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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子与贫儿 “嘿,今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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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今天又轮你扫除吗?真是个勤快的好男人啊!”
爸妈借周末双休去乌镇二日游,我留下来看家。好不容易结束每三天一度的个人居屋清洁运动、吃力的将大堆生活垃圾拖拖拖、往外拖——不要问我为什么有那么多,我不会告诉你制造垃圾是我那个“可爱”花季妹妹的毕生爱好,也不会告诉你帮她擦屁股是我这个名不幸哥哥的生存意义——而左耳好死不死的捕捉到今生第二位讨厌的声音,那个我从小到大的青梅竹马季疯子,咳咳,季子枫的声音,那个声音真是该死的气定神闲!
我无奈的看看天,星期六的早晨,美丽的阳光因为他又灰暗了一大片,不吉利啊!没好气的冲他翻翻白眼,不想理他。别看他好像很诚恳的夸你,偏偏听来只觉刺耳,相信这决不是因为我太多心。
我将垃圾小心的放置在庭院大门的右手边,还没直起身,只觉冷风过境,一道黑影笼罩全身。“为什么不理我呢?”大头骤然拉近焦距,冷不防还真会给吓一跳,却不包括我,而他的声音竟然带上若有若无的委屈,“怎么可以对二十二年的青梅竹马这么冷淡?”喝!多强的表现力,不去当演员真是演艺界的一大损失!
我细细打量这近在咫尺的俊秀面庞,一边在心里嘀咕那些追着他后面乱转的女生怎么就没一个认清他肚子里满坑满谷的都是败絮,一边拿刚拖过垃圾袋的右手拍了拍此人脸颊,轻斥一声:“去,哪凉快哪呆着去!挡我者死!”手上比划个拉脖子的动作,我回身进屋,不想与之纠缠。
但显然我再一次低估此人的厚脸皮程度,季疯子毫不以为意的接过我手,放到嘴边就要啃,我赶忙抢回来,抖落一地鸡皮疙瘩:“你饿疯了?人肉都敢啃?”
“没关系我不介意!”季疯子一脸饥不择食的表情,目光炯炯看我,“我还没吃早饭!”
他的眼神晃的我头晕,我闭了闭眼,骂:“我上辈子欠你的?”在心里一一请过季家祖宗的安,我无奈的示意他跟我进屋,身后传来一声欢呼,气的我!
我沈非清这辈子第二大败笔就是不幸从小学一年级一直到高中毕业都跟这人同校同班更是同住一个屋檐下只是门槛不同而已。这在某人的口中不知道为什么成了我们两人妙不可言的缘分使然,即使是缘恐怕也是孽缘。
家里的厨房很大,因我和明菁都喜欢窝在那里,做饭吃饭都是那儿。也不问他吃什么,我将明菁吃剩的冬菇海鲜粥放在火上加热,有的吃就不错了,我这儿又不是饭店,难道还送上菜单笑靥如花的恭请少爷点菜吗?不小心看到身边那人两眼放光的馋样,我一时心软,又拿出鸡蛋黄油准备烤个银丝卷。见他窃笑的样子,不由切齿,我还真是学不乖。
将某人的早餐(其实这时候好算早午餐了)放在他面前,他也不说话,闷头一阵海吃。我气哼哼的骂:“饿不死你!嘴长着就是为个吃吗?动物!”也不知道说声谢!
他勉强抬头看看我,眯缝的眼里有什么在荡漾,一张口,喷出些饭粒菜屑来,恶心的我忙不迭的告饶:“行了行了,吃你的吧,食不语你懂不懂?”他也就很乐意的继续埋头吃。
我在一边看着他的吃相,摇头叹气,至于饿成这样么?不知道的以为是埃塞俄比亚逃回来的,有这种人的存在不是给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光辉形象抹黑吗?还以为我们国家又闹什么自然闹害,什么全面小康都是喊喊口号而已。
他这边吃的令人鼻酸,我也不劝他,估计这会儿他也没空注意什么用餐礼仪。看看他吃的差不多了,我收拾起碗筷,准备拿去洗,不敢丢给他洗,我还想要我们家这几只虎口余生的碗,给他洗还不够他摔的!
