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一章就完结 ...
-
郑韬被催命闹铃声惊醒,猛地从桌上直起身,眼前满是雪花片。
整宿趴在桌上的代价就是,胳膊麻了,腿也麻了,脖子也因为刚刚抬起地过于猛烈扭到了筋,郑韬嘶了一声,条件反射要用手揉后脖筋,又因为牵动麻痹的胳膊而痛上加痛。
此情此景,郑韬的脑子里浮现了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男主虚弱的躺在地上说:“我只能感觉到自己的嘴唇了。”现在的他也差不多。
眼前的雪花片渐渐消退,取而代之的是模糊扭曲镜头畸变甚至带着些色散的电脑屏幕、书柜,又缓了五分钟一切才恢复正常。
他垂下眼睛看了一眼桌面,谢天谢地自己没有流哈喇子。
郑韬拖着沉重的步伐走向餐厅,倒了一杯热水喝了下去,温热的液体顺着食道一路滑进胃袋里,郑韬才真的觉得自己清醒了。
他已经不记得这是自己熬得第几个夜了,但是好在昨晚他终于把公司新出品网剧的片题曲初稿做好了,虽然可能还要面临无数次的修改,甚至可能改到自己这个亲爹都不再认识,但也好过连改的基础都不存在。
这个作品算是郑韬正式入职以来的第一个独立音乐作品,他很重视这次的机会。
郑韬初二那年路过了一家琴行,看见了留着长发穿着朋克潮流的男老师坐在门口弹着吉他唱歌,那一瞬间,郑韬像是被击中了灵魂,他说:“妈,我也想学那玩意儿。”
好在郑韬家庭条件尚可,给他买个品质还可以的吉他再去找个琴行上班的闲钱还是有的,于是郑韬也开启了每周日背着个吉他去琴行上课的旅程,走起路来都轻快如脚底装弹簧,轻跑两步,完美演绎了标准“三步上篮”。
可惜这课还没有上到半学期,就被叫停了,同时间段被化学补习班顶替。从此路上少了一个意气风发背着吉他就觉得拥有了全世界的少年,多了一个背着巨大书包,走路都带着萧瑟,旅游鞋在地上拖拖拉拉的普通男初中生。
郑韬和许多影视作品中见到的追求音乐梦想的男女生一样,喜欢抱着吉他坐在床边弹,既然没有办法去琴行上课,那就省着早饭的钱攒着去书店买乐理书回来自己学,甚至还用水浒卡兑换了某音乐系邻居的半吊子指点迷津。
每逢学校举办文艺活动,郑韬总会积极报名参加,让班级最起码不用头疼到底出什么节目。也有同学追女生找郑韬帮忙做气氛组,并提出可以支付相应报酬——一根火炬加两瓶可乐。郑韬靠着看这些同学之间的分分合合爱情故事积累了很多素材,开始学着写歌词,虽然写得很一般,但日积月累了两本草稿本后,总归有了那么一点进步,以及属于他自己的那么一些小风格。
郑韬觉得自己未来可期。
也就是他自己觉得。
父母只会觉得这瘪犊子玩意儿天天抱着个吉他闭眼陶醉拨动发出的噪音已经让邻居来敲门数次,但是看着郑韬是真的喜欢弹吉他也没有太耽误学业便没有过多阻止,只是建议他别在9点之后举起吉他,不然拨动的不会是谁的心跳,而是会被邻居大妈把头按进吉他里。
上高中就要开始考虑大学方向,家人让他以后能学一些实用的专业,郑韬只想报考音乐学院大展宏图,甚至表示可以不让家人出一分钱学费,自己半工半读读完四年。
在历经了各种郑韬日后回想起来都觉得幼稚的抗争行为后,父母和郑韬达成了折中的意见,既要日后方便就业又能满足郑韬对音乐的蜜汁追求向往,郑韬高中三年努力的方向就是全省最好的师范大学音乐教育系,在成为一名优秀的音乐教师道路上策马奔腾。
为了能考得上音乐教育系,郑韬忍痛放下了心爱的吉他,并且对吉他再三发誓这是暂时的离开,为了以后更好地在一起,他现在要去系统的学钢琴和声乐知识了,等到三年之期过去,他一定会变成最优秀的歪嘴龙王回来带吉他走上人生巅峰。
吉他被装进了琴包里,放进了壁橱,过上了提前退休的好日子。
家里迎来了新的乐器伙伴——钢琴,抱着吉他翘着腿在房间自由弹唱的日子,变成了伴随着节拍器端端正正坐在钢琴前努力协调自己双手弹奏,背着书包去补习班的周末也变成了去上声乐课和钢琴课。
邻居大妈倒是怀念起了被吉他吵的日子,最起码还能听出是个刘德华的经典曲目,她能跟着哼两声。而钢琴这玩意儿声音更大,持续时间长,叮叮咚咚的都是些耳生的练习曲目,大妈叹了口气,将电子书的朗读声又调大了些许,希望可以盖过郑韬断断续续的琴声。
捧着音乐教育系的录取通知书,郑韬第一个反应是冲进壁橱里,取出琴包,用湿毛巾小心翼翼擦拭掉上面的灰尘,取出吉他,拨了两下,眼泪从脸颊滑落,如果此刻有一个慢镜头,那就是那滴泪水在吉他的琴面上缓缓绽出一朵花。
“三年了,你知道这三年我是怎么过的吗?”
