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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浪   那是一 ...

  •   那是一个平常但酷热的夏日,一位黑发少年在街道边低头行走,踩着开裂而脱落在地上的墙皮径直向小巷走去。他的步子并不轻快,略显踉跄,身上衣服缝着大大小小的补丁,裤子只有一半长,有很多线头,这一身破旧衣衫以及他那瘦弱的像老鼠一样身躯足以让路过的人们知道他是个靠垃圾箱生活的乞丐。
      他走进小巷靠在墙角,急忙从口袋掏出一个黑色牛皮钱包,“六十维币一百维币……”,他熟练用手指捻钞票,清点着不属于他的钱得意地在心中自言自语道。“这个钱包应该也能……”
      “菲尔斯!”一个充满怒火的声音在刹那间将热浪灌满整个小巷。菲尔斯打了一个寒颤,连忙将钱包塞回口袋里转过身去。眼前则是三个黑色人影,中间那个十分魁梧。
      “拉斐尔先生,您找我什么事吗?”他语气平淡,装作没事道。
      拉斐尔是这一带的地痞头子,总干些不正经的勾当,平时靠收些保护费来逍遥。不知是因为人脉还是别的什么,他总不会被骑士团下阶的巡管制裁……总之,从菲尔斯流落街头起,就经常能听闻到关于这个拉斐尔的事。
      拉斐尔深深吸了口嘴上的烟管,像是耍技一般吐出烟圈。他抖了抖烟管,又把烟管递给旁边一个穿夹克的蓬头男。菲尔斯知道,这人周围总是会有些小弟跟着。
      “菲尔斯,我们有一段时间没见了吧?”拉斐尔看着他,双手插在口袋里走过来说道。
      “没见才好…”菲尔斯在心里不爽的嘟囔着。“哈哈,是啊先生,您最近过得好吗?”即使他很抗拒,不过还是硬生生地从喉咙挤出敬语来。
      “挺好的,尤其是今天上午,我还去看了免费的马戏团节目。菲尔斯你当时坐在我后面也看了一阵子吧?”拉斐尔弯下腰,脸几乎要贴上菲尔斯的脸,那双眼睛死死盯着他。这眼神是菲尔斯躲避不掉的,就像凶残的狼死死咬住猎物不放。
      “先生,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菲尔斯咽了咽口水,后退两步道。
      拉斐尔直起身来,由于他们距离很近,在菲尔斯眼里,这个强壮男人看上去更高大了。手臂上发达的肌肉足以让他毫不费力的拧断面前这个孩子的脖子。
      拉斐尔突然上前去掐住菲尔斯的脖子将他摁在墙上。“啊…”菲尔斯压根没有反应过来。
      拉斐尔冷血地看着他:“小杂种,安德这个区域是我罩着的!个子长高了点,胆子也变大是吗?偷钱都偷到我这来了?”说着他更用力了。菲尔斯的脚慢慢悬空,他感觉颈动脉中的血液像是要喷涌而出一样。不适感使他一直不停地扒拉斐尔的手,“钱…我还你……别…”他很艰难地说出这几个词,但拉斐尔不愿罢休,像没有听到一样。
      一个黄毛小弟忽然跌跌撞撞地跑过来说道:“老…老大!有骑士团的人下来查事,领头的从没见…”
      “这又怎么了?”拉斐尔斜过头去轻浮的说。
      “可…可是听街上人们说他们是从塞希利亚来的。”黄毛补充道。
      拉斐尔的手松了些,得以让菲尔斯在窒息前贪婪地大口呼吸空气。
      “塞希利亚?为什么?首都的人怎么会来这……”拉斐尔心里想着。但是现在这种情况他没时间想,他抽出菲尔斯口袋中的钱包,气愤地将菲尔斯甩倒在地上,临走时的眼神和掐着菲尔斯时的眼神一样,像是在告诉他“下次见到一定会打得他半身不遂。”
      随着那三人仓促的脚步声越来越远,菲尔斯从地上爬了起来,随意拍了拍身上的灰土,从衣服里的暗层拿出了一叠钞票。
      “切。没脑子的蠢货。”菲尔斯早知道口袋里的钱包被拉斐尔看见了,也是因为这样才故意放在衣服口袋里。他在清点钱数的时候将提前捡到的报纸撕开放在钱包里模拟钱包被装满的触感。他悠悠走出小巷说着:“我相信这一定是你最后一次见到我了。”这话就像是他在回应那人给他的眼神一样。
      吱啦——破损的掉漆木板门被推开。“我回来了!”菲尔斯走进一个破院子,地缝间杂草丛生,像是很久没有被人打理。
      这里是一个供乞丐和孤儿晚上过夜的地方,其实也算不上是“供”,本来这个院房是要被拆迁的,不知怎么的政府不拆了,说是让有需要的人自己利用。
      菲尔斯进入一间大屋子,木地板的吱呀声和他的脚步声混杂在一起。屋子里没有装饰和摆件,只有很多参差不齐的床铺。
      菲尔斯的床铺在窗户旁,窗帘被风吹得缓缓起伏。他走到自己床边,俯下身子趴在地上,手伸进床下,从床底板掏出了一个被卡住的铁盒子。刚站起身来,他就听到…
      “哇啊!!!”从他身后的窗帘里蹿出来了一个比他矮差不多一个头的孩子。
      菲尔斯无奈地看着他说:“杰克,你又吓唬我。我还以为屋子没人呢。”
      “哼,你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啊?看来我下次得藏个更隐蔽的地方。”杰克双手叉腰古灵精怪地说。
      菲尔斯将衣服里的钱塞进铁盒开始收拾起自己的东西,说:“杰克,我明天早上就要去塞希利亚了。”
      “嗯?”杰克微笑着的脸梗住了,心里发出疑问“塞希利亚?等等,那是哪?感觉听过,是周围某个小镇吗?”他眨了几下眼睛,突然看向菲尔斯:“你要去首都?!”
