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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民间故事5 杨修破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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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杨修破谜》
故事:人饷曹操一杯酪,曹操啖少许,命人取笔,于盖头上题“合”字,以示众.众咸莫之解.次至杨修,举杯便啖,众讶之.修曰:“公教各人啖一口也,复何疑?”众恍然大悟。
正文
我合上书,看着眼前的年轻人,正用满怀期待的眼神看着我。终于,他才说了那句似乎已经犹豫了很久的话:
“杨先生,怎样?这是我无意间得到的一本书,里面记录着四个故事,分别是《张三偷马》《李寄斩蟒》《徐童保树》以及《蓝姐捕盗》这四个故事,都颇有意思,只是最后一篇《蓝姐捕盗》似乎没有写完,所以特地来向您请教。”
“哦,那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您杨修的大名早已经在民间传开了。就好比上次,曹丞相在门上写了个“活”字,您就知道那是他觉得门太大,要改小一些的意思曹丞相在酥糖的盒子上写下“一合酥”,您就把酥糖分给每个人,而他一说“鸡”,您就知道要放弃了。杨先生果然有意思,故向您请教,”
“哦,是这样啊,依我看,这篇《蓝姐擒盗》里应该也有一个叙诡吧——蓝姐是男的。”
“回答正确,可您是怎么知道的呢?”
“很简单。这是推理小说里很常见的一种叙诡啊,故意把女的写得跟男的一样。而这篇正好相反,把一个男的写得很像女的。”
“呃,等一下,咱们现在好像是在东汉末年吧,也就是公元两百多年,这个时候有推理小说,有叙诡吗?世界上第一篇公认的推理小说是爱伦坡在1841年发表的《莫格街谋东案》,而第一篇叙诡是阿加莎·克里斯蒂在1925年发表的《罗杰疑案》吧?至于“挑战读者”是埃勒里·奎因在1929年发表的《罗马帽子之谜》中首创的。咱们现在就这么说,是不是太超前了,就跟我们是穿越来的一样。”
“没事,作者写啥就是啥,一切都听作者的。这是剧情需要,别在意这些细节。”
“蓝姐也是这么说的······好吧,现在就是东汉末年。”
“我就先说决定性证据了,其他细节一会再说。我是从用手上发现的。首先,对强盗首领的描写,是左手拿绳子,右手拿刀的,所以他的惯用手应该是右手,再看下一段,他把刀放下,然后可能是因为觉得那笔好看才拿起来把玩一番,所以这个时候他是用右手拿的笔。下面又写道,他把笔放下的时候又愣了一下,为什么呢?我觉得,那是因为他放笔的时候随手放在右边,但是笔托却在左边,所以蓝姐的惯用手应该是左手,再结合萍儿说的蓝姐是管账的,所以这笔是蓝姐在用。”
“可是,惯用手和性别有什么关系呢?”
“这是这个叙诡的重点,在下文中,有一个强盗踢了蓝姐一脚,导致他的手受伤了某一只,那么这只手是左手还具右手呢?在衙门的时候,蓝姐被王知军打了一巴掌,其他人在他后面拉着他的左手,所以他是用右手打的,说明蓝姐被打的是左脸。你想,一个人的左脸要是被打了,第一反应是用左手捂吧,况且蓝姐的惯用手也是左手,更应如此。但是,他是用右手捂的,证据就是他的袖子上沾到了从嘴里流出来的血。你比划比划,用左手语左脸怎么会沾到那里呢,是不是?还有,他的左险上沾被后到了墨水,王知军醒了之后就立马来了,手也没摸过什么东西,应该不可能有湿的墨水吧?所以这只可能是蓝姐的右手上有墨水。来衙门报官就必须要写字,可以推测出这是那时候沾上的,这也恰好证明了他的惯用手是左手,毕竞用非惯用手写字的话很容易不小心沾上墨水。你想,一个惯用左手的人什么时候用会右手写字呢?只能是他的左手用不了了,而结合刚才我们推理的,强盗一脚踹伤了他的左手。对,重点就在这里,蓝姐在是在行礼的时候被踹的,被踹的那只手只能在外面,除非他会隔山打牛,所以蓝姐当将时左手放在外面。而行礼的时候,男子左前右后,女子右前左后,所以蓝姐只能是男的,这就是这篇故事的叙诡。”
“这样推理是不是太牵强了?感觉为了这么写而这么写的。而且,这个叙诡好像和核心诡计没有什么关系吧?作者这么拐弯抹角地隐瞒蓝姐的性别是为了什么呢?”