吉他不想知道郑韬这三年怎么过的,吉他只知道当初他被收起来的时候没有松琴弦,郑韬再弹两下自己就要裂开了。
之后的事情发展就是,郑韬在音乐教育系读完了四年,并且乘着不用考教师资格证的最后一班车拿到了证书,且去了当地的一所公办学校实习三个月,这也坚定了打死他也不要在学校教书的念头。
他直接去了当地一家文化传媒公司投了简历,好在读书的时候他也在外接点活,虽然不是一个完整的项目,但是不至于履历上一片空白,最终郑韬被录用了,分到了对口的部分给公司里的音乐总监打下手,开始从小助理到现在可以独立音乐人完成网剧片尾曲制作,尽管只是初稿。
郑韬看了一眼手表,早上9点整,回头看了一眼室友紧闭的房门,他伸了个懒腰,决定换个衣服出门买早饭。
因为是老旧小区,楼层不高,这里是没有电梯的,只能顺着楼梯往下爬,郑韬十分庆幸尽管是老破小,但楼道没有出现开裂的危险情况,不然自己每天下个楼都要提心吊胆。
一边盘算着到底是买点豆腐脑、煎饼果子、油条回来,还是多走一站路去麦当劳买点小汉堡吃,就这么一路到了一楼,听闻身后车库有动静,郑韬推开了单元门,但是没有走开,就这么撑着门方便车库里的人出来。
“谢谢。”推着电动车的姑娘对郑韬扬起微笑致谢,声音清脆。
郑韬突然有些不好意思的红了脸,小声回了句:“啊,不客气呀。”见到姑娘已经完全将车子推出单元门后,郑韬才半拉着门把手让门关上,免得发出“哐”的巨响吓到人。
姑娘到没有急着骑车走,而是坐在电动车上,笑眯眯地看着郑韬:“我们这也算是第二次见了吧。”
郑韬挠了挠头,一时半会没有想起来。
“上个月我买了大件,还是你和你的朋友帮忙一起搬上去的,我一直在找机会和你道谢,但直到今天才看到你。”姑娘给了提示。
“哦哦,这都是小事啦,举手之劳,大家都是邻居互相帮忙是应该的,而且我们两个男孩子力气肯定比你大嘛。”郑韬絮絮叨叨说了一堆后露出了懊恼的表情,觉得自己可能说了太多耽误人家姑娘上班。
姑娘拍拍自己小电驴的后座:“你去哪儿,我捎你一程呗。”
“没有头盔上路是会被罚款的。”郑韬也不知道自己哪根筋没有搭对,居然接上了这句话,他本来是想拒绝的啊,于是他又补充道,“其实我可以自己走过去的。”
小姑娘从后备箱里掏出了一顶粉色的头盔,递给了郑韬:“给,这是我怕忘记戴头盔备用的,你用吧。”
郑韬也不好意思让人家姑娘手一直举着头盔,只能接过:“不会耽误你上班吗?”
小姑娘拍了拍自己的电驴后座:“上来吧。”
六月的早晨还没有那么热,坐在电驴后座带着粉色头盔,微风拂过郑韬的脸颊,阳光透过云层洒在胳膊上,微微发烫,郑韬琢磨着放在偶像剧里怎么都应该是个挺浪漫的桥段,但如果不是自己的腿太长踩着脚蹬子不舒服,完全放轻松的话鞋子会在地上磨出火花,只能努力僵硬蜷缩紧贴车身的话。
小电驴停在了一个生意不错的早餐铺前,郑韬买了两份豆腐脑、煎饼果子和四根油条,姑娘买了一份煎饼果子和豆浆,郑韬抢着付了钱说是车费。
姑娘没有推让,就说了声:“谢谢帅哥请客啊。”转身将早饭放进了车篓里,对郑韬挥挥手,“我去上班了啊,拜拜,接下来的路你就要自己走了。”
郑韬朝姑娘摆摆手,道了声再见,提溜着早餐往回走。
“唉,居然忘记问人家怎么称呼了。”郑韬习惯性挠挠头,却触碰到的是个坚硬的物体,“头盔忘记还了。”
郑韬欲回头招呼姑娘,却只见姑娘骑着电驴远去的背影,只能作罢,决定等晚上下班了再还给她。
希望今天别加班。
郑韬进了家门发现室友已经起来了,正在洗手间刷牙,他把早饭放在餐桌上:“郝少爷,您的早膳已经到位,请您用膳。”
郝鹏露出了感激的眼神,在电动牙刷发出的嗡嗡声中口齿不清地说:“谢谢爸爸,爸爸辛苦了。”
郝鹏是郑韬的同事,也是合租室友,郝鹏在公司是负责做策划的,因为长得还不错,也会偶尔客串一下公司小艺人的MV以及自媒体博主的视频男主,尽管演得稀烂,但在颜值就是正义的互联网世界里他的人气还是不错的,算是有些流量,因此公司也喜欢让他带带新签的博主。
吃完早饭,已经快9点45,郝鹏和郑韬哀嚎着又要迟到了,两人火烧火燎冲下楼,走到小区门口,各自扫辆共享单车就向公司进发,所幸踩着点打了卡。
郝鹏气喘吁吁地表示错峰上班打卡也就这点好了,不然路上堵得时候一刻钟根本到不了公司,话音未落就被他所在的团队组长拉走讨论今日的拍摄计划。
