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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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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征途
大陆历995年11月19日以赛西赛罗郡克洛格峡谷
“你睡得不太安稳。”我朝格兰菲斯微笑了一下。这个看起来强硬的男子,其实骨子里却比任何人都更柔弱无助呢。我一向不随便下定义,特别是一个看起来居心叵测的叛徒,可是我却突然迷恋上这种揣测的乐趣。我一向以为自己会是全知的,可是他却脱离了我的掌握,让我觉得时有意外。我自然也知道这种乐趣也许会慢慢毁了我,可是看他慢慢盈润的眼睛,我就无法下杀他的心。是了,杀个人于我来说是再简单不过了,可是再要找到类似的乐趣,那就艰难了。等我感到厌倦了,那就好。会有那么一天的。
我想起我枯燥的童年,那些循规蹈矩的同伴和下属,我顺从了他们的意愿,朝他们所企盼的道路前进。很快就要到终点了,却出了变故。其实,我已经不太记得哈利斯家族的那个孩子了。所有人都说他的血统里有着嗜血亲王哈利法克思的骄傲和残暴,可是我却是比他更骄傲的孩子,扬着头走路,不看卑微的任何人。甚至是我的父亲,那些渐渐空洞无聊的孱弱皇族血统,在我眼里也不名一文。我是跟他们不一样的。是的,我比任何人都坚信这一点,并且按照自己的骄傲去做每一件事情。虽然无聊,却不能背叛。只是那一年,我听到一个有趣的笑话,我的父亲死了。哈斯廷的国王死了,死在一个只有19岁的少年手中。那个少年就是我记不太清楚的哈利斯家的小鬼。
于是,我突然想,我的生命大概不会那么无聊了吧?
那一年,我21岁。对这片大陆充满了偏执的理想。
格兰菲斯垂下头,似乎在看他的手指。我一向以为一个人的手指最能代表一个人。比如,格兰菲斯的手指骨节分明,透着茫然失措的苍白。在铺天盖地的风沙之后,艳丽的太阳看起来不太真实。我暗自揣度他此刻的心情,昨夜,他的一滴眼泪,让我措手不及。我并不太能容忍眼泪,在我看来,那是软弱的标志。
我想哈利斯家的那个孩子,是怎样与他成为朋友,又是怎样反目为仇的。宫廷阳光灿烂的午后,时常有孩子的嬉戏声。死去的哈斯廷王喜欢孩子,美丽的、柔弱的孩子,这成为他一生最大的污点,后世也许会因此而耻笑他的荒淫无耻。可是,我却知道,他是一个怎样胆小孱弱的国王,永远远远看着,以此自我安慰。
那时候,格兰菲斯必定是所有孩子中最漂亮的一个,有着阳光一般的头发和雪一样的肌肤。他在温暖的阳光里欢呼雀跃,却不知道那双他背后混浊的目光。格兰菲斯,我曾在父亲胆怯的声音里听到这个名词,所以便记住了。可是我依然不会特意去看看这个孩子,所以他和别人都是一样的。所有的孩子都是一样的,即软弱又无趣。
3年前,我在简陋的帐篷里接见了满身血污的格兰菲斯。那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看见这个长大成人的孩子,金色的头发更淡了,接近透明,五官依然是精致到完美,即使在破衣褴褛中,依然美丽。不过,我从来不认为美丽对一个男人来说有什么好处,相反的,大陆几千年历史上多的是男色祸国的事端。
“我只是有些累了。”格兰菲斯似笑非笑地抬起头,然后把目光落在我手里的行军布阵图上。只有一瞥,他立即就移开了目光。
“有些人喜欢把太多东西往心里放,可惜本身又不豁达,所以就会一点点变得孱弱起来了。”我把我的布阵图递给他,他略略有些惊诧,但还是安然地接过地图,。格兰菲斯是哈斯廷的叛徒,因为我明里暗里的庇护而生存至今,他比谁都明白自己的身份处境,知晓自己需要回避的和退让的。他常年垂下了美丽的头颅,太过小心翼翼的表情,会让人加倍地厌恨他。大家都是现实而冷酷的生物,以伤害别人为趣。我也不例外。
就在这时,马车外有卫兵来禀报:“元帅,安蒙将军求见。”
安蒙拉开马车车帐,看到格兰菲斯的时候,眼里闪过一丝犹疑,继而又摆出了不屑的嘲讽。但格兰菲斯的脸色却没有丝毫改变,他安静地行礼告退。马车外的人的目光,该比安蒙更加赤裸而憎恶,可是我却知道,他不会有丝毫的退却,他的目光定然一如既往地深邃,谁都无法看清他的内心。他内心那根坚强的柱子,究竟是什么?
