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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夜探 光风霁月 ...

  •   心思既往这上头想,思绪亦跟着活跃起来。方才在公堂上一番问询,林家背景已掌握得七七八八,明珠快速掂量:林霁来自金陵,诗礼人家,人口比自家还简单,仅有一双高堂,连个姊妹弟兄也无。看林霁这性子,父母必然也是容易相与的。身世清白,家风和睦,人又生得如此出众,除了门第略低,其他哪方面都不辱没,简直是再合适不过的夫君人选。

      至于门第,明珠并不在乎。且不说林家在当地也是不大不小的望族,虽与武威侯府泼天富贵没法比,但也衣食无忧,产业田地都有一些,并不短银钱用;就单算爹娘打小为她攒下的嫁妆,无论嫁到谁家,都不会委屈了她的。

      而比起嫁入高门的复杂拘束,明珠宁愿选个两情相悦的平民公子,携手共度一生。毕竟生活是自己的,不是给旁人看的,对她来说里子大于面子,舒适大于光鲜。

      主意已定,明珠便拍手笑道:“去庙里干嘛,出家呀,不如住我家去怎么样?”

      林霁吃惊:“这……恐怕不妥。”

      “走吧走吧,就当我借你的,不用还!”

      明珠根本不容推脱,拉起林霁就走:“饿死我了,快吃饭去,我请你吃得月楼!水晶虾仁葱爆肚,红烧肘子甜豆花,还有……”

      半路路过云锦阁,明珠才想起林霁还穿着别人的衣服,忙推他进去,从里到外挑了两身新衣裳塞过去。林霁嫰脸一红,似有娇羞,不过到底没有推辞,乖乖进去换上。

      待小二引人出来,明珠脑海里蹦出个词儿:光风霁月。他倒担得起这个名字。

      黛蓝暗纹锦袍,配猫眼碧玺腰带,墨发用一根玉簪束起,愈发衬得人清隽颀长,出尘绝逸,如朗朗悬日,皎皎孤月,举手投足自带风流,往那一站,就引来不少目光。明明寻常衣衫而已,怎么穿在他身上,就显得华贵无匹呢?

      这通身的气度,漫说世族贵胄,就是公子王孙也黯然失色。明珠对自己的眼光很满意,结账出门,领着林霁直奔得月楼。

      得月楼是京城最大的酒楼,几乎成了达官贵人们的后厨房,明珠自然也不例外,常年厮混在此,跟自家后院一样熟。

      进得雅间,明珠也不问林霁,张嘴点了十个菜,又要了两坛十年的竹叶青。

      金陵林家家境殷实,林霁也见识过锦绣繁华,但远不如侯府做派这么阔气,虽知道明珠身份,仍不免吃惊:“姑娘不必如此破费,林某怕是担当不起!”

      明珠笑:“我跟你投缘嘛,再说这也不算什么!”

      虽答应住到侯府,但林霁并没想白吃白住,而是打算把这些天的食宿折算成银票,再添上些还给明珠。作为读书人,从小熟读圣贤书,断不肯白白受人恩惠的。

      可这姑娘出手如此阔绰,得多少银子往里填啊!林霁对着满满一桌菜不喜反忧,只觉肉疼。

      林霁抿了抿唇,忍不住开口:“姑娘,这得多少银子?”

      明珠奇道:“你问这干嘛?”

      林霁正色:“姑娘,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可这泉……太贵了。”

      “哈哈哈……你这人,可真逗!”

      明珠扶桌大笑,乐得腰都直不起来,突然生出捉弄他的心思,于是靠近跟前,笑得促狭:“那可怎么办呢?不如把你卖给我?”

      宫灯轻晃,灯影微微摇曳,倾国倾城的脸上光华流转。香风甜腻,红楼翠帐,可她的眼睛清澈如许,如林溪,如星子,不曾沾染半分红尘,在堆金砌玉的富贵乡里遥遥绽放,生生辟出一方净土莲台。

      少女特有的馨香袭来,是清淡的梨花香,幽凉沁心,似有若无,猫爪似地轻轻挠在心上,一下又一下。林霁盯着近在咫尺的明珠,在那双眸中看见了自己。

      脸上悄悄烧起来,好在红烛影暗,看不真切。林霁心思微动,静静注视须臾,不动声色转过目光,抬手抿一口凉茶,压下刚刚冒头的旖旎。

      过去十七年,林霁是位规规矩矩的正人君子,可正人君子也不瞎,明珠生得极美,即使不施粉黛一袭男装也能看出姝丽非常,倘若好好妆扮起来,必定天姿国色。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林霁也不例外,任谁见了这姑娘,都不免心生好感。

      何况她还仗义相救,面对三个穷凶极恶的匪徒也面不改色,阳光下那神采飞扬的飒爽模样,只一瞬,就迷了眼。

      只是好感归好感,林霁清楚明白,他们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不过被一场意外暂时联系在一起,过几天待他给家中去信寄来盘缠,就会搬出侯府,自此再无交集。那点子薄薄的情思,还不至叫他乱了章程。

      因此林霁故作冷淡,悄悄拉开些距离,转过脸去,眸色幽深,一本正经淡淡回答:“小姐醉了。”