郑韬还没有来得及坐下就冲进了音乐总监的办公室,从包里掏出了记载着自己劳动成果的移动硬盘,准备接受总监的批评教育以及后续的修改。
总监听了郑韬的初稿,点点头,先是夸了郑韬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一向没话说,又提出了作品中几个闪光点,之后就提出了修改意见,郑韬连连点头,直呼自己又学到了。总监人很好,永远鼓励表扬比批评教育多,就算是需要改进的地方也会用令人舒服的方式指出,而且能提出确切的修改方向和建议,郑韬觉得自己对总监的爱真的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
“韬啊,你回去后按照我的意见,再结合你自己的想法好好修改一下,这次你的歌我们找了一个新晋小生来唱,肯定能红。啊,对了,等修改好了之后,你给先唱个demo。”
郑韬一愣,他本以为这首歌会从头到尾都由他一个人完成,可又想到,自己唱这歌多半得凉,现在很多人看电视剧跳过主题曲、片尾曲,如果有一个带着流量的艺人唱的话还会有粉丝愿意听,拥有一定的传唱度,受众更广。
想到这里,郑韬就觉得好像也不是特别遗憾了,好歹自己还有demo版本,也算是从头到尾自己走完了一个项目流程,没啥好遗憾的。
于是郑韬点头道:“好的,谢谢总监。”
可能是上天听见了郑韬的祷告,郑韬没有加班,7点准时打卡离开了公司。
还在楼下大厅等待夜景拍摄的郝鹏对郑韬露出了羡慕的表情。
郑韬朝着郝鹏挥挥手:“你回家帮忙带个肯德基宵夜,今天是疯狂星期四,我想吃原味鸡,谢谢,再见,好好工作。”说完,掏出手机,扫码,跨上单车,一气呵成。
身后传来的郑韬我C你大爷被掩盖在了路过的音乐洒水车中。
回到家里,郑韬取出房间里的粉色头盔,用酒精棉片擦了擦,找出柜子里收藏的看起来最可爱的已经忘了是奶茶还是蛋糕店的包装袋,将头盔放了进去。
万事俱备,只差记起来那个姑娘到底住在几楼了。
虽说之前助人为乐,给人将快递送货上门,但也仅是到门口,连口水都没有喝,甚至脸都没看,就说着“不用了不用了,哎呀不要客气,应该的应该的,顺手顺手,哈哈再见再见”上楼回家了。
郑韬根本没有记得自己爬了几层楼,毕竟自己住在顶楼,十分顺手和顺路,甚至搬运大件的时候他想的全是“幸好我每周都有去健身房健身,强健的体魄在此刻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以郑韬的智慧,目前只能排除自己在的六楼和一楼。
郑韬给郝鹏发了条微信:“亲,在吗?你还记得上个月咱们发扬风格是到了几楼吗?”
过了十分钟,郝鹏才回复了信息:“做好事不留名,我连人长啥样都没记得。你问这个干吗?(警觉.gif)”
Tao.Z:就是决定记录一下自己的好人好事,以后方便写在墓志铭上供后人瞻仰。
一位郝盆友:就你这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社畜能不能交到女朋友都是个问题,还后人瞻仰?你可别突然心生歹念要去为难人家小姑娘,不然作为你的室友我必然第一时间大义灭亲。
Tao.Z:你瞅着我像这样的人吗?啥叫心生歹念,啥叫为难,我必然是友好慰问。
一位郝盆友:不像,但是也要提醒一下你,别给人转头送进局子了,那为父可不给你送饭。小姑娘独居在家,你个男的大半夜的杵在门外敲门,谁看了不吓个半死。哦对,不止大半夜,白天也不行!
Tao.Z:你说得很有道理,朕采纳了,记得带原味鸡回来。
一位郝盆友:我看你像原味鸡!
郝鹏的话倒也没毛病,人家姑娘和自己也就点头之交,大晚上的敲门确实不妥,还是明天早上再说在单元门口等着吧,公共场所也比较安全。
翌日,郑韬特地早起半小时,出门买了个早饭,然后蹲在门口守株待兔,蹲了十分钟,收获了初夏的蚊子包三连,以及路过的小学生关怀弱智的眼神若干。
就在郑韬反思自己是不是变态行为,拉开单元门准备回家的时候,那个姑娘又推着小电驴出现了。
郑韬没有反应过来,姑娘倒是笑弯了眼睛:“今天这么早呀。”
“啊,对的,今天确实很早。”郑韬说完后被自己的回答无语到,想再补充两句,“我买多了早饭,你要吗?”说着,将属于郝鹏的那份早饭递了上去。
姑娘困惑地歪了歪脑袋,倒没有接过早饭,而是说:“能让我先把电驴推出单元门吗?”
