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8、写在写文的第十年 写在写文的 ...
-
各位亲爱的看官:
早上好。
下面的东西是老L在2016年10月2日06:36的时候敲下了第一个字。
时间精确是因为刚把《梅林的胡子》那个故事的第一百章修好打算放进存稿箱去。一百这个数字突然让我有些感触,想到这大概算是自己比较长的文。记忆中只有两个文超过这个长度:静水系列一百八十,《国产六人行》一百二。不过静水拆成了三部,所以单部看只得六十而已。一时兴起去JJ上翻了下自己文验证,才突然发现静水是06年的文,而我居然已经写文十年了。
我自己也很惊讶坚持到了今天。有特意回去看当年写完静水的后记,然后在电脑面前笑得泪流满面。
整整十年我还是没变,整整十年几经波折我也还在写。
这十年中就写文的lyrelion而言,这家伙没有爆红过,没有封神,没有出名,没有发财,听起来一点都不励志。这家伙甚至没给自己订个小目标例如这文先来一千个收藏或者首章点击破万之类,因为这个家伙发现十年后今天的自己还是十年前那个想法。
《胡子》那文有个读者留言很有意思,说“这点击,这评论和收藏都好不科学”,我当时想了很久,我不是想为甚麽不科学,而是想“诶,我为甚麽没觉得这不科学”。好像我自己也习惯了这种颇为冷清的境况。
换个说法,大概就是老L写啥都扑街。
我这十年里其实想的最多的是,嗯,是不是我写的真的不好。
我不会首先去想是不是写的不够好这种问题。不够好就意味着还是有好的,只是需要改进。老L这种点击收藏的数据反映出的不是不够的问题,而是彻底扑街了吧。
所以我先想我是不是写的不好。
这也是有一阵子不写的一个原因。
题材不好麽,人设不好麽,情节不好麽,角度不好麽,文字不好麽,或者说得玄妙点儿,文风不好麽?
没写文的那段日子一边安心治病一边痛快刷文,然后爽快的承认那些爆红大热的作品是老L一辈子写不来的。
老L的萌点和习惯似乎和时代很脱节,摸下巴。我本人极其慢热,控主攻,控第一人称,控BE,喔,单看到这几条至少点进来的作者立马就走了九成吧。然后我还是细节控,考据控,完美主义强迫症等等等等。所以我倒是颇为心安理得的看着我惨淡的文章数据。
当然我也并非每篇文都那样。我坚持文以载道,文章的具体构成都是为故事服务。这故事适合主攻,那就攻角度;这故事从受来写更有趣,那就主受。这故事能HE,那就绝不BE,就这样。
合理。小说才需要合理,现实生活不需要。
我一直觉得我挺对不起看我文的读者,因为我很少考虑你们的需求。我只写自己喜欢的东西,只会按照我习惯且喜爱的步调前进。为了某个我期望的目标去缓慢的铺陈推进,比如静水那文韩焉到第九章才出场,而那文的前一百七十九章都是为了最后一章正文的最后一行字那个结局而已。
所以很多看官可能觉得这文怎麽这麽磨叽呢?能不能爽快点儿?现代社会大家时间宝贵,能不能别遮遮掩掩的,坦白爽快酸脆刮辣的来啊!
我很遗憾的承认,不,我不能。做不到。我年轻时候做不到,现在老了,也做不到。不知道下一个十年会不会变。
至少这个习惯现在是没改。《胡子》那文我贴出来到五十七,今天早上八点就自动出五十八。为甚麽不多贴点儿出来,存稿不是到一百了麽?
