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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章 ...

  •   事实证明,我总是低估了我的强大老爸的能量。正当我敲开书房的门准备坦白从宽,老实交代最近的行径时,他却一副早就了然于胸的样子。
      “我很高兴你来跟我交流。”
      “……”
      “对于以前对你的评价,我想我最好……还是收回。”Stern一脸慈祥的表情,可是我的第六感却觉得这是扮猪吃老虎……
      “你有自己的想法,很好。所以我对你那些找点乐子的小把戏并无异议……”
      “……找点乐子?”
      “毕竟自从那次车祸后,你已经这么久都没有同你那些小朋友们联系感情了,所以对于你去做保姆的事情,我可以理解。”
      ……搞半天我费劲脑汁赚外快跑到他这儿变成找乐子了?
      “至于实习……我知道你在想什么。”Stern语气轻巧的玩弄着桌上的一支钢笔,“年轻人总是会有这种骄傲或是自尊或……别的什么,虽然我认为这种顾虑是毫无必要的……”

      “……”您想太多了,我没那么有志气。要是早知道我老子是开律所的,我至于巴巴的跑到别家去面试么!

      “那么,你想好要当一名律师了么?”
      终于轮到我说话了。我正色道,“No.”
      瞬间,老狐狸淡定的表情裂了一道缝。

      和老狐狸的谈话就像浮云一样飘过。我还是该忙啥忙啥。和内森的来往也从单纯的“晨练伙伴”延伸到了生活中。可是我并不觉得我们像在交往,而是维持一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状态。唯一的一次“约会”是他请我去看棒球,同行的还有他弟弟Eli。兄弟俩在我看来长得没有一点相像的,除了眼睛都是漂亮的碧绿色以外,还真不像一个爹妈生的。闲谈中,得知Eli是律师,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
      牛人,膜拜中……
      球赛现场的气氛那是……相当热烈,周围不断发生群众集体起立欢呼的情形。可是很杯具的我身处如此黄金的座位,完全像在看天书一样,只好大家站起来我也起立,装模作样的喊上两嗓子,否则会让人怀疑我是对手方球队的人……活生生一个打酱油的。
      “很少有人不懂棒球规则的……”内森惊讶的看着我。
      我仰角45度,内牛满面。
      我只好努力观察着运动员的动向,间或着向内森求证我对于规则的猜想。因为在别人投入看球的时候,喋喋不休的提问是一件很扫兴的事。就好像你在看电视剧正投入的时候,不停有人询问你剧情一样。

      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妙,我在这个国家总共就认识那么几个人,扳着指头都能数出来,竟然看个球赛都能碰到。
      不过鉴于某人是狂热的棒球迷,这又是一场关键比赛,也就不奇怪了。
      差点没认出威尔(Will)来。一改往日西装革履,不再是那种梳的一丝不苟发型(感觉他就差抹头油梳那种大背头了=,=),穿着运动夹克和牛仔裤,斜跨一个破帆布包,相当休闲的架势。更引人瞩目的是,旁边相伴的是一位绝代佳人。自古美女配英雄,英雄不用长得帅,只要实力够强大即可。Will就是最好的例证。美女黑发如云,红唇似火,碧绿的大眼睛顾盼生姿,整个人只有用“妖娆”两个字形容贴切。注意,是妖娆而不是妖艳。妖艳太低俗了,可这位美女兼顾外表与气质,才如此的夺人眼球。