“元帅,您不该这样做。”安蒙是我的挚友,从我作为王储开始,他就是我的心腹,这个世界上也只有他跟少数几个人能用这样的字眼跟我说话。我向来不介意,所以我笑着拍拍朋友的肩膀:“你见过追捕鼠的猫么?”
“元帅,即使再玩弄老鼠,猫也不会得到整窝老鼠的。”安蒙正色道:“更何况那是一只被彻底放弃了的背负双重背叛的老鼠呢?”
我看着我的挚友,突然觉得有些无力。是的,他们是我生死与共的挚友,是我将要实现的雄图霸业的中流砥柱,他们永远规劝我朝一个更加正确的方向行进,但是他们从未到达过的那个地方,也许是我霸业中唯一的柔软的地方。
我低头看行军图,可以回避关于猫和老鼠的话题。安蒙也不再纠结,他把我当作他唯一的主人,他比任何人都相信我的力量。供我驱使者,是因为对我的信服,知道我什么时候会做什么样的事。
今天午后,我的军队就能到达克洛格山谷,那里驻扎着第三帝国的5万军队。他们是镇守鹿丹最坚强的军队,也是我重新夺回西塞罗最后的堡垒。这次行军的军队只有3万人,其余人留守在咆哮山谷,我不想给哈利斯任何可趁之机,咆哮山谷是我唯一的阵地。
克洛格山谷往东北不到20里就是鹿丹城,8年前,哈利斯的20万军队一夜之间压至鹿丹城外,我在仓皇间只带着安蒙等百余名亲信只身逃往塔玛斯镇以西的荒芜山区。8年来,我做梦也是夺回我的日光城鹿丹。我也许曾经并不在乎什么哈斯廷的王位,但只有鹿丹,那是必须属于我的领地。但是,我确实被激怒了。哈利斯家的小鬼撕毁了我的尊严,我要夺回原本属于我的皇位,连同我的尊严一起夺回来。
有时候静下心来,我也会思考,当年19岁的哈利斯的小鬼,究竟是从何时开始觊觎这个国家,又从何时开始暗渡陈仓,将这个国家一点一点纳入自己囊中,而又不为世人所知?在他卧薪尝胆的那些年里,我又在做些什么?我或许驰骋在鹿丹的高原上,追逐一只美丽的花鹿。我一直都笃定,那个皇位必然是我的,我并不着急,我即使鄙视着我的血统,却依然无法摆脱血统的约束,所以,我失败了。在我21岁那年,败给了一个19岁的小鬼。不过,我曾对着我的鹿丹发誓,我会夺回我的城市,即使用尽我一生的时间。我就是为此而生。
我的征途只是一个开头。
克洛格山谷其实并不是山谷,而是一条狭长而险峻的通道,也是从北部进入鹿丹的唯一通道,如果能攻克克洛格山谷,那么我的军队便能想去之下,夺回鹿丹,远在以赛的第三帝国军队绝对没有时间来援救。而一旦在鹿丹再次站稳脚跟,夺回西斯廷便不再是个复仇的梦想了。我才是西斯廷最正统的皇位继承人,远古的那些王者传说早已成为吟游者口中荒诞离奇的谋生手段,哈斯廷的传奇早就淹没在滚滚历史之中。只有愚蠢的人才会梦想着即成一个2000年前的霸业。
我才是带着哈斯廷走向明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