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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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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喜欢趴在网上看文的人都说小说是精神食粮。经典的好文会让人觉得身心满足,久久不能忘记。但是呢,我相信大部分在网上看文看的欲罢不能的人,为的并不是能够获得什么高深的哲学或者发扬中华文化,更不可能是为了雕琢自己的文字功力(文学系除外)。为的就是简单的两个字“消遣”。消遣两个字就是本意就是“用自己感觉愉快的事来度过空闲时间;消闲解闷”(百度的)。
虽然JJ上面不乏辞藻华丽,行文严肃的佳作被奉为经典,但是经典的毕竟也只是一桌丰盛的菜肴中的其中一个味道,你可以说你喜欢咸的正剧,喜欢甜的甜文,喜欢酸的暗恋,喜欢涩的校园,也可以喜欢辣的重口味,经典是白饭。有的人吃饭吃的就是饭,菜只是拌饭的;有的人吃饭吃的是菜,饭只是习惯。当然有人会抗议道,饭食是主粮。这个我不反对,在家吃饭当然事宜菜下饭,但是如果是出去休闲,就不见得必须吃饭。趴在网上看小说,到底是工作还是消遣这个问题,对于不同身份的人自然有自己的回答。但是可以肯定大部分的人追求的是消遣。
起码对于我而言,上网看文就是消遣。不是说看不起网络文学,而是觉得对网络文学应当要更多一些宽容。
《即墨修离》这篇文章我看的喜欢,并不想太过用理性去分析。“听故事就不要驳故事”,挑剔是没必要的,我就表达一下我喜欢这文的什么东西。
第一,题目利落的点出两个主角的名字。不用读者扑朔迷离的猜测谁才是主角的真命天子,其实完全没有必要把文中的配对弄得跟“伏地魔”的名字一样讳莫如深。
第二,写作的视角直接就是“我”,符合思维习惯。现代人就是喜欢自我中心,虽然第一人称难以把需要表达的表达全面,但是却明显的能够拉近读者。第一人称加上类似画外音的背景描述,也就能够推动情节,弥补所谓的不足了。“我”如果是个能人是个万人迷,可以让读者满足一下自己在生活中一些YY;“我”如果是平民,也能拉近距离,更好的投入角色。当然啦修离不是万人迷,就是一个善良的人罢了,这个也符合读者的满足感,因为现实社会中好人一般死得很惨,菩萨心肠也要看看自己是不是个当菩萨的料,是金身菩萨还是泥菩萨。反正显示给不了我的,小说能给我,“我”就是一个好人,给子言自不量力的庇护但是“我”能全身而退,触怒龙颜“我”也全身而退。
第三,这是一场鬼遮眼的爱情。其实尊贵的皇帝陛下对草民修离的爱来的莫名其妙。虽然后来听说是因为那个一饭之恩让高傲的皇帝笔下对棕色瞳孔的人青眼相加,这个理由也实在有些苍白。我想到美好童话故事《海的女儿》中王子殿下为了报答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结果许错对象的故事告诉我们,感激是不可能变成爱的。不过这个不重要,爱的就是这场鬼遮眼的爱情。为什么爱上很重要吗?不重要,更重要的是爱的情深,爱的刻薄。就是爱到可以恋尸,可以爱到毫无尊严,爱到没有底线。
第四,开头就是正面描述。一开头就以第一美人皇帝日夜守在一个活死人身边切入,让我想到《天神右翼》里面路西法女干尸的情节,结合作者在简介中说的,估计修离也在边上看着即墨猥琐他的尸体。我从前痛恨一些作者热爱以侧面描写渲染主角,或者在路人甲一阵泼墨画一样的吹嘘之后才粉墨登场的角。大段大段的可有可无的山水描绘,或者干脆来个铺天盖地的华丽辞藻,不禁让人怀疑这是灌水还是炫耀。好在看文不是看现场直播,完全可以快进,无视掉那些大段的“炫技”,现在既然已经练就一身“无视”的本领了,也就没有那么痛恨了。
文写到这里忽然发现已经过千,那就罢笔吧。为表达我对此文的喜爱特意双手奉上千字长评。希望能给那些在网上默默无闻笔耕不辍的人多一些宽容,少一些板砖。
经典是白饭,可是我不爱吃白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