他在一边总算有点良心,拿块抹布巴拉两下桌子,完事了,在一边看我先用“白猫”洗一遍,再用清水过一遍,然后耐心的用干净的布抹干碗筷上没沥清的水。
我被他看的心烦,随意问他两句:“你爸呢?又出差了?没给你预备饲料?”
“看你说的!”他“嗤”的笑出声来,“有你这个主子在这儿,还能饿着我吗?我爸早就放心的去了。”
“什么放心的去了?你这个乌鸦嘴少红口白牙的咒自己亲爹,有你的好处!”我横他一眼,“再说,我是什么人啊,哪里配做你季少爷的主子?”其实我知道,季伯母过世的早,他们家就剩父子俩,一个模子映出来的厨房杀手,平时没少吃苦头,至于上我们家蹭饭,区别只在于,季叔叔出差的时候他一个人蹭,季叔叔在家,则两个人结伴蹭。
不知道我横他那一眼又刺激到他哪儿了,他兴奋的直哆嗦,看准我顾忌手上端着刚洗净的碗碟不好大动干戈,不怀好意的凑近我撒野:“不嘛不嘛,我就是要你这个主子嘛,我就是你的奴才。主子!”他的声音甜腻的足够熬出三斤白糖,说着说着那颗大头还靠在我肩上来回蹭两下,激的我全身上下的鸡皮疙瘩都来了精神,寒毛倒竖。
我怒了!耸肩顶开这个死人头不要脸的,急忙把手里的累赘摆进橱柜,打算好好修理他:“你别给我来劲啊!欠揍啊?”
他又粘上来,我一巴掌拍开他,“滚,离我远点儿!”
他低眉顺目来一句;“喳。”整个一个李莲英再世。
我差点晕过去,醒过来猛掐他脖子:“你叫上劲恶心我是不是?”我想起来了,这小子最近迷上了清宫戏,怪不得一口一个奴才主子的。
他逃到客厅,哇哇怪叫:“唉”“哟”“喂”……“轻点儿轻点儿,”
我恨他嘴巴里不清不白,要去撕他的嘴,奈何他身材高我一等,何况和我从小打打闹闹也算训练有素,他左躲右闪的身手也算敏捷,一时之间我也不能拿他怎样泡制。但任他得意洋洋的逍遥法外却不是我的作风,我干脆转移阵地,向他腋下腰眼这等脆弱地带发起猛攻,这小子什么都不怕,偏偏就是怕痒,平时没少被我嘲笑,戏言将来必有悍妻等着来治他。
他那大好江山不一会儿就沦陷的七七八八,我却是体力不济,直着脖子直喘粗气,可怜一个没留神,让那小子乘机绝地大反攻,一个泰山压顶将我制在身下,屈居劣势。
“咳,起来……胖的跟猪一样,想压死我呀?”我被他一下顶在胸口,呼吸顿时一窒,差点把小命交代了,赶紧伸出唯一自由的右手去推他。
他一把将我的手反扭到背后,:“叫哥哥。”
“嗯?……”
“叫声哥来听,不然我今天不打算放过你了。”
我气绝,竟敢跟我漫天要价?我强行按捺住火气,试图跟他讲道理:“明菁叫你哥,那不是她比你小两岁吗?我可跟你一年生的。再者说女孩子肉麻兮兮的叫你什么子枫哥是可爱,我要是学起来能看吗?”
“错!”他登时眉飞色舞。
“啊?……”我连忙检讨:难道是我记错?他不是87年元旦生的?
