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0、婚礼 ...
-
范泽安和马歌的婚礼于范府如期举行。
这天范家有头有脸的亲戚朋友都来了,客人并不多,也远没有某些人想象中的大排场。新闻媒体当然是拒绝的,虽然也少不了一些记者和摄影师挤在宅子的大门外,试图从带着通行证的人们身上所搜些有用的信息。
范泽凯站在门前亲自迎接宾客。对于这场婚礼他格外上心,吩咐范家上下一定不马虎不得。
典型的草坪婚礼,头天晚上婚礼公司的人就来布置好了场地,一切浪漫奢华的元素一应俱全,整个婚礼现场呈现出温馨雅致的氛围。
虽然天空晴朗,阳光已洒满了整个草坪,但一些衣着单薄的太太小姐们还是聚在室内大厅里。四月的风还带些凉意,精力充沛的孩子们在户外嬉戏打闹着,宁静的晨光中,服务人员和乐队悠闲地晒着太阳。
阮红细将一只瞄准镜放在眼前。今天天气晴朗,可视度恰到好处,从她的位置可以将距离九百米的别墅一览无余。监视范围内的目标刚刚在院子里吃过早餐。她看了看表,离指定时间还有个把小时。
双层公交车缓慢行驶在高楼间的狭窄通道上。天空从密集的建筑物缝隙里露出蓝色,配合着玻璃墙体反射的光线呈现出夏日灼热的假象。
乘务员用不大标准的普通话报站,九点四十分。离目的地不远了,同时婚礼正在进行。他关掉手机,闭上双眼,尽力驱赶走大脑里繁乱的影相。
马歌刚画好妆,从楼上看见了高家来的车,感觉像是娘家人来了似得亲切。她想下楼,结果被几个女孩子给拦住,说新娘怎么可以到处乱跑?于是她给高妈妈打了电话要她上来。
他说过他不会来的,她也知道,即使他不说她也猜得到。他们之间早已经道别不是吗?他不来更好,免得搅乱她此时的心情。
哥哥也来了,跟在高妈妈的后面。她一直跟着高杰叫,到现在已经改不了口。有时候她多希望他真的就是自己的哥哥,在没有爱情的时候,仍然有个可以依靠的、保护自己的高大的身影。是奢望太多了吧,想要成为那个家里的一员,想到做梦也如此,可和高杰的无缘就此注定,虽然他们常说那里就是她的家。
新郎老远就看见了来人,他了解他们对马歌的重要性,当然还有蓝宇在商场上的决定性,于是两兄弟不约而同地走了过去热情接待。
十点三十分。
阮红细束起长发,把它们扎在脑后,将那支组装好的DSR-1狙击步枪架在窗口上,观察别墅的动向。她瞄准了屋顶两个拿枪巡视的人,扣动扳机,干得干净利落!
十点三十一分,主角终于出现。他按下了周子峰别墅的门铃。
蒙在脸上的东西混淆了来人视线。他当然是个活生生的人,可却有一张似脸非脸的脸,当开门人还在疑惑中时已经被他打晕过去,另四个人随他的跟了进去。
他转过头,仿佛在看端着枪的人。阮红细倒吸了一口气,如此丑陋的面孔下面真的是高杰吗?
此时并容不得她太多思考,她今天要做的是成为一个证人——见证一个庄重的仪式,对于仪式主角是否能真正成为他们的一分子她拥有无可辩驳的证词!
