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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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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亚轩第一天到这座庞大的庄园,刚好过了13岁生日。
三月,庄园外的青绿藤蔓缠绕着红色的砖墙,从庄园里探出头的迎春花肆意打量着他父亲的二手雪弗莱。
父亲将车停在了离大门还有一段距离的小路上,恐损了庄园的格调。
宋亚轩隔着一段距离张望,可以看到迎春花像小太阳似的镶在藤蔓上,似束缚,又似羁绊。
下车时,他低头看了看车轮碾过的泥泞,肮脏不堪,途经的车轮也不能幸免。
经过半敞开的大门,他暗自凑近了一点,嗯是他身高的两倍。
今天是他父亲老板的大儿子刘耀文一墨18岁成人礼,听父亲说,老板决定今夜在庄园里给他大儿子办一场派对。
宋亚轩不明白为什么要邀请他们,他们将以低人一等的身份在派对上如坐针毡。
父亲只回答他四个字,人情世故。
他不懂其真正含义,但语文老师前几天新教会了他们一个词,身不由己。
父亲的处境,的确很符合。
宋亚轩和父亲站在门口,他们互相帮忙理了理衣领,父亲穿的最好的一套西装,他穿的市内最好初中的校服。
庄园的仆人来开门了,饶是比其他家的佣人世面见得更多,他们看见宋亚轩,仍愣了神。
宋亚轩一张脸生得极好,皮肤白皙,眉眼之间带着疏离感,鼻梁□□如刀削一般,却不抢整张脸的风头。
最甚的是那下颚处的一颗痣画龙点睛,清冷孤傲,又不失人间烟火。
“董事长好,董事长,这是……”
宋亚轩跟着宋志的脚步,听见宋志一遍遍地跟那些大领导介绍自己,看着宋志一次次地弯腰鞠躬,给其他坐着的人倒酒,服务。
他心里仿佛空了一块儿,但脸上始终带着淡淡的微笑。
傍晚,在宋亚轩盯了桌上的猪蹄儿十分钟后,终于能动筷子了。
他谨记宋志的教诲,变换着夹菜的位置,离远了的不动,离近了的不多吃。
刘一墨染了一头绿色的头发,穿一身白色风衣,拿着话筒站在大厅里高歌。
像长毛的萝卜,宋亚轩啃着猪蹄儿想道。
直到有人踩着滑板进来,周遭都禁了声,宋亚轩也跟着抬起头。
若是他能未卜先知,这一天,无论如何也不会跟着宋志来。
听见刘一墨亲切地称他“耀文”,整个庄园的人都被他的到来调动着鞍前马后。
宋亚轩知道了,这是刘家受尽宠爱的小儿子,刘耀文。
刘耀文冷淡的脸色没有因他们的笑脸回暖,看见淡定坐在桌前啃猪蹄儿的宋亚轩时,更冷了。
脚猛踩向滑板翘起来,从空中握住,没有给他哥哥一个眼神,也没有和他父亲刘恩父慈子孝,而是紧盯了宋亚轩很久,轻轻勾了一下唇角,最后径直上楼了。
留下面面相觑的人群,没想到刘家小少爷如此骄纵任性。
刘恩只摇了摇头,示意大家继续,别介意。
大老板都发话了,谁还敢嚼舌根?纷纷散开,吃饭的吃饭,唱歌的唱歌……
宋志此次来的目的,除了送上那瓶珍藏了几十年的好酒,献个殷勤,最希望的是拜托老板刘恩把宋亚轩直升进市内最好的高中。
没有点人脉关系,在a城,即使成绩斐然,也很难保证不被暗箱操作。
虽然宋亚轩来之前,才向宋志第九遍发誓,自己的实力能考上“a高中”,但宋志显然没完全放心。
刘恩刘恩,人如其名,很爽快地在微醺下施舍给了他们父子俩恩惠。
宋志乐得咧开嘴,还能看见红色的牙龈。
刘恩让他把儿子留在庄园,和他小儿子一同吃住。
宋志同意了。
刘恩又说,“吃穿用度,不会少了你宝贝儿子的,放心吧。”
宋志嘴角抽了抽,也点头同意了。
宋亚轩站在一旁,仿佛个局外人。
他明白宋志的苦心,所以不会反驳。
凌晨,宋志和他一道站在二手雪弗莱车头前面,宋志拉着他的手,一把鼻涕一把泪。
“儿啊,我舍不得你啊,可老爸没本事啊……他那小儿子听说性格乖张,我的乖儿子别跟他怄气,老爸暑假接你回来好吧?”
“宋志,你把鼻涕擦我袖子上了。”
“啊?哦……没注意……那我走了啊儿子。”
宋志又嚎了两声,倒着开那辆破车驶出小路,走了。
宋亚轩穿着春季校服,站在风口还有些冷,等他回到庄园,大厅已经熄灯了。
他还不知道自己的房间在哪里,以后该怎么和刘家小儿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