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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狐狸的自白书 ...

  •   长棍精准地敲在我的脊柱上,隔着皮肉传出闷响,紧接着是我的哀嚎,比人声更尖锐,比狗吠更凄厉。我瘫在了地上。

      眼前三个身形高大的人类看我已经动弹不得,收起棍子弯腰向我扑来。就在一双粗厚的大手刚碰到我毛发时,我忍着背上的剧痛,滚到了另一侧的栅栏。一个男人提起猎枪射击,枪响的一刻,我脚一蹬,用尽力气跳出了栅栏,跃入夜晚的漆黑中。

      几缕被打落的红色毛发飘落在围栏内放入地面,身后几人忍不住朝我的方向咒骂了几句。他们认真把所在各个角落的鸡都清点了一遍,庆幸没被偷走鸡,但又为没抓到我扼腕叹息。

      这是我第一次被人类打伤。我忍着痛回到了树洞,树洞里空荡荡,没有任何储存的食物,无边的黑暗和饥饿包裹着我。

      现在那些养鸡的人家都在围栏里备了棍棒或钉耙,一家发现异样便会呼叫附近的人家来帮忙,其中还有带猎枪的猎人。如果我继续前往人类家里偷鸡,受伤甚至被抓的几率会大大增加。更麻烦的是,如果被其他动物发现我受了重伤,我将会从人类的嘴里抢吃食的捕猎者,变成所有野兽觊觎的盘中餐。

      回来后我在洞里继续待了2天,等可以强撑着正常行走,看不出受过伤时才出来。我在附近找到了个兔子窝,吃掉了它们储藏的胡萝卜和香蕉。兔子们都不在,洞口一堆血迹,或许是被潜伏在洞口的什么野兽逮住了。

      果子能填饱肚子,可和人类精心饲养的鸡的肉相比,滋味无法相提并论。更重要的是,如果一直只吃这些而不去捕猎,久而久之,我也会成为食肉者眼中没有攻击力、可以轻易捕杀的食草动物。

      等到冬季,食物会更少,我需要在那之前找到一个帮手。带着这样的目的,我开始每日抽一定时间去闲逛,于是便邂逅了小王子。

      他以为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我居住的苹果树下,但其实我早在他在玫瑰花园游荡时就发现了他,这个矮小瘦弱,一看就没有什么杀伤力的普通小孩。但即使如此,他也会是个不错的搭档——比一般动物更机智,但又不像成人那样会对我构成威胁。

      那时的他一个人在玫瑰花园里对着一堆花喃喃自语,一副黯然神伤的样子,我推测他在此处应该无依无靠。

      于是我软绵绵地叫了句,没想到他竟能听懂我是在跟他打招呼。经过一番交谈,我了解到他来自一个不知名的小星球。他自封为“小王子”,去过许多星球,能和任何动植物对话。经过了漫长的旅程,他已经身心俱疲,地球将是他的最后一站。

      我不太相信什么外星人的说法,也不在乎他是什么王子,我能确认的是,他和我一样都是独自过活,而这会很艰难。既然他没有捕猎的需求,那我就先取悦他,逗他开心了,再要求他协助我一起捕猎。

      “陪我一起玩耍吧”,小王子提议道,“我很郁闷……”
      随意玩玩是不够的,我需要和他建立更深层更亲密的关系,这样我们日后才能长期合作,我不能直接答应他的请求。
      “我不能陪你一起玩儿,我还没被人驯服呢”,我歪着头,眼睛一眨不眨地凝望他,期待着他的追问。
      “驯服?驯服是什么意思啊?”
      “驯服的意思是相互关联。比如说,你不过是个小男孩儿,很普通的小男孩儿中的一个而已。对我来说,你对我不重要。我也不需要你。同样,我对于你来说也不过是普通的小狐狸。”听到这,他似乎被刺痛,流露出了在玫瑰花园时忧伤无助的神情。
      “可是,假如你能驯服了我,我们相互就有了关系。你是我所拥有的独一无二的人,我也是你唯一所拥有的狐狸”我深深地望着他。