如果尴尬能具象化,郑韬肯定已经被砸在了地心。
郑韬立刻转移到门后,把单元门拉到最大让姑娘出来。
“其实,我是想还给你头盔的。”郑韬终于想起来自己是来干嘛的,说着把袋子递了上去。
“谢谢啊。”姑娘接过了袋子,“早饭我就不要啦,不然你的室友估计要饿肚子了,上班了,拜拜。”一拧车把,再次留给郑韬一个绝尘而去的背影,郑韬那声微小到不可闻的“拜”被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接下来的几天郑韬都没有再遇见那个姑娘,郑韬开始自我反省是否已经被当成了变态,每当回想起自己那时说的话和状态,他都会发出尴尬羞愧的哀嚎,然后将脑袋瓜子塞进沙发的抱枕里。
路过的郝鹏看着鸵鸟郑韬,抬起一只脚,踹了踹他的屁股:“咋的,抱枕里的空气更加清新是吗?”
“没有。”郑韬瓮声瓮气的回答。
“那怎么了,这两天又装鸵鸟又发出诡异的哀嚎声,行为艺术可不兴在家表演啊,有想法咱得去市中心表现,指不定还能赚个麦当劳翅桶的钱。”郝鹏又踢两脚郑韬,示意他挪开尊臀给自己挪点空位。
郑韬意会,屁股往里缩了缩,感觉到身后沙发坐垫凹陷了一块,应该是郝鹏坐了下来。
郝鹏探身,一把扯过郑韬枕头:“老实交代,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都持续一个礼拜了,啥症状啊这是。”
郑韬组织了一下语言,把和那个姑娘的事情简单交代了一下。郝鹏听得瞪大了眼睛:“我的天哪,这么说我差点失去了早饭,你怎么见色忘友啊兄弟,那我高低要去感谢一下那位姑娘,要不是她我估计得空腹一上午。”
“这是你该关注的重点吗?”郑韬佯装给了郝鹏一拳。
郝鹏配合倒在沙发上:“嘿,还恼羞成怒,杀人灭口呢。”
插科打诨后,郝鹏给郑韬开始分析:“以我浅薄的经验告诉你,孩子天天装鸵鸟不对劲,多半是铁树开花了,你对人家姑娘有意思哈哈哈哈,你完啦,你坠入爱河啦。”
郑韬的脸唰得红了,支支吾吾,半天没能说上一句反驳的话。
“虽然你给人的初始印象是个乐于助人的肱二头肌搬运工达人,但后续表现得过于离谱,说好点是老实人、真诚,低情商说法就是略显猥琐了。”郝鹏一边看着不知道啥时候掏出的笔记本对上面写写画画的内容点评,一边露出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那我还有救吗?”郑韬虚心求教。
“你还是随缘吧,现在你再制造偶遇,估计不是被抓去局子教育,就是被姑娘唤来热情的退休大爷大妈给你按在地上一顿胖揍。为父劝你一句,你要是真的对人家姑娘有好感,就更要尊重人家的感受,人家对你笑盈盈那很有可能是礼貌,人家小电驴带你一程也可能是报答你的搬运之情,不要以为自己长得颇有几分姿色,人家姑娘就对你也有点意思。”
郑韬侧过头看向郝鹏,只觉郝鹏身上散发出迷之光辉,那是一种看透尘世中的一切,下一秒就能表演原地飞升的感觉,他合上了因吃惊而微张的嘴巴,鼓起了掌:“高手竟在我身边。”
郝鹏对着郑韬叹了口气:“为父拍了很多短视频男主,演多了日常生活中和小说中那些离谱的角色,也参透了很多。”又拍了拍郑韬的肩膀,“咱们是兄弟,也是室友,咨询费给你打个折,明天请我吃北京烤鸭,不用谢。”说罢,打了个呵欠,起身回房。
听进去了郝鹏的建议后,郑韬不再为这件事纠结,全身心的投入了OST的制作中,正所谓工作使我快乐,工作使我成长,工作使我头发掉光。
林哲接到了一个工作,一份久违的老本行工作,他喜悦之情难以言表,又觉得公司里无人能分享,看了一下时间,觉得差不多了,立刻下楼买了大杯奶茶,直冲陈医生的牙科诊所。
17点,收拾好东西的陈医生换上了便服,准备出门,就看见导医台的小护士对自己挤眉弄眼。
顺着小护士的目光看去,只见一个靓仔手提奶茶,端坐在候诊区,夕阳的余晖从他身后的玻璃窗照进来,头发丝仿佛在发光,此情此景相当有氛围感。
如果不是这位靓仔正对自己笑得龇牙咧嘴,像一条傻狗的话。
靓仔见陈医生下班了,立刻双手递上奶茶,甜甜地开口:“姐姐,工作一天辛苦啦,这是给您买的奶茶,请笑纳。”
陈医生无视了小护士满脸写着的磕到了,接过奶茶,敲了一下林哲的脑壳:“无事献殷勤,说吧,是要帮你修图还是给你做投屏?”
林哲一脸委屈:“没,姐,现在我成长了,有专业的团队工作室了,我就是来跟你分享一下我的快乐。”
和林哲的认识源于他发炎的智齿,陈医生妙手回春给他无痛拔牙,但是后来莫名就变成了义结金兰,在林哲没有工作室的时候,陈医生给林哲修修图,做做大屏MV,林哲也会按照市场价给陈医生打款,陈医生也不拒绝,用林哲的话说就是肥水不流外人田,给谁赚不是赚,还不如给熟人。后来林哲有了工作室,修图和做视频的事情就被工作室承包了,林哲也就偶尔和陈医生吐槽工作上的事,不指名道姓的那种。而陈医生也就听听,从不外传。
小护士调侃说:“林同学是不是对你有意思啊?”