”哎,别急呀,我刚刚说的是决定性证据,还没说细节呢。而且,你说叙诡是为了这么写而这么写,当然,如果叙诡和故事结合得很好的话,或着说叙诡就是为了立意而服务的话,是一个非常好的叙诡,咱们刚才提到的《罗杰疑案》就是这种类型的典范。而还种一有反诡是叙述到极致的诡计,想方设法地在叙诡本身方面创新,而弱化了其他的逻辑和故事 甚至不惜牺牲小说的可读性和游戏性,浦贺和宏的《Delta的悲剧》和中西智明的《消失》就是这类的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呃,扯远了,说着说着就有点放飞自我了,还是继续说蓝姐为什么是男的吧。首先,作者在名字上就开始误导了,“姐”一听就是对女的的称呼,但是他有可能姓蓝名姐,有可能外号是姐,有还可能他名字带和“姐”发音相似的字,但是传着传着就成了姐,总之,他就是一个叫蓝姐的男的,。在故事里有这么一段话:“有四个丫鬟在休憩说笑。”这里是作者故意错误引导 让读者以为这四个人包括蓝姐,其实,房间里有四女一男,从而认为蓝姐是女的。在后面,对茶碗桌子上的又进行了描写,强盗揣起碗来以后才发现剩下四个碗,这也能说明房间里实际上有五个人,呵,这是推理小说里一个很老的梗了,而且,那四个茶茶碗旁边各放着一个镯子,但他拿起来的那个却没有,这也证明了这五个人是四女一男。还有蓝姐有个算账的工作,而管账的人大多都是男的。虽然女的也有管账的,但还有其他线索,蓝姐深得王知军的重用,是奴仆里最有才干的,他也能干别人不了的事干,管丫鬓的工作大多是女的在干,这几句话的意思恐怕就是蓝姐这个人男的的工作和女的的工作都能干好。再联系一下下文,强盗踹了他一脚,还笑话他,笑的应该就是他一个男人做却嬷嬷之类的工作。除了这个,还有一处,在王知军和客人的对话可知,这伙盗贼欺侮民女,所以应是好色之徒,但是他们把蓝姐带到金库里以后,竟然竟没起歹心,可是后来他们不也把三个丫鬓掳走了吗?只是传来轻微的低语声,如果没带走萍儿是因为当时她在桌子后面,没看见他的脸,那么没带走蓝姐,就只能是因为他是男的了,这伙强盗里应该没有gay吧。而且,这一点反过来也可以说明当时现场有五个人,劫走了三个,蓝姐一大早就去报官了,其他人应该也不知道。那么是谁给王知军告的株?只能是萍儿了。作者还在文中加入了很多其他的误导。比如说蓝生不也姐是最年长的时候用的是“这几人”而非“丫鬓里”,而后面凡是说除了蓝姐的人都是“丫鬟们”,包括蓝姐时则是“奴仆”,这些都是蓝姐是男人的伏线,作者故意写蓝姐“相貌清秀”,大多人看了以后都觉得这是个女人,但实际上,男人也可以清秀。另外,最重要的一点是,文中称呼蓝姐的时候没有用一个“她”,综上所综蓝姐应该是男的。此外,书中的丫裂都自称“小女子“,而蓝姐的自称却是我,作者也没有明确地说他是女的,全是读者想当然地以为,这就是叙诡。”
听完的的解释以后,他露出了欣赏的神色,鼓着掌说道:“杨先生果真是名不虚传,佩服啊,佩服啊,那么这本书里所有的谜都解开了,不愧是曹丞相的部下,仅仅读了一遍就能推理出真相,所以,您考虑得怎么样了?”
我答道:“不对,这本书还有一些疑点,若这么推理,叙诡和故事还是没有关系,而且谜底也不是在故事里面被解开的,这两点和前面的三篇故事都不相符。一般来说,作者如果写的是短篇集的话,应该会尽量保持几篇故事的结构是一致的,这几篇的题目也很像,也都有挑战读者,所以给我这的感觉就是:这本书没有写完,这会不会是一部短篇连作,最后一篇将前面的故事都连起来,当然,现在轮到我向你提问了,请解释一下吧,就是写在门上的固若金汤几个字,到底是谁写的?恐怕不是那伙盗贼,因为王知军是在那晚的酒席上第一次用这个词形容王府,而他们来时,王知军和客人都已经睡着了,他们肯定不知道。不过,假如是他们随便想了个词形容坚固的来讽刺王知军的话,那么正好想到和王知军一样的话也太巧了。那还有谁有机会写?王知军可客人都睡着了,不会有人偷偷起来去写的,因为蓝姐透过窗户可以看见他们,他没有察觉到异样;也不可能是王府里的其他人写的。因为想要接近门就得走到门前的路,惊动地上的乌鸦,但屋里的人谁也没听到乌鸦叫或者扑满翅膀的声音。但是,当时起了一阵风,窗户上的影子摇曳,可能蓝姐看不清屋里的景象,风声也盖过乌鸦声了呢?不太可能,因为如果当时风真的有那么大的话能盖过乌鸦的声音,蜡烛就被吹灭了吧——幻开着,风能吹进屋里,到强盗来了以后才关上。