      他犹疑着说并不打算在这里停留很久,我只当这是借口,仍然坚持让他试着驯服我。毕竟,这么合适的人选不是随时能再遇到的。

      “对我来说,如果你能驯服我,我的生活就会充满新的乐趣,而不是只能成天捉鸡或者被猎人捉。我将会分辨出自己的脚步声,那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声音。只有你的脚步声不会让我躲起来,我会随着你的脚步声的出现而从地下走出来。你看那边的麦地,虽然我对麦子不感兴趣,但因为它跟你头发的颜色都是金黄色的,从此看到麦子我就会想起你,多么美好啊。”

      终于,他的眼睛发出跃跃欲试的亮光,开始询问我要怎样才能驯服我。

      我告诉他要慢慢来,先熟悉,再靠近彼此。随后我们约定好每天下午4点在我居住的树洞上面,也就是苹果树下见面。

      我这样做出自多重打算。首先下午四点是夕阳西下的时候,这样我们的每次会面都将笼罩在金灿灿的落日余晖中,这样浪漫的氛围里,更容易滋生情愫;其次,这样缓慢推进关系的方式,会令他在我身上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感情就是这样,需要在付出的过程中不断加深;最后以及最重要的是4点见面的仪式感——如果他养成了每天这个时间点去见我的习惯,以后他有哪一天看不到我,或者离开我后,便会感到很不自在。而这样的不自在,会带来感情深厚的错觉。

      在那个有着从所未来的生机勃勃、绿意盎然的夏天,我们开始了驯服之旅。一开始,四点前我都会呆在洞穴里,等小王子到达后喊我才出去。有时他会迟到,我便磨蹭得久一些才姗姗走出来。并肩而行时,我会下意识地保持距离。和他聊天时,我总会把话题扯到我从小学习捕猎的坎坷经历和独自捕猎的不易上,而他总是谈论自己的B612星球有多么特别。

      到落叶纷纷的秋天时,他的脚步声会在每天下午4点准时从地面传到我耳边,而我总是箭一般跑出去;他说话时总忍不住指指画画、手舞足蹈,讲到开心处还会轻抚我的头。我们开始在玫瑰花园、麦田和原野上追逐打闹,我带领着他做各种人类小孩爱玩的游戏,并拿出狩猎者应有的目标感与狠劲,每每都能从他那获得赢的快感。我们的交谈中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提问,总是对彼此有无尽的好奇心。

      当时间来到气温骤降的冬天,我们外出活动的时间少了,常常去一个大山洞,在里面烤制食物,互相依偎着睡懒觉。我们在洞内做猜谜和画图找茬的游戏,我时常赢一局,再故意输他一局,他终于扬眉吐气,感到恍然大悟,觉得之前老是输只是因为运动细胞没有我发达。我们彻夜谈心,他会诉说一些隐秘的想法和做过的坏事(比如把虫子放玫瑰花身上好让她服软道歉),畅想他在地球的未来生活,我也开始谈起自己捕猎中偶尔的心软和诡计成功后的不安,尤其当被我蒙骗的小动物或人类看起来那么可爱温良时。

      就这样,我成功让小王子在我身上花了许多时间精力,但在我感到时机成熟,想提议他留下和我一起捕猎时,他抢先一步向我宣布,他要离开了。

      “我没有太多时间在这里停留,我要去寻找我要寻找的人,还有很多很多的事物需要我去了解”。他语气坚定,但低头玩着手指的动作让他看起来很不安。

      我突然想起了他的玫瑰,他用玫瑰的骄纵作为借口离开了她,其实他离开玫瑰的真正理由和现在离开我的理由是一样的,都是为了自己。怒意在我心中燃起,但我知道发泄怒火只会把他推得更远。

      “我会难过的”。我低垂着头叹了口气,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企图挤出眼泪,但就是差一点。