“我看他就是个弟弟,对他没有多余的想法。我跟你说,追星真的距离产生美,现在我看他就像我家表弟,总想送他一套五三让他写写。”陈医生委婉劝小护士不要嗑错CP,不然难受的还是自己。
陈医生推着小电驴,奶茶挂在车把手一晃一晃。
林哲走在电驴另一侧,开始了他的演讲:“姐,我跟你说,自从选秀比赛后出了一个专辑后,我就去拍戏了,好久都没有唱歌了!今天,我的经纪人跟我说有一个网剧的片尾曲可以找我唱,天哪,我开心地不行,但是公司里没几个朋友,我都不知道除了你还有谁能分享我的喜悦。我都快不记得录音棚长什么样子了,今天我回家要练练声了,好歹也是唱歌比赛出来的,总不能唱得全靠后期老师努力吧。”
陈医生就这么听着林哲哇啦哇啦的输出,没有发表别的意见,因为此刻她需要做的就是成为一个树洞,聆听即可。
林哲也不在意陈医生的反馈:“姐,等我去录音棚那天欢迎你来探班啊。”
陈医生睨了林哲一眼:“我怎么去?跟人说,您好,我是林哲的牙科医生,来保驾护航?”
“你说你是我姐!”林哲开始了猛男撒娇,“来嘛来嘛,姐你变了,你以前接到我专辑都会笑着鼓励我,夸我是全世界最优秀的崽,现在的你好高冷,呜呜呜。”
陈医生不为所动:“嗯嗯,下次一定。”
林哲陪着陈医生走到一个十字路口,大概距离陈医生家还有500米,他停下了脚步:“就送你到这儿啦,姐,记得来听我的‘演唱会’。到家给我发个短信哦。”
陈医生也朝着林哲挥了挥手:“嗯,好的,拜拜,你路上也注意安全。”
林哲和陈医生见面次数也不多,如果是晚上的话,林哲都会提出送陈医生回家,不然他不放心,但是每次陈医生都只让林哲到这个路口就不再继续,林哲也明白是什么原因,没有异议,也没有目送陈医生到底往哪个路口走,而是到地点道别后,转身就走,爬得飞快。
牙牙白又壮:我到家了:)
林好哲边请:收到!(定位)这是我下个月去录歌的地方,恭候您的光临哟~
牙牙白又壮:再说吧。
一晃就是七月中旬,郑韬熬了大半个月的作品终于获得了最终版定稿不再修,看着文件夹里呈阶梯状排列的工程命名,成就感油然而生。
今天也是让所谓的新晋小生来公司录音棚演唱这首歌的日子,郑韬为了表示对自己作品的尊重、对演唱歌手的敬意和对今天是个好日子的重视,昨晚睡前从郝鹏的抽屉里强行取走两片天价眼膜敷,希望能把这大半个月辛苦获得的黑眼圈眼袋给敷没了。
郝鹏冷笑一声:“临时抱佛脚。”
郑韬顶着眼膜,正襟危坐:“临阵磨枪,不快也光。”
“郑韬,这是要演唱你作品的艺人,叫林哲。”音乐总监给郑韬和林哲彼此做了个介绍,“林哲,这是今天负责给您录音的工作人员郑韬,也是您要演唱的歌曲的制作人员。”
郑韬伸出右手向林哲握去。
林哲一把握住,表情很激动:“啊,你就是郑韬啊,我前几天听到发给我的demo我都惊了,这也太好听了,谢谢你作出这么好听的歌曲还交给我演唱,你放心,我一定不辜负你的心血!我这两天在家里都还有练声的,状态杠杠的!”
郑韬想象过来演唱的艺人会是高冷的,或者是温柔的,甚至可能会是那种挑剔翻白眼的,从未设想过会是一个话痨、一个话语间的真诚和感谢都快溢出来的人。
这是一种完全不一样的感觉,不同于作品被总监表扬的快乐,这应该算是一种被合作伙伴认可的满足感。
去录音棚之前,林哲还看了看手机,陈医生留言说今天比较忙就不去看他录音了,祝他演唱顺利快乐。
林哲撇了撇嘴,把手机塞进了包里,将包递给了助理,自己跟着郑韬走进了录音棚。
郑韬坐在电脑前,看着玻璃窗里带着耳麦找感觉的林哲产生了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我的歌,要被人演唱了。
坐在电脑前录音的人是我,我不再是那个站在一旁学习打杂的助理了,这是一首完全属于我的歌曲。
郑韬吸了吸鼻子,揉了一下泛红的眼眶,看到棚内对自己比着OK手势的林哲。
那么,开始吧。
仿佛做梦一般,一上午的录音结束了,林哲唱得很好,甚至超出了郑韬的预期,听着感觉也不需要修太多东西。郑韬上前对林哲说:“林哲,我也谢谢你,让我第一个正式作品有了完整的句号。”
林哲害羞地摆摆手:“是你歌写得好。这样吧,咱们加个微信,以后常联系。”说着林哲从助理递过来的包包里掏出手机,展示了自己的二维码。
郑韬立刻扫码加了好友:“嗯,常联系哈。”