      最先是Will认出了Eli,然后Eli向他介绍我和内森,接着是Will惊讶的认出我,然后向身旁的大美女介绍。
      瞬间感觉气势上输人一头。“这位是我家小保姆。”这样我会很囧的。
      不过律师果然是脑瓜转得快的人类。“这位是Stern小姐,Stern先生的女儿。”
      美女是了然的目光,Eli则是惊讶的目光,内森则处于茫然状态中。
      我低估的老狐狸在业界的名气……悲愤的爬走
      不过美国人没有那么重的门第观念,至少表面上不会。大家嘻嘻哈哈两句就过去了,然后作鸟兽散去。
      令我欣慰的是,内森对于我的态度并无不同。同时,这又是让我沮丧的一点,我们之间仿佛隔着一层玻璃墙。这算不算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想着这件事,我狠狠咬了一口三明治。
      我现在正在打工的律所吃午餐。跑了一上午,着实有些内伤……好在也无需估计形象,我乐得狼吞虎咽。
      就在此时,律所迎来了一对夫妇,一对改变了我命运轨迹的夫妇。
      ……是不是有人已经开始YY了?
      其实对于律所来说,这样的客户只是众多客户中的一个案子而已,用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这对夫妇不过是流水中的一滴而已。
      而引起我注意的是他们的面孔。
      和,久违的乡音。
      心情噌的一下就激动了。这个大家都是中国人,出门在外不容易啊……
      放下三明治,我拿出了120分的热情接待了他们二位。虽然我不是专业人士,可是精神可嘉,感动了接手案子的律师。他答应会随时告知我案子进展。而案情似乎远远超出预期的棘手。

      事情是这样的,这对夫妇是典型的勤劳的移民,收入不高,努力的讨生活。他们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快要上学的年龄。一家三口住在老城区一栋廉租房里。本来生活辛苦可还算顺利,可是突然有一天,妈妈发现女儿变了,变得内向不语,反应也不像从前那么灵敏了。这位母亲见过自己的女儿顽皮误食墙皮,所以怀疑是中毒。本来,他们打算告开发商。可是这是老房子,墙面已经不知道刷过多少次涂料,谁也说不清是哪一次的含有毒素,胜算的概率极低。最后,经过各位律师集体讨论,由我们老大挑头,改以妨碍公共安全的罪名起诉。
      这就是说,案子上升到一个很高的高度了。高到有可能修改法律。
      正在大家磨掌擦拳,打算迎接职业生涯中一项激动人心的挑战时,被告方律师抛出了一个诱人的条件:我们撤诉,他们提供50万的补偿。
      相较于我们胜诉,被告将要付出的代价,这50万简直是九牛一毛。
      可是对于这对夫妇,这50万无异于雪中送炭。房租可以付清了,女儿的医药费可以解决了,生活可以更宽裕些。他们毫不犹豫的选择了50万。
      我们是要尊重客户的选择的。
      案子就这么结束了。大家都很遗憾,却又无可奈何。
      我们没有立场责怪客户,否则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我不知道50万够不够治好他们的女儿,我衷心的祝福他们。
      只是内心的悲哀一直挥散不去。人生就这样向现实妥协吗?
      于是一直以来的犹豫,被这次的事件,彻底突破了。

      转眼三月到了。
      如offer上所示,结束了打工的我又重返大学校园了。
      看着被我排的密密麻麻的课表,我仿佛能预见自己接下来的悲惨学期。或许我该乐观些?就像哈利波特里面的赫敏一样,把压力当成动力?至少我不用像她那样,动用那个透支时间的表。不过,我别无选择。不要说正牌的Anna经过这么久以来的休学,当年和她同时入校的绝大部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都已经是大三学生了;外加Anna现在已经“高龄”20了,20岁的大一新生?如果我就这么按部就班的读下去,乐观估计,经济学的课程还是可以顺利修完,可是法学院的课程可就不那么轻松了。先不说去读法律的都是美国学生中的佼佼者,法学院的课程有多魔鬼,但是案例式的教学,就足以让我这个外国人头晕眼花了。

      总体上,在美国读法学院比在国内读研究生要辛苦好几倍。美国学生对成绩的追求比中国学生执着10倍。法学院学生每天都要面对繁重的功课和无穷的作业。孤独、重压,挫败感常伴左右。这种感觉几乎每个学生都有,只不过异乡求学、举债度日的外国学生会更强烈。

