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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红与白 (四)当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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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回到路边车旁时,天已经亮起来了,周围还是人烟稀少,透出一股荒凉死寂,仿佛是被人类遗弃了的历史荒漠,长久如此过了百年。
我开车返回,什么也没留下。
果然黑夜开车和白天开车有很大的不同,晚上是一意孤行,现在却有些心惊,周围多是荒原草木,还有很多阴沟,一不小心就会坠车,荒野里也有很多石子峭壁,我居然没有在黑漆漆的环境下摔死,也没有遇到毒蛇猛兽,大概是负负得正吧,噩运多了偶尔还是有点运气的,我从来不知道自己这么幸运。在遇见了很多遗憾以后,这一点点幸运都会让我有些窃喜。
即将进入一座古老的吊桥,看起来真的岌岌可危,仿佛下一秒就会断裂,我连人带车坠入滚滚长河里。
淹死是我最不愿意的,因为我不会游泳,且对水有天生的畏惧心理,可是身处于吊桥的时候我又没了心中的畏惧,想着如果就这样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人一旦对死亡有了执念,便是刀山火海也不会畏惧了。
这吊桥其实算不上是吊桥,上端连接的绳子透着暗灰色的光,显得死气沉沉的,绳子很细,日晒风吹的几乎快要断掉,凭借一丝连接才不至于掉落,下端的木板更是看起来岌岌可危,木板的颜色黑得不像样,空气中似乎都透着一股腐木的味道,我没在乎,直径开过。
我甚至下意识减速,期盼着吊桥下一秒就断裂了,河水将我的灵魂送到我的爱人身边。可是无论我在其上加速还是倒退减速,他始终没有断裂,而且我总有种怪异的感觉,这里有一种熟悉,仿佛以前来过,也仿佛这里有灵,和在萤火虫那里一样。
等车减速通过了吊桥,我始终无事,没有意外降临,也没有死亡发生,死神今天休息了吧。
我安然无恙回了家,除我以外没有活物的家,听起来就很悲伤很恐怖,但这就是我活下来的每一分钟都要经历的事情。
昨天下班后,我已经递交了辞呈,手头的工作也已经完成,实在没有再顾虑的事情了,但当我开机时手机还是有很多条信息,我的顶头上司同意了我的辞呈,但表示让我跟同事对接好,发了一个很大的红包。有几位同事询问我的情况,了解我状况的好友发来了关心的话语,我一一回复,脸上表情泰然自若,在荒野时难过的神色已经褪去了。
我跟领导说等会去公司对接,领导回应“OK”,配图握拳;对同事们说我很好,一会儿去公司完成对接,同事表示放心;我没有回复好友,他知道我的情况,我一旦开口他就会担心了。
我喝了口水,拿上资料和电脑开车去了公司,路过花店时不自主停了下来,离上班还有一小时,时间还早,好像也不是很着急。
我将车停好,走进了花店,引入眼帘的还是那位熟悉的送花妹妹,她正在专注修剪着玫瑰花,看见我以后惊奇走过来,她爽朗问道:“先生好久不见,今天一个人来的吗?”
我笑着点点头,看着眼前的花海忍不住想起来我的爱人。
我的爱人其实很不会浪漫,万年不变的送花,各种各样的花,每次节日都会送,连儿童节和妇女节都不会放过,还非得要自己来配色,结果包装起来像是乱花争鸣,艳丽无比。
为此我很嫌弃,但是每当将花拿回家的时候,那束花就成了整个屋子最夺目的景物,给色调唯一的房子加了很多色彩,又显得很好看。就像他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带来了无数色彩,我从来不会制止他这种表达爱意的单一行为。
热恋期过后,他已经将送花当成了和吃饭一样的平常习惯,节假日送花束,普通日子送一枝,在他未离开之前,家里的花瓶从来不会缺少新鲜的花朵,他是一位很享受生活的人,他也一直希望我可以毫无负担享受生活的美好。
后来我得知他买花的地方都是同一家,也就是我眼前的这一家,曾经花店的小妹妹嘲笑他只会送花,对象一定不会喜欢的,而他真的和小妹妹赌气,将我带到她面前告诉她“他的爱人很喜欢我送花,而且只喜欢我送的!”才算完。
我那时很无奈,但是也很喜欢,他有时很幼稚像个孩子一样,只会一股脑将爱意表露到我的面前,而我本身对于感知别人情绪就不敏感,特别喜欢他这样的相处方式。
他一直在用最直白的语言和行为帮助我了解这个世界的更多面,可是他似乎忘记了,我是通过他才想与这个世界保持联系,没有了他,我和世界就没有了可以沟通的桥梁了。
其实这样也很累吧,如果我爱上了这样一个喜欢孤独的人一定会很痛苦,我笨拙的表达我的脆弱与狼狈,他用热和光带我接近他,离开他以后我只能再次回到冰封领域,双方痛苦。
我回神时听见小妹妹说:“您的先生很久没来了,感觉有点不习惯呢,是工作太忙了吗?”
我答:“不是,大概他生我气了,我在想怎样哄好他。”
小妹妹笑着道:“他这样的人好像很容易就生气了,以前经常生气来这里修剪花花草草,但每次回去都会灰溜溜买一束花给自己台阶下,真的很有趣。”
小妹妹的哥哥也在图书馆工作,和我的爱人是好友,他们认识很久很久了。
我笑道:“那这次换我哄吧,好像他生了我很大的气,会不会不要我了。”
小妹妹笑开,嘴角弯成了月牙:“当然不会啦,他可能已经准备好饭菜了呢!你买花的话我猜他一定会很高兴到跳起来拥抱你。”
我笑着点头,心里苦涩翻涌着,抬眼间看见了在角落的一束花,那束花像是被抛弃了待在角落,连光芒都敛去了大半,我走过去拿起,那束花的颜色是很淡很淡的粉白色,中间的芯偏红,看上去如了却红尘,一副入了定的样子,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竟然与一朵花有了共鸣的情绪。
小妹妹略微震惊我拿的花,说:“先生,这种花名为百日菊,它的花语可不太好,要不还是换成你的先生喜欢的红玫瑰吧。”
我还保持低头看花的姿势,问:“为什么寓意不好?”
“百日菊的开花时间不算短暂,大概可以持续十个小时,民间总是有传言说它从日出盛开日落凋落的,还算有点可信度,日出开日落亡总有一种与时间共存的感觉,让人觉得它比较冷漠,也有人说象征着爱情的悲剧,故而它的花语为永失我爱,很多恋人都会避开这样的花的。”
我却不这样认为,“其实一生里面能明白自己爱着一个人也是一种幸运的事不是吗?很多人花一生追求了很多人,但是否真正爱上可能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楚,我一直觉得拥有爱一个人的心就已经是很满足的了,何必纠结他是否失去。可以帮我打包起来吗?简单的包装就好。”
永失我爱,我在意的不是永失,而是我爱。
我回到公司,将事物及文件交接好,回复了同事们的关心,但并未提及我爱人的事,其实在公司没多少人知道我和我的爱人的事,我和他们并不熟络,他们大概还以为我这样的怪胎会一个人一辈子。
我将百日菊插在我办工桌的花瓶上,随后离开了,没有挥手道别,也没有多余的道别言辞。
我的交际还真是挺糟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