送林哲下楼,在大厅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还没来得及想为什么她会出现,就看到林哲嗖地一下窜了过去:“你怎么不上去啊。”
陈医生看着窜过来的林哲,条件反射往后退了一步,抬起胳膊给两人之间隔出了一臂距离:“注意形象啊男明星。”
郑韬就站在离他们五米远的地方,看着他们,心里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酸酸涩涩的,脑子也有一个声音开始叫嚣,音量越来越大——快跑,上楼吧。
林哲没有给郑韬这个机会,扯这个嗓子就嚷嚷了起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今天给我录音大兄弟,郑韬。”
陈医生这才注意到林哲身后不远处还站着一个人,站在大厅灯光下安静地看着自己和林哲,不知为何显得有些弱小无助又可怜。
陈医生又上前两步,眯着眼看清了这个人,是自己那乐于助人的邻居,也是一愣,随即笑了:“这么巧啊,原来你叫郑韬。”
郑韬胡乱点头,手也不知道放在哪里,可怜的衣角被搓了又搓,多了几道褶皱:“是的,都没有自我介绍过,我叫郑韬。”
“我叫陈奕笙,是一名医生。”陈奕笙对郑韬道出了自己的名字。
“啊,姐,你偏心,你多久没有这么对我笑过了啊。”林哲叉腰表示不满。
陈奕笙白了一眼林哲:“你要是和三年前时一样可爱,我也愿意对你每天笑眯眯。”
林哲哭丧着一张脸:“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啊。”
郑韬正欲转身的脚步在听见林哲的那声“姐”后停顿了下来,他不想回到办公桌前做鸵鸟了,此刻的他想要留下来,哪怕就这么傻站着也行。他也说不上到底是什么感觉,有点像小学上游泳课练习憋气,头埋在水里心里读秒,滴答滴答,盼不到尽头,想要放弃却又看着旁边的同学也在水里努力的那种不甘心,就在放弃和坚持纠结的瞬间听见了教练的哨声响起,可以把头抬出水面大口喘气的那种舒畅的感觉。
这次,他深吸一口气,松开了快被拧成宝塔菜形状的衣角,瞪着一双亮闪闪的眸子,走向陈奕笙:“今天是个好日子,我请你……们吃个晚饭吧。”话说到一半,郑韬才意识到陈奕笙身边还有一个撒娇未遂只能垮着脸卖惨的林哲,临时加了个“们”。
于是下班后的三人来到了一家川菜馆,要了个包间,点了店里几道招牌菜。
等菜期间,林哲颇有兴致地看着郑韬和陈奕笙,砸吧出了一点味道,嘴角微微上扬,谁不爱看一些热闹呢,不会有人不爱看八卦吧。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郑韬对陈奕笙有意思,想要进一步,但没有确定陈奕笙的心意之前,没有人有资格帮她作出决定,林哲需要做的就是气氛组,保证今晚这顿饭大家吃得不尴尬。
郑韬也没有多说什么,他就一边吃菜一边看着林哲和陈奕笙之间斗嘴聊天,偶尔加入一下话题,心里记下的都是陈奕笙喜欢吃辣的,不喜欢吃葱,喜欢喝橙汁。
这顿饭吃了什么,郑韬一点都没有印象,他就机械性地往嘴里塞东西,脑子里想的全是他观察到的陈奕笙的喜好。
他第一次真切的意识到,完了,他真的坠入爱河了。
那种感觉比看别人谈对象时来得真切,却又同时虚幻地让人抓不住,又快乐又着急,这样不踏实的感觉真踏马的迷人。
快乐的是,只要看见陈奕笙,他就很快乐,哪怕此刻要他喝下去一碗中药都不会皱一下眉头。以前他写词时还觉得一见钟情不过是一种浪漫的手法,遇见了陈奕笙的郑韬才明白,一见钟情确实存在,但是它是那种细水长流、逐步增多的好感,到达了一个峰值的时候,再回过头去,他才恍然大悟,原来有些喜欢真的是第一眼就注定了,只是他自己迟钝不清楚而已。
着急的是,他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喜欢才显得不突兀,他也不想将此刻的好感一直藏于心底,喜欢就要告诉她,但如何才能在不让人觉得唐突和为难的情况下知道自己的喜欢呢。
爱情,从来不难,难得是如何正确恰当表达自己的爱意。
借着酒足饭饱大家都去洗手间的机会,郑韬问林哲:“兄弟,我跟你确认一件事,你和陈小姐不是情侣关系吧。”郑韬觉得不是,但是他还是要再听当事人确定一下。
林哲挑眉,不正面回答:“你喜欢她啊?”
