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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一个世界(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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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美气派的皇宫小院里,一个衣着华贵的少年,带着一个同样服饰精美的男孩,正站在一起,少年微微弯腰,男孩则仰着头,两人正兴趣盎然,似乎正低声讨论着什么极为有趣的事情,如果忽略他们正一人手中拿着一把锄头,画面看起来还是相当赏心悦目的。
主事太监沐恩凑近,便听那少年道:“你看这个叶子,它有点枯黄了,所以……”男孩则不等少年说完,便积极抢答:“孤这几天一直有好好给小萝卜苗苗浇水的,而且也没有让它晒太阳!”那少年被抢白了,也不恼,仍是慢条斯理地夸道:“微臣明白,太子殿下是个勤劳的好孩子,这胡萝卜黄叶,不是缺水、暴晒的缘故,微臣瞧着,倒像是缺乏养分了。”“缺少养分?那可不行,小萝卜得乖乖吃饭,才能长的胖胖的,健健康康才行,不能生病,生病好难受的。”男孩鼓着腮帮子,一脸认真。这两人正是已入住勤耕院多日的洛霖,和被皇帝打包送来学习耕种的小太子赵子明。两人竟不是在讨论什么玩乐之事,而是在认认真真研究农学!这些日子下来,沐恩显然对此种情景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但心下还是难掩激动,一方面是为这位新来的皇室宗亲赵洛霖能研究出这么多种高产作物的崇拜,另一方面,则是对年方九岁的小太子竟真能沉下心来学习农耕之法的欣慰——太子年纪虽小,但如此重视农事,小小年纪贤明之相便初现端倪,真是令人心中喜不自禁。
洛霖心中却在想着另一件事:这小太子,反派该有的心思深沉、八面玲珑、心智成熟,又或是其它的各种特质,他一个都没看出来,倒是小太子对这胡萝卜,绝对是真爱了!虽然洛霖在讲解其他几个作物的时候,小太子也认认真真学了,甚至,因为洛霖最近在研究如何让玉米高产,反复做了不少实验,枯燥又乏味,小太子也表现没有任何的不耐烦,但明显都仅仅只是出于他对农事的责任感罢了,但胡萝卜不一样,每当谈起它,小太子的眼睛里总是亮晶晶的,让人无端想起夜空中闪烁的星星。
洛霖正想着,远远看到了沐恩,便知道是吃饭的时候了,不由期待地搓了搓手,拉着小太子脚步略有些着急地往膳厅走去。果然,见桌上除了精美的膳食外,还新摆了两个精美的玉壶,一青一白。洛霖兴奋地对小太子说道:“太子殿下,葡萄汁好了,咱们赶紧尝尝!”说是葡萄汁,其实是洛霖照着葡萄酒的做法制作的,不过洛霖放的时间略短,只让它带上了一点点酒香便罢,这酒的度数近乎没有,因此叫葡萄汁也没错。不怪洛霖这么兴奋,他虽然不是什么饮料爱好者,一个月总也会喝个那么几瓶的,但是自从穿到这方小世界之后,就再也没有喝过了,有时候人就是这么奇怪,从前不甚在意的东西,猛地没有了,竟然甚是想念。洛霖对饮料的感觉正是如此。
小太子赵子行虽然从来没有喝过什么“饮料”这个听起来十分陌生的东西,但想到洛霖发明的胡萝卜,眼底不由迸射出兴奋的情绪:能发明出那么美味可口的“胡萝卜”的人,让他惦念许久的东西一定非常美味!
吃饱喝足之后,便到了例行的午休时间,洛霖站起身来,打算和往常一样,先恭送小太子回他的东宫午睡,然后自己也美美地睡上一觉。谁知,他唤了小太子两声,却发现竟然毫无反应,仔细一看,却见面前的小男孩亮眼发直,眼光涣散,显然已经是醉了。这一下,不由打得洛霖措手不及,他实在是没想到,他酿的这葡萄汁前前后后就没放上几天,竟然就这么把小太子给喝倒了!
洛霖心中有些麻了,不由在脑内对着系统叨念起来:“小九,他怎么会就醉了呢?这东西估计连5度都没有呀?!”9826因为小太子已经醉了,这才好不容易找到机会,克服“支柱威压”上线,这会儿听见洛霖的疑惑,连忙接话:“洛霖大大,有些人天生就对酒精比较敏感,一喝就上头,不过这小太子的战斗力也太差了,竟然是个‘一杯倒’!”前一句回答还算一本正经,后面却带上了明显的幸灾乐祸,显然是对“碰见太子便要躲得远远的”这件事,有亿点点不开心。
洛霖其实并不是真的疑惑,不过是太过意外,忍不住吐槽罢了。一人一系统结束没有营养的对话,洛霖站起身来走向小太子,小太子似乎感觉到有人正向他走来,条件反射般地也晃晃悠悠站了起来,洛霖在他眼前站定,正打算开口说话,却忽然睁大了眼睛,倒吸一口凉气,目瞪口呆——大、大变活兔!眨眼睛刚刚身着明黄色衣袍的小太子便不见了,做工精美的椅子上,蹲着一直白白胖胖的大兔子!
