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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他和她,相识于十八岁那一年的春天,那一年的桃花树下,她穿着一袭白裙长发飘飘,如漫画中的仙子,直到今天,他仍然记得,她对他的微微一笑。

      一切都很顺理成章,才子佳人,一见钟情,直到他们离校之后,仍然是一段佳话流传。

      学校转角的小店,是他们最常流连的地方,只因为,她喜欢那儿的小吃,每天他接她下课,然后她爱娇的靠着他宽阔的肩膀,他微笑的拥着她挽着手,慢慢的走到小店,坐在里面的老位置,看着她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着东西,她喜欢吃里面的茶叶蛋,而且只喜欢吃蛋白,每次总是把蛋分开,然后耍赖的把不喜欢的蛋黄塞到他嘴巴里面。

      每次他总是微微的笑着吃着她不喜欢的东西,并且宠溺的拿纸巾缓缓的帮她擦嘴。

      小店的老板总羡慕的说:这一对,真的是般配。定会白头到老的。

      他当时也是这样的认为,他们一定会这样的一直在一起,然后一起,结婚,再然后,白头到老。

      只是,有时,事情总不是所想像的一样。

      二十二岁那年,为了前程,他要赴英,到了快临走的一天,他仍然没有办法和她说出口,他不知道,这一去,是什么时候,所以,他没有办法给她任何承诺

      终于还是到了要离别的一天,他托人转了一封信给她,独自一人去了机场。

      这是相识这么多年之后,第一次的分离,而且应该是永久。

      他想。

      机场的喇叭在一遍一遍的催促着旅客登机,他留恋的看了候机室一眼,步入了闸,在转身之间,他恍惚看到她的身影,但是又好像没有。

      伦敦,在多年之前,他就已经深深的向往着这儿。

      待到真正踏上,他却感觉到,自己并没有像预料中的欣喜。

      而且,心深处的一块地方,似有隐隐作痛。

      他想:我这样的决定没错吧?这样,大家都好。

      接下来,安顿,奔走,为了在这个城市生活下来,他拼命的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

      时间忙碌到他根本都无暇想任何事情。

      偶尔,在夜深的街头,他独自行走回住处时,脑海会掠过她爱娇的脸。每当这时,他也仅此是闭闭眼睛,努力的让在眼眶打转的泪水强忍了回来。

      他想,她应该好吧。她这么的优秀,没有了他,会有更好的人在她身边的。

      这一想,就是十年。

      三十二岁的他,已经挤身成为了全英前十强的公司的高层管理,事业算是有成,样貌又英俊,

      几乎是公司所有未婚女人都向往的钻石单身汉,但是所有的人都奇怪,他从来不找女朋友,只是有个怪癖,这十年,他有一个习惯,每隔一段时间会去唐人街的糖水店,一个人要碗糖水,再要几个茶叶蛋,然后静静的发呆的坐着到晚上。走的时候,碟子上面的蛋黄被挖走吃了,蛋白被切得整整齐齐的放着。因为除了付帐外,他会给额外多十几倍的小费,所以老板也从不多问,只是每次他走后,伙计收拾桌子时总会嘀咕一声:“这个怪人又来了。”

      这十年,间中他有听过她断断续续的消息。

      例如………她已经回家继续了父业,成了叱咤风云的女强人。

      例如………….她夜夜笙歌.

      例如………..身边的男人不断的换,几乎是一个月换一个。

      例如………..她喜欢着香柰儿的香水。

      例如………..她还是喜欢只吃着廉价的茶叶蛋,而且还是只吃蛋白.

      例如………………….

      他站在二十二楼的住处露台上面,极缓慢的找出一根烟.缓缓的用火机打着深吸一口.

      十年了,有什么变又有什么不变的?

      十年之前,他并不知道烟是什么味道,十年之后,烟已经是他生活不能缺少的一部分了.

      而她?她已经是他生活中可以缺少的一部分了吗?

      他缓缓的吐出一个圆整的烟圈,有些自嘲的想.

      这段时间,她总会不自觉的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每次他看着闪闪万家灯火时,总是不自觉的想着她爱娇的靠着他肩膀的情景.

      他开始想,是不是,要回去看看?

      ------------

      飞行了十一个小时后,他再次踏上了熟悉又陌生的地方.

      把行李寄了在酒店,他打了车去了旧日学校的小店.

      下了车,小店的招牌还在,门却是关着.好像已经许久没有营业.问路人,路人答:”几年之前,这小店被人买了下来了.但是一直就这样的关着”

      他在门口立了良久.从透明的玻璃窗看过去,里面的位置甚至摆设一点也没有变.窗口他们常坐的位置,仍然插着一支红玫瑰.而且红得妖艳,如十年的时间从来没有流逝一样.

      再转到后面,后门的小青石路仍然在,那时,他和她一次次的行走在这条小石路上,两手紧扣,相视而笑,宛如昨日.

      前门”吱”的一声被推开,他下意识的躲了躲进角落处,一袭黑色的身影缓缓的进了店里,十年未见,他还是一眼认出了她,她穿上了十年之前她最讨厌的颜色,她把头发盘了上去,眉目之间流盼,稚气已经脱去,代替的是威严.她把手上的玫瑰放了进花瓶里,替换了上一枝,她静静的坐了一会,然后样子像她助手的人恭敬的进来,她挥挥手说:”这房子,留了几年,价位已经上升到可以接受的价位了.明天叫人过来看地方,卖了吧.”

      助手恭敬的称是.退出.

      她坐了大约十分钟,十分钟之间,她接了大约八九个电话,调笑,威严.她交换得无比流畅.

      他在外面透着窗子看着她,

      突然发现,他怀念的好像只是十年前她纯真的笑脸,

      而十年的流逝,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变了,包括他,包括她.

      小店的大门缓缓的停下一部车,车中走出一名意气风发的男子,她娇笑着上前男子拥着她上了车.店门再度锁上,所有的一切都归于寂静.

      后面转出一名男子缓缓的捡起她丢弃在店门前替换下的玫瑰花.缓缓的一片一片的捻下花瓣,风吹过来,花瓣一片片的飞散在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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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如不见

      头沾湿无可避免

      伦敦总依恋雨点

      乘早机忍耐着呵欠

      完全为见你一面

      寻得到尘封小店

      回不到相恋那天

      灵气大概早被污染

      谁为了生活不变

      越渴望见面然后发现

      中间隔着那十年

      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

      不懂怎去再聊天

      像我在往日还未抽烟

      不知你怎么变迁

      似等了一百年忽已明白

      即使再见面

      成熟地表演

      不如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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