“是的,我想追求她,但是我还是想确定一下她是否有对象了。”郑韬态度诚恳如他当年实习时遇见的小学生一般。
林哲看着郑韬的眼睛,笑着退了一步,靠在了洗手台上:“那你加油,但是希望你的追求不会对我姐造成生活上的困扰。”
郑韬释然一笑:“嗯,我会注意的。”然后歪过脑袋,指了指林哲靠着洗手台的后腰处,“林哲,你的衣服都潮了哈……”
在女士洗手间门口等待两位磨磨唧唧大少爷的的陈奕笙被林哲一声惨叫吓得一个哆嗦,脑子里浮现了一行字——杀猪现场。
潮湿后腰子的林哲满脸写着难过却坚持带陈奕笙和郑韬送到了老地方,临走前还嘱咐了两句:“你们是邻居,我就暂且放心有人送我姐回去了。姐你到家了还是要记得给我发信息哈。我先走了。”
看着林哲狂奔的身影,陈奕笙和郑韬笑得很大声,就像林哲爱看八卦吃瓜一样,谁不爱看一些男明星弱智瞬间呢。
两个人一边笑,一边往小区的方向走,路灯的影子把两个人拉得细细长长。
郑韬以前不理解偶像剧里那些关于影子的互动桥段,但是现在他明白了,他不动声色地寻找角度,让自己的影子看起来牵住了陈奕笙影子的手。
是真的又浪漫又好玩,看着看着,郑韬的嘴角上扬幅度越来越大。
直到到了单元楼的楼下,郑韬停下了脚步,他的眼睛在单元门口的夜灯照射下仿佛真的在发光:“陈小姐,我们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是我觉得我是真的很喜欢你,但是我嘴笨不知道该怎么说才能让你明白我的心意。我也没有觉得我说了我喜欢你,你就一定会喜欢我,但是我还是真诚的希望陈小姐你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可以和你从朋友做起,可以吗?如果我给你造成了困扰,你可以直接告诉我,我绝对不会再出现在你的面前。”
陈奕笙没有预料到事情的发展会是这样的,虽然她的第六感隐隐约约察觉出来了郑韬可能对自己有点好感,但是她确实没有想过自己对郑韬有没有邻居情谊之外的情感,毕竟两人才认识了不到三个月,说过话加起来都写不满一页A4纸,更别提郑韬居然会打直球直接捅破窗户纸。
郑韬这个人确实不错,乐于助人,又腼腆真诚,但是感情的事情还是需要再考虑一下,至于做朋友嘛……
“好啊,那就先做朋友吧。恭喜你,从乐于助人的邻居路人升级成了陈奕笙的朋友。”陈奕笙向郑韬伸出了友谊之手。
郑韬听罢,一喜,右手往衣服上蹭了两下,握住了陈奕笙的手,很快就松开了:“你好,我是你的新朋友。”
不知为何,陈奕笙感觉就像小时候在玩具店里看到了新款的语音互动洋娃娃一样,捏住了洋娃娃的右手,洋娃娃就会发出清脆的,你好,你是我的好朋友。
“你很像小时候玩具店的语音娃娃。”
郑韬居然秒懂了,他又向陈奕笙伸出了手,陈奕笙又握了一下再松开,郑韬字正腔圆:“你好,我是你的好朋友。”
两个人因为幼稚的游戏笑到楼上的大妈大爷开窗大骂:“几点了啊,在楼下鬼笑啥呢?”
微信里也只有林哲疯狂发送对话框,等待着陈奕笙报平安,以及给郑韬发了十段长达60秒的语音和四大段问号。
焦急是林哲的,快乐是郑韬和陈奕笙的。
到家后的陈奕笙给林哲报了平安,简单安抚了一下林哲脆弱受伤的心灵,许诺他下次来拔牙的时候注射麻药一定下手轻一点。
林好哲边请:这种事就不用下次一定了吧姐???
另一厢,郑韬根本没有点开60秒的语音,只是浅浅回复了林哲一个问号,表示朕已阅。
林好哲边请:你这么长时间不会我姐不答应你不给她进家门吧!(泰拳警告.gif)
Tao.Z:我只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真挚的情感说服了你姐和我做朋友了。
林好哲边请:???那你继续努力在朋友的道路上发光发热吧。
Tao.Z:我会努力的,谢谢XD
林好哲边请:(黄豆流汗.jpg)
由于郑韬和陈奕笙的上班时间并不相同,如果不是巧合和刻意制造偶遇,其实是真的根本碰不上的,所以这也就给了陈奕笙更多的时间去冷静和思考对于郑韬那晚上说的话和自己对郑韬到底有没有那方面的意思。
思来想去,陈奕笙自己都有些迷糊了,因为如果说完全没有好感也不现实,但是确实好像也没有到可以能在一起处对象的地步。最终,陈奕笙决定一切随缘,反正先从朋友做起,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
郑韬大概也是这个想法,两个人都没有挑明了说,有了几分心照不宣的默契。
日子照常过,偶尔郑韬上午早起出去多买一份早饭给陈奕笙带回来,放在门口的架子上。
也有时候两个人一个骑小电驴,一个狂踩共享单车一起去吃早饭。这种时候郝鹏就比较惨,只能自己解决早饭。毕竟郑韬在和陈奕笙美美共进早饭后直接将自己还有一个嗷嗷待哺的室友这件事抛之脑后,蹬车直冲公司,直到上楼打卡看着室友的工位空荡荡才意识到自己究竟遗漏了什么。但是次数多了,郝鹏就麻了,为了铁树开花的室友,自己解决早饭又算得了什么呢。
新出了电影,郑韬会约陈奕笙还有林哲一起看,但是林哲比较忙,不是每次都能到场,所以为了避免尴尬还会喊上郝鹏一起,郝鹏就觉得自己是个飞利浦电灯泡,哪哪儿都在发亮,最可恶的是,这电影票郑韬根本不报销。郑韬面对郝鹏的指控表示:“朋友之间都是AA。”