      菲尔斯摸了摸杰克的头说:“是啊,我要去找我母亲,我已经攒了三年钱了,我一定要去那里。”
      “真是想不到啊,你竟然能攒三年钱,如果是我的话,肯定会一下子全花光的哈哈哈。”小杰克幻想着自己如果也能有这么多钱而笑起来。
      “我走了之后,你别那么幼稚了,自己可以去找份工作,有时间照顾一下屋子里的小孩子”菲尔斯语重心长地说。确实,菲尔斯平时会照顾小孩子们。毕竟他年纪最大。
      “哼,你自己不也没有工作吗?还说我。”杰克垮起脸来。
      “哈哈哈哈,你也不看看你自己多矮。”菲尔斯打趣道。
      “啊?这和我矮不矮有什么关系啊!”杰克臭脸拉得更长了。
      菲尔斯又摸了摸杰克的头,这次把他的头发摸的乱乱的:“让你工作是为了让你别像我一样被人打,况且我个子比你高,受得住,某人要是在我不在的时候倒在路边,肯定没人把他捡回来吧哈哈哈。”
      “哼哼啊!你可真烦。”杰克扒开菲尔斯放在自己头上的手,往回退。
      “哈哈哈哈哈哈…”菲尔斯开怀大笑。
      “所以,你走了我是不是就可以光明正大抢你床睡觉了?”杰克又得意的说。
      小时候他特别喜欢抢菲尔斯的床,因为这个可比他的地铺软多了。有一次菲尔斯妥协了,愿意让他上来一起睡,结果杰克睡觉不老实,一脚把菲尔斯蹬下床。从那之后菲尔斯就再也没有让杰克睡他的床了。
      菲尔斯看着他笑了笑,没再说话。
      第二天早上天刚亮,菲尔斯便乘上了赶往首都的火车。走之前往杰克枕头下面放了200维币。他还穿上了自己特意买的一套新衣服和新鞋子,这一路上都安然无恙……
      “再也感受不到来自安德邦迪的热浪了啊。”
      阳光从树叶的罅隙穿过,和叶影一起映在一位看上去二十岁左右的黑发青年的脸上。他那钻蓝色的眼睛被阳光照的像在闪烁一般,格外吸引人的目光。他的头发是如此乌黑,和那白净的脸形成了鲜明对比,五官更是优秀,他站起身来似乎有一米八那么高了。
      “菲尔斯!”一个来自后方的声音响过他耳边。
      菲尔斯转过身去。一个长发女孩提着一个木箱向他跑来,这是房东的女儿。女孩站到他面前说:“嗯…我父亲说你这个月的房租到了,让我来催催你。”女孩脸有些红,越说声音越小。不过菲尔斯是能够清楚听到的。虽然他这个月在外面忙,没几天回来住过,不过他还是把钱塞给了女孩。
      菲尔斯来到这里并没有像临走时说的那样和母亲在一起,刚来到这里时也没有能够打听到母亲的渠道。但一次下午他在街边散步时,看到了母亲和她的现任丈夫一起带着孩子回家。说实话,当时第一眼他都没有认出这是母亲,因为曾经父亲是个爱赌博的酒鬼,输光了家里的钱,每天靠母亲的钱混吃等死,有一天母亲实在受不了他,就说自己回娘家。但在菲尔斯记忆里母亲一走就再也没有见过了,父亲则是在赌场打烊时被人发现是醉死了。而那时见到的母亲光鲜亮丽,贵妇模样,那个男人看上去也是有钱人。母亲也没有认出他,甚至完全没有看见。
      但那时菲尔斯就决定,要忘记过去的一切,在这里踏踏实实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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