这种说法本身就是矛盾的。这里恐怕是作者故意让读者想到这个伪解答才这么写的,那蜡烛是因为风才摇曳,而是火焰的正常现象。是不是外面的人潜入写的字呢?也不可能。第一是他不知道固若金汤,第二是将时正门锁着,墙很高,后门有强盗守着,他进不来。万一他是在强盗进来以前就进来的呢?这就和刚才的推理一样,没有惊动乌鸦,所以不可能。我不觉得那个人会冒着被他们发现的风险写字。那么,会不会是丫鬓写的?更不可能了因为她们不识字啊,从萍儿和王知军的对话里也可以看出两人水平水平的差异,况且如果是她的话,乌鸦的问题也无法解释,另外一种可能,就是第一个发现那字的人就是凶手,虽然这字是很多人发现的,但也不排除他们是共犯的可能,但是,注意挑战读者里的这句话“推理时清注意前文所有内容”,这是也是一个叙诡这里所说的“前文”并非局限于这一篇《蓝姐捕盗》,而是这四篇小说全部。在第一篇《张三偷马》中的挑战读者中便提道:“注意这几条内容,对最后的推理很有帮助”,这里的最后指的同样并非是本篇小说最后,而是整本书最后,之所以这样推理,是因为在中间的两篇《李寄斩蟒》和《徐童保树》里的挑战读者,都说的是本篇小说,且只是计对小说里的谜题展开提问,并非对推理做出限制。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刚刚的推理就是不成立的了,因为它违背了第5条:真凶在已经出场的人中,且没有不起眼的路人是共犯。这样,所有有嫌疑的人就都被排除了,剩下有机会写字的人就只有一个了——蓝姐。他可以在清晨乌鸦散去后,其他人发现巡视到那里以前,拿金库里的笔写字,既然从那屋里能听见王知军和客人们的鼾声,就肯定能听见固若金汤这个词,他是否在被强盗抢走东西后对王知军所说的不满,从而写下这几个字,还是有什么其他的原因,我就不得而知了,这个问题应该由我向你了吧。”
“对,这个故事还不能结束,既然已经到这里了,下面的就我说吧《张三偷马》里的地主就是蓝姐,他因为千里马被偷了,所以要把它夺回来,他直到了王知军,把王知军认成了张三——对,张三和王知军是双胞胎,但其实走李四杀了张三和另一个共电,抢了千里马,后来又投奔了玄武帮,最后在郭府被徐童杀了。他本来以为千里马就在王府里,实际它是在郭府里被烧死了,再说王知军的来历。蓝姐本以为王府是真的固若金汤才没有传出马的消息,但突然有一天晚上被劫了,气愤的他就从门上写了这几个字,笑话王知军,他原来是虵虺会的人,是带着李寄去山洞里的那个老头,结果“蛇”被李寄斩了,所以只能逃到万里之外的青岛去。结果就发家致富了。还有那个拉徐童去郭府的车夫,他也有机会逃出来,他是劫王府的那伙强盗的首领,从南昌也是一路逃到青岛,结果遇上蓝姐,被捕了。您可以再把书翻一翻,自然能找到上面这些事情的缘由,再提一句,不知道是王知军口齿不清,还是李寄耳背,也可能只是它们的发音比较像吧。至于徐童和李寄,徐童因为剿匪的功劳,最终推辞不过皇帝的邀清,成了下一个皇帝,李寄呢,离开李家庄后四海为家,闯荡江湖,最后抱得美人归,成为了一代传奇。王知军则被满门抄斩。您觉得这个结局怎么样?”
“嗯······你的趣味挺独特的啊。”
我放下书,擦了擦额角的汗,继续说道:“那么,下面就是本篇《杨修破密》的解答了,现在是现代,跟本不是东汉末年。不然我们怎么能说出那么多推理小说呢?而且南昌和苏州那时候也不叫这个名字。小说里谁说的话都别信,叙述者也别信,侦探也别信,你看这篇小说有一句旁白说现在是什么时候吗?”有一个字他们都错了,也可能只是因为它额
“对,贵编辑部的主编姓曹,又喜欢三国,
所以别人给他起了个“曹丞相”的外号,恰好您又叫杨修。之前这里装修的时候,曹主编在门上写了个活,是说门太大了,有一本可出可不出的书,他说鸡肋,意思是不出。有人带来一盒酥糖,他在盒子上写了“一盒酥,让每人尝一口。怎么样,我写的这本书,是不是也是“鸡肋”呢?”
“哈哈,你这个人果然很有意思啊!”
我跟着他大笑起来。他接着说:“我会把今天我们的对话写成这本书的最后一章,名字就叫《杨修破谜》,您看如何?”
“很好啊!这五篇故事的叙诡分别是身份叙诡、物种叙诡、空间叙诡、性别叙诡以及时间叙诡。最后一章串联全文,回收伏线。这样精彩的meta推理,怎会是鸡肋呢?哈哈哈……”
所有的谜在我们二人的笑声中被破解了。
全文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