屋里的人已察觉到动向异常。她听见了枪声!看见一个保镖在二楼窗户边向下射击,再次瞄准一枪毙命。
趁对方展开下一波抵抗之前,一行人由房屋外侧的植物掩护迅速达到屋内。他们兵分两路,一路随高杰直捣周子峰所在书房,另一路进行掩护。他们沿着旋梯而上,跟在高杰身后的人因躲闪不及被楼上飞来的子弹打中从楼梯滚了下去。高杰快步跨到旋梯一边,另一个小弟对准二楼发射□□,他们带上面具等待时机进攻。
二楼有人受不了大声嘶叫起来。他们一步步逼进书房,将那些已经被熏倒的人的武器踢到一边。接着枪声密集响起——房间里还有更多的人!两个人闪到一尊希腊雕像后面,子弹却以每秒七百米的速度穿过它健美的骨骼,让它瞬间幻化成无尽碎片伤及全身。高杰在那一瞬间转身撞开旁边的木门,被一颗子弹擦过后颈。顾不得疼痛,估摸走廊尽头大概有两个以上的枪手,他还没得及吃准位置又是一阵凌乱的枪声。双方对峙!他从地上起来朝着周子峰的房间前行。
听见枪声起落,阮红细更加焦灼。她能看见周子峰书房的窗口,可那老家伙从不会给狙击手留可乘之机,所以那是她的盲区,她什么也看不见。她只听得自己剧烈的心跳,希望他们尽快结束这场杀戮。
门被子弹强行打开时,屋里的人坐在宽大的书桌后面,默然看着前来送他“上路”的人,他松手放开掌中的拐杖闭上了眼睛。
高杰举起手枪。
最后一声枪响,告示着这场谋杀的成功。
两个人跟着高杰迅速撤退,跨上那辆前来接应的汽车,扬长而去。
高杰撕下胶片面具,露出沾满汗水的脸。阿彪从副驾驶座扭过头,看了一眼后面的人,拨通电话。
“搞定了!阿杰也受伤了。好的,我知道了。”
阿彪过来一张毛巾,高杰用它捂住后劲。其他人正在给伤得更重的两人暂时包扎伤口。
毛巾暂时止住了向外奔涌的粘稠物,他不确定是否伤势比预测的轻。从阿彪的表情可以断定,对于他和他的人配合之下不到二十分钟摆平六七个人并且成功达到目的,除了惊讶还有他历来不愿承认的差距。
王刚跟他说过,若不让高杰手上沾点血,在社团里混怎么也说不过去。现在好了,这条丧家犬总算有了主人,终于加入了他们的行列,向欧阳江俯首称臣,成为了他另人刮目相看的同党。这种感觉类似对于对自身的宽慰,更或许可以解释为一种全新的安全感。
汽车驰行在沿海公路上,礁石遍布在身边如同梦魇中怪异的场景。他用带着血迹的手捂住眼睛,手心的冰凉无法抵消眼眶的滚烫,眼泪已经不会再有,它可能变换成了另一种形式蒸发了,也可能和正在流动的鲜血一起释放。他闻到令人作呕的血腥,还有空气中海盐的味道,风声擦过耳廓发出声响,恍如隔世。
王刚走过来用力给了他一抱,手掌拍打背部的力度说明他已经成为了他们的一员。
“干得漂亮!阿杰,说说,要哥哥怎么奖励你?”
高杰保持着一个固定的姿势,因为伤的原因让他看上去有点机械。他退了两步坐在后面的皮沙发上,像是在思考。
“怎么不给带个那个什么套,就那个,那个保护脊柱绕脖子上那个,他妈的,叫什么来着?”
王刚用他的大嗓门吼着,周围人赶紧上前解释,说医生说没有必要。话还没讲完,对方又吼起来,“谁说没必要的?我说有必要就有必要!你,去把那个医生找来,加个套,还他妈愣着干什么!!”
“不用了,我没事。”
高杰摆摆手,对他类似大妈的唠叨感到很恼火。
“什么不用,伤了我的好兄弟怎么行?这儿可是我王刚的地盘,谁敢不听我的?”
高杰说不用又没伤到骨头,带个那玩意儿影响形象。王刚听了哈哈大笑,推他肩膀一把,“你小子够假的啊,黄花大闺女也没见你这样。”他开玩笑似地用手捅高杰的肚子,“形象,形象,你再有形象能超得了大哥我吗?恩?”
高杰本能得往后缩,弄得王刚又大笑起来。
“你还形象?形象个屁!”
他从烟盒里掏出一只雪茄给高杰,又擦了火柴给他点上。
“上次虽然出了点状况让那个老家伙多活了几天,不过他还是上路啦!而且这次!今天!你真是干得漂亮!我说连哥哥我都佩服你!”
“知道白天杀人的乐趣是什么?”