啊,老L真的很惭愧。因为这故事一直在改。
通常情况是老L会写一万字,然后删掉八千,剩下的两千再慢慢磨。再删的,增补的,调整的,补全的,伏笔,解套...哦,所以老L写文超级麻烦得同时开着N个Word和记事本,提醒自己别忘了啥别写错了啥。见谅,毕竟上年纪了。
真实情况就是,可能在发文前最后一分钟我都还在改。
但是贴出去的除错别字都不改了。毕竟调整太多,拼音输入错别字眼花拦不住。
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老L这麽说倒绝不是在诉苦讲自己写文多麽辛苦多麽不容易,那没意义。选了写文就等于选了这些,要对自己写的东西负责嘛。最初看老L文章的那些可爱的孩子有的是高中生,现在十年过去了不是已经大学毕业工作结婚生娃了麽?而现在看文的人也更低龄化,老L更不敢乱写。
老L也是个古怪刻板的家伙。很多东西不了解不写,一写全是BUG,多丢人;想不明白不会动手写,情节前后矛盾还是得劳烦自己折回去改,多费劲;某个人物别管是主角配角没想清楚他/她/它的全套也不会写,人物不是单一面孔化的标签,老L坚持故事人物是活的,一个打字的自己都不认为自己笔下的人是活的,写出来的能是活的麽?嗯,我很怀疑。
所以我总在改。
以前打字速度快,现在不行了,大概也就一小时四千多,所以大致比例是写两小时改十小时以上。有时候纠结某个用词或是一个“的”字的位置就会停下来十分钟,直到念得通顺看得顺眼了过。如果怎样弄都不顺怎麽办?
哦,老L很笨,会把那一句话或者那一段话全删了重写。
《胡子》那文“十·一”前正好觉得有个情节发展不对头,于是爽快的删掉了一条支线的发展调整,直接导致四万多字的内容全推。在作者群里更年轻的可爱的孩子们都表示不能理解,大部分觉得好可惜。
老L却觉得删的很爽。
不对劲儿那种浑身扭捏的感觉真的不好受。
说到作者群也是个有意思的事。
老L在JJ十年换过不少编辑也换过不少作者群,里面有的当时就是大神早已神隐成为传奇,同一批的如今有的也成了大神有的结婚生娃半退隐,如今的群里几乎都是比老L小十多岁的年轻人们,常常让老L觉得很高兴。
我高兴甚麽呢?
还是有人在写耽美的,别管他们是为了钱,为了名,为了爽,为了发泄,为了证明自己,为了锻炼,为了——总之,耽美没死。
经历过很多的艰难曲折,耽美还在。
我就高兴。
一万个里面出了零点一个也是好的。
于是前两天新群里有个在读高中的作者在晒了她新文的点击收藏高调的宣布她的入V大计之后突然问我,老L我看你的作者收有三千多,里面还有几个是活的?
我想她的那串字大概是问这些人里还有多少还在看文这意思,所以我很认真的回答她,我不知道。我自己的读者群几经建散离合,现在里面很多也已经毕业工作结婚生娃,可能没多少时间看文了。
然后她心满意足的呵呵了。
嗯,你以为我觉得这是个羞辱麽?一个小我十几岁的半大孩子几乎等于往我脸上直接扇巴掌般的挑衅麽?并不,我不这麽想,因为我写文不是为了点击收藏去的。
读者一代一代又一代,作者也一样。我经过那麽多的群,有几个同辈的还在写呢?
我想的很清楚,一个事情我坚持了十年,就不会轻易放弃。在我生病以为不能再写的时候才想过停止,但我现在还是在写的。
十年算不得甚麽,老L还很期待能再活再写一个十年呢。
超神大神小神粉红透明甚麽的,其实没那麽重要。借用刘嘉玲的一句话来调侃,当你想起耽美的作品和作家,无论数到第几个,有我,有一句看过那个名字不会念的魂淡的家伙的某个东西,写的还成,足矣。
《绅士的品格》那个剧里有句话这麽说,少年永远不会变成大人,他们只是长年纪。
我在写文这件事上,也永远成不了成熟的大人。
我还是不会为了所谓的热门所谓的市场所谓的数据去改变我自己。
我已近开始懂得“天凉好个秋”的年纪,所以更清楚自己在不断寻找甚麽。
JJ的后台告诉我,我这十年lyrelion这个名字写了五十多个文,总字数大约6630714。
但问我有哪个满意的?我必须诚实地说,每一个我都能挑出一堆问题来。
但我不会去改,那是我年少时候所有的不成熟,我不会回避自己的幼稚。
所以我才心安理得的继续写,继续坚持着寻找我梦想中自己无可挑剔的那一个。
谢谢我的读者们也坚持着。
谢谢你们的包容。
谢谢你们的忍耐。
谢谢你们。
期待这一个十年到下一个十年无论是新朋友还是老朋友你们都健康喜乐,我们都还在,耽美也还在。
祝好!
Lyrelion 2016年10月2日晨于哈托萨顿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