      “嘁,我才没有!看不起谁呢!”
      明珠撇嘴,见林霁面色严肃,想来怕是不喜调笑,只得在自己位子上坐好,闷闷夹菜。

      林霁也不再开口,静静陪在一边,玉刻般的侧脸始终淡漠,喜怒不辨。明珠也不管他,自顾自斟酒,暗暗琢磨这家伙表面温润,内里却是个冰山,若想捂化,只怕须得费些功夫。

      不知第几杯下肚,原本沉默的林霁突然伸手,罩住明珠的酒杯:“别再喝了,再喝真醉了。”

      明珠睁大眼睛,打着酒嗝,凑过来夺杯子:“谁说的?我没醉!嗝~”

      “好了好了,没醉也不喝了,酒水伤身,不可贪杯。”
      林霁柔声哄着酒鬼,轻轻但坚定地攥住她的手腕,一根一根掰开水葱般柔嫩的指头,把杯子据为己有。

      喝了这么久,手指依旧微凉,纤长白皙,如玉一般。林霁感受着手心稍纵即逝的凉意,悄悄捻了捻指尖。

      林霁的掌心温暖而干燥,覆在皮肤上的感觉很奇妙。明珠忘了酒杯,愣愣盯着手腕,灯火映着绯红双颊,唇上沾了酒水,愈发晶亮殷红。半醉的眼眸氤氲潋滟,汪着一痕水雾,比醇酒还醉人。林霁只看了一眼就移开目光。

      气氛有些微妙的尴尬,好在一顿饭已吃的差不多了,林霁起身带明珠离开。夜幕早已降临,此刻正是京城最热闹的时分,大街上熙来攘往,摩肩接踵,夜市上摊贩们的叫卖声不绝于耳,吃的玩的应有尽有。

      京城夜市天下闻名,林霁也是头一次见此盛景,和明珠一起并肩而行,顺着人流漫无目的闲逛,把喝得晕头转向的明珠一次次拉回正确的方向。

      晚上人群比白日更加拥挤,明珠脚下不稳,几次差点撞到人身上去。林霁无奈,顾不得那些个纲常礼仪,干脆拖着她走。

      “哎,你看前面那俩公子,多般配呐!”

      “是呀,比南风馆的小倌儿还俊,啧啧!”

      “这年头,美男都是帅哥的,哈哈哈!”

      一阵银铃般的轻笑,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足够飘到耳边。林霁尴尬,忍不住看了看明珠,好在后者并不十分清醒,没有意识到人家嘴里的公子是在说她。

      迎面走过一位老者,须发皆白,不住摇头:“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呀……”

      “老伯,我们不是……”

      林霁回头刚想解释,老伯浑似没听见一样,径自背着手走远了。

      月上中天,行人渐渐稀疏,明珠终于舍得往家走了,幸好回家的路她还记得。

      不过最后,他们停在了两堵高墙之间,别说门,连个窗都没有。

      “这是哪儿?”
      林霁望望高墙,只能看到一角飞檐。

      “这就是我家呀!”
      林霁又露出看醉鬼的表情。

      “你傻呀,咱俩孤男寡女半夜回家,怎么能走大门?好歹我也是侯府千金,我不要面子吗?”
      明珠白他一眼。

      哦,原来你还记得自己是侯府千金。

      林霁笑笑,提出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话是没错,但,我们怎么进去?”

      “当然是翻墙,你在这儿等着,我先进去拿梯子!”

      说完,明珠后退两步,提气一冲,人已骑在墙头,姿势无比娴熟,显然平常没少干。

      今晚没有月光,墙下黑乎乎的看不分明,明珠还在仔细观察,思索该在哪里落脚,“咻”地一声,一个身影跃过高墙,稳稳落在院里。

      那人不是林霁又是谁。

      明珠吃惊不小:“你,你会武功?”

      林霁:“学了点皮毛。”

      明珠气结:“你当我傻吗!”

      习武之人一出手便知深浅,此人内力深厚,绝非自称的三脚猫之流。

      林霁唇边漾开一丝浅笑,如春水照花,稍纵即逝,望着她不疾不徐解释:“会试三年一次,进京赶考机会难得,我不想节外生枝,只想甩掉他们,所以没有动手。况且我手无寸铁,他们三个人都有刀,纵然会点功夫,也是双拳难敌四手,真要打起来不免吃亏。刀剑无眼,万一把他们逼急了,我可就交待在那了。”

      “原来如此。你倒思虑周全。”
      明珠不住点头,语带赞叹。

      说到此处,明珠忽然心生一计,不由弯了弯嘴角。她想起许多话本子里的桥段,女主或无意或故意,总之一定要摔在男主怀里,这可是拉进距离的不二途径。

      说干就干,明珠闭起眼睛,像花瓣那样纵身一跃,跌落在春风里。

      微风吹拂,带来一阵梨花香,几片白色花瓣划过眼前,是种在墙角的梨树。跌下来的同时,明珠一声惊呼,果不其然,下一秒,就落入了一个无比安心的怀抱。

      明珠笑了,春风果然是暖的,坚实有力,温柔旖旎,足以托起花朵一生的美丽。

      可惜这旖旎只维持了几秒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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