      “既然你知道离开会难过,你还要我去驯服你,这都是你的不对……”小王子说。

      终于,我的眼中不自觉滚下了两滴委屈的泪水。他看着我的泪水滑落,嘴唇动了动,但终究还是没说什么,即使是“以后再回来看你”这种客套话也没有。

      他就是这样,不是真心话就不会说。我几个月的努力终究是白费了,然而这种结果也不是没有想过。再挽留已没有意义,于是我反过头来安慰他。

      “我还是从中得到好处了的。这一切使我爱上了麦子的颜色,因为一看到麦子的颜色我就会想起你,你拥有跟麦子一样漂亮的金黄色头发。”我眯起眼笑了。
      “只剩最后一步,你就可以真正了解到驯服的奥秘了。”接着我让他走之前去玫瑰花园看看。那个第一次让他感到自己和玫瑰花都是如此不起眼、渺小的玫瑰花园。我悄悄跟在后面观望,就像第一次遇见他时那样。

      他信心满满地和那些面孔相似的玫瑰们宣告了自己的心得:
      “尽管你们看起来很漂亮,但是你们却什么也不曾拥有。没有人会为你们去牺牲自己。”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这身常被其他动物夸赞,被猎人觊觎额漂亮毛发,又看了看那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边的小王子,突然感觉周围的空气像是被抽空,难受得喘不上气。

      “普通的过路人会认为我的那朵玫瑰花跟你们没什么区别。但是对于我来说,她比你们任何一朵花儿都重要。”也比任何一只狐狸更独特、更重要。我心里默默补充。随后我直接转身离开,返回苹果树等他做最后的告别。

      “就是因为你为玫瑰花费了心思,所以你的玫瑰花才变得对你如此重要。这个简单的道理已经很少有人记得了。但是,你不能忘记。你要对属于自己的东西负责,你必须对你的玫瑰花负责”我严肃地看着他,像个传道授业的老师,他也像个听话的学生一样点点头。

      “如果我走了,你会很孤独吧?”走之前,小王子小心翼翼地试问。
      “放心吧,我不会的”我挥了挥爪子示意他可以上路了,一副潇洒的样子。

      渴望爱的人才会感到孤独,而我根本不渴望爱。从1岁离开家开始我就一直把自己照顾得好好的,今后也会。或许这就是我和小王子的区别,他有无数种可以选择的生活,也有选择驯服或不驯服的权利,而我从来都只是被生存推着向前走。孤独之类的,从来不在我考虑的问题中。

      和小王子告别后,我再也没去过麦田,因为麦田的颜色会让我想起金发的他。我也再没吃过果子,继续着周而复始的捕猎生活,再不会想起每天下午4点的约定。

      过了没不久,村庄里持有猎枪的人越来愈多了,很多动物都被这些猎人吓得逃到了别处。我拒绝了另外一只狐狸结伴离开,日后合作捕猎的请求,成为了方圆十里唯一的一只狐狸。为了安全起见,我不再偷人类的鸡,只是捕捉野外的小动物和采摘果子。

      七年后的一天,已经是老狐狸了的我突然想念起了鸡的味道,我预感再晚或许就再也没机会捕到鸡了。于是身手不再敏捷的我还是决定冒险潜入人类家中偷一只鸡来。然而在我成功叼走一只母鸡后,有两个持枪的人类一路追上来了。我深知自己的体力跑不了太远,于是便一遍躲闪着子弹,一边向自己并不情愿去的地方麦田跑去。这时候麦田的麦穗高大,方便隐藏我的身影,很容易就能逃脱出去。

      然而当我凭着记忆到达老地方时,眼前却是一片平坦的土地,似乎是刚播种了别的农作物。总而言之,那故日的麦田彻底消失了。

      我怔在原地,一路咬得死死的母鸡也松了口,任其摔在泥里。两个猎人追了上来,没有麦穗的掩护,我的身体明晃晃地暴露在了他们的枪管之下。可我的大脑已经被剧烈的情绪占据,连呼吸感觉都已经被夺去,无法指挥自己的身体跑跑跳跳。

      “砰、砰”他俩不约而同地各开了一枪。

      我应声倒地,眼前一黑。随后,我的脑海中闪过了很多画面,我从中辨认出了一个让我看了一眼后就无法挪开视线的画面,并用力将它定格在我逐渐暗淡的脑海里——

      大约下午四点的黄昏下,大片的麦穗随风摇曳。大片,大片的金黄色,纯粹又美好,就像那位故人。

      我的血液在流失,呼吸变得困难,我的身体正在死去。然而此刻我却久违地感受到心脏强健的跳动。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狐狸的自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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