表示愿意和我一同前往。
      我考虑了下我的身份不宜透露,委婉地提醒他此去山高路远路途惊险他伤刚好不宜动身而且我盘缠不足以支付两人的开支等等等等。
      傅珩等我说完了,示意我去看那张少了个角,啊不,多了个角的桌子,并且开始从怀里掏钱。
      我无语,只好说:“男女授受不亲我同你一起上路难免有损清誉落人口实。”
      傅珩十分疑惑地望着我。
      我这才想起自己戴了人皮面具着了男装,只好把面具撕下来。
      傅珩无言地打量我半天:“原来姑娘我是见过的。”
      我没精打采地把面具戴回去:“既然见过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后会无期。”
      傅珩笑了笑,也不挽留我,坐下来替自己倒了杯茶,一本正经地道:“可是公子我却没见过。”
      我:“……”

      说实话我真想不通傅珩为什么要同我一起上路,横看竖看他都比我能打能花钱能摆阔。虽说重伤未愈,但是动起手来,可能变成累赘的有绝大部分可能是我不是他。
      不过在第二天清早偷溜失败以后,我就彻底放弃了对原因的探讨。事实没办法改变的情况下,原因什么的都是浮云。
      托傅珩的福,一路陪伴我的小毛驴在沙坪镇这一站光荣退役,接班的是他前任女伴留下来的白马。
      因为战争,良马都被征调到军队,马市上出售的大多是些老弱病残。然而傅珩前任女伴留下来的坐骑却极为神骏,正值壮年,威风凛凛,兼之通体雪白,不可谓不是一匹宝马。
      我不由感慨:“芳郊姑娘真是好职业素养,杀人就杀人,绝不顺手牵羊。”
      傅珩疑惑地问我:“谁是芳郊?”
      我道:“你昏迷时口口声声念的,莫不是这个名字?可惜人不领情,照样捅你没商量。”说完我才觉得失误,说三道四本来就不太道德,更何况当着当事人。于是只好尴尬一笑,道:“今天天气真好……”
      我转移话题的伎俩十分拙劣,可是我没想到傅珩竟然也微微一笑,道:“芳郊不是杀人凶手,她是世上最美好的姑娘。”
      我想,这人若不是伤不在胸口而在脑子,就是传说中的圣母体质。
      不过感情这种事情,旁人是无权置喙的。当事人不介意,你说再多也白搭。更何况傅珩并没有死,芳郊杀人的罪名也就不成立,顶多算个重伤。或许不念旧恶情深不悔是当下流行的花美男气质?不过我还是无法理解,打个比方说,我虽不大记恨伤我的山贼,但是叫我面带微笑说他们是世上最美好的……山贼,我还是说不出口的。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我没有爱上山贼,还有可能是我爱上了但他们那一下给我捅忘记了……

      连接沙坪镇和虎牢关的,是连绵不断的大行山脉。史书记载说陈誉王嘉在此大行,是故叫大行山脉。当然民间还有一种说法是当地百姓景仰天朝上国,所以笔盈盈了□□太行山脉的名字……
      时值春日,大行山绿意盎然,树木葱翠,灌木丛中偶尔杂有各色野花,溪流清澈见底,穿林而过,水声潺潺,鸟声清脆。若不是惦记着舅舅,这里倒真是踏青郊游的好去处……就是远了点闲杂人等多了点。
      我数了数在傅珩剑下应声倒下的黑衣人,道:“第十三个。”
      从我们进入大行山脉以来,这是第四批刺杀 的人。开始我还以为是我前面的路走得太平静,作者在后面弄点山贼来刺激一下。可是这几批人都训练有素,一击不中,旋即遁走,显然是专业人士,远非山贼能比。
      我回忆了半天,觉得自己没有这么大的魅力引人追杀,而傅珩则不同。我遇见他时他正被芳名疑似芳郊的美人暗杀,遇见他以后我和他一起被不知芳名的黑衣人追杀。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我显然就是那条鱼。
      拆伙还是不拆伙,这是一个问题。虽说我原本并不愿意同傅珩一起上路,可不答应是一回事,答应了不做到又是一回事。一般来说对于别人的请求我都坚决抵抗,然而我抵抗能力十分薄弱,很多时候都抵抗未遂,只得努力去做。舅母对此十分不解,认为反正都要答应而且能做好为什么不痛快答应。我只好说不能为了别人痛快而让自己不痛快是我人生的一贯原则……
      料理完第四批黑衣人,坐在树下吃干粮的时候,我忧心忡忡地问:“如果再来四批,你还打得过吗?”
      傅珩想了想,道:“这些杀手虽训练有素,但和我的武功还是有很大的差距,不过现在我要分一半的心来照顾你……”
      我头也不抬的啃馒头:“承惠二十两,慢走不送,下次别来。”
      傅珩:“……”

      正沉浸在斗嘴胜利产生的智商上的优越感中,前面的林子里突然窜出八个黑衣人,从制服上来看和前面那些显然是同一家的。他们这种不吃不喝的精神让我十分困扰,看了看手中刚夹好咸菜的馒头,我对傅珩说:“你先顶着。”
      我话音方落,对面的黑衣人就齐刷刷地跪倒地上:“属下救驾来迟,请公子降罪。”
      我吓了一跳,傅珩已经站起身来,似笑非笑地道:“你们也知道来迟了?”
      他一派从容,那群黑衣人却面如土色,羞愤欲死。(PS:写到这里我老是想起暗夜男的口头禅,'小的该死啊',好不容易才按捺住没有这样写~~o(>_<)o ~~)我寻思着没我什么事,继续吃馒头。正吃得开心,傅珩道:“你们……”
      这个你们自然不是对我说的,我这才领悟过我呆在这里十分不合适,忙找了个借口走开。傅珩颇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并没有阻止。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礼数战胜了好奇心,然而老天不肯成全我,我走到郁郁葱葱的林木后,还是听见了一句话。
      这句话是傅珩说的,他的声音低沉而动听,他说:“你们,找到芳郊了吗?”
      黑衣人的回答消失在拂过树梢的风声里。
      这真真是一段孽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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