高杰摇头,懒得答他。他那种懒洋洋的样子对方并陌生也不反感,反而津津有味地自叹起来。
“白天杀人的乐趣就在于:惊险刺激。你可以让猎物更加惊恐,惊恐地让你越来越觉得杀人是见很有趣的事情。想知道我杀过多少人吗?”他吐了口烟,“答案是……”
那眼睛虽细小,但其中嚣张变态的自豪感让人一览无余。
“我自己也不晓得。”
王刚说完大声怪笑。高杰转过头,观察着这个非正常人的模样。在暗红色的灯光里,他凹凸不平的皮肤有点浮肿,尖锐的颧骨甚至遮挡住了对面来的光线,高而宽阔的额头从某种程度上反应出他的智商分数。单从外表来看已足以证明对他的定义:和外表极其相符的秉性,除了老爷子以外他所知的第二人。
高杰只是附和地笑,心中揣摩着这狂人的心理状态。这大约就是人性的弱点,杀人狂所表现出的情绪甚至于媲美民族英雄。在这些罪犯里,大部分人认为自己拥有追求自由的勇气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他们不是无恶不赦的坏蛋,他们也爱自己的家人儿女,以及街边的一草一木,然而在他们的内心世界里真正的道德何存?法律何在?还是说在人类世界根本就没有唯一标准?他历来苦于探讨哲学问题,可很多事情绕了一个圈子还在原地,变得毫无意义。
“今晚会有个庆功宴,父亲大人说了,今天是他最高兴的一天。算你狠,二十分钟就解决了他十年来的心病,这个庆功宴专门给你高杰办的,怎么样,待遇不低吧?”
“没有兄弟相助我也做不到,这都是大家的功劳。”
“呵呵,这可不像你的作风,是你的就是你的!谁也夺不了!”
“大哥教育的是,我记住了。”
王刚带着几个跟班大摇大摆地走了。高杰想找个机会联系吴国英,但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是决定留在这间台球室里,无论是睡上一觉也好还是什么,都得等着晚上的宴会。
那晚,欧阳江在“鸿福楼”大宴宾客,邀请道上所谓英雄豪杰前往,可谓是盛况空前。
周子峰就如同一座压在他身上的五指山,这山一崩,他就自由了,处处可随他演尽七十二变。还不止是他,道上各路虾兵蟹将欢呼雀跃,都是些被佛咒禁闭的妖魔鬼怪,封印一揭,重见天日,一时间蹿到人间来兴风作浪一番。
他敏锐地嗅到了某种骚动,混杂着欲望血腥之味,弥漫在这夜间的空气里,紧紧围困了整座城市。
保安吆喝着陆续驶来的汽车,“鸿福楼”前站有身材高挑的旗袍女,负责引客入席。酒楼经理曲腰朝着来客问候不断,见王刚等人到了更是三步跨作两步跑去开车门。
高杰从车里出来,耀眼的光和潮润的气息在他跟前呈现出一个不真实的图景。他无法在这样的图景里获知更多,是疼痛消减了一切?他不知道。他只记得自己跟在王刚的身后穿过长长的走廊,穿过席间,被无数双眼睛贪婪地打量,在那股无法抑制地骚动里深觉不安。
有人为他拉开了座椅。那个位置离欧阳江很近,从某种程度来看,他已经成为了一度让他深恶痛绝的人。
没多久厅堂安静下来,众人起身屏息凝神,只见欧阳江昂首阔步进来了,后随一名男子径直走到上座,示意众人坐下。
第一次见他是在Stefano,他一直认为这是个无需加以赘述的角色。相貌无奇,就连性格也不足为道,没有周子峰的城府,也不如庞白聪明,唯一称道的一点仅是善施舍、懂得博人心,由此集结起一批赤胆忠心之徒为其效劳。
当晚的气氛已经说明欧阳家势力崛起,正在蓄势待发。
更能引起他注意力的倒是他身边的那个人。身材很瘦,皮肤的黑更倾向于灰色,是一种失去了光泽和水分的颜色。头发却是光亮,被他梳向脑后,简洁扎起一条辫子。整个晚上,那双机灵的眼睛一直在打转,保持了一条警犬的不安而又谨慎的神态。
待到老大们都离席,大厅顿时闹腾起来。Lee拿着酒瓶蹿到高杰旁边,脆生生地叫了声大哥,说要敬酒。
“大哥,小弟祝您飞黄腾达,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以后还望大哥照着小弟,小弟以后就跟您了,随时随地听您老差遣!”
高杰觉得这家伙还挺务实,拿了杯子和他碰杯。后者注意力又转移到餐桌上去了。
“哇,你们这一桌没人喜欢吃龙虾呵,大哥要是不介意,”他一脸堆笑,“lee就不客气了。”
高杰说他不吃虾,lee便鼓着眼珠子,张牙舞爪地扑向那只盘子,完了又叫人打包,说带回去给家里人吃。
高杰向他打听欧阳江身边的那个人。
“你说普桑啊。他是老大的保镖。别看他那么风光,总是跟在老大屁股后边,其实跟阿彪差不多。混得不咋样!”
Lee一面说一面狂啃着一只螃蟹,吐字不清。但高杰听懂了,不再多问。抽了一张纸巾叫Lee把脸上的肉都擦掉。Lee笑得畅快,“谢谢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