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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我眼里,你还是小孩子 “老顾自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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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抓娃娃了?”林初晗见他自信的样子,有些许惊讶,暑假分别三个月,还不知道他原来练就了这项技能。
“我可以给你加油。”
听到这里,林初晗有些许小失望。
“女生抓娃娃主要不就是享受抓的过程吗?待会咱们抓得久一点就好啦。”
“也是。”林初晗觉得有道理。
“其实多出来走走挺好的,”顾亦辰道,“我发现每到周末,整个人就放松了很多。”
还有,主要是,每到周末,她的脸上会多了很多笑容。而周一到周五,不知是因为学业和课外活动的繁忙,还是因为校园里多了一份熟悉的牵挂,她的脸上总是少了一层阳光的色调。顾亦辰在校园里见到的林初晗,她的身上总是染上了阴郁的色彩,也许因为她很少和身边的同学讲话,学校里还没有比较要好的同学朋友吧。
但最主要的,他知道,是因为“他”。
顾亦辰最初认识的林初晗,是一个表面看着有些文静,但心底深处却藏着似火般的热情的女孩儿。她阳光可爱,善解人意,和她相处得熟悉了的人,不难会受到她的感染。他还是喜欢当初那个阳光乐观的女孩儿,只是这两年来,她把最初的那份纯粹和热情,藏了起来。他知道,它们还在的;阳光依旧住在她心里,只是,她把窗户关闭了,久久不曾敞开。
于是,他决心帮她再次把心窗打开。他相信,他可以的。
事实证明,确实如此。林初晗相信他,把他当成很好的朋友看待。在林初晗心目中,他就是一个特别仗义的好朋友,他帮了她好多忙,而且他从来不为一丁点小事而计较,她喜欢他的豁达和大度。这一点,恰恰和林初晗的灵魂相契合了。林初晗骨子里其实藏着某种“大气”,正如她喜欢的“武侠”一般。
高一那年,他们是同班同学。第二学期,为了文理互补,他们俩被分到了一起,于是成为了同桌。在某一次班会上,顾亦辰发现,原来这个表面看起来文文静静的女生,也是一个武侠爱好者。她喜欢金庸的武侠小说,他刚好也喜欢。后来,他们交换了彼此仅有的两部金庸武侠作品,林初晗有《飞狐外传》,而顾亦辰有《射雕英雄传》。看完之后二人还津津有味地交流了好一段时间。他俩的缘分,也就在那一刻定下了。
高二文理分班,林初晗选了文科,而顾亦辰选了理科,于是他们不再拥有成为彼此同桌的机会了。但他们下课还是可以玩到一起,顾亦辰经常会跑到林初晗教室找她玩,像对待好哥们一样,和她无话不谈。
高二时,他们的体育课正好撞在了一起。他俩都喜欢运动,于是在运动上也找到了契合点。顾亦辰喜欢很多运动项目,林初晗喜欢跑步、踢毽子、跳绳、打篮球,于是顾亦辰也特别喜欢这四种运动项目。
顾亦辰打篮球特别棒,林初晗和她成为同桌时,也就刚学会了打篮球。
“女生里喜欢打篮球的可不多呢。”
“那我就是那为数不多的一个。”
“你为什么喜欢打篮球呢?”
“要长高呀。”
于是,顾亦辰成为了林初晗的篮球教练。只是,林初晗打了两年篮球,还是没有长高多少。
“不是说打篮球可以长高吗?都一年了,我怎么还这么矮?”
“有变化呀,这不是长高了一厘米吗?”
他们常常约着在晚自习后,一起到操场跑步。
“老顾自从有了女朋友后,整天和女朋友腻歪在一块,可酸死咱们这群单身狗了。”
“瞎说什么,那是我好哥们!”
