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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优美的曲声响彻京城,传遍大街小巷。
      《水调歌头》是今年最脍炙人口的曲子,不管是男子女子,都会吟唱,出自京城第一才女陈祈书之手。年前此女一首《虞美人》名震天下,后续作出几首绝世好诗更是让她做实了“第一才女”的名号。

      铜锣街上人声鼎沸,即便到了夜晚也是人山人海,摩肩接踵。
      男儿小姐们哼着流行小曲,步行于街上。

      “明日迎军,可得穿得靓丽些!”
      “对!”
      “我长兄今日走镖回城,说着行军路上,还多了个女将军!”
      “女将军?”
      街上几个小女孩儿讨论着明日迎军的事情。

      忽然远处传来骚动,是市民的惊呼声。
      很快,东厂厂卫便如影子一般出现于街角暗处,以雷霆之势捉拿了街上十余人,其中还有小贩。
      热闹的街景被东厂突如其来的抓捕活动闹得人仰马翻,人们纷纷逃窜,生怕自己做了出头鸟被捕进去抽筋剥皮。

      最近的京城可真是不太平。丞相时不时的改革让人头大,东厂鬼魅一般的行动闹得人心惶惶。
      只希望,这即将回京的刚正不阿的白将军,能做一柄定海神针,让他们过几天安稳日子哟。

      ————翌日
      镇国将军凯旋,浩浩荡荡的征西军队从主城门有序进入,各个满面荣光,器宇轩昂。
      为首几匹高头大马,是镇国将军及几位将领的坐骑,其中就包括着镇国将军白思雄的三个儿子。

      不过——
      那黑色骏马上的红衣女子是......
      少女一身白甲红衣,长发高束,弯刀别腰。
      柳眉弯弯杏眼润,本应是书香气的闺秀模样,但打扮和周身气质却有种说不出的英气。
      朱唇皓齿,飒气英爽。

      少女乃白将军幺女白清菀,自小在边疆长大。
      京城中或许不知道她的名号,但是在西疆,没人不知道白清菀这三个字。
      早在四年前,她便成了西疆黄毛蛮夷们的克星。此女生性暴虐,纨绔至极,却又天生神力,无人奈何。
      她时常劫掠边境,带营中精骑烧他们的粮草民仓。
      在最后一记濯水之战领了头功:将西疆拉维西国皇太子的首级取下。没有皇太子这位大将助阵,拉维西国大败云朝。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
      烟花柳巷传来女子们的歌声,曲调优美,声线婉转,把这群常年在疆场冲杀的老爷们儿们的魂都给勾走了。

      白清菀也被吸引去了目光,“好好听的曲子。”和西北那些粗犷或妩媚的民歌一点也不一样,清透而婉转 。
      路边的小女孩儿们听到,也跟着哼唱起来。

      言语间瞥过一抹身影,她不禁回头再看了一眼:
      看身形是个男人,瘦挑高长,身形挺拔,却略显单薄。在场的百姓只有几位羞涩的女子带了面纱,一个男人却持着一把遮太阳的伞,实在是让人注目。
      不过只看身形,那样貌也一定差不到哪里去,白清菀心中打趣。

      .......

      浩浩荡荡的队伍,行进的速度却很快。
      等到白清菀远去,男子这才稍稍移开了伞,阴柔深邃的容貌饶是身边的女子也不由得赞叹。

      望着白清菀轻快潇洒的背影,他嘴角微微勾起。
      传言镇国将军极其宠爱幺女,但传言也就仅仅只有这些,再没人能探得到她的消息。

      白思雄边疆征战十余年,朝廷几次断粮贪金,派遣去的武将文臣也都是酒囊饭袋。但白思雄先斩后奏,斩杀官员十余人,就连皇帝也无权干涉他的战策。

      所有粮草都是白思雄的发妻,也就是长公主的表妹——云颂郡主赵真周转所得。朝廷昏庸无道,但是赵真是个难得的厉害人物,手中生意遍布云朝南北,富可敌国,任是老皇帝如何忌惮,也无法拿捏。

