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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写作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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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也会写书。
去记录约翰和我的破案经历或生活琐事,这原本是约翰的工作。
其实我对他的写法,一直是抱有反对态度的。他喜欢把一切事情浪漫化、戏剧化,从而达到吸引读者阅读兴趣的目的。
这跟我平时还挺像的,我也爱把生活中的事情戏剧化。不同的是,约翰爱把小说戏剧化,而我是生活。
我的观点是:所谓破案小说,就要突出推理的过程和方法,才能让读者深陷其中。
但是约翰好像不是很赞同。
约翰老是拿着他的那些忠实粉丝给他写的信给我看或念给我听。
“华生医生,我非常喜欢您的作品。尤其是那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您写的很有特色,让我不能忘记。”这是约翰老是念给我听的一段。
说实话,我听得耳朵都快长茧了。
不错,我承认。即使方法与我所想不同,但也收获了很多人的喜爱。
本来放着我办过的案件资料的角落,现在也堆满了读者寄给他的信。
其实这份喜爱也包括我。我也读过他写的作品,写的很清晰明了,或许在以后会成为世人传诵的故事吧。
那是昨天。约翰刚刚去报社发表了《斑点带子案》。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叫“斑点带子”,毕竟那本来就不是个带子。人们都很爱取标题,把一些故事天马行空地加上些华丽的词语。
其原因,约翰和我说过。
好像是吸引读者的阅读兴趣,挺奇怪的,我看了,怎么就没吸引我的兴趣呢?
回归正题。他从报社回来后,就迫不及待地拿出他的手稿让我看看。
“夏洛克,看。这是我新发表的文章。这次我写的比其他都好一些吧。”约翰把几张纸递过来,用期待的语气说。
我接过手稿,快速翻看。
边看边说:“约翰,你还是在案子里注入了太多感情。”
约翰那时候有些失望。
于是他生气地和我说:“有本事你写。夏洛克,有本事你写。”
他赌气出了门。
我发电报一直和他说情。最后他答应原谅我不过他要在报纸上看到我的文章。
我很迷茫。
接下来谈一谈,有些小名气的我们现在是什么样子的吧。
因为真的没什么可说的了。
约翰,很简单。现在开了家私人诊所。白天在诊所工作,晚上回来。
也有时候把诊所关门,和我去破案。为我充当法医的角色。
我,现在对那些粉末已经不在乎了。因为来找我的人越来越多,我也见识过了很多奇异案件。
现在刺激的生活已经不需要那些粉末了。
就在近几天,我还为皇室破了“国家间谍案”和“绿玉皇冠丢失案”,也就这两个案子的标题贴合实际些。它们被约翰发表在报纸上了。
如果问我,我对约翰发表文章的看法,我会这么说:我当然愿意分享我们破案的故事,因为这是约翰的爱好。但,适可而止。
约翰在那封电报里告诉我,超过一千字就可以了。
现在差不多了。
约翰,如果你看到了这篇文章,请原谅我。
我会继续写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