洛霖脑袋“嗡”地一声,刚刚因为终于喝到饮料的惬意都消散了大半,在脑内机械地地呼唤系统:“小,小九啊,我刚刚是不是眼花了,太子呢?我那么大一个太子呢?怎么变成了兔子!还是又白又胖的北极兔!”9826却一脸理所当然:“没错呀,洛霖大大,你忘记我们穿越的这本小说叫什么了吗?这本书就叫《怎么可以吃兔兔》呀!所以反派是只兔子,有什么不对吗?”洛霖听到这话,不由心中三条黑线:我以为这就是个单纯的形容词呀!可可爱爱的风中小白花男主,倔强坚强,又勤劳又可爱,被叫“兔兔”有什么问题吗?没有!没有对吧!很多狗血小说的名字都这么不做人的,肉麻的人鸡皮疙瘩掉一地!谁知道!这“兔兔”竟然是真兔子!谁知道!偏偏他穿越的这个狗血小说就这么清纯不做作!按照套路,这“兔兔”不应该是个形容词嘛!
这一刻,洛霖不由被劈的外焦里嫩,深深地感到无语凝噎,又被这设定搞到无力吐槽,觉得这小说简直不讲武德!诡异地,他竟理解了这本小说“狗血”的真谛!别的不说!好好的宫斗权谋开局,转眼却直接变成了吃饭睡觉揉兔兔的剧情!洛霖不由在心中大呼:作者,你是真的狗!
这会儿在联想到小太子对胡萝
卜的热爱,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面无表情地在脑内单曲循环:“小兔子,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爱吃萝卜和青菜,蹦蹦跳跳真可爱!”洛霖这会儿也缓过劲儿来了,既来之则安之,宠物文总比权谋文强,是兔子不好摸,还是葡萄汁不好喝,想那么多干嘛,又改变不了什么,不如——抱抱眼前这只大白兔呀!
洛霖身为慕夏国最顶级的大佬,是令所有人仰望的存在,在大家的臆想中,他是清冷自持的高岭之花,是杀伐果决的战场军神,是聪明绝顶的超级天才,但少有人知道,他其实是一个——究极绒毛控!
本来,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的洛霖,对故事主线迟迟不曾展开还有些小小的不满,说好的主角和太后联手呢?说好的反派腹黑多谋呢?我辣么大一个宫斗权谋、跌宕起伏的剧情呢?!别看洛霖是个武力和脑力兼修的跨学科顶级大佬,但却有着一颗暗搓搓看热闹吃瓜的心,否则,又怎么会喜欢看狗血小说,还为书中反派打抱不平呢?说到底,他就是个特别喜欢把自己代入反派的吃瓜读者罢了。把自己假象为书中的角色,跟着剧情一起经历各种悲欢离合,那感觉——洛霖简直爽翻了!但为什么每次都带入的是几乎本本都下场凄惨的反派,并且“剧情虐我千百遍,我待反派如初恋”咱就是说,大佬的喜好咱不懂_§:з)))」∠)_
不过现在嘛!去他的狗血剧情!去他的主角反派!管他反派为什么是个善良可爱的小豆丁!管他主角为什么还在老家受苦挨打!我洛霖,今天!就现在!我立刻马上就要——rua兔兔!一时间,所有的事情都被抛诸脑后,洛霖眼中,只有这一直肥胖可爱的北极兔!兔兔辣么可爱,当然是要抱紧rua秃!这毛色,这体格,软fufu毛茸茸的,洛霖以他收藏毛绒玩具多年的经验来看,一定手感绝佳!
要说洛霖也是惨,别看他已经三十了,但在慕夏国,一般像他这么大的,都还在学院读书呢,过着肆意快活的逍遥日子,偏他一路开挂般地,早早便和一众能当他爷爷的老家伙们成为了同事,天天不是泡在研究所,就是蹲在军部,甚至还隔三差五上个前线,根本没有时间养小动物,他又不愿意让别人帮他养着,自己偶尔去rua一rua,这就导致,咱们身为重度绒毛控的洛霖洛大佬,虽然功成名就,虽然年少有为,虽然令人钦佩仰慕,但是——他至今还是个没能拥有哪怕一只毛茸茸的可怜人罢了。
而现在!洛霖宣布——这只北极兔是他的了!陛下既然把小太子交给他照顾,那四舍五入,这个大兔兔——现在就是他的了!洛霖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将兔兔抱入怀中的时候,暗暗在心中握拳:从现在开始,谁敢欺负他家兔兔!那就是与他为敌!来吧!主角!看我怎么把你揍得满地找牙!
竟是燃起了前所未有的熊熊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