      朝堂之上,皇室衰微,丞相东厂各占半边天。
      而如今功高盖主的镇国将军班师回朝,更是在这复杂紧张的朝堂里插了一脚——暂且算作三足鼎立。

      老皇帝没几年好活。
      这是他最后的机会了。

      轻咳一声,沈敬宁将伞低了些,让自己整个人处在了伞的阴影之下。
      如同幽灵一般消失在人群中,踏上了一顶外观低调的轿子。
      细细观察,那轿子顶部绣布的花纹暗纹有四条动态各异的龙纹。

      ————

      将军凯旋,朝廷必定大摆筵席,赐封行赏,光是请柬,白思雄都收了一大叠。今夜,便是第一宴———

      白思雄本就官居一品,有镇国将军之名,再追加官位,只能封个异姓王侯和一些无关紧要的称号。皇帝再忌惮,也只能笑脸迎着,便索性直接用国宴的规格,来为他们接风洗尘。

      ......
      舞姬在雀台上舞动,虽也妩媚,却没有边疆女人的妩媚。
      白清菀无聊地捏起酒杯,一饮而尽。
      一进宫门便不停地叩拜,见了皇帝老子更是要三叩九拜,跟拜财神爷似的,她有一搭无一搭地玩弄着腰间的宫绦。

      白清菀心里净是大逆不道的乱点子,但外表却极具有欺骗性:
      美人眉毛轻蹙,杏眼朦胧似是含泪,白嫩细长的手腕挂着一只大大的翠玉镯子,轻捏着酒杯似是有何愁意。
      世家公子们听说白家这次回京带了个小姐回来,都怀着看笑话的心思来瞧瞧这边疆长大的粗女是何粗陋俗态,却不想是如此佳人。

      白清菀被看得浑身刺挠,不耐烦地别过头。
      白浔还来不及笑话,便被白思雄一个眼神制止,白清菀被吓了个激灵,连忙正襟坐好,不敢再胡乱动弹。
      只是不曾想,这一看,可算是看到了个“大美人儿”——
      那人身穿青绿色长袍,在一众皇子王孙里是那样不起眼,以至于白清菀探了好几眼都没探见如此佳色。

      见美人儿也在看自己,白清菀熟络地举起酒杯向人虚敬了一下。
      或许是因为夜色朦胧,白清菀觉得那美人儿的眼里好像散着紫色的幽光。是哪里来的狐狸精,竟如此迷人?

      白清菀有些醉了,她不禁露出了几丝痴笑,正要再眯起眼睛细细看两下,却一声闻“怒发冲冠,凭阑处......”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

      好诗啊。
      所有人都被这首诗夺去了目光。

      女子身姿窈窕,服装也比传统服饰更加大胆,别人或许觉得眼前一亮,白清菀却觉得一股说不出的媚俗感。

      这口中的诗句,啧啧啧,她摇了摇头。
      “这样好的诗,难不成还入不得四妹的眼?”白浔为人斟茶,眼里好笑。
      要知道,白清菀从小心思不在学习上,整日只知道舞刀弄枪,千字文也就认识前半部分,现在还能听得了诗句了。

      白清菀切了一声,看着不远处抚琴吟诵的红衣女子,把玩着白月杯幽幽道:“诗是好诗,人不对。”
      她虽背不得几首古文,但边塞诗,无论是描绘战场的,还是吟诵景色的她都尤其爱听。
      这首诗太好了,好到让她想挑破眼前女子的肚皮,逼问这首诗的原作是谁。刚刚女子说的“自创”,啧啧,就像她白清菀和大家伙说她绣了一幅脍炙人口的百鸟朝凤图。

      “哟——菀菀还会品诗了,有长进。”白浔笑出了声。

      不过的确,眼前的这个女子不简单。
      看那浑身气质也不过就是个普通的小家碧玉,却不想是个得到皇后亲宠的官家庶女。
      不仅如此,还做出了如此气势磅礴,情感真挚的人间绝句。
      白浔眼神逐渐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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