虽然没有同班了,但是他们接触到了喜欢的武侠小说,还是会第一时间分享给对方。顾亦辰大概一学期就多收藏了两部金庸的作品,每次看完一册就立马把它借给林初晗。林初晗每天也会抽出一个小时的时间,乐此不疲地阅读顾亦辰借给她的书,第二天和顾亦辰待在一块的时候,他们就会讨论起书里的人物和事件,津津有味地模仿着里边的武功招式。高中三年,林初晗就读过了金庸的十部作品。
“顾亦辰,我暑假挣了钱,买了剩下的四部,我已经看完了。你来了,那就拿去看吧。”开学不久,他们第一次在上大学的这座城市见面。于是,她带来了金庸作品集的余下四部,借给他看。
开学一周后,林初晗还是决定搬出来住,于是在学校附近租了房,房间不大,一室一卫一小厨,和房东签了长期合约,平均一个月房租七百多。她暑假努力挣的钱,足够她交齐一年的学费、房租和水电费了。
几天后,顾亦辰也搬出来住了。恰好和她成为了邻居。
“这一带就属这里最合适了,房租划算,采光好,白天晚上也安静。以后就是邻居了,可要多多关照。”
“嗯嗯。”
“好久不见,你变了好多。”顾亦辰道,“瘦了,也更安静了些。”
是啊,好久不见了。三个月,他们从认识到现在,第一次分别这么久。
“下次打暑假工,一起呗。”
“下次……可是我们做的不一样。”
是啊,他们如今已经不在同一频道上了。她学文科,大学专业选择了语文教育。而他学理科,选择了他喜欢的计算机类专业。
高考后的那个暑假,她提前来到这座城市做吉他辅导老师;而他被母亲经舅舅的介绍,去了一家薪资待遇还不错的单位做兼职。母亲说,也算积攒一些实习经验。于是,他们俩在暑假里没有见过面。三百多公里的距离,隔绝了两人。
再次见面,顾亦辰觉得自己与她之间似乎多了一层淡淡的生疏感。许是太久不见,许是他俩都经历了新世界,一时间,他们还无法回到过去无话不谈的样子。
但他发现,她其实只是多了一层莫名的忧伤,她只是被伤感笼罩着,与他毫不相干的伤感却错开了他俩的距离。
公交车抵达了他们所要停留的第七站。
他们下了车后,走了一小段路便来到了万达广场。广场门前有很多儿童游乐设施,此时天气正好,有很多小朋友已经在这里开启了快乐模式。
“想玩吗?”顾亦辰见她看得出神,故问。
林初晗笑了笑,“不了,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在我眼里,你还是小孩子。”
林初晗看向他。
“我的意思是,咱俩看起来也不怎么成熟,也算半个小孩。”顾亦辰发觉这话又好像说得不对,有些奇奇怪怪,于是加强语气道:“而且,不是小孩子就不能玩吗?这里也没有这样的规定,只不过是小孩子比较常来而已。以后我们这两个大小孩也常来,就可以打破这常规了。”
林初晗笑了,被他这番看似诡辩然而又没什么毛病的话语说动了。
还没等她说话,顾亦辰便拉着她跑过去了。
“我们骑木马吧!”林初晗看着旋转的木马,想起上次骑木马还是在初二那年,那时候和她一起骑木马的,是最好的闺蜜小然。
“你想骑哪一只?”顾亦辰看着旋转过来的各式各样的木马,倒有些眼花缭乱。
“那只!”她指着迎面而来的其中一只,“那只胖胖的好可爱,想要它!”
“好,那就要它。”
于是,他们真的就当了一回“大小孩”,体验了一次属于长大后的童趣。
于是,她的笑容又一次深切地刻进了他的脑子里。她成了他心目中的小孩,不只是眼里的。
“以后我们经常来骑木马吧!”
她笑了笑,“看来你也喜欢骑木马。”
顾亦辰看着她,不假思索地道:“是啊,我也很喜欢。”
他们进了广场。从第一层逛起。
“以前放假姐姐就会带我去商场逛街,姐姐许诺我可以抓五次娃娃,吃小零食,还有买一件喜欢的但又不太贵的衣服。”林初晗环顾四周,“这里的广场好大,但是东西应该会很贵,所以,”她掰着手指头,“就不买衣服了。”
顾亦辰笑了,“小零食也贵。”
“那……小零食也不吃了。”
“嗯,改吃大餐吧。”
“啊?”
“难得出来一次,要好好犒劳自己。”
“嗯……”
“当年老李说了——千金散尽还复来。”
“老李?”林初晗反应过来,于是斟酌了一下:“老李说的不无道理。”
顾亦辰被她一本正经的样子逗笑了,“暑假的时候我第一次做兼职,也体会到挣钱不容易。不过,我还是觉得,努力挣钱的同时,也别忘了生活。你看看你,一个暑假,光顾着挣毛爷爷,都没好好吃饭。”
“我有哇。”
“哪里有了?你看看你,瘦成什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