“我比你大了8个多月,四舍五入等于大你一岁了。”
我不吭声,侧了侧身体,眼光把他从头到脚凌迟一遍,当作给他最后一次机会。
可是猪头毕竟是猪头,不晓得什么叫做适可而止,什么叫做察言观色,换了是明菁一定已经主动跳起来离开我势力范围之内,或是给我斟茶陪罪降火气,这小子却懵懂无知赖在我身上狂捋虎须不知危险将近,错误的将我的沉默当作屈服,乐颠颠的好象真的在等我叫他。
很好,我在心里冷笑一声,既然有人心甘情愿的送上门来了,我就不客气的收下了。我一挺腰,一伸脚,定睛一看,只见一中国籍未成年男子缩着身子蹲地上咝咝吸了好几口凉气,形迹可疑。
怪了,我心里大大狐疑,就算我实打实的学了近六年柔道,也至于把他踢成这样?我也就是稍微动作大一点的舒展舒展拳脚罢了,何况学校课外兴趣班六年学艺生涯,先就落个师资薄弱先天不足的毛病,再加他天性疏懒四体不勤又打了折扣,这样百劫之下幸存的竟然是足以摆平这个疯子的实力吗?我发誓我不是一个善于自我膨胀的人,但是这个思路走下来,我也止不住嘴角弧度上扬,这家伙从小爱看武侠,常幻想自己仗剑江湖,恣意恩仇,没少让我嘲笑过,难道,难道,他不是什么大侠,我却是传说中根骨绝佳的练武奇才吗?
果然是人就会有一点虚荣心的,看看这家伙似乎有些缓过劲来,我也有些愧疚的打算助他一臂之力。谁知那家伙还不领情,咬牙切齿道:“卑鄙!”
我摔了手,算要扶他的人是傻瓜好了。
他抬头,看起来脸色是有些发青,伤得不轻吧。我八辈子没带过来的同情心今天好像有点抬头的样子,我摇头叹气,算了,把他当作明菁就没那么难接受了,平时跟明菁面对面我也只好在心里默念十七八遍好男不跟女斗经才能免于兄妹相残的人伦悲剧上演,换成妹妹单方面残害哥哥,何况这次又是我伤他在先。
他自己慢慢直起身,我看他姿势僵硬,像是“伤到脚了?”我问他,也知道即使现在心里很爽也不能流露在脸上给他看哪。
他看我一眼,“哼哼”两声,乖乖,那一脸青绿好像连眼睛里都冒绿光了,也不知道是疼还是给我气的。
我还是扶住他,忍不住又叹气:“你到底是哪儿疼啊?”
他看看下面,我也看,他再看,我也看……
这个高品质的沉默是……
不会吧?
难道?……
他艰难的点点头,我的脸登时也绿了——憋的。
我极力将一个笑容掩护在真诚的眼神中,看,我没有要笑,要笑也不是笑你啊。当然骗不骗的到他不是我关心的,他现在“伤”成这样,只怕也报不了仇,我扶他以八十老妪动作颤巍巍的坐在沙发上,借口给他拿水喝冲出门去。
实在忍不住了,我在门外抱着肚子狂笑了足有3分钟,也不管疯子在里面可能会听到。不错,我刚才踢到的不巧刚好是男人最脆弱的器官,要是下脚再重些季家可就绝后了。想想刚才两个人的姿势,普通人能从那个角度被踢到那里吗?这种千分之一的概率他也能摊上,绝对要劝他买福利彩票,哈哈!话说回来,他不是色狼,我也不是被色狼袭击的高中女生,他的反应好象有点大吧?我当然是胜之不武,他好像也不能说完全无辜是不?
等到笑够了,我坐倒门廊台阶上。看看辰光,日头即将走到正中,毫不吝啬的将光和热普洒大地。大自然是公正无私的,无论是炮火肆虐下的平民或是早与时代相左的贵族遗老,无论是不被父母所爱的孩子还是少年得志的天之骄子,这时候照在他们头上的都是同样的阳光,同样金色,同样温暖吧。谁知道呢?也许王子欣赏到的是玫瑰园中的阳光,美景与美色足以入诗入画。而贫儿为生活奔波之余哪有余暇坐地观日?又或许阳光对贫儿的意义只是生存的必需品,没有会死。与其说贫儿缺乏优雅的品味,不如认为所谓品味只是有闲的人们发明的消耗品罢了,所谓的缺乏或是富有是可以去学习的,然而在几代人血液中不断继承沉淀后,有些东西却固定下来,无法改变,是可以称之为本性的东西吗?如果王子不再是王子,贫儿不再是贫儿,将会发生什么事呢?是适应了新的生活而前尘尽忘,还是会不经意间保留过去生活的痕迹呢?有乞丐打扮却不掩其光芒的王子,也有作王子打扮的却暴发户般令人生厌。更多时候有人只相信自己眼睛看到耳中听到的,轻易错认。本性可以改变吗?过去真的能完全抹杀?那么一个在孤儿院独自长到9岁还没有书念,更没有人理过他死活的孤儿呢?连父母都厌恶他的存在的孩子可能得到幸福吗?归根结底这些问题又有什么意义呢?