      为今之计,只有先修读9个月的LLM(法学硕士,多为非美国本土律师用来镀金,增加回国竞争力之用),再读3年的JD(法学博士,实为法律专业的基础学位)。这个方法,是经过众多学子的实践经验总结而来的。通过LL.M转J.D.比直接读J.D多一些好处:一、不用考LSAT。二、可以提前考律师资格证。三、不用出示长达三年的财力证明。四、LL.M比较轻松,可以慢慢调整适应。不过,真本事要下苦工夫。认认真真读完三年和混一年,以后的结果会有很大的不同。

      所以,我现在的目标是,尽量压缩本科时期的长度,争取三年之内完成学位。不过,在考虑到我现在就读的C大,其经济系可谓赫赫有名,22名诺奖得主,芝加哥学派的发源地……这个愿望是美好的,道路是曲折的。God Bless me…

      仿佛在印证我心中不好的预感,我拿到一分经济系本科生的推荐书单。这些书从确保考试通过到大致浏览都包括,我当年念书的时候,可从来没有这玩意。越看,我头越大,这些是本科生读的吗?

      《利维坦》(一部政治哲学著作,是从哲学上讨论国家的起源、性质、作用的古典学术名著。)
      《政府论》(其作者提出了与《利维坦》作者关于政府的截然不同的观点。)
      《论自由》(约翰•穆勒,论述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民自由权利,在西方曾被高度评价为“对个人自由最动人心弦,最强有力的辩护”。(中文版翻译竟然是严复……囧))
      ……

      好吧,希望我在读这些经典名著的时候,不要打瞌睡。O(╯□╰)o哲学这玩意,向来不是我所擅长的。当年的马哲课,我是睡的昏天黑地,连上三节的课我能一口气睡到下课中间不带醒的……

      叹了口气,我找到了下一节课的教室,博弈论。老师是一个看起来就十分书生气质的文人。第一节课肯定要自我介绍一下。当他在黑板上写下“Roger Myerson”的名字时,我仿佛被电击了……
      别人我不清楚,可是他我再清楚不过了……
      曾经完成过一片论文,当时老师让我们选取所有诺奖经济学奖得主的论文进行翻译,我选的就是他的文章……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明年的诺奖得主就是他……OMG……他竟然给本科生教课的!
      关键是……我想上去要签名了怎么办~囧~
      我觉得此刻我的眼神一定是闪闪亮,写满“崇拜”两个大字……
      整节课我就在这种半花痴的状态下度过了。
      连旁边的同学想要和我说什么,我都没顾上听,只是示意他等一等,直到下课,我才回过头来,“什么?”
      “太不够意思了,我竟然不知道你回来上课了!怎么有兴趣来我们系旁听?”说话的是一个典型的美国大男孩,大块头,看起来就很壮实,虽然没有站起来但我知道一定个子很高;头发长长的耷下来,快要遮住眼睛;说话有点油腔滑调,应该是很受欢迎的类型……
      我大脑快速的加工着收到的讯息:根据Anna的前科,长得帅+认识Anna=不是什么好鸟……
      就在这么电光火石的十几秒内,我已经断定眼前的是个PLAYBOY。

      “no,no,no……你下这个结论未免太早。你怎么就能断定我是来旁听的呢?”我不以为然的晃着手指头。
      “are you kidding me ?!”大男孩一脸的惊喜,不过我很怀疑他只是傻呵呵的用此来表示惊讶而已。
      “impossible is nothing……不如我们打个赌吧。”
      “赌什么?”
      “就赌……今天的老师会拿诺奖怎么样?”
      “小Anna这个赌可不算公平哦,要知道以美尔森教授在学术界的贡献,拿奖那是迟早的事。”
      “那么就赌他明年获奖如何?”
      “你确定?”他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紧接着就转换成看好戏的表情,“赌注是什么?”
      “对方任意一个要求,”我在他张口前又补充道,“但是必须是合理的;恶整的,过分的都不算。”
      “O~key~~” 大男孩似乎对此很感兴趣,“让我们拭目以待。”
      我挑了挑眉毛,有什么拭目以待的,姐我这是稳赚不赔!没工夫跟你哈拉了,我还要赶着上下一节课呢……

      不过,谁能告诉我,这小子叫什么名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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