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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后记 一些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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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很短很短文章,也可以说是随笔。仅是为了纪念我年少时喜欢。
当然“年少时”,我是指我的小学和初中第一年。
一共喜欢过两个人。
小学喜欢的时间更多。
初中第一年,我,颜狗,见色起意。后来表白墙上得知他有女朋友了,我就放弃了。(我是个知难而退的人。)
小学的那位,我们已经很久没聊过天,见过面,他当时也喜欢我,但是我们俩没有表白。就这样错过了啦。
很可惜吧,我也觉得。
可是没办法了。
所以我创造出来了简单和应煜,简单的原型是我(但是不代表简单所拥有的性格是我所拥有的。),应煜则是小学那位男孩。
(因为初中那年纯纯颜狗。我个人认为算不上喜欢。)
然而小学的那位,有点胖,而且学习不太行,只有英语和体育很好。他的脸,记得最清楚是有两颗龅牙哈哈哈哈哈哈。
故事的最后,他们在一起了。
弥补了我当年的遗憾。
至我死去的年少时的喜欢。
愿我们都勇敢,愿我们都如愿所偿,愿我们和喜欢的人都岁岁复年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