背上冷不防被人拍了一下,我唬一跳,转头,他已神色自若的冲我笑,我浑忘刚才所思所想,只觉他的笑容惟有四个字足以形容:不怀好意。
“怎么了?跟只受惊的小兔子似的?”他咧嘴一笑,看上去心情多云转晴,一口白牙在微黑皮肤反衬下闪着贼光。
“你少拿哄女孩子那套对付我!”我给他看我的呕吐状,“我还不知道你吗?”小兔子?兔子已经犯到我禁忌,更何况这疯子怕恶心不够我故作可爱作亲昵状,我的记忆力正常还没忘几分钟前那桩无头惨案,还不知此人打算如何报复。我心里暗暗警惕。
他不语,也学我大大咧咧的往台阶上一坐。两人一同抬头看云淡风清,我自顾自神游天外,也不知他在想什么,一时之间竟无人说话。
正是午饭时候,住宅区里飘起饭香,不知过了多会儿,耳边传来他低语:“丫头又不回来吗?”
我愣了一会儿,慢慢回神。明菁上的是国际双语学校,虽然只是初中生,学校却要求住校,这丫头鬼的很,早伺机脱离父母兄长的魔爪——当然实际情况是……——所以家里纵然百般不舍,她倒是自己把包袱收收欢欢喜喜走了,颇有女中豪杰气概,真不知道当初她寻死觅活要考这个学校是否早存了这份心。算来别说季子枫,我这个做哥哥的也许久不见她了。
“是啊。”我应他一声,“明菁现在就跟放出笼子的小鸟似的,开学一个多月也不见回来,明明离家不远,可能刚入学忙着适应新生活,又交了新朋友,一时也回不来。”
“真不像话,亲哥哥还不如新交的朋友重要吗?”
想不到季子枫会帮我说话,而且……有些事连他也蒙在鼓里……我只得苦笑,忙岔开话题,取笑他:“她连你这个未来的老公都可以不要了,我这个大哥又怎么会放在眼里?”
他好像有点高兴,别过头去:“那是我爸跟你爸妈的馊主意,我跟丫头全都不当回事,就你跟着瞎掺合什么?”
“是,是,小的下回不敢!”我松了口气,这一招百试百灵。事情其实不复杂,季叔叔和爸是老朋友了,明菁刚出世时特别可爱——当然现在也是小美女——粉嘟嘟的小脸蛋,大眼睛水汪汪真让人淹死在里头也愿意。季子枫对明菁是一见钟情,当时在婴儿房就流下了口水,四个大人相视一笑,就这么定下了这段金玉良缘。不过,根据季子枫当时年仅两岁推断,那口水究竟是色狼的三尺垂涎还是幼儿生理、年龄的不可抗力造成的真的很难说。话虽如此,我还是没少嘲笑季疯子:人家是三岁看老,他比较早慧,两岁就暴露了。虽然他乔装打扮潜伏在革命队伍中多年,但归根结底还是只色狼,不折不扣,货真价实。这些我怎么知道的?因为这世上有一种情报收集方式叫做听别人说古,而有一种生物叫父母最喜欢说古,因为有这种益齿健身的全□□动,多少历史真实免于湮没在时间长河流传于后世?
后来,我们两个有一句没一句聊了很久。秋日的阳光照在身上只觉舒适而不觉炎热,聊着聊着我便走神,话题便无法继续。他也知道我脾气,不以为意。两个人在一起,不一定要说些什么,有时无声也是种交流。我发现自己很久没有和一个人包括季子枫在一起而不觉孤独了,这种有人陪伴的感觉是否就叫心意相通呢?先是觉得可怕后又释然,也许他是可以信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