再后来,郑韬和陈奕笙就不再约电灯泡一起看电影了,因为两个人已经不会感觉到尴尬了。
渐渐地,陈奕笙会因为看见郑韬在楼下踢着石子等她下楼而感到喜悦,会因为看到郑韬向自己走来露出笑容而感到心漏跳了一拍,也会因为郑韬在电影院凑近自己小声讨论剧情而脸红。
这也许就是心动吧,也许自己也喜欢上了郑韬。
不是小时候自己看偶像剧或者小说时最渴望的一见钟情的喜欢,而是再寻常不过,却也最稳固的日久生情的喜欢,那一点点累积起来的喜欢,伴随着一页页撕掉的日历越来越多,聚沙成塔,等到陈奕笙缓过神来再去审视的时候就会发现,原来自己对郑韬的喜欢已经有这么多了。
多到只需要捅破一层窗户纸,他们两个就能看到最早种下的那一颗名叫喜欢小树苗已经长成了参天大树。
林哲演唱的片尾曲大火,当然也要归功于那部网剧的成功,平台决定推行网剧演唱会,让主创人员和林哲一起参加,美名曰给大家在这个暑假的美好回忆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其实说白了就是为了割最后一波韭菜,毕竟没有不割韭菜的平台,只有不会割韭菜的平台。
林哲给陈奕笙留了一张现场票:“姐,来吧,这次让你真的来听我的演唱会。”
见陈奕笙有些犹豫,林哲嘿嘿一笑:“郑韬也去哦。”
陈奕笙没好气地佯装踹林哲,在林哲假装被踢中发出哎呀哎呀好痛的声音时,抽走了他手里的门票。
林哲留给陈奕笙的位置非常好,第二排的正中间,周围都是一群十八九岁的青春靓丽小姑娘,随着每一首歌每一次互动尖叫、欢笑、流泪。
陈奕笙看着她们就会想起还年轻时追星的自己,也是这样的打满了鸡血,为自己喜欢的角色不吝啬一分热情,对于喜欢的歌手的演唱会场场不落,也会欢呼也会在看完后满脸泪痕。而现在的自己越来越社畜,失去了百分之八十的追星热情,坐在这里显得格格不入,安静地过分。
林哲的歌曲是最后一首,他穿着看起来就不便宜的舞台服,画着精致的妆容,走到台上。他的身影和几年前参加选秀时的样子重合,却又有了几分区别。那时候的他青涩羞怯,现在的他大方自如。陈奕笙举起手机给这样的林哲拍了一张照,决定回去后给他做个对比图,指不定还能有些热度。
“大家好,我是林哲,很高兴能演唱到这部剧的片尾曲,也很荣幸可以作为今天歌会的最后一个曲目给大家的暑假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林哲说着给台下的观众鞠了一躬,“但是,今天不是我一个人演唱这首歌,而是和这首歌的原制作人一起演唱,带给你们一个全新的版本,希望你们喜欢。请大家欢迎这首歌的制作人郑韬先生。”
话音刚落,灯光打到了上台的地方,郑韬伴随着歌曲的前奏出场了,他缓缓走到了属于自己的立麦前,深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不要紧张,然后抬眼,看向了观众席,他喜欢的姑娘坐在第二排的正中间,也看着他。
那一刻,郑韬觉得内心突然平静了,他的眼里只有那个心仪的姑娘,耳朵里只有歌曲的伴奏,还有咚咚咚的心跳,不是紧张,而是因为看见陈奕笙而更加活跃跳动。
曾经郑韬在中二时弹着吉他也幻想过,有朝一日自己坐在舞台上,一定会在万众瞩目中将自己写的情歌弹奏给观众席里那个姑娘听。
那个姑娘一定坐在观众席的正中央。
现在看来,正中央真的太远了,前两排刚好,好到只要一抬眼就能看见她,自己和她的距离是那么地近,她脸上的表情自己一秒都不想错过。
这是一首很甜的情歌,林哲为了观众们演唱,肢体语言互动一样不落,而郑韬站在这里是为了唱给他想唱给的人,他只是这么站着,深情看着陈奕笙,将想说的话通过声音传递给喜欢的姑娘。
歌会结束,林哲抱着粉丝送的鲜花和信封,努力将脸露出来对着陈奕笙挤眉弄眼:“姐,怎么样,让你来没有失望吧。”
陈奕笙点点头:“确实,下次你补牙我给你第二个半价。”
林哲将脸缩回花束后面:“讨厌。”
卸好了妆,换上了常服的郑韬也从更衣室走了过来,站在了陈奕笙面前,害羞地像是一个等待老师批改试卷报分的学生:“我唱得怎么样?喜欢吗?”
“喜欢,唱得特别好!”陈奕笙不吝啬对郑韬的夸奖。
“我特地挑选了想对你说的话的歌词演唱的。”
“我听出来了。”陈奕笙踮起脚贴在郑韬耳边道,“我承认我是土狗,这种桥段我很喜欢。”
郑韬的脸红了,磕磕巴巴就反复说出两句:“喜欢就好,喜欢就好。”
陈奕笙伸手握住了郑韬的手,然后松开:“你好,我是你的女朋友。”
如果郑韬这么努力的朝自己走了99步,那么为什么剩下的那一步不由自己走呢?
郑韬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陈奕笙看着这样的郑韬,笑着又捏了一下郑韬的手:“你好,我是你的女朋友。”
郑韬没有给陈奕笙松开的机会,反握住了陈奕笙的手:“你好,我是你的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