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漂亮攻就该被以下犯上》下本就开!】
—文案—
沈欲这人顶没意思。
他虽然出身豪门,一下生就坐拥亿万财富,但性子古怪孤僻,不爱艺术,不懂时尚,不会享受生活,每天过得像个苦行僧。
偏偏,他又长了张极漂亮的脸,追求者每年送的花,能填满整个护城河。
传言只要被他瞪上一眼,就会合不拢腿。
可沈欲素了二十几年,从没见他对哪个人类感兴趣,直到一个秋末的雨夜,他在路边见到了一个小流浪。
第二天,少年就被里里外外洗干净,塞进了他的浴缸。
刚刚成年的小崽子,浑身都是伤,危险桀骜,不会说话,一碰就要咬人。
沈欲纹丝未动,他白皙精致的脚掌踩在少年的肩膀上,微笑看着脚踝处流血的牙印,“小家伙,干得不错。”
许惊蛰曾是世上最肮脏卑贱的存在,他无父无母,有记忆起就在跟野狗抢食,跟老鼠为伍,有时他们朋友,有时是猎物。
他无师自通的学会了如何不让自己饿肚子,可他却不知该如何做人。
是沈欲把他捡回去,教他识字说话,教他用筷子……
他用三年时间,把他从一个只知道吃饭睡觉的野狗,教成了一个上流社会的绅士。
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赞美他,追求他。
可许惊蛰统统拒绝了,因为他心底藏着一个疯狂的秘密——
他根本不想做人。
他只想跪在地上,虔诚的舔吻那人脚踝上的伤疤,那是只属于他的印记。
帝都所有人都知道,沈家大宅里养了一只来自地狱的烈犬,他凶残,暴虐,野性难驯。
可只要沈欲一出现,他就会收起锋利的爪牙,露出最柔软的肚皮,任由那人踩在脚下。
*他是他的主人,也是他的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